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建筑工程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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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建筑工程标准【精品文档】第 50 页2A332000建筑工程标准2A3320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的有关规定2A332011了解建设工程中项目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规定一、项目质量管理(二)项目质量计划1.质量计划应确定下列内容:(1)质量目标和要求。(2)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3)所需的过程、文件和资源。(4)产品(或过程)所要求的评审、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接收准则。(5)记录的要求。(6)所采取的措施。(三)项目质量控制与处置1.项目经理部应依据质量计划的要求,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
2、量控制。2.质量控制主要控制过程的输入、过程中的控制点以及输出,同时也应包括各个过程之间接口的质量。二、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一)一般规定1.项目经理应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2.在施工阶段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和安排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和职业健康等因素。3.组织应按有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二)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编制2.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遵循下列步骤:(1)工作分类。(2)识别危险源。(3)确定风险。(4)评
3、价风险。(5)制定风险对策。4.对结构复杂、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应制定项目总体、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5.对高空作业等非常规性的作业,应制定单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验证。6.临街脚手架、临近高压电缆以及起重机臂杆的回转半径达到项目现场范围以外的,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隔离设施。7.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三)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1.组织应建立分级职业健康安全
4、生产教育制度,实施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作业队三级教育,未经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3.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四)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2.项目经理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四不放过原则”三、项目环境管理
5、(三)项目现场管理7.项目经理部应依据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所负责区域的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9.现场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应公示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安全纪律。(3)防火须知。(4)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定。(5)施工平面图。(6)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图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2A3320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2A332021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组织的规定一、基本规定(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规定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
6、、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三检制”监理检验下道工序(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
7、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一)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二)分项工程质
8、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
9、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五)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规定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六)严禁验收的规定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四、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
10、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
11、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A33203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有关防火的规定2A332031掌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中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部位及燃烧性能等级的规定一、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使用部位、功能分类的规定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
12、、其他装饰材料七类。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规范表2.0.2的规定。A级不燃性;B1级难燃性;B2级可燃性;B3级易燃性。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1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4.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5.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6.单位重量小于300g/m2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7.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
13、/m2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8.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9.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规范表附录B的举例确定。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规定(一)民用建筑1.当顶棚或墙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规范规定的
14、基础上提高一级。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4.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中央控制室、电话总机房等放置特殊贵重设备的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5.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6.无自然采光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7.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
15、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8.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其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9.建筑内部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等)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材料,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10.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 。11.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12.公共建筑内部不宜设置采用B3级装饰材料制成的壁挂、雕塑、模型、标本,当需要设置时,不应靠近火源或热源。13. 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6、。14.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15.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16.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17.经常使用明火器具的餐厅、科研试验室,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规范相应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18.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
17、、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三)高层民用建筑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规范表3.3.1的规定。2.除上述(一)中18条所规定的场所和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大于800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规
18、范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3.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面积小于500m2的房间,当设有自动灭火系统,并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2h的隔墙、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隔离时,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规范表3.3.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4.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装饰织物应不低于B1级,其他均应采用A级装修。(四)地下民用建筑1.地下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规范表3.4.1的规定。其中,地下民用建筑系指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以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2.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
19、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3.单独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的地上部分,其门厅、休息室、办公室等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规范表3.4.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要求。4.地下商场、地下展览厅的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展览台等,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三、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有关的防火规范条文(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有关条文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材料;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m的
20、不燃烧实体裙墙;3.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2A332032掌握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中按装修材料划分子分部工程的防火施工和验收的规定一、建筑内部防火施工的基本规定4.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5.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6.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二)纺
21、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验3.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二、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三)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B2级纺织织物;2.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四)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2.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三、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三)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B1级木质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
22、阻燃剂及防火涂料。(四)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四、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三)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1.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四)抽样检验的材料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0.1m3检验燃烧性能。五、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三)进场时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1.B1、B2级复合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四)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4m2检验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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