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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DGJ32TJ142-20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DGJ32/TJ142-20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Foundation Soil and Building Foundation(征求意见稿)目 次1 总 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2 符 号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2、3.2 检测机构3.3 检测工作3.4 抽检原则3.5 基桩检测3.6 地基检测3.7 支护工程和基础锚杆的检测3.8 扩大检测与验证检测3.9 检测记录与报告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4.1 适用范围 4.2 仪器设备 4.3 现场检测 4.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4.5 检测报告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5.1 适用范围 5.2 仪器设备5.3 现场检测 5.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5.5 检测报告6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6.1 适用范围 6.2 仪器设备6.3 现场检测 6.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6.5 检测报告7 支护锚杆和土钉试验7.1 一般规定 7.2 仪器设备7.3 锚杆基本试验7
3、.4 锚杆验收试验7.5 土钉验收试验7.6 锚杆蠕变试验7.7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7.8 检测报告8 基础锚杆抗拔试验8.1 适用范围 8.2 仪器设备8.3 现场检测8.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8.5 检测报告9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9.1 适用范围 9.2 仪器设备9.3 现场检测 9.4 检测数据与判定 9.5 检测报告10 深层平板载荷试验10.1 适用范围 10.2 仪器设备10.3 现场检测 10.4 检测数据与判定 10.5 检测报告11 基岩载荷试验11.1 适用范围 11.2 仪器设备11.3 现场检测 11.4 检测数据与判定 11.5 检测报告1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12.
4、1 适用范围 12.2 仪器设备 12.3 现场检测 12.4 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价 12.5 检测报告13 静力触探试验13.1 适用范围 13.2 仪器设备 13.3 现场检测 13.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3.5 检测报告14 标准贯入试验14.1 适用范围 14.2 仪器设备 14.3 现场检测 14.4 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价 14.5 检测报告15 钻 芯 法15.1 适用范围 15.2 仪器设备 15.3 现场检测 15.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5.5 检测报告16 低应变法16.1 适用范围 16.2 仪器设备 16.3 现场检测 16.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16.5 检测报告1
5、7声波透射法 17.1适用范围17.2仪器设备17.3声测管埋设17.4现场检测17.5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8高应变法 18.1 适用范围 18.2 仪器设备 18.3 现场检测 18.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18.5 检测报告17 检测信息管理19.1 基本信息 19.2 静载荷检测信息附录A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记录表格附录B 竖向承载力检测试件的技术要求附录C 低应变检测试件处理技术要求附录D 孔内摄像附录E 混凝土桩桩头处理附录F 高应变传感器安装附录G 试打桩与打桩监控本规范说明条文说明-1 总 则1.1为规范江苏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提高检测技术水平,统一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方法,保证检
6、测工作科学、公正、准确,为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规程。1.1【条文说明】:本规程所称的地基基础包含基桩、地基、基坑支护工程和基础锚杆。地基基础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我省地质条件复杂、基础形式多样、施工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施工中容易出现质量隐患。因此,地基基础检测工作是整个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提高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水平,有利于为地基基础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控制地基基础的质量与安全。1.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1.2【条文说明】:地基基础检测分为设计
7、阶段的试验性检测和施工阶段的验收性检测。目前建筑地基基础检测中90%的工作量是验收性检测。国内现行地基基础检测方面的技术规程、规范,主要适用于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性检测,缺乏验收性检测的针对性,难以适应地基基础的验收工作。根据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承载力(包含各种地基和桩的承载力)、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桩体强度等许多指标已被列入验收主控项目。本规程针对试验性检测和验收检测的特点,统一了各种检测方法及其应用和范围。1.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3【条文说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
8、32/J21主要对(工程材料类)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活动等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地基基础检测(关联到工程勘察、设计等诸方面、主要在野外实施)与工程材料检测存在明显差异,所以本规程针对地基基础检测的特点补充了若干管理规定。地基基础检测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地基分为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2.1.2 天然地基 natural foundation,natural subgrade在未经人工处理的天然土(岩)层上直接修筑基础的地基。可分为天然土地基和天然岩石地
9、基。2.1.3 处理土地基the foundation of treatment soils 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通过采用人工方法改善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后的地基土。2.1.4 复合地基 composite subgrade,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2.1.5 基桩 foundation pile桩基础中的单桩。2.1.6 锚杆 anchor bar由设置于钻孔内、端部伸入稳定岩土层中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构件。2.1.7 支护锚杆 retaining anchor将围护结构所承受的侧向荷载,通
10、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周围的稳定岩土层中去的锚杆。2.1.8 基础锚杆 foundation anchor将基础承受的竖向受拉荷载,通过锚杆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基础底部的稳定岩土层中去的锚杆。2.1.9 土层锚杆 soil anchor锚固段置于土层中的锚杆。2.1.10 岩石锚杆 rock anchor锚固段置于岩石内的锚杆。2.1.11 土钉 soil nail用来加固或同时锚固现场原位土体,依靠与土体之间的界面粘结力或摩擦力,在土体发生变形的条件下被动受力,并主要承受拉力作用的细长构件。2.1.12静载试验static load testing对结构或构件逐级施加静态荷载,观测其相对变形的试
11、验方法。本规程中,静载试验是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支护锚杆和土钉试验、基础锚杆抗拔试验、浅层平板试验、深层平板试验、基岩载荷试验等具体方法的统称,相对变形则是竖向沉降、桩顶上拔量和水平位移等的统称。2.1.13 标准贯入试验 standard penetration t est(SPT)用质量为63.5kg的穿心锤,以76cm的落距,将标准规格的贯入器,自钻孔底部预打15cm,记录再打入30cm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2.1.14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 dynamic penetration test(DPT)用一定质量的重锤,以一定高
12、度的自由落距,将标准规格的圆锥形探头贯入土中,根据打入土中一定距离所需的锤击数,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2.1.15 静力触探 cone penetration test(CPT) 通过静力将标准圆锥形探头匀速压入土中,根据测定触探头的贯入阻力,判定土的力学特性的一种原位试验方法。2.1.16 岩基载荷试验 rock foundation loading test在岩石地基的表面逐级施加竖向压力,测量岩石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岩石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2.1.177 平板载荷试验 plate loading test在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逐级施
13、加竖向压力,测量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表面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以确定天然地基、处理土地基、复合地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的试验方法。2.1.18 低应变法 low strain integrity testing采用低能量瞬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2.1.19 高应变法 high strain dynamic testing 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基桩上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2.1.20 声波透射法 cross hole sonic logg
14、ing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混凝土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2.1.21 钻芯法 core drilling method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桩身混凝土和桩底岩土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及其位置、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混凝土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检测方法。钻芯法也可用于地下连续墙和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等的检测。2.1.22 单桩静载试验 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
15、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和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2.1.23 桩身内力测试 Measuring of internal load in pile通过桩身应变、位移的测试,计算荷载作用下桩侧阻力、桩端阻力或桩身弯矩的试验方法。2.1.24 桩身完整性 pile integrity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2.1.25 桩身缺陷 pile defects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杂物)、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2.1.26 单桩承载力 pile bear
16、ing capacity 指桩基础中单桩在不同使用状态下所能承受的荷载。2.2 符号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c桩身一维纵向应力波传播速度(简称桩身波速);Cu地基土不排水抗剪强度;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E0土的变形模量;fak地基土的承载力特征值;fcu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fs双桥探头的侧壁摩阻力; fspk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m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 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120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Nk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特征值;Nu锚杆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ps单桥探头的比贯入阻力;qc双桥探头的锥头阻
17、力;Qu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Ra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v桩身混凝土声速;Z桩身截面力学阻抗;土的泊松比;桩身材料质量密度。2.2.1 作用与作用效应F锤击力; H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作用于桩身的水平力;Nmax锚杆的最大试验荷载;p平板载荷试验中施加于承压板表面单位面积上的竖向抗压荷载; Pf 剪损土体的总作用力;Q施加于单桩和地基的竖向抗压荷载,施加于锚杆轴向抗拉荷载;s沉降量;U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施加的上拔荷载;V质点运动速度;Y0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中水平力作用平面的桩身水平位移;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中的桩顶上拔量。2.2.3 几何参数A桩身横截面面积;b矩形桩的边宽,承压板直径
18、或边宽;b0桩身计算宽度;B支墩宽度;d桩身直径(管桩外径),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L桩长。2.2.4 计算系数Ac声波透射法波幅异常判断的临界值;Jc凯司法阻尼系数;修正系数,摩阻比(%),桩的水平变形系数;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系数; 样本中不同统计个数对应的系数;y 桩顶水平位移系数;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换算系数。2.2.5 其他Ap 声波波幅值;a 声波信号首波峰值电压;f 频率;n样本数量;T信号周期;t时间;v0声速的异常判断值; v01 异常小值判断值;v02异常大值判断值;vc声速的异常判断临界值;vL桩身混凝土声速低限值;Q载荷分项系数;s统计修正系数;原位试验数据的变异系数;i
19、原位试验数据的试验值或试验修正值;k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值;m原位试验数据的平均值;f原位试验数据的标准差; f 幅频曲线上谐振峰间的频差;t 速度波第一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建设单位应将地基基础检测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并与检测机构签订专项检测合同。同一工程(或标段)的地基基础检测宜由同一检测机构承担完成,相同的检测方法不得分解给不同的检测机构。3.1.1【条文说明】:签订地基基础专项检测合同可以保证委托方、检测方双方的权益。3.1.2建设单位应提供地基基础的设计要求和符合规定数量的试样(检测样品)。试样必须源自被检地基基础工程,可采
20、取建设(监理)单位见证的形式确定试样,试样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3.1.2【条文说明】:建设部141号令中明确,委托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由于地基基础工程的特殊性,地基基础的工程质量除和试样个体的质量有关外,还与工程地质条件和承载性状、类型、基础和上部结构的型式等设计参数,以及施工工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质量的均质性、施工方法的可靠性等因素密切相关。所以有必要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在试样的选取、确认等过程中的责任。试样在形成过程中的记录应全面、真实、有效。3.1.3建设单位不得减少地基基础的检测内容和数量。3.1.3【条文说明】:建筑地基基础地基基础设计
21、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对地基基础的承载力(包含各种地基和桩的承载力)、桩体质量(桩身完整性)等多种主控项目的检测内容和数量做了明确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不得减少地基基础的检测内容和数量。3.2检测机构3.2.1检测机构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必须取得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专项类检测资质证书,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在许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内,按照法律、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约定等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2.1【条文说明】:明确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必须取得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证书和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3.2.2检测机构在检测活动中应主动接受注
22、册地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在资质续存期间必须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活动。当发现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检测能力发生变化至不符合标准时或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行为时,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检测活动,整改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3.2.2【条文说明】:明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检测能力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的手段包括组织检测能力验证活动。3.2.3非江苏省注册的检测机构进入江苏省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也应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建设
23、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3.2.3【条文说明】:非江苏省注册的检测机构进入江苏省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享有省内检测机构同样的权益,也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同样的的监督管理。应向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包括: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计量认证证书(附件)原件及复印件;4、检测设备清单及其计量检定证明材料;5、检测人员的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检测机构自律承诺书;7、检测机构注册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诚信证明;8、单项地基基础工程合同内容及对应的检测方案。3.2.4地基基
24、础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均应在检定(校准、验证)有效期内,性能符合相应检测方法的技术要求,所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实行唯一性编号。3.2.4【条文说明】:地基基础现场检测是流动性的,应加强对流动性检测设备的管理。地基基础检测的设备编号应唯一,在档案管理、计量检定(校准、验证)证书、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停用)、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各个环节中反映一致。大型设备(配重)物件表面宜标明单件重量和机构名称,且字体醒目。3.2.5检测机构应充分估计自然环境、外界干扰等因素对现场检测的影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仪器设备和现场检测正常进行。检测机构负责检测现场的作业安全,现场作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5、3.2.5【条文说明】:地基基础现场检测是在野外连续进行的,易受自然环境、外界干扰等因素影响,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场安装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和本规程的规定,确保现场检测正常进行。3.2.6从事地基基础检测活动的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地基基础检测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分为技术负责人、检测工程师和检测员三类。3.2.6【条文说明】:鉴于地基基础检测业务的特殊性和省内的管理经验,应对地基基础检测人员分类管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检测工程师岗位证书,并通过地基基础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专项培训。技术负责人负责签
26、发检测报告。检测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持有检测工程师岗位证书。检测工程师主要负责检测方案的编制、实施、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数据的分析并编写报告。检测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可持有检测员岗位证书。主要配合检测工程师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应配备足够的检测人员,每个检测项目持有检测岗位证书的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检测工程师不少于4人。并实行检测工程师项目负责制。每个地基基础检测工程项目至少由1名检测工程师负责。检测过程中,检测机构不得随意更改检测工程师。3.2.7检测人员应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和检测报告的客观、公正。不得伪造数据、出具虚假报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地基基础
27、工程的质量状况。3.2.8地基基础检测合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等应建档保管。3.3检测工作3.3.1资料收集和分析,包括: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地基基础设计图纸、施工工艺、施工记录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2 确认委托方具体要求和检测目的;3 分析拟采用检测方法的可行性及能否符合工程要求。3.3.1【条文说明】:根据目前的惯例,检测机构需事先了解被检测的工程的概况,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3.3.2建设单位应将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3.2【条文说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将地基基础采用的检测方法、检测数量等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3.3接受
28、委托后,检测工作的程序按图3.3.2进行:重新检测仪器校准率定设备安装调试 静载数据实时传输编制(调整)检测方案试验检测前准备现场检测数据分析和结果评价审核、签发检测报告扩大检测、验证检测委托方进行现场试样制备 检测报告远传图3.3.2 检测工作程序框图3.3.4检测机构应编制与合同内容相适应的地基基础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建设(监理)单位对检测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3.3.4【条文说明】:检测机构作为技术服务方,应该编制检测方案,由建设(监理)单位对检测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测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检测方法及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抽检方案(数量),时间进
29、度等,及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工配置。同时还应明确需要委托方配合的现场试样制备(含桩头开挖、加固、处理),及场地平整、道路修筑、现场环境、供水供电等事宜的技术要求。在实际检测过程中,由于不可预知的原因,如委托要求的变化、事前调查情况与实际不符、或在现场检测尚未完毕就已发现质量问题而需要进一步排查等,都可能使原检测方案中的抽检数量、受检桩桩位、检测方法等发生变化,检测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3.4抽检原则3.4.1设计阶段的试验,试样数量按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位置应由设计文件确定。3.4.2验收检测,抽检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抽检数量应按单位工程计算,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样数
30、量不计入验收检测的抽检总数;2同一单位工程采用不同地基基础类型(含不同桩型或不同地基处理方法)时,应分别确定抽检数量;3具体的抽检比例遵循各种检测方法的规定;3.4.2【条文说明】:单位工程的含义应与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106一致。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应按子单位工程计算。小区工程中,各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300 m2,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每单位工程中必须包含进行承载力测点。3.4.3验收检测,试样的类型尺寸、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一致,试样
31、的具体位置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均匀分布。确定试样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1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2设计方认为重要;3委托方认为必须选取;4施工中有异常的工程桩。3.4.3【条文说明】:验收检测的试样,应在施工完成后随机确定、均匀分布。施工前预设位置的试样不符合随机性。当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也可在某种方法普查后确定另一种方法的检测位置。试样还应具备试验可操作性,包括试样龄期是否符合检测技术要求,试样位置、场地环境是否具备检测设备的安装条件等。3.5基桩检测3.5.1基桩检测的内容包括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3.5.2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选择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检测;确定单桩
32、竖向抗拔承载力、单桩水平承载力分别采用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判定桩身完整性可选择钻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法和低应变法等。3.5.2【条文说明】:优先选择可靠性高的检测方法。本条对桩身完整性检测方法的排序考虑到了检测方法的可靠程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3.5.3承载力试验前应采用低应变法检测被测桩的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承载力数据的大直径灌注桩在成孔后灌注混凝土前宜提供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的实测数据。为设计提供抗拔承载力数据的灌注桩施工时应进行成孔检测。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验算接头强度。3.5.3【条文说明】承载力试验中,有时会因试桩桩身缺陷、桩身截面
33、突变处应力集中、或桩身强度不足造成桩身结构破坏导致试验失败。故在试验前应对试桩(包括灌注桩和预制桩)进行完整性检测,事先排除桩身有缺陷不适宜进行承载力试验的试桩,预防止因试桩自身质量问题而影响承载力试验结果。灌注桩的成孔质量对灌注桩的承载力影响较大。拟进行承载力试验的灌注桩须提供孔径、孔深、沉渣厚度及垂直度的实测数据,目的是为确保试桩结果能够真正体现为设计提供依据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指导后续的施工。检测方法可参照钻孔灌注桩成孔、地下连续墙成槽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GJ32 J11813执行。对拟进行抗拔试验的钻孔灌注桩在浇注混凝土前进行成孔检测,目的是查明桩身有无扩大头或明显扩径现象。扩大头桩及桩身
34、中下部有明显扩径的桩,其抗拔极限承载力远远高于长度和桩径相同的非扩径桩,且相同荷载下的上拔量也有明显差别,这类桩的抗拔承载力缺乏代表性,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这里的被测桩包括竖向抗压试桩、竖向抗拔试桩、水平试桩,也包括作为反力使用的锚桩、抗拔反力桩、水平推力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还应进行接头抗拉强度验算。对电焊接头的管桩除验算其主筋强度外,还要考虑主筋墩头的折减系数以及管节端板偏心受拉时的强度及稳定性。墩头折减系数可按有关规范取0.92,而端板强度的验算则比较复杂,可按经验取一个较为安全的系数,对于管桩,具体的计算可参考江苏省预应力混凝土管庄技术规程。3.5.4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应符合下列
35、规定:1当采用静载试验和高应变法时:混凝土灌注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预制桩(含钢桩)在施工成桩后,对于砂土,不应少于7d;对于粉土,不应少于10d;对于非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15d;对于饱和黏性土,不应少于25d;对于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层,不应少于25d。注: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时间。2当采用声波透射法或低应变法时,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70%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不得小于15MPa。3当采用钻芯法时,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立方体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3.5.4【条文说明】:休止时间应从成桩结束后,基桩真正处于静止状态,桩周土不受外界振动或挤土效应影响时起算。近年来,预制桩(含钢桩、载体桩等)大量应用,其在施工成桩后的检测时间,应考虑挤土效应、土层重新固结、多层土的共同影响,休止时间应取相应土层的高值。3.5.5确定混凝土灌注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静载试验: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乙级的;2)施工前已进行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变更施工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异常;3)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4)新桩型或采用新工艺施工的;5)设计单位认为必须通过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的工程或具体桩位;6)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