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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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股票代码:60100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19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 2 优先股代码: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公开发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二一年五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 声 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
2、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3、、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说明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 ,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 ,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
4、股的可转债。如果本行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二、关于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的说明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可转债不得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但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的规定, 为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允许当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而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可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除此之外,本次可转债持有
5、人无其他回售权利。 三、关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 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3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本行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触发时的股票市场、自身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因素, 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本行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 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因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7、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 股票市场环境以及本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本行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或者即使本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行股价仍有可能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本行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由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
8、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规定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关于可转债价格波动的说明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 其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行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因可转债附有转股权,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可比公司债券利率,可转债投资者所享有的利息收入可能低于持有可比公司债券所享有的利息收入。此外,可转债的市场交易价格会受到本行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本
9、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 格,不随本行股价的波动而波动。因此,在本行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本行股价出现不利波动,可能导致本行股价低于本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由于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本行可转债的市场交易价格会随本行股价的波动而出现波动,甚至存在低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本行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五、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信用评级的说明 本行聘
10、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以对本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六、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
11、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080.33 亿元,高于 15 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如果本行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七、关于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股利分配政策(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规定如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5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 1
12、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 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依次提取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息、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支付优先股股息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准备、支付优先股股息、提取任意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之前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
13、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二百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执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针对普通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条件和比例:除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14、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 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6 (四)公司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出现本条(二
15、)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分红时,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公司董事会应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特别决议通过;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针对优先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可采取固定股息率或浮动股息率,固定股息率水平及浮动股息率计算方法依据优先股发行文件的约定执行。 除法律
16、法规或公司股东大会另有决议外,公司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在一个计息周期内以约定的票面股息率支付股息; (二)公司在向优先股股东完全支付每年约定的股息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派股息; (三)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应对优先股股东分派股息,但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司有权取消优先股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 (四)公司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在特定年度未向优先股股东派发的股息或未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 不累积到下一年度, 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五)公司发行的优先股的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获得分配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根
17、据本行制定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如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7 “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 除本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能导致本公司不符合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外, 本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
18、净利润)的 30。 本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本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的过程中, 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在获得独立董事明确意见后,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出现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本公司不分红时,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同时为充分兼顾股东分红回报需求,本公司规划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方式在当年度利润分配中的比例不低于 40%。 在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
19、基础上,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行 2020 年度、2019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项目 2020 年度年度 2019 年度年度 2018 年度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3,932,758 3,922,750 3,325,02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0,883 12,453,477 11,072,911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0.02 31.50 30.0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
20、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91.58 2018 年至 2020 年,本行累计现金分红(含税)总额为 111.81 亿元,本行最近三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8 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1.58%。 八、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21、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本行就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行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并承担财务成本, 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
22、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的财务成本,不会造成本行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的财务成本, 则本行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行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行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 本行将
23、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以提升本行的经营业绩,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增强本行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多渠道资本补充方式,提升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9 本整体质量;(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及回报水平;(3)多方面提升公司经营质效,推动业务稳健发展;(4)重视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机制;(5)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 上述措施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九、本行面临社会经
24、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本行所处的银行业与宏观经济紧密相关, 若本行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本行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行的主要贷款客户可能因为国家经济环境影响而出现盈利恶化、 现金流紧张、 偿付能力下降,从而导致本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上升;本行发放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可能下降,导致本行抵押、质押贷款的保障程度降低;本行资产质量风险上升,可能导致本行计提更多减值准备,净利润下降等。 从经济金融形势看,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错综复杂。2020 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给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全球经济金融脆弱性明显上升。虽然国
25、内疫情防控取得显著进展,但海外疫情的全面爆发加剧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外部风险,我国经济下行压力陡增。本行绝大部分业务、资产及经营活动都集中在境内, 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将使得本行未来的经营发展面临众多不确定性。 从竞争环境角度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国内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逐年提升,对银行业贷款规模的持续扩大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银行业的经营因此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而互联网经济的兴起,对传统行业的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银行业的传统经营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在金融业扩大开放、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未来银行业竞争压力将日益加大,也给本行未来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新的挑战。 南京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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