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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相关法律法规及应用 附件一: 相关法律法规及应用 相关法律法规及应用 中,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是我们 必需 去执行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 (见参考资料) 是为大家供应一些地方上较好的做法做参考,详细应根据各地相 应的 规定 执行。 第一节 设置平安警示标记的规定 燃气输配管线标记应能提示埋地管道的走向及相对位置,可分为地面标记、地上标记和地下标记 3 种形式。标记上应标注燃气字样,还可依据须要选择标注其他说明性文字。(城镇燃气标记标准(CJJ/T 1532022) 一、地面标记 1、燃气输配管线地面标记的基本形态、图形符号和标注文字应符合下列规定(城镇燃气标记标准(CJJ/T 15
2、32022): (1)地面标记的形态可选用长方形、正方形或圆形;地面标记常用图形可按本标准附录 A(见附件 12)选用。 (2)当地面标记的底色为平安色时,图形符号、说明文字的颜色应选用与相其对应的对比色。 (3)地面标记的外形尺寸可依据地面实际状况和四周环境要求确定。 (4)地面标记的图形符号及含义可按表 2.1 的规定执行。 2、当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 08MPa 时,管道沿线宜设置路面标记。 对混凝上和沥青路面,宜运用铸铁标记;对人行道和土路,宜运用混凝土方砖标记;对绿化带、荒地和耕地,宜运用钢筋混凝土桩标记。(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3、路面标记应设
3、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并能正确、明显地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设置位置应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记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 200m。(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4、路面上已有能标明燃气管线位置的阀门井、凝水缸部件时,可将该部件视为路面标记。(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5、路面标记上应标注燃气字样,可选择标注管道标记、三通及其他说明燃气设施的字样或符号和不得移动、覆盖等警示语。(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6、铸铁标记和混凝土方砖标记的强度和结构应考虑汽车的荷载,运用后不松动或脱落;钢筋
4、混凝土桩标记的强度和结构应满意不被人力折断或拔出。标记上的字体应端正、清楚,并凹进表面。(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7、铸铁标记和混凝土方砖标记埋人后应与路面平齐;钢筋混凝土桩标记埋人的深度,应使回填后不遮挡字体。混凝土方砖标记和钢筋混凝土桩标记埋人后,应采纳红漆将字体描红。(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二、 地上标记 1、对重要的燃气设施或重要部位应设有识别标记。在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时,必需设置平安警示标记。(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平安技术规程(CJJ51-2022) 2、燃气输配管线地上标记应包括在燃气管道沿线设置的里程桩
5、、转角桩、交叉桩和警示牌(桩)等永久性标记。地上标记的基本形态、图形符号和标注文字应符合下列规定(城镇燃气标记标准(CJJ/T 1532022): (1)地上标记桩的主横断面形态可选用长方形、正方形或三角形;地上标记常用图形可按本标准附录 A(见附件 12)选用。 (2)地上标记桩的基色应为白色,桩顶部可涂刷不小于 101mm 逆向反光或自发光材料的平安色区。 (3)地上标记桩的图形符号及含义可按表 2.2 的规定执行。 表 表 2.1 燃气输配管线地面标记 3、采纳警示牌作为地上标记时: (1)警示牌基本形态应为长方形,底色应为黄色,文字应为黑色。(城镇燃气标记标准(CJJ/T 153202
6、2) (2)警示牌的设置位置 在管道干线的以下地点宜设置警示牌: a. 易发生或已多次发生危及管道平安行为的区域; b. 管道干线靠近人口集中居住区、工业建设地段等需加强管道平安爱护的地方。 管道干线穿跨越铁路、马路、通航河流及在航空港旁边设有高耸地面设施外,除按本标准设置标记外,还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设置警告标记。 4、地上标记设置原则(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SY/T 6064-11014) (1)同一条管线,全线设置的同类标记形式与内容应保持一样。 (2)标记均应设置在管道正输方向的左侧,距管道中心线 10m+(12)D 处。 (3)标记的尺寸,应能容纳下标记的内容。 (4)标记编号应
7、以每条管线自起点至终点统一按依次编号。 (5)管道干线沿线设置的标记应坚实、耐久、统一,便于管理。 5、地上标记的标记内容(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SY/T 6064-11014) (1)里程桩应标记:管线名称、里程号、企业名称、电话号码等。(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SY/T 6064-11014) (2)转角桩应标记:转角方向示意符号、里程位置、转角角度α、曲率半径 R 等。转角方向示意符号用 45°斜向直线加指示方向箭头线或夹角 125°的折线表示(见图 1)。当连续转角时,将符号连接起来示意转角状况。 表 表 2.2 燃气输配管线地上标记桩 (3)穿(跨)
8、越桩 穿越铁路、马路时,穿(跨)越桩应标记:铁路或马路名称、里程位置、涵套管尺寸及材质、管道与铁路或马路交叉角度(β)等。 涵套管尺寸及材质表示方法: 混凝土箱涵:砼×长度 l×涵内宽度 b 混凝土套管:砼×长度 l×套管内径 D 钢套管:钢×长度 l×套管内径 D 穿越河渠时,穿(跨)越桩应标记:河渠名称、里程位置、穿越长度 L、套管尺寸。 跨越铁路、马路、河渠时,穿(跨)越桩应标记:铁路、马路或河渠名称、里程位置、跨越长度 L 等。 交叉桩应标记:里程位置、交叉物及交叉物与管道干线的相关关系等,表示方式为:
9、交叉物简称: 电电力电缆;讯通信电缆;管管线;坑坑道。 相关关系: 上表示交叉物在管道干线上方;下表示交叉物在管道干线下方。 (4)结构桩 管道变径时,结构桩应标记里程位置,改变前后管道直径等,管径标注依次与管径改变依次应一样。 防护层材料改变时,结构桩应标记:里程位置、改变前后材质等。 当为三通时,结构桩应标记:里程位置、分支管管径 D、分支管管线名称等。 (5)设施桩 当为固定墩时,设施桩应标记:里程位置、吨位 t、形式(外卡式为 A,埋入式为 B)。 当为牺牲阳极时,设施桩应标记:里程位置、用 45°箭头线指向阳极所在位置方向。 三、地下标记 1、地下标记应埋设于管道正上方且应能
10、利用设备对其进行探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城镇燃气标记标准(CJJ/T 1532022): (1)示踪线(带)、电子标识器宜采纳黄色作为基本色,示踪带应配以黑色字体警示语; (2)警示带(板)应标注企业标记及报警电话。 2、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敷设前应将敷设面压实,并平整地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宜为 0305m,但不得敷设于路基和路面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3、警示带平面布置可按表 2.3 规定执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表 表 2 2 .3 警示带平面布置 管道公称直径(mm) ≤40
11、0 400 警示带数量(条) 1 2 警示带间距(mm) 150 4、警示带宜采纳黄色聚乙烯等不易分解的材料,并印有明显、坚固的警示语,字体不宜小于 101mm×101mm。(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2) 四、 燃气设施名称标记(城镇燃气标记标准(CJJ/T 1532022) 1、燃气设施名称标记的基本形态应为正方形,其基本尺寸应符合本标准表 2.4 的规定。 表 表 2.4 提示标记的基本尺寸 视察距离(m) 标记尺寸(mm) 正方形边长 a 文字协助标记宽 b 间隙宽度 e 10 2550 75 5 15 375 115 10 20 500 150 15
12、 2、燃气设施名称标记应为蓝底、白图形符号,文字协助标记应为蓝底、白色黑体字。 3、燃气设施名称标记名称、图形符号、设置范围和地点可按表 2.5 的规定执行。 五、 平安警示标记的维护和管理 表 表 2.5 燃气设施名称标记名称、图形符号、设置范围和地点 1、管道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记。管道标记毁损或者平安警示不清的,管道企业应当刚好修复或者更新。(石油自然气管道爱护法第十八条) 2、管道标识的维护管理基本要求(管道干线标记设置技术规定(SY/T 6064-11014): : (1)已建管道干线及环境发生改变时,应刚好增减或变更标记。 (2)每月至少应对标记
13、巡查一次,保证标记的完好。当发觉标记损坏或丢失时,应刚好处理。 (3)应保持标记内容清楚。标记宜每年刷漆一次。 其次节 平安爱护范围、平安限制范围的规定及应用 、 一、 石油自然气管道爱护法的相关规定0 (2022 年 年 0 10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 ) 其次十八条 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平安的行为: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二)采纳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三)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记; (四)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五)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其次十九条 禁止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
14、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或者在储气库构造区域范围内进行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第三十条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平安的行为: (一)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运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 (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一条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
15、求: (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消遣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二)变电站、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 前款规定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应当根据保障管道及建筑物、构筑物平安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 第三十二条 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一百零一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但是,在保障管道平安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第三十三条 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一千米地域范围内,除本条其次款规定的情形外,禁止采石、采矿、爆破。 在前款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因修建铁路、马路、水利工程等
16、公共工程,确需实施采石、爆破作业的,应当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并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方可实施。 第三十五条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一百零一零一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平安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一百零一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一百零一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
17、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平安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平安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确定。 二、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1 2022 年 年 3 3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爱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爱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平安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
18、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平安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平安警示标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平安警示标记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马上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三、 、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平安技术规程 CJJ51- - 2022 ) 1、在燃气管道平安爱护范围内的施工,其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申请现场平安监护。 本条款提
19、出了燃气管道设施平安爱护范围的概念。平安爱护范围的详细数值,各地燃气供应单位可参照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2022 年 3 月)中的规定执行,也可以依据须要自行确定。 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六条(爱护范围和限制范围)规定,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爱护范围为: 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 0.7m 范围内的区域;高压、超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 6m 范围内的区域。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限制范围内进行爆破工程时,应对其实行平安爱护措施。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平安技术规程CJJ51-2022) 本条款提出了燃气管道设施平安限制范围,的概念。对于平安限制范围详细数值的 确定
20、,供应两个可参考的依据,各地燃气供应单位可参照执行或依据详细状况自行确定。 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六条(爱护范围和限制范围)规定,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限制范围为: 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 0.7m 至 6m 范围内的区域;高压、超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 6m 至 50m 范围内的区域, 沿河、跨河、穿河、穿堤的燃气管道设施平安爱护范围和平安限制范围,由管道企业与河道、航道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 第三节 燃气管位确认及爱护要求的规 定及应用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急化学品管道平安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 2022 6
21、16 号 4 2022 年 年 7 7 月 月 9 9 日 ) 3、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前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查询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油气等地下管道资料,保证向施工单位供应真实、精确、完整的资料。在施工前要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管道企业,共同探讨制定施工方案,明确平安责任。要严格执行管道竣工测量、档案移交等制度,刚好将测量结果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并对测量数据和测量图的真实性、精确性负责。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向政府城镇地下施工平安管理部门提出施工作业申请,并在开工 7 日前书面通知管道企业。施工单位要严格根据施工范围和方案进行施工作业,严禁未经许可批准和在状况不明时盲目进行城镇
22、地下施工。 5、监理单位应当审查地下管道平安爱护措施,并提出审查看法,对涉及地下管道的施工现场实行旁站式监理,发觉存在地下管道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 6、政府城镇地下施工平安管理部门接到施工作业申请后,要仔细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施工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和走向,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共同审定施工作业范围,确定施工方案、管道爱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于施工作业区域与管道距离不足、地下管网困难且管道损坏后果严峻的,禁止施工单位运用水平定向钻施工,应当实行地面开挖方式进行管道穿越。 二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1 2022 年 年 3 3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在
23、燃气设施爱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平安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爱护方案,并实行相应的平安爱护措施。 第三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平安。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状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刚好供应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爱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实行相应的平安爱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平安;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2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自 8 19101 年 年 3 3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供应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措施加以爱护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须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须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须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须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参考 (一)施工单位开工前的规定及应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
25、当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案,经与管道企业协商一样后,方可实施(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七条):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爱护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限制范围内,建立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3)在低压、中压、次高压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限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建设单位与管道企业对前款规定的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市政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2、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平安。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状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26、应当刚好供应相关资料。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爱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实行相应的平安爱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平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3、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地下施工作业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管道燃气企业查询施工活动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设施状况。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或者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在接到查询后五日内赐予书面答复(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第一次报建手续(施工许可)时,应当供应城建档案管理机
27、构或者管道燃气企业出具的地下管线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施工活动在燃气管道设施平安爱护范围或平安限制范围内的,应当供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道燃气企业共同签订的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爱护协议。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由不同施工单位分期、分段施工的,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联系管道燃气企业分别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爱护协议。(深圳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十二条) 4、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向施工单位供应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燃气管线资料,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开挖探查,确定燃气管道的精确位置。燃气管道设施的详细位置以现场探查为准。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爱护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深圳市燃气
28、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十三条) 5、施工单位在取得施工现场燃气管线资料后,应当制定平安施工方案,按规定做好施工平安技术交底,平安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燃气平安的警示标记)真正落实后方可起先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范围、工期等事项事先通知管道燃气企业。(深圳市燃气管道 设施爱护方法第十四条) (二)施工过程中的规定及应用 1、施工过程中,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须要进行现场监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记,严禁明火,爱护施工现场中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城市燃气管理方法其次十一条) 2、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应刚好实行有效的爱护措施;(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
29、抢修平安技术规程CJJ51-2022) 3、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4、监理单位对燃气管道设施平安爱护范围内的工程开挖活动,应当委派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理,对危害燃气管道设施平安的施工活动必需马上制止或报告。(深圳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十六条) 施工平安监督机构应当将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措施作为施工平安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爱护协议实施的日常监督。(深圳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十七条) 5、地下燃气管道与地下建、构筑物的基础或相邻管道间距的规定:地下燃气管道与地下建、构筑物的基础或相邻管道间距水平净距不应小于表 2.9
30、 的规定,垂直间距不应小于表2.10 的规定。聚乙烯管道与其他管道的水平净距应达到表 2.11 的规定,垂直间距应达到表2.12 的规定。地下燃气管道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不应小于 1.0m。 表 表 2.9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m) )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 低压 中压 B A 建筑物的 基础 0.7 1.0 1.5 外墙面(出地面处) 给水管 0.5 0.5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2 1.2 电力电缆 (含电车电缆) 直埋 0.5 0.5 0.5 在导管内 1.0 1.0 1.0 通信电缆 直埋 0.5 0.5 0.5 在导管内
31、1.0 1.0 1.0 其它燃气管道 Dn≤300mm 0.4 0.4 0.4 Dngt;300mm 0.5 0.5 0.5 热力管 直埋 1.0 1.0 1.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1.5 电杆(塔) 的基础 ≤35kv 1.0 1.0 1.0 gt;35kv 2.0 2.0 2.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1.0 铁路路堤坡脚 5.0 5.0 5.0 有轨电车钢轨 2.0 2.0 2.0 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0.75 表 表 2.10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 的垂直净距(m m) )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 (当有
32、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0.15m 热力管的沟底(或顶) 0.15m 电缆 直埋 0.50m 在导管内 0.15m 铁路轨底 1.20m 有轨电车轨底 1.00m 表 表 2.11 聚乙烯管道与其他管道的水平间距 供热管种类 净距(m) 注 tlt;150直埋供热管道 供热管 回水管 3.0 2.0 燃气管埋深小于 2m tlt;150热水供热管沟 蒸气供热管沟 1.5 tlt;280蒸气供热管沟 3.0 聚乙烯管工作压力不超过 0.1MPa 燃气管埋深小于 2m 表 表 2.10 地下燃气管道与地下建、构筑物的基础或相邻管道间垂直间距 名 称 净距(m) 聚乙烯管道
33、在该设施上方 聚乙烯管道在该设施下方 给水管 燃气管 0.15 0.15 排水管 0.15 0.20 加套管 电缆 直埋 0.50 0.50 在导管内 0.20 0.20 供热管道 tlt;150 直埋供热管 0.50 加套管 1.30 加套管 tlt;150 热水供热管沟 蒸气供热管沟 0.20加套管或0.40 0.30 加套管 tlt;280 蒸气供热管沟 1.00 加套管,套管 有降温措施可缩小 不允许 铁路轨底 1.20 加套管 6、燃气企业应对重大危急源进行监控,设置专职抢修队伍,实行小时平安值班制度。在燃气设施公用部分所在地配齐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记,加强巡回检查,
34、并按规定定期检修、更新燃气设施和消防器材设施,解除事故隐患。(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2004 年修正)第三十七条) 7、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查、修理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配备必要的报警检漏设备和平安设施。燃气经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平安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2022 年修正)其次十七条) 第四节 关于燃气管线巡察的规定及应用 一、燃气管线巡察 1、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应明确对燃气管道进行巡查、检查的周期, 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城市燃气管理方法)并应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在巡查、检查中发觉问题应刚好上报并实行有效的处理措施。(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平安
35、技术规程CJJ51-2022) 2、燃气企业应当至少每年检查二次燃气管道和设施,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发觉事故隐患,应当刚好解除。(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3、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平安管理责任制,健全平安管理网络,对燃气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修和更新,发觉事故隐患的,应当刚好消退。(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4、城镇燃气企业负责其管道设施的平安运行,并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平安技术规程和平安规章制度。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查,并对用户做好平安用气的宣扬。 (2)对管道定期巡检,刚好维护保养。(江苏省城镇燃气管道平安爱护暂行方法第八条)
36、 二、燃气管线巡察的重点 1、对地下燃气管道的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平安技术规程CJJ51-2022):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爱护范围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积累垃圾或重物、管道袒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构)筑物等; (2)在燃气管道平安爱护范围内的施工,其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申请现场平安监护。对有可能影响燃气管线平安运行的施工现场,应加强燃气管线的巡查与现场监护,可设立临时警示标记;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应刚好实行有效的爱护措施; 2、在燃气管道设施平安爱护范围和平安限制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燃气管道设施平安作业
37、的,管道企业应当指派特地的技术人员到现场供应平安爱护指导。(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九条) 3、管道燃气企业应当加强对燃气管道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燃气管道设施的平安巡查,发觉危害燃气管道设施平安的行为,应当马上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刚好报告施工 平安监督机构、建设或城管部门依法处理。(深圳市燃气管道设施爱护方法第七条) 第五节 第三方破坏的法律责任 、 一、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 19101 年 年 10 月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一百零一零一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平安,尚未造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一百零一零一一十九条 破坏交
38、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峻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一百零一零一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平安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殊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殊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一百零一零一三十五条 平安生产设施或者平安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
39、者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殊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二、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自 2022 年 年 3 月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一百零一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一百零一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
40、运用电网的,或者安装、运用电网不符合平安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记的,或者有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记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三 、石油自然气管道爱护法(2022 年 年 10 月 月 1 日起施行) 第五十三条 未经依法批准,进行本法第三十三条其次款或者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修建的危害管道平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组
41、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担当。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处二一百零一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的; (二)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记的; (三)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的; (四)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的; (五)阻碍依法进行的管道建设的。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危害管道平安的行为,给管道企业造成损害的,依法担当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管道爱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组织解除的管
42、道外部平安隐患不刚好组织解除,发觉危害管道平安的行为或者接到对危害管道平安行为的举报后不依法予以查处,或者有其他不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 、 四、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2 年 年 3 月 月 1 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 10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 101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
43、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运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平安条件的场所运用、储存燃气的; (六)变更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修理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修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惩罚的法律规定进行惩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爱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复原原状或者实行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担当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爱护方案,实行相应的平安爱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平安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爱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惩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