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失业人员住院医疗暂行办法.doc
《郴州市失业人员住院医疗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郴州市失业人员住院医疗暂行办法.doc(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郴州市失业人员住院医疗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保障失业人员住院的基本医疗,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失业人员,是指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予以登记的失业人员。 第三条 失业人员只有在失业保险管理期限内,才能按本办法规定,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失业保险管理期限,是指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或经本人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自谋职业的,不得享受住院医疗。第二章 病种认定 第四条 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病川有:传染病科 25种 心血管内科 22种呼吸内科 25种 消化内科 25种血液内科 1
2、8种 泌尿内科 11种内分泌科 10种 神经内科 22种妇 科 27种 眼 科 13种耳鼻喉科 13种 口 腔 科 7种皮 肤 科 11种 精神病科 5种放 疗 科 1种 普通外科 67种胸 外 科 20种 心血管外科 14种泌尿外科 13种 神经外科 17种骨 伤 科 25种 烧 伤 科 3种详见附件一:郴州市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试行)。失业保险支付上述疾病的医疗费需符合国家病种质量控制标准的诊断依据和入、出院指征。符合以上目录的疾病可凭规定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不符合以上目录,但因病情严重确需住院治疗的疾病,须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记帐住院。第五条 上列第四条所述病种
3、申请家庭病床治疗者,失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第六条 六类病种,失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详见附件二:失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病种)。第三章 药品报销范围 第七条 在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颁发之前,将郴州市医疗保险中心2000年5月编印的郴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作为失业人员住院药品报销范围。凡“甲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但同种药品中不同厂家生活的品种价格相关较大叶(如进口、合资品种的价格明显高于国产品种的价格),失业保险基金按GMP认证(或达标)品种的价格支付,超过部分的费用由失业人员自付。凡“乙类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失业人员自付一定的比例(国
4、产品种自付10%,合资、分装品种自付20%,进口品种自付30%),再参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对部分药品按临床适应症和医院有别的限定参照郴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说明部分的第四条”之规定执行。第四章 诊疗项目管理 第八条 失业人员诊疗项目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二)由省财政、物价部门规定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诊疗项目。第九条 根据郴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有五类项目,失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详见附三)。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诊疗设备
5、及医用材料类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T)、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费用,属检查项目的自付30%、属治疗项目的自付20%。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射频治疗、电视腹腔镜手术及体外反搏、放射介入项目自付20%。3、安装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如:安装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股骨头、血管支架等),劳动保障部门按国产价格的80%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付。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自
6、付10%。(二)治疗项目类1、血液秀析、腹膜透析自付10%。2、肾脏、心脏搭桥术与心导管球囊扩张术、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及输血自付20%。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含药费)和快中子治疗项目自付20%。第五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设施费用指住院床位费。住院床位费按10元/天标准支付。实际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床位费标准支付;高于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失业人员自付。 第十二条 下列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失业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2、取暖费、空调费(抢救室、手术室除外)、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等
7、日常生活费用以及特殊生活服务费用。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第六章 住院管理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住院实行定点医疗制度。 第十四条 根据郴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郴市劳200043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选择12家医院作为失业人员因病住院的定点医院。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定点医院。按照失业保险分级管理原则,市级失业保险机构委托各县(市)代管市属以上单位失业人员的住院医疗。失业人员患病住院,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住院手续,代付医疗费用,经市级失业保险机构核实后予以拨付。 第十六条
8、 失业人员因病住院,需经定点医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认定,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发的住院通知单、失业人员证、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入院押金一律由失业人员自理。住院医疗终结后,患者凭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与医疗结算自负费用后办理出院手续。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管理期限到期时,失业人员尚在住院的,以到期日为限,为结清住院医疗费用。到期日前发生的住院费用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到期后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失业人员自理。 第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住院期间,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需转其他医疗的,由定点医院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出具转院意见,经报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
9、同意后方可转院。第七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特定检查项目的非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线为失业人员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为累计不超过失业人员月失业保险金的24倍,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详见附件四)。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多次住院,但累计支付额不得超过本暂行办法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第二十条 定点医疗应逐日打印失业人员住院所用药品,诊疗项目,服务项目详单,章节由患者本人签名,计算出失业人员自付部分和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医疗费部分金额,随时做好病人出院的断帐结算工作。凡未经患者本人签名的医疗费用,
10、失业保险基金不予认可。第二十一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检查,审核失业人员住院费用,并及时拨付。失业人员住院期间,门诊医疗补助费按规定发放。第八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下列违反失业保险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一)失业人员将本人失业证转借(让)他人住院的。(二)私自涂改医疗费用收据、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或自行开处方取药、违规检查、先诊后治补处方,授意医护售药人员作假的。(三)定点医院不执行本办法所指定的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和服务设施标准的。(四)定点医院和医护人员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和急诊抢救标准的。(五)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冒名支取失业人员住院费的。(六)失业保
11、险经办机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流失的。上述行为造成骗取、贪污失业保险基金后果的,依照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劳动局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和二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自二OO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18附件一:郴州市直管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 1、传染病科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结核性脑膜炎 流行性出血热急性病毒性肝炎 重型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功能中度损害)伤寒及副伤寒 浸润型肺吉核结核性胸膜炎 钩端螺旋体病中毒性、
12、细菌性痢病 阿米巴痢疾立克次氏体感染 阿米巴肝病 败血病感染性休克 成人麻疹 霍乱及副霍乱肺吸虫病 脑囊虫病 流行性腮腺炎严重食物中毒 鼠咬热 血吸虫病2、心血管内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频发性心绞痛、心源性休克等)充血性心力衰竭(以上) 急性左心衰竭急性、恶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急性心肌炎急性期心包炎和心包积液 急性心肌病高血压病(三期)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速、阵发性室速、急性房颤及反复发作房颤、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症、频发性室早伴心肌缺血者、房性早搏、非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预激综合症、心房扑动、心室颤动、心脏骤停)。急性风湿热 系统性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郴州市 失业 人员 住院 医疗 暂行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