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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抵押借款合同合集15篇抵押借款合同1为确保营口莲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抵押权人)与 (以下称债务人)之间的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设备作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设备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本抵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抵押权人因履行了保证义务代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所产生的债务人应当归还的全部款项以及抵押权人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抵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二条 抵押设备概况1、抵押设备名称:_。抵押设备数量:_。抵押设备质量
2、:_。抵押设备所在地:_。2、评估价值:抵押设备的评估价值为_元(大写)整,抵押率为_,实际抵押额为_元整。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设备的价值。设备抵押后,设备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第三条 抵押设备期限抵押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抵押设备登记1、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持主合同和本合同、_、_及全套有关抵押设备的正式权属证明等证明文件,与抵押权人到抵押设备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抵押设备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设备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2、办理抵押设备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
3、或者其复印件:(1)主合同和本合同;(2)抵押设备的所有权证明。第四条 抵押设备的使用和保管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对该抵押设备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设备产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标的物。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设备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3、抵押人对该抵押设备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设备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第五条 抵押设备的保险1、抵押人须在本合同办
4、理抵押登记前三日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设备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设备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设备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为止。2、抵押人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抵押权人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抵押权人书面同意)。3、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
5、则,抵押人须无条件赔偿抵押权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4、抵押人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抵押权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支付。5、抵押期间,该抵押设备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抵押人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6、抵押人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设备的一切税费。抵押人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抵押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应负责赔偿。第六条 抵押权的实现1、发生以下情况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设备:(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的。2、在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
6、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设备而支出的一切费用;(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债务人、抵押人应付的一切费用;(3)扣还根据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抵押权人的全部债务及其他一切款项。3、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4、如果抵押权人不适当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5、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第七条 权利义务(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1、在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
7、抵押权消失。2、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设备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3、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的,抵押权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4、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设备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设备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5、抵押人对抵押设备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设备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对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解除本合同,并
8、依法就处分该抵押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1、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设备不受抵押权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设备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设备的,并负责抵押设备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4、抵押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设备毁损,应在15天内向抵押权人提供新的抵押设备。4、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设备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5、抵押设备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以抵押权人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抵押人
9、承担。投保的抵押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债务。6、抵押人采取欺骗的方法,隐瞒事实真相,蒙蔽抵押权人相信其已经提供抵押担保而实质上是重复抵押的,如果抵押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有权追偿抵押人除抵押设备以外的其他财产,以清偿其债权。第八条 违约责任1、抵押权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债务,给抵押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抵押权人应负责违约责任。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债务,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设备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受偿。第九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
10、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设备进行检查;3、抵押人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抵押权人;4、抵押人在占有该抵押设备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设备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设备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设备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第十条 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特快专递、传真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
11、达的方式。2、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前,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仍然有效。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不得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设备。2、转让抵押设备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
12、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设备。3、抵押人转让抵押设备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偿。4、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
13、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
14、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
15、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十六条 其他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抵押人。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1、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后生效。3、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
16、_住所:_法定代表人:_,职务: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抵押人:_住所:_法定代表人:_,职务:委托代理人:_身份证号码: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人:_电话:_传真:_帐号:_电子信箱:_抵押权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抵押人(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年_月_日车辆抵押合同车辆抵押合同范本机动车车辆抵押合同范本抵押借款合同2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住址:_身份证号码:_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住址:_身份证号码:_
17、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百_拾_万_元整(¥:_元)。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计:_月。期限届满之日清偿。第三条 甲方以位于:_市_区_街_小区_号楼_单元_门。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约抵押借款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第四条 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
18、记后,其房屋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乙方收执。第五条 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甲方负担。第六条 借款利率:_。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第八条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第九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第十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
19、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房产交易中心办抵押权证一份。甲方:_乙方: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抵押借款合同3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姓 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
20、电话: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姓 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土地抵押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第一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土地位于 ,甲方于 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 。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用途为 用地,使用年限为 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第二条 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并办理合同项下债权公证。抵押登记和债权公证办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第三条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1.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2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3.乙方指定账户为:开户名:开户行:账 号:4.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如乙方需续借,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续签协议;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还。5. 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7.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将借款本金并按月将利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 号:第四条 抵押登记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
22、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条 违约责任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
23、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六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一、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二、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
24、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八条 抵押权实现的费用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与拍卖或诉讼有关的费用;二、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抵押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条 抵押权撤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提前归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抵押解除
25、手续。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证处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图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抵押借款合同4抵押权人(贷款人):(以下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自愿签订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第一条抵押物:1、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
26、将坐落在_ (房屋所有权证号:_号,建筑面积:_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抵押借款。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产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电、气等全部设备、设施和全部装修、装潢。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第二条抵押物评估价值:抵押物议定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元整。第三条抵押借款金额、期限、费利率1、根据乙方的实际申请,经甲方审核确定,向乙方发放借款人民币_元整,(大写_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时内以现金、支票或转账的方式予以支付。2、借款期限:甲乙双方确定,借款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个月。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
27、之日清偿全部借款本息。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所担保债务本息偿清为止。4、费利率: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项下的利率为2%每月,乙方逾期还款时,除补交逾期天数的利息外,还需按央行规定的罚息标准(0.05%)交纳罚息。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甲乙双方确定,抵押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抵押权
28、不因乙方的任何变化而受影响。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赠人),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第六条提前还款、续期1、乙方可提前还款,甲方应当允许,利率仍按原合同规定结算。2、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赎回抵押物,则必须在抵押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期手续。办理续期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续期。3、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有权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置乙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偿还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等抵押担保范围内的一切费用。如
29、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处置,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抵押借款。2、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不得遗失、损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补办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应将抵押的契据证件交还乙方。3、甲方应积极与乙方沟通,共同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公证手续、后续的解除抵押手续;乙方拒不还款又不续期的,甲方负责抵押物的委托拍卖、变卖手续。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还款,交纳利息和其他各项费用
30、。5、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乙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并在此不可撤销授权委托甲方有权直接自行委托拍卖抵押物,行使抵押权。(1)乙方未按约清偿借款、利息或其他费用;(2)乙方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的;(3)乙方被宣告破产、解散、撤销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4)乙方发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响其偿还借款及各项费用能力的事件。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权,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异议;6、甲方同时保留通过追偿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和财产权利以实现债权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约定取得借款。2、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3、抵押借款
31、期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确保抵押物价值不会减小,并按规定缴交有关税款及费用。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地产证、纳税证明及其他契据证件交给甲方保管,并保证所提供契据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同时保证在办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间不得将抵押物作为标的予以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交易处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承诺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
32、担的责任义务,不影响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权益。6、乙方承诺: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产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无能力履约偿还到期借款时,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内搬出居住,并无条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处理金额不足以偿还甲方本金、利息时,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7、本合同及其各项条款在有效期内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赠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第八条抵押物的保险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
33、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则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乙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3、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
34、支付。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第九条抵押物的归还本合同履行完毕,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甲乙双方抵押借款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甲方同时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契据证件返还给乙方。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实事求是的友好态度、切实可行的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为终局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
35、的补充协议、附表、授权委托书、房产抵押承诺书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办理完毕完整的抵押手续(抵押登记)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保险、公正、证明、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屋抵押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条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写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5、其他约定事项:甲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合同签订地:抵押借款合同5借款人: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出借人: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保证人:_法定代表人: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地址:_联系电话:_重要提示:本合同系
36、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条款均是借、贷方及担保人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请对合同条款中的黑体部分予以充分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主体多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人及借款金额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_,大写人民币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二条借款人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借款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禁止经营的项目。借款人保证按照本
37、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用作违法和犯罪使用。否则产生法律责任由借款方承担,并由借款方赔偿出借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三条借款人借款期限借、贷方约定借款期限为_月/天。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借款交付出借人于_年_月_日将借款以_形式交付借款人。借款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行:_账号:_第五条借款人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二、计息按债权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三、结息和付息经协商一致,借款人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偿还贷款利息:1、按月付息,每一个月为一期,共_期,每期_元。2、按季付息,每三
38、个月为一期,共_期,每期_元。3、按半年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共_期,每期_元。4、一次性付息,每期_元。5、其他:_。四、违约金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借款总额的百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清偿本息为止。第六条还款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当日将本金(即人民币_,大写人民币_)存入出借人账户。出借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行:_账号:_第七条借款的保证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损失。第八条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如下一、保证人自愿以其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二、借款人
39、及担保人自愿接受出借人的检查和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三、借款人及担保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臵自有财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臵抵押、质押担保时,必须及时通知出借人,并征得出借人书面同意。四、借款人及担保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出借人: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2、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3、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4、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第九条违约事件及处理一、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借款人及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1、向出借人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4、违反其所作的承诺;5、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及担保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6、进行违法犯罪活动;7、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8、在与出借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二、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出借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清偿;3、宣布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清偿;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借款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