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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信用社(银行)离任审计工作程序【精品文档】第 8 页信用社(银行)离任审计工作程序根据省联社*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农信联发68号)和*省农村信用社离任审计制度(试行)(*农信联发66号)的要求,为充分发挥联社的监督职能,履行好审计稽核工作职责,做好离任人员的审计工作,结合XX县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程序。一、离任审计对象:联社各部门正副经理;营业部和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内勤主任、主管会计、信贷部门负责人;分社、储蓄所负责人等。二、离任审计实施权限:上述人员因由离开原工作岗位,必须由县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进行离任审计。未实行离任审计的不准离开原工作岗位。三
2、、离任审计依据。1、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等办法;2、*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暂行规定(*农信联发68号);2、*省农村信用社离任审计制度(试行)(*农信联发66号)。四、离任审计程序:即离任审计立项、准备、实施、资料整理、送达、反馈、报告、处理和建档等阶段。(一)、离任审计立项:1、联社负责管理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由人事部门通知审计稽核部门立项;2、信用社负责管理的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由信用社报告联社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通知审计稽核部门立项。3、成立审计稽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根据人事部门的通知,审计稽核部门成立工作组,指定工作组组长和主审人员,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二)准备阶段:
3、1、离任人员提交述职报告。通知被审计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工作组提交述职报告二份。2、收集、分析相关背景资料。工作组在正式进驻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前,收集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审计依据和资料,明确审计项目重点、范围等重要事项。3、审计期间。主要审计被审计对象离任前二年工作情况,必要时可向前追索。4、制订离任审计工作方案。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原工作岗位性质和有关规定及收集的有关资料,制定离任审计实施方案。5、发送离任审计通知书。实施离任审计稽核三日前,工作组应将离任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离任审计通知书应由主管领导签批。6、工作组需要的其他资料。(三)实施阶段:1、工作组进驻现场后,召开不同层次的
4、座谈会,与有关同志进行交谈,听取其分管领导的评价,进行必要的审前调查,了解对被审计稽核对象的任职期内工作情况的反映和评价。2、实地稽查有关账、表、凭证、簿、资料、实物等,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等必要的印证,对主要业务采用抽样的方法开展审计,审计中应做好检查、印证材料的现场记录。3、工作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派出单位领导汇报。4、实行审计复核验证制。对审计稽查出的问题,应换人复核确认,较大问题由工作组组长复核验证确认。5、实行签字确认制度。对审计事项应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提供详细说明。有关人员认为有必要也可主动提供详细说明。工作组进行再研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
5、评价和定性。(四)、资料整理阶段:1、完善资料和手续,做好审计资料的收集工作和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所有的工作底稿必须要有检查人和复核人签字,同时对所检查的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2、工作组以取得的各种资料和查实的各种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作的各项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初步评价。3、召开工作组会议。根据工作底稿、调查资料、述职报告及其他资料讨论研究,确定并形成“审计事实确认书”。同时由参审人员签字负责。(五)、送达阶段。将工作组形成的“审计事实确认书”送达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并由其签收。对于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员应做好现场送达记录,视同送达。(六)、反馈阶段:1、被审计人员和单位
6、收到“审计事实确认书”应认真阅读,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逾期视同无异议。2、对“审计事实确认书”如无异议,签字确认退回,如有异议或其它未尽事宜,可签异议说明,也可另附异议说明。3、工作组收到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后,应对异议事项进行再核实。仍不能达成共识的,提请联社裁定。(七)报告阶段:1、工作组根据“审计事实确认书”及反馈意见撰写离任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情况概述、主要业绩、存在问题、总体及主要事实的评价、审计建议等。审计事实部分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数据、文字材料、事实确认资料等),总体评价必须客观、公正,审计建议须合法合规并切实可行。2、离任审计报告应由审计工作组全体成员签
7、字,报分管领导审定并签发。3、离任审计报告的报送。离任审计报告送人事部门、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员等需要报送的部门。(八) 处理阶段:1、离任审计报告分别送达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对涉及的需整改的问题,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必须制定出整改措施,认真纠正。2、审计稽核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中,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规行为等,对有关规定赋予处罚权的事项,应按照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3、审计稽核过程中发现情节严重或涉嫌重大问题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按有关制度规定及时上报联社,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被处罚的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对复议意见仍不服的,可提请联社裁定。6、后续审计。针对离任审计报告审计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根据整改进度情况进行再审计,直至达到规定的要求为止。后续审计的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九) 建档阶段:后续审计结束后,工作组对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和问题整改落实等事项的主要资料进行整理,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档案,并移交审计稽核部进行归档。归档的案卷要按文档要求编制档案目录,专人管理,保存期至少10年。五、本工作程序自年X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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