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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加强危急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依据全国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退危急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限制体系,扎实推动危急化学品平安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现代化。危急化学品生产、贮存、运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平安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退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急化学品平安预防限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
2、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急源企业平安预防限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平安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阅历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急化学品本质平安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供应有力平安保障。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急化学品重大平安风险管控实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坚固树立平安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
3、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平安监管实力等状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急化学品“禁限控”书目,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急性化学品(指危急化学品书目中危急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急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限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急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平安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产能。2.提升化工园区平安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根
4、据化工园区平安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平安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平安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平安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急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2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平安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急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3.深化开展企业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
5、急化学品企业根据危急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平安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许可“回头看”,2022年底前要对平安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比照平安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平安保障实力。大力推动危急化学品企业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穿,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急源的危急化学品
6、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平安预防限制体系建设。4.强化危急化学品运输、运用和废弃处置平安管理。加强危急化学品等危急货物运输平安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急货物运输全链条平安监管。开展危急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急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示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急化学品书目和危急货物道路运输平安管理方法,严格特大型马路桥梁、特长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急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
7、线、专用铁路等危急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平安监管,对不符合平安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激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急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平安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急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运用危急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急化学品运用平安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急化学品等危急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急废物等问题,确保危急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平安。(二)提高危急化学品企业本质平安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督促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企
8、业根据危急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22)和危急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22)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平安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需在2022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运用;须要实施搬迁的,在实行尽可能消减平安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急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安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爱护危急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平安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平安防护距离内布
9、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急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平安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削减储存量,防止平安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急化学品企业自动化限制水平。接着推动“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迫断装置、自动化限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运用率必需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急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限制,2022年底前全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需实现自动化限制,最大
10、限度削减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急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限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需于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急性的生产装置限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根据石油化工限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22),在2022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急性、粉尘爆炸危急性、中毒危急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2年8月前必需予以拆除。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
11、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需于2022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同时根据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看法(安监总管三2022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平安风险评估的企业要依据反应危急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平安设施,补充完善平安管控措施,刚好审查和修订平安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意工艺平安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4.推动技术创新。主动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
12、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探讨生产过程危急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途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急性化学品的工艺路途,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主动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平安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根据氯乙烯气柜平安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平安爱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平安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平安水平。5.完善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法规标准。推动制定危急化学品平安相关法律法规。探讨制定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标准管理指导看法,整合完善提
13、升化工和涉及危急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立、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样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平安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平安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实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化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急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化,根据化工(危急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学问重点考核内容,对危急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当企业主要负责人。危急化学品企业根据高危行业领域平安技能提升行动安排实施看法,开展在岗员工平安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
14、上岗,并根据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2年底前支配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急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2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平安的负责
15、人及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化学、化工、平安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急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需具备中学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化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急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需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急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平安工程师。(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急化学品企业执法安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
16、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限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刚好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急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需建立企业平安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需做出平安承诺并定期报告平安生产履职及企业平安风险管控状况,不按规定作出平安承诺和定期报告平安生产履职及企业平安风险管控状况,或平安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受到刑事惩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急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平安许可证的有关规定。2.全面推动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主动培植平安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赐予优先
17、考虑并削减执法检查频次。推动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平安管理。3.集中开展危急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运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殊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别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惩罚,达不到平安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平安生产许可证。深化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样,对于发觉的问题企业,要仔细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五)强化平
18、安监管实力建设。1.提升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队伍监管实力。依据本地区化工和危急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状况,配齐配强满意实际须要的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和执法力气,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平安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阅历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激励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急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支配检查,持续提高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队伍监管实力和水平,提升平安监管效率效果。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
19、水平。加快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急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2年底前,完成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平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平安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实力。制定危急化学品平安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气参加平安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平安管理供应技术服务,提升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
20、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平安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肃穆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加强应急救援实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急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急化学品应急处置实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实力。三、时间支配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心企业要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
21、作措施、制定考核方法,并进行广泛宣扬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心企业要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平安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辰表、路途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动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2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峻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平安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急化学品平安风险管控实力得到明显提升。(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心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
22、状况刚好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急化学品平安整治阅历做法,刚好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心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完成状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刚好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急化学品平安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刚好探讨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状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政策支持。
23、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急化学品企业主动开展平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平安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限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平安科技成果运用等。(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依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刚好宣扬推广好阅历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化扎实有效开展。同时激励和引导广阔群众特殊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加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和进度支配,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安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化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平安管理、危急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急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动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急化学品重大风险。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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