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文化的培育.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公民文化的培育.pdf(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论 公民 文 化的 培 胄口申建林(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武汉430072)摘要:民主制度是由民主价值铸成的事实,在缺乏民主政治文化和民主信仰体系支持的国度,民主制度难以实现由形式到效能的跨越。而在民主政治文化的建设中,公民文化的培育处于核心地位。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宪法的分析,追溯了树立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文化的法理依据;然后,对公民教育的方式、内容、宗旨和范围进行了探讨。关键词:民主;公民文化;公民意识中图分类号:G1 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2)040042-03虽然对“民主”的理解歧义丛生,在不同的时空下,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它往往“意味着不同的事物”,
2、但还是存在着得到当今世界普遍认同的某些民主标准,这些标准包括:官员由选举产生,选举必须是自由、公正、定期地举行,表达意见的自由,多种信息来源,允许群众性社团的存在,包容广泛的公民身份等,这些基本的民主要求已构成了政治现代化的主要内容。20年来的改革把中国推进了民主政治的转型期,也就是说,由不完善的民主转向现代民主的时期,这里所说的“不完善”主要不在于缺乏一套制度和法规(尽管某些配套的制度有待出台,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普选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等制度构架已经确立),而在于形式上的民主制度还没有完全实现向效能的转变,已有的法律条文还没有完全成为支配政治生活的权威。因此,具有实质性
3、意义的学术探讨不在于反复论证民主的价值,而在于分析民主发展的障碍,寻求实现民主的可行性方案。为什么中国难于实现使民主制度由形式到效能的跨越?除了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外,四千年的深厚文化很难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信仰体系和政治文化的支持。制度离不开人的运作,在缺乏民主意识和参政能力的人群中民主制度的运行是艰难的。国内外学术界已逐渐认识到民主政治文化对于民主制度的决定性影响。美国的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把“民主的信念和政治文化”喧作为一个国家实现民主的三个关键性条件之一。政治学结构一功能主义学派的创始人阿尔蒙德曾指出:“一种参与制政治制度的民主形式同时需要一种与之相符合的政治文化”。卡尔科恩也曾强调:
4、“民主的机器是由其成员的风格来润滑的”。民主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里对民主价值的认同和信念,以及在民主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技能。民主政治制度无非是通过民主理念而形成的制度模式,是由民主价值铸成的事实,没有民主政治文化的民主制度不过是空中楼阁,而民主政治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公民文化。本文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简要分析树立公民意识的法理依据,并对公民文化的培育提出设想。一、树立公民意识的法理依据不同的政治制度所赖以生存的政治文化土壤是不同的,依附型的政治文化只能孕育中央集权和专断的政治制度,而民主制度需要的则是参与型的政治文化。“参与”意味着社会成员不仅具有影响国家政策的权力,而且拥有政府组成、官员选拔
5、和重大决策的最终决定权,这就要求民主制度之下的个体能成为公民而不是臣民,而只有那些具有积极的参与意识、自觉的公民义务感和必要的议事能力的人才是民主制度所需要的公民。当然,贵族政治和精英政治的拥护者往往以民众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不足为由来反对民主。针对这种观点,美国的民主理论家科恩曾引用杰斐逊的这样一段简单明了的话予以反驳:“就我所知,社会的最后决定权只有交给人民自己来掌握,此外,别无更安全的寄托。如果我们认为人民见识不足,判断不周,不能执行他们的权力,补救的办法不是把权力从他们手中取走,而是通过jianghan Tribune 20024万方数据教育,让他们善于判断”。可见,民主制度一方面 条
6、第六项、第九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把民众推向政治舞台的中心,另一方面又向民众 关、检察机关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都由人民代表大提出了心理和智力上的要求,为此,必须进行公民 会产生,并对它负责。那么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代议教育。 机构是如何产生的呢?宪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们可能会问: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是以“人 “由民主选举产生”。谁能成为选民和候选人?宪民”的概念来规定我国的政权性质、政治制度和 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了不满十八周岁和依法被剥政权的组织形式的,如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 夺政治权利以外的所有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 举权”。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7、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 由此可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宪法原民”,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 则最终体现为“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这些最重要 具体的制度条款,人民包括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的宪法条款表明了作为国家权力主体和国家力量 权的所有公民,所以强调公民权利意识与人民主源泉的是人民而不是公民,为什么还要强调树立 权原则并不矛盾,前者是对后者的具体化。此外强公民意识、提高公民参政技能呢? 调树立公民意识还有以下意义:第一,避免了有机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人民、公民和 体论,从而使权力主体的概念具有可操作性。民主国民这三个概念的含义是相同
8、的,均指该国的全 制度总是通过一系列民主程序来实现的,而民主体社会成员,即具有该国国籍的人。譬如,美国宪 程序是以个人的参与、个人的意见表达、个人合法法的正文既使用了人民(people),也使用了公民 权利的要求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为基础的,公民概(citizens),在第一条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中使用 念恰恰强调了人民中任何个体的法定地位。人民的是人民(people),而在第十一条宪法修正案中 概念具有政治价值,但它作为一个集合名称容易使用的是公民(eitizens)和国民(subjeet$)。美国 被曲解为有机体论,从而成为高踞于个人之上的宪法中,这些不同用法的概念的含义是完全相同 独立人格而无
9、法为民主政治提供思想资源。第二,的。德国的1919年宪法、法国的1946年宪法和 人民概念往往包含着否定性的力量,而公民概念1958年宪法也在相同的意义上交替使用人民、国 却包含着肯定性的力量。人民是与敌人相对的概民和公民这几个概念。 念,在战争年代,为了克敌取胜、夺取政权,必须强中国宪法在规定国家的权力主体时是在严格 调所有革命者的团结和整体性,而人民概念正是区分人民与公民两个概念的前提下使用人民概念 最理想的旗帜。但在创制后的和平时期是民主制的。按照通常的解释,公民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一 度的确立和发展时期,而民主政治的生命力却在切社会成员,既包括民主主体,也包括专政对象; 于个体成员的政治
10、参与和利益表达,因而,公民意而人民仅指民主主体,不包括专政对象,人民只是 识更符合时代的需要。当然,有人会认为提倡公民公民中的一部分。然而,我们知道,人民是一个集 参政意识会使人产生这样的误解:不论是人民还合概念,这一概念本身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或公 是敌人,只要是公民都享有政治权利。这种担忧是民)都不能以人民的资格和身份行使那些属于人 多余的,因为既然是敌对分子,他们已经依法被剥民的权利。但是如果作为权力主体的人民是不可 夺了政治权利。分析的,那么宪法和法律也就丧失了程序性和可 以上简略分析了树立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文操作性,人民概念只意味着“法律上的虚构”,“一 化的法理依据,那么公民文化如何
11、培育?个高度抽象的建构”,由此,我们还需把人民还原为若干社会成员,使人民的宪法地位通过个体 二、公民文化的培育的具体政治行为表现出来。那么,哪些人属于人民之列?人民的资格条件是什么?对于这一问题宪 公民文化表现在心理和智力两个方面。在心法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我们可以根据宪法 理上,它要求公民具备参与和自治的性格特征和文本本身的逻辑作出解释,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 思想行为习惯;在智力上,它要求公民具有政治和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如何行使自己 道德的评价能力,即处理信息、制定和运用规则、的权力呢?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 评判政策、选择代表,从而能成功地指导公民直接表大会和地方
1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 或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理性能力。要实现这样的国家权力的机关”,宪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六十二 心理和智力条件,离不开公民教育。有利于培育民江汉论坛 20024万方数据主政治文化的公民教育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取平等开放的公民教育方式。民主只能争取而不可赐予,因为民主制度生存的基础正在于公民的自觉的、持续的参与,当社会成员失去了自治和参与的公民气质而甘愿他人包办一切公共事务时,即意味着民主的丧失。所以,美国思想家杜威曾深刻地指出:民主不是“某种类似于可以继承的遗产或可以赖以维生的一次性支付的大笔资产的东西”,并号召每代人和每个人“必须根据社会生活的需要、问题与条件”不断地
13、进行“构建”。不断地构建民主这一公民性格的培养只有通过民主教育的形式。真正意义上的“教育(edu-eate)只能是符合拉丁文原意的那种教育,在拉丁文中“教育”(edHeo)意为“引出”,即把一个人引出来,使他发挥自己的潜能并能独立地处理种种事务。这种教育要求采取积极开放和平等x,-J话的形式,尤其是在作为专门教育机构的学校里,“如果只让教材与教师有发言权,旨在培养理智与性格的学习就不能完成”。教育的本义是以尊重受教育者本人的经验和理性为前提的,只有当一个人成功地运用了自己的经验和被教育机构所激发的理性能力为他人和社会作贡献时,我们才能说此人受到了教育。值得强调的是,教育不等于灌输,英文中的“灌
14、输”(inculcate)一词来源于拉丁文ineuleo,意为“践踏”。消极简单的灌输“会降低民主对成员所要求的那种评价道德与政治的能力”,使社会成员成为臣民,从而与民主精神背道而驰。所以,无论是从词源学还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灌输都不属于教育的范畴,而是对教育过程的歪曲。2以提高公民的文化素质和理性能力为宗旨。到底社会成员接受多少教育才能满足民主正常运行的需要?这要取决于具体的社会环境和该社会面l临问题的性质和复杂性。当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不超过所有社会成员所能理解的程度时,社会成员就能有效地参与,并使民主持续下去。原始土著部落并不存在正式的教育,也能实行民主。美国初期的边远地区只需通过最低限度的惯
15、例性教育,民主就能成功。然而,在当今社会,民主和自治取得成效所要求的最低文化和智力水平大大提高了。今天的民主国家地域广阔,信息主要通过文字传输,文盲意味着不能通过各类读物了解他人提出的可供选择的方案,也不能通过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民主社会是个讲话的社会”,缺乏教育还使公民无法胜任以合法的方式在各种场所和组织进行表达和交流的活动。在我国,加强旨在提高公民的识字率和文化素质的基础教育仍然是个重要任务。同时,还必须变革政治教育的内容以适应公民参与的需要,这就要求使传统的政治教育转变为公民教育,提高公民对代表及代表提出的方案进行明智判断的理性能力。对此,学校的公民教育应开设公民课程、中国政治与政府
16、课程、法律课程等。3加强公民教育的普遍性。在我国,文盲和半文盲的绝对数字巨大,受过良好教育的少数人与教育不良和未受过教育的多数人之间在文化素质和能力上的差距日益扩大。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在一个教育资金投入有限的大国,只能通过竞争让一部分人接受良好的教育。同时。市场经济的启动和发展使更多的家庭或出于短期利益的诱惑或出于生活的压力使子女过早辍学。其二,普及教育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并非立竿见影,一个国家在智力上的成就往往根据处于知识尖端的那些人的发展速度与成就来衡量,于是社会不断地鼓励知识精英而忽视教育的普及,结果导致教育上的两极分化。“与其他的政治制度相比较,民主制度倾向于拥有更多的有
17、文化和受过教育的国民”,但是智力发展上的悬殊使受过良好教育的少数人获得更多的机会和发言权,使群众难以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与民主要求相称的作用,从而构成了x,1-民主的直接威胁。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问题的复杂化和民主政治对智力要求的不断提高,这种威胁不断加深。所以,“在民主国家中,现在最紧迫的教育工作不是让少数人学更多的东西,而是让多数人受到足够的教育”。注释: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155页。美阿尔蒙德、维巴:公民文化,马殿君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12页。美科恩:论民主,聂崇信等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73、172、286、170、287页。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8页。美杜威:新旧个人主义,孙有中等译,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5页。 7。(责任编辑刘龙伏)1ianghan Tribune 20024万方数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