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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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北京奥运会组委会体育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6实施主体性质受委托组织7承办机构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地址:大化镇红河北路167号)10办
2、理时间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85812129监督电话077858279761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3实施对象大化县辖区内申请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个人14行使层级自治区、设区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15权限划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十三条规定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核、核
3、发。(一)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二)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企业,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核发。(三)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16行使内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从事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的,其种子生产
4、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核发。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二)检验仪器
5、。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三)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四)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五)品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
6、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六)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七)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0申请材料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三)种子生产、加工贮
7、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四)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五)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六)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七)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21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环节名称无办结时限无22审查方式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一)书面审查1.申请表的
8、审查(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必须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必须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申请表格由申请单位填写并须由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2.证明文件等复印件材料的审查(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 “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必须现场
9、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3.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1)格式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要求具体填写)(2)材料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工作要求具体填写)二、实地核查主要是检测室面积、仓库面积、晒场面积和仪器设备是否达标。23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224数量限制无25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是否收费不收费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26结果名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7结果样本详见附件1-4、附件1-528办件类型承诺件29办理形式窗口办理30预约办理不可预约31网上支付不可网上支付32物流快递自取33运行系统全区一服务两公开标准化数据综合管理平台34常见问题及
10、注意事项1.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办理农业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常规种子有剩余,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的; 第三十八条规定 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农业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此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种子均要到农业部门办理农业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 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有效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该怎么?答: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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