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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财20175号井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井陉县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井陉县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井陉县财政局2017年5月9日井陉县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根据井陉县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井政201725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
2、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和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石发201623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局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财政。二、任务措施2017年12月31日前,我局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
3、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1、统一建章立制。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1)要结合权力清单、责任
4、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予以公开。(2)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市场监督局审核后予以公开。(3)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5、,方便群众办事。(4)要根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在本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1)要以省、市、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统一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样本为模板,制定完善本单位的执法文书样本,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2)要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
6、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或经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3)要在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4、推动事后公开。要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1)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2)要按照井陉县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井政办201728号)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5
7、、创新公开方式。(1)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2)县政府将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归集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要设置搜索查询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3)要结合县政府统一建立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准确将本单位执法信息向平台推送。(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
8、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1、建立健全制度。要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六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并绘制各类(六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2、规范文字记录。要根据以省、市、县本系统制定的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为依据,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并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3、实行音像记录。对行政许可等
9、六类行政执法行为(同上),在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中,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2)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3)每个执法科室配备不少于1台的执法记录仪,或按照省、市本系统确定的音像记录设备配
10、备标准及比例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同时,要制定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4)要积极跟省、市本系统执法部门联系,积极制作不同执法类别的音像记录规范演示视频片,报县政府法制办。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要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必须采取一种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光盘或执法记录仪等记录方式建立影响资料数据库,并附录案卷中。5、强化记录实效。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
11、,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1、健全审核制度。要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615号),修订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2、落实审核主体。(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2人。(2)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要根据中共省委办、省政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
12、意见(冀办发201666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要积极组织律师进行研究参谋决策,提出意见建议,3、确定审核范围。(1)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
13、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5、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本部门实际,分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三、实施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5月10日前)1、制定方案。要根据省、市、县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于2017年5月10
14、日前报县法制办备案。2、加强培训。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三项制度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2017年5月20日前将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参训人员名单、授课资料(影像、书面)等报县法制办备案。(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2017年6月15日前)1、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文件。市、县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省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制度文件和清单目录,结合实际,在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2、加强指导。要加强对有关制度制定工作的指导。要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在2017年6月15日前报县法制办备案。(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开始)1、规范实施
15、。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年7月1日起,要按照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2、监督检查。要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和执法人员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不改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予以问责。3、优化提升。要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四)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9月-10月)1、总结报告。要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
16、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并于2017年9月底前将三项制度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2、组织验收。2017年10月31日前,迎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三项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赋予河北省改革试点重要使命。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副职、局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科室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及负责人。局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科室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顺利迎接上级检查验收。(二)强化统筹衔接。要结合全县开展的机关作
17、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与三项制度紧密衔接,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抓好宣传引导。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影响我局的反面典型,要进行追责。(四)强化督促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领导小组要对推进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确保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附件:1、井陉县财政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井陉县财政局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附件1井陉县财政局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张国平 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李少军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兼收费管理局局长成 员:许彦娃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秋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侯 力 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张永庭 收费局副局长 张文雪 农税局副局长樊玉忠 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陈文华 副主任科员吴海军 局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吴海军兼任,具体负责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日常工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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