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卡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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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 仅供参考 学习与交流银行信用卡管理法【精品文档】第 16 页中国银行信用卡管理法第一章 知悉 第一条 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协议。乙方对章程的修改,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于银行网站发布,供甲方随时查询。第二章 申领第二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授权乙方将包含甲方不良信息在内的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个人信用数据库、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了解和查询甲方身份、财产、资信和其他有关情况,所查得
2、的征信信息公用于信贷审批、贷后管理、资信核查、异议处理等相关银行业务。甲方授权乙方可将其个人信息用于乙方内部交叉营销等用途。乙方应对甲方有关个人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条 在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乙方集团成员(包括乙方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机构及其他乙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乙方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信息、帐户信息等个人信息。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乙方的业务需要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乙方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
3、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授权的有效期至甲方信用卡正式销户之日止。乙方承担超出甲方授权查询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三章 使用第五条 乙方将在使用指南等相关资料中明确信用卡使用有关规定,并通过网站公布等渠道向甲方提共,甲方在使用信用卡时,应已理解掌握并遵循使用指南及银行的其他有关业务规定,如有疑问,应及时通过乙方客户服务电话、网站等渠道向乙方咨询。第六条 甲方申领的信用卡只限本人使用,信用卡卡片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应妥善保管信用卡及信用卡信息,否则对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且乙方有权收回信用卡。第七条 甲方应当通过乙方指定的途径设置信用卡电话银行密码、交易
4、密码。信用卡电话银行密码适用于乙信用卡客户服务电话的身份确认;信用卡交易密码适用于信用卡取现和消费。甲方须妥善设置、保管并正确使用密码,妥善保管动态验证码,否则对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不予承担。第八条 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交易,相应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不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甲方姓名的交易凭证或能够证明甲方本人消费的其他依据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电子现金交易不使用密码和或签名,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承担相关风险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第九条 甲方应按银行公布的收费标准承担各类费用。乙方费用标准调整生效后,甲方如继续使用乙方信用卡及相关服务
5、即应按照新的标准承担各类费用。第十条 甲方因使用信用卡而发生的交易款项、利息和费用等。由乙方在甲方主卡贷记帐户内记收,甲方承担还款责任。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银联网络的交易以人民币结算,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的交易以信用卡外币帐户币种结算。如甲方使用乙方外币交易自动购汇信用卡产品,甲方通过VISA、万事达卡、JCB或其他非银联网络的交易,将由乙方折算为人民币计入信用卡人民币帐户。因交易币种不同于结算币种产生的清算汇率,依据相应信用卡国际组织及银行最新规定办理。甲方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损益。第十二条 银联IC卡电子现金帐户初始余额为零,余额上限为1000元,甲方圈存(
6、将资金转入电子现金帐户)后可进行脱机消费。电子现金帐户不得透支、不得提取现金、交易不得撤销,余额以电子现金芯片可余额为准。第十三条 甲方在到期还款日前不能或不愿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可按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外的任意金额还款,但应还款中的消费、分期付款、圈存交易款项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乙方对甲方不符合免息还款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帐日起,根据甲方实际欠款天数,按每日累积欠款余额(不含费用)乘以日利率计算,日利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甲方未在到期还款日前清偿对帐单所载最低还款额的,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还须按月支付滞纳金。第十四条 甲方使用信用卡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现金(包括溢缴款)时,除乙方
7、另有规定外,须按笔支付手续费。透支取现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自银行记帐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第十五条 乙方对甲方信用卡溢缴款及电子现金余额不计付利息。第十六条 乙方可因甲方信用记录良好而调高甲方信用额度或信用卡等级,并通知甲方。甲方如不愿调高额度或信用卡等级,可要求乙方恢复。第十七条 甲方信用卡超过6个月未发生交易,乙方有权降低甲方信用额度,并提高3个工作日通过手机短信或信函告知甲方。第十八条 甲方在申请表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乙方已履行送达义务。如甲方任何信息发生变更,应于10日内通知乙方更改,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带
8、来的各种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通过甲方所留信息无法与甲方取得有效联系的,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或供电、通讯等客观情况)导致甲方不能正常用卡的,乙方可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造成的错帐现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帐务处理,甲方有权提异议。第二十条 甲方使用信用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均由商户提供,商户承担所有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全部责任。乙方公提供信用卡支付服
9、务,与商户之间没有代理、经销、担保等关系。第二十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和乙方的审批条件对甲方的分期付款申请进行审批,经乙方审批同意,甲方可办理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分期数、手续费收取标准等业务规则以乙方网站、网站、电子银行等渠道的公示内容及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为准。第四章 对帐单第二十二条 甲方帐单日由乙方在发卡函中明确;若甲方欠款于当期帐单日或之前发生变动或尚未清偿,乙方应向甲方发送当期对帐单(不包括电子现金帐务信息)。甲方应注意定期查收对帐单并主动核对帐务,不得以未收到对帐单为由拒绝向乙方偿还欠款。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对对帐单内容有疑义,应在当期帐单日后15日内向乙方查询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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