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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YIKUAI 重庆怡快电梯有限公司 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编号: YK-ZY-04-2022 版次: A/0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重 庆 怡 快 电 梯 有 限 公 司 CHONGQING YIKUAI ELEVATOR COMPANY LED 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用电力驱动的曳引式电梯 (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 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检验。 2. 检验依据 电梯制造与安装平安规范 GB7588-2003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301-2022 3 检验性质 电
2、梯施工检验是电梯生产单位对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 落实平安责任, 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平安的相关工作质量状况的自行检验。 电梯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平安状况的综合判定。 4. 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 、井道、底坑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 对电梯制造质量 (包括零部件和平安爱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平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保证施工质量, 真实、精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供应的相关文件、 资料的真实
3、性及其与实物的一样性负责。 实施施工检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对于电梯安装过程,根据本细则第 9 条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项目进行检验; 对于电梯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根据本细则第 9 条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进行检验, 其他项目根据定期检验要求 进行检验。 5. 整机检验条件 对电梯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检验条件: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 5 40 之间; 电网输入正常,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 7的范围内; 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
4、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 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别状况下, 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 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特地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7. 检验仪器要求 电梯施工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或计量器具 精度要求 1. 万用表 2. 接地电阻测量仪 3. 转速表及限速器测试设备 5. 声级计 6. 游标卡尺 7. 钢直尺 8. 卷尺 9. 塞尺 10. 线锤 11. 弹簧秤 12. 放大镜 13. 验电器及常用电工工具 14. 便携式检验灯 15. 照相机 16. 温湿度计 17. 对讲机 18.
5、警示牌 19. 钳形电流表 20. 绝缘电阻测试仪 除非有特别规定, 仪器和量具的精确度应满意下列要求: a. 质量、力、长度、时间和速度的检测误差应在± 1% 范围内; b. 电压、电流检测误差应在 ±5% 范围内; c. 温湿度检测误差应在 ±5% 范围内。 8. 检验流程图 9. 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电梯制造单位供应的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应当齐全,符合要求。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供应电梯的相应参数;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供应电梯的相应参 供齐
6、全的制造资料,并申请监督检验。 制造资料审核合格后,进行电梯施工安装。 依据电梯施工的工艺流程, 对安装过程中各部件的安 装质量进行自检, 并将检测数据填至 电梯施工自检 记录相应的记录表格中。 各部件安装完成后,进行整机调试。 不 合 格 项 目 进行整改 调试完成后,进行电梯的整机自检 否 整机自检是否合格? 是 供应齐全的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书及必要 的资料, 并支配相关专业人员协作由检验机构进 行施工监督检验。 数;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平安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平安电路(假如有)、轿厢上行超速爱护
7、装置、驱动主机、限制柜等平安爱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门锁装置、限速器、平安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平安电路(假如有)、轿厢上行超速爱护装置、驱动主机、限制柜等平安爱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 限速器和渐进式平安钳的调试证书; 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平安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意平安要求; 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平安装置的电路; 安装运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运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注: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必需经
8、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 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检验方法: 整理审查并供应齐全的资料。 在办理开工告知以后, 将上述资料送至检验机构进行审查,不经检验机构审查或者审查结论不合格,不得进行电梯的安装施工。 1.2 安装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安装单位供应的电梯安装资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 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施工过程记录和检验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 ,履行了由运用单位提出
9、、经整机制 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需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检验方法: 整理审查并供应齐全的资料。第 项在报检时提交检验机构审查;第 项在检验机构进行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供应查验; 第、 项在检验机构试验时供应查验; 第项在竣工后供应查验。 1.3 改造、重大修理资料检验内容和要求: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供应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 改造或者修理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
10、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所更换的平安爱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平安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施工过程记录和检验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 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同编号、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资格证编号、 电梯运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 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需经改造或者重大
11、修理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检验方法: 整理审查并供应齐全的资料。 第( 1)( 4)项在报检时提交检验机构审查; 第 项在检验机构进行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供应查验; 第 项在检验机构试验时供应查验; 第项在竣工后供应查验。 1.4 运用资料 检验内容和要求: 电梯的运用资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 运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平安技术档案(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定期检验报告、自行检查记录、日常运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内容完整、保管良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的, 1.1 、1.2、1.3 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
12、应当由运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 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推翻内容); 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运用管理制度等; 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根据规定配备的电梯平安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检验方法: 整理审查并供应齐全的资料。 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的施工检验时查验以上全部资料并供应检验机构审查; 新安装电梯的施工检验应由运用单位供应、项中所需记录表格制定状况等资料交检验机构审查如运用单位尚未确定,应当由安装单位供应、项查验内容范本,项相应向运用单位供应相应的交接备忘录。 2 机房(机器设备间)与相关设备设
13、施 2.1 通道与通道门检验内容和要求: 应当在任何状况下均能够平安便利地运用通道。采纳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需符 合以下条件: 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 梯子必需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65 °75 °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 ,高度应当不小于 1.80m ,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 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
14、标记。 检验方法: 目测或测量相关数据。 2.2 机房(机器设备间)专用检验内容和要求: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检验方法: 目测。 2.3 平安空间 检验内容和要求: 在限制屏和限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 0.73m ,宽度为 0.50m 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 ,高度不小于 2m ; 对运动部件进行修理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 0.50m × 0.60m 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 2m ;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 0.50m 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检验方法: 检查并测量相关数据。
15、 2.4 地面开口 检验内容和要求: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 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需采纳圈框, 此圈框应当 凸出地面至少 50mm 。检验方法: 检查并测量相关数据。 2.5 照明与插座检验内容和要求: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限制机房照明; 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 2P PE 型电源插座; 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限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检验方法: 检查操作验证各开关的功能。 2.6 断错相爱护检验内容和要求: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 错相爱护功能; 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 可以不装设错相 爱护装置。 检验方
16、法: 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断开三相沟通电源的随意一根导线后,闭合主开关, 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断开主开关,在其输出端,调换三相沟通电源的两根导线的相互位置后,闭合主 开关,检查电梯能否启动。 2.7 主开关 检验内容和要求: 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假如限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 主开关应当安装在限制柜内, 假如限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假如从限制柜处不简单干脆操作主开关, 该限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 器; 在电梯驱动主机旁边 1m 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
17、且能够便利地进行操作。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 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地防止误操作; 假如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限制柜、限速器等采纳相同的标记。 检验方法: 检查主开关的设置; 断开主开关,视察、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和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是否被切断。 2.8 驱动主机 检验内容和要求: 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样噪声和振动; 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峻磨损(适用于改造、修理
18、监督检验),假如轮槽的磨损 可能影响曳引实力时,应当进行曳引实力验证试验。检验方法: 对驱动主机进行检查,各部件工作应无异样; 认为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实力时,进行 8.11 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还需进行 8.12 项试验,综合 8.6 、8.10 、8.11 、8.12 项试验结果验证轮槽磨损是否影响曳引实力。 2.9 制动装置 检验内容和要求: 全部参加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 电梯停止时, 假如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 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变更时, 应当防止电梯再
19、运行。 检验方法: 比照型式试验报告,查验制动器; 依据电气原理图和实物状况,结合模拟操作检查制动器的电气限制。 2.10 紧急操作装置检验内容和要求: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 设有一个电气平安装置, 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 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 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 机房内简单接近的明显部位;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 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 假如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须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 态; 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视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20、。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限制轿厢运行, 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爱护, 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限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限制装置所取 代;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视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3)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楚的应急救援程序。检验方法: 检查紧急操作装置各部件状况; 通过模拟操作检查电气平安装置和手动松闸功能; 通过模拟操作检查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功能; 2.11 限 速 器 检验内容和要求: 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1、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平安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平安装置; 运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样、限速器各调整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 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方法: 比照检查限速器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铭牌; 检查电气平安装置的设置; 对须要进行校验的限速器交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进行校验,并向检验机构提交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报告。 2.12 接地 检验内容和要求: (1) 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供电电源的中性线( N)
22、与爱护线( PE)应当始终分开。 (2) 全部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爱护线( PE)牢靠连 接。 (3) 测量各接地电阻数值。检验方法: 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中。 2.13 电气绝缘检验内容和要求: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平安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要求。 标称电压 /V 测试电压 /V 绝缘电阻 /M Ω 平安电压 250 ≥0.25 ≤500 500 ≥0.50 500 1010 ≥1.00 检验方法: 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测量,并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中。 2.14 轿厢上行超速爱护装置检
23、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上行超速爱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 标明制造单位名称、 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 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当在限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爱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 检验方法: 比照检查上行超速爱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和铭牌; 检查动作试验方法的标注状况。 按动作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3 井道与相关设备设施 3.1 井道封闭 检验内容和要求: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 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状况下具有防止火焰扩散的功能时, 允许采纳部分封闭井道, 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 以防止人员遭遇电梯
24、运动部件干脆危害, 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检验方法: 测量井道相关数据,并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的表 4 中。 3.2 井道顶部空间检验内容和要求: (1)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当同时满意以下四个条件: 轿厢导轨有不小于 0.1+0.035v 2 (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相应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1.0+0.035v 2 (m);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 (不包括导靴、 曳引绳附件 等)不小于 0.3+0.035v ( 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
25、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 0.1+0.035v 2 (m); 轿顶上方有一个不小于 0.50m ×0.60m ×0.80m 的空间(随意平面朝下均可)。 注:当采纳减行程缓冲器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进行有效监控时, 0.035v 2 可以用下值代 替: 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 4m/s 时,可以削减到 1/2 ,但是不小于 0.25m ; 电梯额定速度大于 4m/s 时,可以削减到 1/3 ,但是不小于 0.28m 。 (2)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应当有不小于 0.1+0.035v 2 (m)的制导行程。 检验方法: 测量轿厢在上端站平层位置时的相应数据,
26、计算确认是否满意要求; 用痕迹法或其他有效方法检验对重导轨的制导行程。 3.4 井道平安门检验内容和要求: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 11m 时,其间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 、宽度不小于 0.35m 的井道平安门(运用轿厢平安门时除外); 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 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应当设置电气平安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检验方法: 测量相关数据; 打开、关闭平安门,检查门的启闭和电梯启动状况。 3.5 井道检修门检验内容和要求: 高度不小于 1.40m ,宽度不小于 0.60m ; 不得向井道内
27、开启; 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应当设置电气平安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检验方法: 测量相关数据; 打开、关闭检修门,检查门的启闭和电梯启动状况。 3.6 导轨 检验内容和要求: 每根导轨应当至少有 2 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 2.50m (假如间距大于2.50m 应当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当满意设计要求; 支架应当安装坚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意设计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 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运用; 每列导轨工作面每 5m 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平安 钳的
28、T 型对重导轨不大于 1.2mm ,不设平安钳的 T 型对重导轨不大于 2.0mm ; 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 0+2mm ,对重导轨为 0+3mm 。检验方法: 检查并测量相关数据,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的表 7、表 8 中。 3.7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 0.15m ,对于局部高度小于 0.50m 或者采纳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 0.20m 。 假如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检验方法: 测量相关数据; 视察轿厢门锁设置状况。 3.8 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
29、检验内容和要求: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干脆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 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 (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 50mm ,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 25mm 。 检验方法: 检查并测量相关数据。 3.9 井道内防护检验内容和要求: 对重(或者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纳刚性隔障爱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 不大于 0.30m 处,向上延长到离底坑地面至少 2.5m 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 (或者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 0.10m ; 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当设置隔障,隔障应当 至少从轿厢、对重(或
30、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长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0m 高度, 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 假如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 0.5m ,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须要爱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 0.10m 。 检验方法: 测量相关数据。 3.10 极限开关检验内容和要求: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 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 (如有) 接触缓冲器前起 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检验方法: 将上行(下行)限位开关(假如有)短接,以检修速度使位于顶层(底层)端站的轿厢向上 (向下)运行,检查井道上端(下端
31、)极限开关动作状况; 短接上下两端极限开关和限位开关(假如有),以检修速度提升(下降)轿厢,使对重(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检查极限开关动作状态; 3.11 随行电缆 检验内容和要求: 随行电缆应当避开与限速器绳、 选层器钢带、 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 当轿厢 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检验方法: 将测量结果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 ZFT-7.5-05 中。 3.12 井道照明 检验内容和要求: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 假如井道旁边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检验方法: 检查井道照明设置状况并保证照明功能。 3.13 底坑
32、设施与装置检验内容和要求: 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假如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便利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 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停止 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爱护; 底坑内应当设置 2P+PE 型电源插座, 以及在进入底坑时能便利操作的井道灯开 关。 检验方法: 检查底坑状况; 操作验证停止装置和井道灯开关功能。 3.14 底坑空间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当同时满意以下要求: 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 0.50m &ti
33、mes; 0.60m × 1.0m 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即可); 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 0.50m ,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 0.15m 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削减到 0.10m ;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 0.15m 但不大于 0.5m 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线性关系增加至 0.5m ; 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30m 。 检验方法: 测量轿厢在下端站平层位置时的相应数据,计算确认是否满意要求。 3.15 限速绳张紧装置检验内容和要求: 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
34、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平安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检验方法: 检查张紧和导向装置安装状况并测量必要数据,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中; 电梯以检修速度运行,使电气平安装置动作,视察电梯运行状况。 3.16 缓 冲 器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当设置缓冲器,强制驱动电梯还应当在行程 上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1m/s 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缓冲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签
35、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当相符; 缓冲器应当固定牢靠; 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平安装置; 对重缓冲器旁边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 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 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检验方法: 比照检查缓冲器型式试验合格证和铭牌或者标签; 检查缓冲器的固定、液位和电气平安装置及对重越程距离标识。 将测量数据填至曳引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中。 3.17 对重下方空间的防护检验内容和要求: 假如对重(平衡重) 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 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始终延长到坚实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平衡重)上
36、装设平安钳。 检验方法: 目测检查。 4 轿厢与对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限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由一个符合电气平安装置要求, 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 (检修开关) 进行操作;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 即取消正常运行 (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 、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复原正常工作;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限制轿厢运行, 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爱护, 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 停 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爱护; 检修运行时,平安
37、装置仍旧起作用; 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 态、红色并标以 停止 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爱护。 假如检修运行限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限制装置上; 轿顶应当装设 2P+PE 型电源插座。检验方法: 检查检修运行限制装置、停止装置和电源插座的设置; 操作验证检修运行限制装置、平安装置和停止装置的功能。 4.2 轿顶护栏 检验内容和要求: 井道壁离轿顶外侧水平方向自由距离超过 0.3m 时,轿顶应当装设护栏,并且满意 以下要求: 由扶手、 0.10m 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当自由距离不大于
38、 0.85m 时,扶手高度不小于 0.73m,当自由距离大于 0.85m 时, 扶手高度不小于 1.10m; 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 0.15m 之内,并且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0.10m ; 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急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检验方法: 检查并测量相关数据。 4.3 平安窗(门) 检验内容和要求: 假如轿厢设有平安窗(门)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轿厢平安窗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平安门 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平衡重)或者固定
39、障碍物; 其锁紧由电气平安装置予以验证。检验方法: 操作验证。 4.4 轿厢和对重间距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平衡重)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 50mm 。 检验方法: 测量相关数据。 4.5 对重的固定检验内容和要求: 假如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牢靠固定。检验方法: 目测检查。 4.6 轿厢面积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Q S Q S Q S Q S 101 0.37 525 1.45 900 2.20 1275 2.95 180 0.58 600 1.60 1015 2.35 1350 3.10 225 0.73 630 1.66 1010 2.40 1
40、425 3.25 300 0.90 675 1.75 1050 2.50 1500 3.40 375 1.10 750 1.90 1125 2.65 1600 3.56 400 1.17 800 2.00 1200 2.80 2000 4.20 450 1.30 825 2.05 1250 2.90 2500 5.00 注:额定载重量, kg ;轿厢最大有效面积, m 2 ;一人电梯的最小值; 二人电梯的最小值; 额定载重量超过 2500kg 时,每增加 101kg ,面积增加 0.16m 2 。对中间的载重量,其面积由线性插入法确定 对于为了满意运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需
41、满意以下条 件: 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望见的位置上设置标记,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该电梯专用于运输特定轻质货物, 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状况下, 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检验方法: 测量计算轿厢有效面积; 检查层站装卸区域额定载重量标记、电梯专用等措施。 4.7 轿厢铭牌 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 (载货电梯只标载重量)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改造后的电梯, 铭牌上应当标明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 (载货电梯只标定载重量)、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检验方法: 目测检查。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 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紧急报警装置采纳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 当电梯行程大于 30m 时, 在轿厢和机房 (或者紧急操作地点) 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 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 在启动对讲系统后, 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检验方法: 断开正常照明供电电源,分别验证紧急照明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功能。 4.9 地坎护脚板检验内容和要求: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