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与直接民主制度设计决定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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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刊)总第195期。20148ACADEMICSNo8 Aug2014财政政策与直接民主:制度设计决定结果o拉尔斯P菲尔德1”,(1马尔堡菲利普斯大学,2圣加伦大学,瑞士格布哈德基希格斯纳2德国黑森州马尔堡市;圣加仑州圣加伦市)摘要在经济学界经济制度对经济政策的影响一直备受争议。本文将讨论财政结果在直接民主决策制度下与在完全代议制民主制度下的差异程度,并对这些政策结果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来自于瑞士和美国的证据表明,相对于代议制决策,公民投票和受欢迎的倡议产生的支出和税收都较少,从而导致更为有效的政策结果。由于代表们偏离公民的偏好而导致政策结果的这些差异。于是乎,公民投票和倡议在民主国家比在纯
2、粹的代议制民主国家中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更能强化公民的偏好。【关键词收入;支出;直接民主;公民投票;倡议一、介绍关于制度对经济政策结果的影响,经济学家们对此争议不断。根据诺斯(NORTH 1981年,1990年)的观点,作为保护产权的正式规则或非正式规则的一部分,政治制度决定辖区内的经济绩效。阿西莫格鲁(AcEMOGLu),约翰逊(JOHNSON)和罗宾森(ROBINSON 2004年)则认为,经济(和政治)自由是私人物质投资以及人力资本投资的先决条件,从而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合适的治理促进经济增长。格莱泽(GLAEsER)等人(2004年)对这两种间的因果关系提作者简介:拉尔斯P菲尔德,现任
3、德国经济咨询专家委员会(“五贤人委员会”)委员,德国瓦尔特一欧肯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学,财政联邦制与新政治经济学,包括弗莱堡学派思想;格布哈德基希格斯纳,瑞士圣加伦大学国民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教授,瑞士外贸与应用经济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新政治经济学,应用计量经济学,经济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基础以及环境经济学。 +感谢瑞士国家科学基金会对本研究的支持,资助号:500458524。拉尔斯P菲尔德在此感谢德国科学基金会(DFG sPP 1142)的资助。一26万方数据财政政策与直接民主:制度设计决定结果出了质疑,争辩道:制度无法对经济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除非公民已经开发了人力资本以实
4、现合理的政策选择。此外,关于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以及他们的衡量标准太不精确,以至于无法获得确凿的证据以表明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格莱泽等(2004年)建议要特别调查不同国家的宪法规定或法律规定以便发现制度是否是重要的。菲尔德(FELD)和瓦格特(VOIGT 2003年,2006年)遵循了这条建议,并强调司法机关在保护私有产权方面的作用。他们公布了73个国家的样本证据:最高(宪法)法院事实上的独立性越强,就越能促进经济增长。通过对不同国家中有关司法的宪法规定以及这些国家中政治制度践行司法独立的程度,来衡量事实上的司法独立程度。佩尔森和塔贝里尼(2000年,2003年)调查了总统制和议会制国家间经济
5、政策的差异,民主国家中组成内阁的不同形式,以及多党制和比例代表制之间的差异。他们发现:议会制具有更高的效率,因为他们追求更好的防治转移措施。此外,在简单多数原则下,较大的选区和个人直接投票促进更好的政策。理解佩尔森(PERssON)和塔贝里尼(TABELuNI)有关经济绩效结果的关键在于:宪法条款对于财政政策的潜在影响。基于政治失灵(相对于市场失灵而言)的理论观点,与财政公共资源问题或者寻租问题一样,他们发展了一套有关总统制议会民主制和多数代表制比例代表制对财政政策的影响舶理论。他们认为,在总统制和多数代表制的体制中,财政支出比较低,并提供了60到80个国家和地区的典型证据,也包括1960年至
6、1998年间60个国家和地区的面板数据,即这在两个体制中的财政支出比那些与他们相对立的体制下确实要低5。在涉及到广泛的再分配项目,如福利支出时,这种情况尤为显著。沿着同样地思路,对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制对经济政策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与司法独立的比较制度分析一样,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对直接民主的研究采用了比较的视角,即现有的直接民主体制中的政策结果与现有的代议制民主体制中的政策结果相比较。同样地,直接立法的政治经济学始于对政治失灵的诊断,这方面有大量的证据。帕莫雷恩(POMMEREHNE 1990),基希格斯纳(RCHGAssNER),菲尔德和萨维奥(SAVIOz 1999),菲尔德和基希格斯纳
7、(2000),以及最近卢皮亚(LuPIA)和松阪(MA髑usAKA 2004;2005,2005a)强调,在瑞士和美国的证据基础上,直接民主的方式是纠正政治失灵的有效手段,并比纯粹代议制民主更加有力的政策结构。此外,直接立法的政治经济学具有推进非常详细的分析的优势,即通过个别的制度条款对经济政策结果的影响可以被识别。对制度规定的细节研究的激励衍生自另一种文献。由加利福尼亚州第13号提案以及之后美国的抗税运动,并因欧盟中的“稳定与增长公约”的基本原理的讨论而激化,经济学家试图找出哪些类型的制度限制诱导稳健的财政政策,并允许有足够的短期财政政策的灵活性,以应对商业周期发展的不利因素。根据一27万方
8、数据学术界20148学术探索基希格斯纳(2002)关于财政制度对财政政策的影响的调查,直接民主手段对财政政策限制,比正式的财政预算规则限制或者财政联邦制的工具,更为成功。这些总体的证据已经引发了不同制度领域对成功制度条款的细节的研究,其中包括直接民主,正式的财政预算规则限制与财政联邦制,以及不同的财政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公民投票和公民倡议是相互补充还是相互替代等。在本文中,我们将对直接民主制和代议民主制进行比较分析,并讨论在这两种体制下财政结果相互偏离的程度以及如何解释这些结果。有人认为,这些政策结果产生差异的原因是代理人偏离了公民的偏好。于是相对于纯粹代议制民主国家中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9、,公投和倡议在很大程度上更加有助于强化民主国家中的公民偏好。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超越我们现有的研究,强调更加差异化的方式,而不是对直接民主制和代议民主制中的政策分歧进行总体性陈述。例如,并不是在总体上比较直接民主制和代议民主制,而是关注于公投和倡议。此外,更加强调财政公投的重要性,对强制性公投和选择性公投进行区分,并强调强制性公投的确切规定,如所谓的最低支出门槛,同时还考虑了与公民倡议的签名要求之间的相互作用。最后,凭借我们最近的工作,我们将考察直接民主制和代议民主制的相对效率。关于直接民主制和代议民主制的比较分析的经验证据几乎全部来自于美国和瑞士的联邦和各级地方政府。这些制度规定中相当大的变化是
10、与财政支出和税收的充分自主权相联系的。而我们更强调瑞士的证据,尤其是根据最近卢皮亚和松阪(2004年;2005年,2005a)的调查,他们对美国的经验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考察。从瑞士的经验证据开始,并记录美国的佐证,以便可以对这两个国家进行比较。从直接民主制的特别制度的描述开始,正如人们在瑞士州一级政府中所看到的,第二部分在理论上分析了直接民主制的运作。这部分的目的在于形成一个假设,即公民投票和公民倡议对财政政策的影响。在第三部分,汇报了直接民主与经济政策结果之间的证据。接下来第四部分将讨论结果并展望未来的研究。二、直接民主如何运作直接民主制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公共财政。一方面,通过制定实际的决策
11、,公民投票或公民倡议可以直接限制代表,使得财政政策符合公民的偏好。另一方面,代表们努力预测公民偏好,以避免选择性公投或公民倡议,抑或防止在选举中失败。因此,直接民主制完全可以在公投或倡议不发生作用的情况下进行运转。只有对不同的直接民主条款的细节加以区分,这些效果才能得到正确分析。在本部分中,我们首先对瑞士的直接民主制进行简要说明,对财政公投进行特别关注,以便展示这些制度的丰富多彩。然后,在我们更加详细地分析公民投票和倡议的诱因之前,将讨论直接民主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一28万方数据财政政策与直接民主:制度设计决定结果(一)瑞士的直接民主直接民主的制度存在于许多不同的国家,并有所差异。【11但可以
12、从这些变化中提取一些基本的事实。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纯粹的直接民主几乎无处存在了。一定程度民主的发达国家,代议制民主要么通过议会制要么通过总统制的形式加以实现。直接民主的制度被添加到民主制度的具有代表性的部分,而不必替换代表制的决策方式。唯一的例外是美国和瑞士各级地方的乡镇大会(Town Meeting)以及两个农村地区的瑞士州的州会议。在这些直接民主的会议形式中,政治决定通过公民在一个中心地亲自参加并举手同意表决。其次,直接民主的一种制度变化形式来自于对宪法层面和法定层面的区分。在一些国家中,宪法修订案由公投决定,其他的法定事宜则直接决定。第三,直接民主的另外一种变化来自于公投和倡议之间的区
13、分。在公投的情况下,由行政部门和议会部门事先开发的宪法性或法律性提案必须或可以由公民投票来决定。在民众倡议的情况下,公民或其中一组人提议宪法修正案或者新的法规,并征集预先确定的数量的签名,以使他们的提案可以参加投票。这可能以更为详细的方式进行。因此,这两种制度也可以根据议程设定权力分配的方式加以辨别。在全民投票的情况下,议程设定话语权依赖于代表;而在公民倡议的情况下,公民掌握议程设定能力。第四,公民投票还有另外一种变化的情形。公民投票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选择性的。强制性的公投是必须的,受特定的法律或者宪法修订案的约束。选择性公投,只有在公民事先征集了预先确定的数量的签名之后才有可能发生。虽
14、然选择性公投有点儿类似于公民倡议,但与全民公决的相似之处更多。选择性公投和公民倡议有类似之处:两者都必须征集签名,但是他们具有不同的议程设定能力。关于直接民主的规定不仅各个国家之间不同,而且不同国家中次中央级的直接民主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引人注目的例子,如美国,直接民主只存在于州和地方一级,而联邦一级完全由代议制民主的方式加以组织。而实行直接民主制的瑞士却不同,直接民主意义上的公投和倡议,存在于联邦、州以及各级地方层级。可以从瑞士次级联邦层级特别观察到上述这些变化(LuTZ柚d STROHMANN 1998,TRECHSEL and SERDt了IT 1999,MICOTand BU7IzER
15、2003)。更为重要的是,财政公投作为瑞士次级联邦层次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公民投票,是为直接影响财政政策而设计的。根据特雷斯塞尔(TREcHsEL)和SERDOLT(1993年,第37页),瑞士州一级的财政公投是直接民主最为复杂的工具。由于其对财政政策结果的重要性,以及在大多数关于财政政策实证研究中都作为瑞士直接民主的一个指标,我们接下来将聚焦于财政公投,而不是讨论法律性(宪法性)公投。一29万方数据学术界20148学术探索表1 1998年瑞士各州财政公投非经常性开支6 经常性开支6 弗雷斯图州 签名要求选择性 强制性 选择性 强制性 泽指数8苏黎世州ZH 220 20 O22 2 5000 41
16、0000伯尔尼州BE 2 04 (直到1996 375年:6000)325 325卢塞恩州LU 25 25 3000 4(自1995) (自1995)。乌里州uR 05 l 005 01 300 45施维茨州SZ 025 005 2000 4625上瓦尔登0w O5 1 O1 O2 100e 5下瓦尔登Nw O25 5 O05 O5 250e 5格拉鲁斯州GL 05 O1 4楚格州zG 05 005 1500 4弗里堡州FR O25 1 O25 1 6000 3索洛图恩州s0 1 2 O1o2 O2 1500 6巴塞尔城市Bs 1 02 2000 425巴塞尔乡村BL O5 005 1500
17、475沙夫豪森州sH O31 O3 O05_o1 O05 600 5外阿彭策尔州AR 025 O5 O05 O1 200e 5内阿彭策尔州AJ 5 1 4圣加仑州SG 315 15 0315 15 4000 4格劳宾登GR 15 5 O3o5 05 3000 4阿尔高AG 3 03 3000 45图尔高TG 1 3 O2 O6 2000 4提契诺州Tl 02 005 7000 275沃州6vD 33000瓦莱WSO75 O25 1(始于1994)6000纳沙泰尔州NE15 15 2(始于1992)日内瓦州GE O125 O06 7000 1汝拉州JU 05 5 005 O5 2000 25来源
18、:LuTZ and srmOHMANN(1998);TRECHSEL aJld SERDOLT(1999);and FREY(2000),FELD粕d SCHAIjrEGGER(2004)一30万方数据财政政策与直接民主:制度设计决定结果1财政公投的指数是根据弗雷(FREY)和斯图泽(STUrIZER)所建议的方法计算的。2如无明确指出,单位是百万法郎或百分数。3直到1995年,财政公投一直是非常复杂的设计(TRECHSEL和SERDULT 1999年,第262264页)。4沃州已经在1978年废除了财政公投。有关财政意义上的建议案已纳入选择性的法定全民投票,告诉人们任何有关支出门槛的事宜。5
19、1980年至1996年间以及1997到1998年间召开州议会的州。总的来说,如果一个法律或财政预算的决定被列入公投测试,仅仅是因为其财政特征,那么该公投便是财政公投。公投必须伴随着一个精确的开支核算,债券或其他任何金融债务。从法律上来看,财政公投是一项特殊的行政公投,它总是影响着单一的法律行为。在瑞士各州,财政公投经常用于投票决定开支项目、债券、税收、国家控股的私有公司或房地产。最重要的形式是强制性的财政公投,它会影响所有新的、经常性或非经常性的消费项目,超过指定的最低支出门槛。在1996年,13个州中的强制性公投的非经常性支出项目的支出门槛不尽相同,从施维茨州的25万法郎到卢塞恩州的2500
20、万法郎(参见表1)。【23在选择性的财政公投中,签名要求被强加到支出门槛中。签名的数量要求也不尽相同,从上瓦尔登州的100个签名到伯尔尼州的10000个不等,或者占选民人数比例从瓦尔登州049到汝拉州的428不等。征集签名的时间也从30天到90天不等。由于必须征集签名,因此使用选择性财政公投的难度较高。然而,与强制性公投相比,选择性财政公投的支出门槛比较低。为了从一个指标上去比较这些财政公投的不同规定,斯图泽和弗雷(2000年)提出了一个指数,指数的值从1到6之间的变化,表明直接民主决策程度由低到高。至1996年以来,除了在先前有州议会的州引入强制性公投外,财政公投一直没有改变过(下瓦尔登州于
21、1996年,上瓦尔登州于1997年)。唯一的例外是沃州推出了选择性财政公投。TRECHSEL和SERDtJLT(1999年,第37页)记录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州一级的直接民主的发展过程。由于宪法很少变更,而财政公投的宪法性规定的变化则较为频繁。例如,与选择性财政公投相比,强制性财政公投处于不利地位。此外,现如今财政公投所捕获的支出决议比20世纪70年代多了许多。在过去30年间支出计划的规模大幅增加,而支出门槛就绝对数字而言是相对固定的,占总支出的02到03之间的支出建议案需由强制性的财政公投来决定,尽管一些州的支出门槛提高了,占总支出的0025到015的支出建议案可以由选择性财政公投来决定
22、。强制性财政公投的支出门槛的标准偏差已经从1970年的032下降到1995年的O09,选择性财政公投的支出门槛的标准偏差从1970年的01下降到1995年的005。显然直接民主规定的一个重要变量,表现出了财政公投在州与州之间的差异,而不是跨时间的差异。这些强调了:在相对有利的条件下,瑞士次联邦层级作为研究直一31万方数据学术界20148学术探索接民主的影响的实验室的重要性。(二)直接民主合理运转的前提条件鉴于前文“瑞士的直接民主”中所描述的,财政公投似乎是相当复杂的,一个很自然的问题便出现了,即公民是否都能够理解这种复杂性。在讨论直接民主过程中经常听到的批评之一便是:在认知上公民是无法在公民投
23、票和公民倡议中采取适当的决定的(卢皮亚和松阪,2004年)。因此,直接民主的反对者对公民是否能推进一个持续性的财政政策提出了质疑。这种说法类似于格莱泽等人所认为的:人力资本是合理利用民主的一个先决条件。很明显,公民做出知情决定的能力是直接民主正常运作的先决条件。由于我们之前已经详细地讨论过,关于直接民主制和代议制民主制中的信息传递,【3 3在这里我们只是总结最近的一些分析。理论上来说,代议制民主获得的信息来自关于劳动分工的论断。就像一个病人信任医生能正确诊断她的病情,并选择最成功和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一样,代议制民主是将政治决定授权给作为知情专家的代表的一种手段。像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客户关系的情况一
24、样,然而公民承担不起将决定权不受限制地授权给政府和议会,因为一旦代表们的决定偏离公民的偏好,那么公民就会处于危险的境地。在纯粹的代议制民主制中,政治家必须在定期的选举中进行自证。马里诺(MARINO)和松阪(2004)表明,选举期间额外的否决权是约束政治决定使其遵从公民意愿的有效工具。公投的这种控制功能可以起作用的原因在于决策的复杂性。在直接民主制国家中,如果政治问题是直接决定的,公民的需求及供给的信息量便会增加,这源于掌握充分信息的激励。确实有经验证据支持以下论断:代议民主制的信息优势并不重要,公民基本上能够判断复杂的政治问题。首先,奔驰(BENz)和斯图泽(2004年)就提出了有关欧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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