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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物业协议书范文汇编五篇物业协议书 篇1本协议当事人:甲 方:甲方电话:乙 方: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乙方电话: XXXXXXX本物业名称:万科四季花城甲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 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府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所赋予的定义是:专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业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
2、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共用设备和共用设施使用的房屋等。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等。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开发商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并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甲方收到交付使用书面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
3、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4.依据本协议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书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与乙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并严格遵守。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
4、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经其同意后确定使用范围和时限,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公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8.做好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专有部分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负责。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物业协议书 篇2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
5、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
6、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 ;2、 ;3、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
7、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
8、方享有或承担。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
9、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龋(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龋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
10、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 ;2、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
11、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条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第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
12、所属 (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1、 ;2、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尝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1、 ;2、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1、 ;2、 ;3、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1、 ;2、 ;3、 。第十五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
13、、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第十六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
14、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第十九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
15、复原状。第二十二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用房 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16、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第三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
17、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三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
18、成损失的;5、 。第九章 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
19、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第三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物业协议书 篇3甲方:乙方:根据甲、乙
20、双方自愿的原则,特制订本代接放学小孩服务协议:一、甲方的小孩 ,在 就读,现需委托乙方代为接其放学。二、甲方需告之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当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联系之需。三、当甲方(委托人)因工外出或其它原因,小孩接回需交给他人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必要时)还需出具委托书。四、当甲方子女在接回过程中,不听从乙方接回人员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五、当甲方子女因事(病)没有上学时,或不需代接时应及时告之乙方。六、乙方接回小孩后,集中在指定地址XXX,由甲方领回。七、由于甲方小孩不服从接管人员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八、甲方不需要乙方代接服务,应
21、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即行失效。九、代接服务费每人每月-元,一月一结。甲方不付服务费本协议自行终止。十、本协议未详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日期:日期:甲方住址:甲方联系方式:物业协议书 篇4第一条 当事人委托方名称: 业主大会服务方名称: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第三条 服务内容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
22、体、楼梯间、走廊通道。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311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第五条 服务费用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
23、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52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第六条 服务支出(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
24、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第七条 停车费用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第八条 其他费用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25、管理;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第十条 管理用房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服务方无偿使用;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
26、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第十二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1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
27、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
28、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
29、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
30、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十七条 其他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 起生效。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物业协议书 篇5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地 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31、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物业类型:_座落位置:_区/县_乡/镇 路_弄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
32、。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3、,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一)住 宅:高层_元/月平方米 多层_元/月平方米别墅_元/月平方米 物业:_元/月平方米(二)办公楼:_ 元/月平方米(三)商业用房:_元/月平方米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二、非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