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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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广州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广州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80 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22495 号),我市成为全省 9 个试点地区之一,为确保我市试点工作顺当开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市级行业学会成立专家委员会,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组 长:胡
2、文魁 市卫生健康委副巡察员 副组长:夏海晖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到处长 陈宇斐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到处长 陈锦芬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 龙 云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主 持 工作) 成 员:解素春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 孙广军 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 处副调研员 何 红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主任科员 张积慧 广州护理学会理事长、市护理质控中心主 任、市第一人民医院机关党总支书记 广州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处长夏海晖兼任,副主任由医政医管处副处长解素春、广州护理学会办公室
3、主任曲文玉担当。 (二)成立广州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专家委员会。 主 任:张积慧 广州护理学会理事长、市护理质控中心主任、 市第一人民医院机关党总支书记 成 员:林 艳 广州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市护理质控中心副 主任、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护理部主任 谭惠仪 广州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市护理质控中心副 主任、市红十字会医院护理部主任 黄美凌 广州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市护理质控中心副 主任、广州医科高校附属第三医院护理部主任 于红静 广州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市护理质控中心副 主任、广州医科高校附属其次医院护理部主任 陶 曙 广州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市胸科医院主任护师 宫玉翠 市护理质控中心副主任、广州医科高校
4、附属第 一医院护理部主任 吁 英 市护理质控中心副主任、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护理部副主任 二、工作目标 (一)各区、各试点医疗机构要主动探究,创新管理制度、服务模式、运行机制,培训服务新业态,打造广州市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模式。 (二)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实现线上 线下,同质管理,保证护理服务规范开展,健康发展,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和护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精准回应群众需求,为群众供应便利性、可及性护理服务,特殊是满意特别人群居家护理服务的需求,解决其应诊难问题。 (四)通过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促进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力气主
5、动参加,不断增加服务供应量,满意群众需求。 三、明确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疗机构(附表 1) 根据自愿报名,严格依照医疗机构资质标准,探讨确定本市试点医疗机构,共 49 家。可供应的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及不行供应的状况详见省实施方案。 四、试点时间 2022 年 3-12 月。 五、试点项目书目及人员资质要求(附表 2) 供应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证书,并能在全国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 2.至少具备 5 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阅历; 3.具备护师及以上职称; 4.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5.在医疗机构注册(包括
6、多机构执业备案)。 6.经过互联网+护理服务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以上护士应具备的资格称为基本资格 (二)附表 2护士应具备资格中有文字补充说明的部分是我市另外增加的条件和要求。 六、试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组织架构。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动协调市医疗保障、市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方案,明确试点医疗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各试点医疗机构要建立或明确互联网+护理 服务管理部门,明确分管院长,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建立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负责协调组织对服务对象综合评估和落实供应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从业护士的专题岗前培训,统筹支配护士供应互联网+护理服务。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试
7、点医疗机构要依据省方案的要求,制定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质量平安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和技术指南,确保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在供应服务过程中,从业护士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服务对象病情出现改变,不宜接着供应当前护理服务时,应刚好转介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服务项目涉及药品的,需有在本省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具的处方且经药师审验合格后方可供应服务。 (三)仔细开展岗前培训。要根据省有关实施方案的要 求,做到试点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和服务内容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要根据省探讨制定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岗前培训大纲,组织做好服务对象评估、服务流程及技术规范、护理记录、人文关怀、权益维护等学问培
8、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落实服务对象双评估。要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在向患者供应互联网+护理服务前,要组织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应记录及签名并刚好上传信息技术平台,确爱护理服务的可及性及平安性。护士上门供应服务前,应组织做好护理专项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特性化护理安排,服务结束后应根据现有规定书写护理记录并上传至信息技术平台。试点医疗机构供应互联网+护理服务前,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告知患者服务内容、流程、收费标准、双方责任和权利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等,签订知情同意书。服务对象与试点医疗机构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时,双方可参照在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状况寻求解
9、决途径。 (五)强化信息技术平台管理。各试点医疗机构要依据省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确保相关信息技术平台能满意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平安,并严格执行信息平安和医疗数据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妥当保管患者信息,不得买卖、泄露个人信息。试点医疗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合作的,应签署 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由医疗服务、信息平安、隐私爱护、护患平安、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责权利。 (六)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各试点医疗机构要根据省有关实施方案要求,在互联网信息平台,对从业护士、服务对象有相关照看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要为从业护士配置护理工作记录仪,做取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要
10、供应手机APP 定位追踪系统,配备与试点医疗机构保安室或当地警务室联动的一键报警装置,并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平安和人身平安。并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畅通投诉、评议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探究建立服务对象黑名单,将服务对象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建立从业护士退出机制,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应刚好清退。 (七)完善价格和支付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探究并刚好完善有利于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发展的价格政策,合理新增护理服务项目,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护理项目,属于基本医疗服务的,根据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
11、行,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竞争较充分、特性化需求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整价。公立试点医疗机构应根据现有的价格政策落实相关工作;非公立非营利性试点医疗机构可根据现有护理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内涵后自主定价;非公立营利性试点医疗机构可依据供需双方需求自行设立服务项目 (不得供应超出附件服务项目)、自主定价,试点期间的费用标准可综合考虑交通成本、时间成本、信息技术成本、护士劳务技术价位等因素。收费标准(含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项目内涵、除外内容、价格标准等内容)、支付方式应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通过网络页面、价目表等形式予以公示。服务完成后应主动供应医疗机构收费明细清单。 (八)创新护理服务模式。试
12、点医疗机构可探究将出院后患者的延长服务与互联网+护理服务高度结合,可通过远程可穿戴设备对患者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综合评估,探究互联网+护理服务慢病个案护理、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激励试点医疗机构探究以医护联合或护士工作室或护士志愿者联合等团队形式开展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激励与服务对象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合作机制,刚好转介服务对象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九)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试点医疗机构应在互联网信息平台公布电话、信箱等投诉建议方式,在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投诉建议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投诉电话为:。 七、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 年 5 月)。 1
13、.组织实习省卫生健康委实施方案。 2.组织举荐、明确试点医院。 3.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2 年 5 月 11 日-12 月 15 日)。 1.各试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组织架构。(5 月 31 日前完成) 2.各试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从业护士岗前培训,完善相关制度。(5 月 31 日前完成) 3.各试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试点工作。(6 月-12 月) 4.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监督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试点工作开展状况。(6 月-12 月) (三)总结阶段(2022 年 12 月 15-25 日)。 1.各试点医疗机构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我评估总结。(12月 22 日前) 2.我市
14、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局。(12 月 25 日前) 八、有关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试点医疗机构要充分相识规范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动身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保障医疗平安为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市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探讨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监督和指导,制定完善相关政策。试点医疗机构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完善制度和技术规范,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试点医疗机构要精确把握互联网+护理服务定义、服务供应主体、服务对象、服务项目等内涵、
15、标准和要求,试点确保试点机构资质、从业护士资质、服务项目符合要求,确保试点工作严格根据实施方案实施。 (三)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刚好受理和处理违规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的举报,对未依托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信息平台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整治;探究将试点医疗机构派出的从业护士不符合人员资质、非试点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等违规状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工作范畴,探究建立护士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清单。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维权和自律管理。要主动亲密关注辖区内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发展状况,实行有效措施主动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引导试点工作规
16、范开展。 (四)各级卫生行政健康行政部门和试点医疗机构要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泛宣扬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形成正面舆论。加强公众宣扬教化,引导正确就医观念,共同防范医疗平安风险。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广阔护士的培训教化,提高对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和服务模式的相识,强化执业平安意识,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广州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医疗机构 序 号 医疗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 名 职 务 1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吁 英 护理部副主任 2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谭惠仪 护理部主任 3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林 艳 护理部主任 4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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