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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涉农法律法规与农村政策法规知识自测题.精品文档.涉农法律法规与农村政策法规知识自测题一、名词解释1、法2、国家性质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刑法5、犯罪主观方面6、故意犯罪7、过失犯罪8、刑罚9、自首10、立功11、缓刑12、减刑13、假释1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5、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6、民事法律行为17、代理18、民事诉讼时效19、所有权20、按份共有21、共同共有22、他物权23、遗嘱24、合同25、要约26、证据27、侦查28、取保侯审29、辩护30、行政诉讼【参考答案】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
2、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2、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又称为国体,体现着一定阶级的专政,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普选,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4、刑法:刑法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行为如何处罚的法律。5、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6、故意犯罪: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7、
3、过失犯罪: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8、刑罚:是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方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对犯罪分子适用。9、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交待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10、立功: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11、缓刑: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12、减刑: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
4、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而减轻其刑罚执行的制度。13、假释: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的刑期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1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5、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16、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17、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该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18、诉
5、讼时效:指在法定期间内,当事人如果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制度。19、所有权:指财产的所有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依法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20、按份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按确定的份额对同一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21、共同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不分份额地对同一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22、他物权:指财产的非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23、遗嘱: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及与财产相关的其他事务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4、合同:合
6、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协议。25、要约:要约是表达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愿。26、证据:指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27、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仅限于自侦案件)的职责,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证据、鉴定、通缉等手段,查明案件真实情况。28、取保侯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未被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29、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指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
7、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30、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共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决的诉讼活动。二、简答题1、法具有哪些特征?答:法具有下列特征:(1)具有规范性;(2)具有国家意志性;(3)具有国家强制性;(4)具有普遍性。2、法与政策的区别是什么?答:二者的区别是:(1)两者制定的机关和程序不同;(2)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3)两者调整的范围、方式不同;(5)两者的稳定性程度不同。3、法与道德的区别是什么?答:两者的区别是:(1)两者起源的时间不同;(2)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3)两者的具体内容规
8、定不完全相同;(4)两者实现的方式和手段不同;(6)两者调整的范围不尽相同。4、我国的各主要国家机构的地位是什么?答:我国的各主要国家机构及其地位是:(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具有最高地位。(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也是行使立法权的机关,向全国人大负责,并在人大开会期间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居于国家机构的首脑地位,所从事的一切职务活动都以国家最高代表的身份进行,但没有超越或与全国人大相等的权力,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受人大监督,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起来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4)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9、,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全国人大产生,并对它负责。(5)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一个独立机构。中央军委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6)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5、犯罪行为的特征是什么?答:犯罪行为具有三个特征:(1)犯罪具有社会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6、犯罪成立包括哪些条件:答:犯罪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对自己的行为负
10、刑事责任的人。(2)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被犯罪活动侵害的社会利益。(3)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4)犯罪客观方面:指刑法所规定的,确立犯罪必要的各种客观事实特征。7、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规定是什么?答:刑法规定如下:(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能作为犯
11、罪处理。8、正当防卫行为须符合哪些条件:答:正当防卫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进行。(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3)行为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利益才能进行正当防卫。(4)行为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的利益才能进行正当防卫。(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不能施加给第三人。9、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包括哪些?答: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一行为,但是由于对方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导致行为人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3)双方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4)违反法律或社
12、会公共利益。(5)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10、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哪些?答: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4)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11、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规定了哪几种类型?具体内容是什么?答: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基于自然血亲而发生的父母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以及基于法律拟制而发生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和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婚姻法对上述类型的父母子女关系分别规定如下:(1)父母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夫妻关系所生的子女。在我国非婚生子女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完全相同的。(2)养
13、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因合法收养而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基于相互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继子女成年独立生活而自然终止,一方要求解除这种关系,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12、婚姻法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姊妹间的关系是如何规定的?答:婚姻法规定:(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14、,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3)有负担能力的史、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13、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14、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答:合同的下列条款必不可少:(1)当事
15、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的解决办法。15、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形?答:合同无效包括下列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还规定了两利免责条款的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16、什么是可撤销的合同?有哪几种情形?答: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发生法律
16、效力,因某种法定的原因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包括下列三种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属于重大误解。(2)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显失公平的,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这种合同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利益,那么是否维持这种合同效力的权力由受害方行使。17、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种类?答: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1)书证;(2)物证;(3)视听
17、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18、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方法?答: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包括以下几种:(1)拘传:指司法机关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2)取保侯审:指公、检、法机关责令未被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3)监视居住:指公、检、法机关责令未被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或指定的住所的强制方法。(4
18、)拘留:指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5)逮捕:指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方法。19、行政诉讼中对被告的举证责任有哪些主要规定?答:被告的举证责任如下:(1)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3)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20、合伙企业有哪些特征?答:合伙企业具有下列特征:(1)合伙企业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3)合伙企业的
19、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处理或委托一人或数人处理;(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6)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1、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的特征是什么?答: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的特征是:(1)营利与互利的相互兼顾;(2)资金联合与劳动联合的有机统一;(3)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同时并存。22、申请开办农民股份合作企业须提交哪些文件?答:开办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申请批准时提交下列文件:(1)村民委员会证明(2)合股者的协议书(3)企业股份合作章程23、农村土地承包的程序有哪些步骤?答:农村土地承包程序:(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
20、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5)签订承包合同2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答: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共9分,每项1.5分)(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6)违约责任25、农村土地承包方的义务有哪些?答:承包方享有以下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
21、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2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哪些原则?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原则。(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2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转包:指承包方把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2)出租:指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
22、或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3)互换:土地承包经营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转让:指土地承包经营人将其所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行为。28、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符合哪些条件?答: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符合下列条件:(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2)经发包方同意。(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29、植物新品种取得品种权,须具备哪些条件?答:植物新品种取得品种权,须具备下列条件:(1)新颖性。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保护前没
23、有商业化或者没有推广使用。(2)特异性。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3)稳定性。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不变,即特异性是稳定的,在一定的繁殖世代中相对稳定没有发生变化。(4)一致性。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特性一致。30、什么是可持续农业?可持续农业的特征是什么?答:可持续农业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人类不应当以牺牲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权作为取得当今发展的代价;其次,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目标模式;再次,可持续发展要同时兼顾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可持续农业是一种以科技和知识化的劳动投入为主,兼顾经济、社会、生态等多种利益的农业,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1)投入的合理性;(2)系统的协调性;(3)发展的持续性和综合性。31、我国可持续发展农业的具体措施有哪些?答:我国政府为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采取了有力的行动,并在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具体有:(1)保护耕地(2)保护基本农田(3)实行封山育林,改善生态环境(4)实行退耕还林(草)(5)保护渔业资源(6)保护森林资源(7)保护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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