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doc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于2004年5月17日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号)。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
2、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
3、、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颁发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专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如下:(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
4、、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危险化学品生产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a.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b.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c.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d.车站、
6、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e.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f.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g.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与员工宿舍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
7、收合格。(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对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定期检测、检查,并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型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距离当地公安
8、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有专职消防队,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有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颁发程序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在第三章中,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作了规定。有关规定如下:(1)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子
9、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其子公司分别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机关提出申请。(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为从业人员缴纳工
10、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
11、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4)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5)负责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危险 化学品 企业 安全生产 许可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