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环境安全与学生保护.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社会环境安全与学生保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环境安全与学生保护.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社会环境安全与学生保护.精品文档.社会环境安全与儿童保护 洋县槐树关初中 李念存 摘 要 本文试图以考察儿童生存的社会环境安全的国际保护为基础,针对儿童生存环境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国的现实,分析症结所在,目的在于探寻保护儿童免受经济、肉体和精神以及其他一切形式的剥削和伤害的措施,提请全社会注重被侵害儿童的保护、康复和重返社会问题。 关键词 社会环境 安全 儿童 生存环境的健康安全是儿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安全的生存环境包括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安全。家庭环境的安全指保护儿童免遭家庭成员的任何形式的虐待、忽视和剥削。社会环境的安全指保护儿
2、童免遭经济、精神、毒品、贩卖、色情和网络以及其他有损儿童福利的一切形式的伤害和剥削。其他有损儿童福利的伤害包括诸如对儿童造成的意外伤害、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等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对儿童的剥削和伤害是普遍的现象,多个国际文件也对保护儿童免遭各种形式的剥削和伤害作了规定,并要求缔约国特别保护受害儿童的权利免受剥夺和侵犯,并能在一种能够促进儿童的健康、自尊和尊严的环境中,促使受害儿童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儿童生存环境的安全不仅涉及到亲子关系还涉及到国家的社会服务体系的性质、规模和效率等问题。 一,儿童生存环境安全的国际保护 儿童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安全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儿童的剥削和伤
3、害问题是联合国大会讨论的主要议题之一。进入世纪之后,联大深切关切包括因特网在内的新技术犯罪、跨国犯罪等对儿童安全的威胁和侵犯,吁请各国审查并修订法律、政策、方案和做法,以消除对儿童的一切形式的剥削,特别是通过惩罚所有涉案罪犯,保护儿童免遭剥削和侵害,加强执法当局之间的联系与合作。要求各国拨出资源,以供制订旨在使身受贩运、剥削和其他形式伤害的儿童康复和重返社会的综合方案,包括通过职业培训、法律协助和保密保健的办法,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促进受害儿童恢复身心健康并重新融入社会。 (一)国际社会对儿童生存环境安全的威胁给予的关注 对儿童的各种形式的剥削,包括经济剥削和色情剥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
4、约规定:“儿童和少年应予保护免受经济和社会的剥削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儿童公约”)第条到第条,对保护儿童免遭各种形式的剥削做了明确规定,为实现儿童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的目标产生了直接影响。对儿童的经济剥削集中体现于童工问题的解决,根据: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童工是指由低于岁或国内法律规定的就业最低年龄的从事任何劳动的儿童,除非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号规定。未成年工是指任何超过岁或国内年第期年月青少年犯罪问题法律规定的就业最低年龄的儿童但不满岁的工人。最低年龄公约责成成员国执行旨在确保取消童工的政策,规定任何经济部门都不得雇用低于岁的儿童。对于有可能危害其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其雇佣的最低年龄
5、为岁。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指出了“最有害的童工形式”的具体内容,包括诸如使用、招收或提供儿童卖淫、生产色情制品或进行色情表演,其性质或是在其中从事工作的环境,可能损害儿童的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等。儿童权利委员会在“一般性意见”中也敦促缔约国采取必要措施,废除一切童工形式,根据国际标准管制就业青少年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青少年得到充分保护并可诉诸法律补救机制。对儿童的色情剥削包括网络色情在内的一切形式的对儿童的性剥削和侵犯。色情剥削对儿童健康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包括感染上性传染疾病、艾滋病、不安全的堕胎、心理压抑症等。儿童公约及其后的议定书要求缔约国承担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剥削和性侵犯之
6、害,敦促缔约国采取一切适当措施,防止引诱、强迫或利用儿童卖淫或从事其他非法性行为,利用儿童进行淫秽表演和充当淫秽题材。联大决议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认识到对儿童的贩卖、走私、人身剥削和绑架以及最有害形式的经济剥削都是日常的现实情况,各国有义务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并就此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战略和行动方案。 毒品对儿童的伤害。儿童公约首次明确提及需要保护儿童免遭毒品侵害以及防止利用儿童从事违禁品的生产和贩运,要求“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包括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不至非法使用有关国际条约中界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并防止利用儿童从事非法生产和贩运此类物。”国际社会还注意到,无家可归
7、的儿童最易于被培养为吸毒者和毒品滥用者,从而被操纵利用做各种罪恶勾当,尤其易遭受他人的暴力、虐待和性剥削。各国必须向无家可归的儿童提供特殊的保护,制订政策以提供适当教育、医疗保健以及培养生活技能的机会。 诱拐和贩运儿童。买卖儿童的罪行是指目的在于对儿童进行性剥削、为牟利而转移儿童器官或使用儿童从事强迫劳动而以任何手段提供送交或接受儿童的行为,以及作为中介不正当地诱使同意,以违反适用的有关收养的国际法律文书的方式收养儿童的行为。拐卖和贩运儿童问题长期以来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儿童公约及其买卖儿童问题议定书、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公约(联合国大会第()号决议)、关于预防、禁止和惩罚贩
8、卖人口特别是贩卖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议定书(联合国大会 年月 日第 号决议通过)等国际文件,呼吁各国对贩卖儿童采取严厉的措施,要求缔约国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为任何目的或以任何形式诱拐、买卖或贩运儿童,敦促缔约国起码确保本国刑法对买卖儿童行为做出充分的规定。 对儿童的其他形式的伤害主要涉及对儿童的意外伤害、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等问题。在很多国家,暴力造成的事故性伤害或损伤是导致儿童死亡或终身残疾的根源。儿童权利委员会关切地感到,因公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儿童伤害和死亡比例偏高,吁请缔约国应颁布并实施包括对儿童交通法规教育方案,提高公路安全。 (二)关于受害儿童的康复和重返 儿童公约强调对有损儿童福利的任何方
9、面的剥削和侵害的受害儿童的“康复和重返社会应在一种能够促进儿童的健康、自尊和尊严的环境中进行。”该公约关于儿童心理保健的规定具有“宪法性”的指导意义。有论者将该公约所体现的儿童心理健康的发展及实施归纳为六个方面:一是心理健康保健的权利。尊重人的尊严就要求以一种能使他们最终像人那样自主的方式对待他们。因此,社会给孩子提供的不仅是通过履行责任保障儿童在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而且是享有这些社会保障的权利,要求儿童的康复要社会化。二是尊重自治和隐私。儿童公约阐明了儿童应当有“完整的和体面的生活”。家长制不能充分实现对儿童尊严的尊重,蕴含于心理保健干预中的自由和隐私权对儿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儿童参与个人
10、康复决策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而且心理保健服务也要求避免对儿童自由的不合理的限制和侵犯隐私而伤害儿童的个人尊严。儿童公约显示了支持心理保健服务尊重顾客包括儿童顾客的尊严和公民权的道德责任。三是支持家庭完整。儿童公约的起草人明显地对儿童和父母的利益之间可能发生冲突的观点持反对意见。尽管儿童的前途由自己决定,但是,在一“家庭范围”内,儿童的利益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是一致的。儿童公约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模式,父母通过指导孩子行使他们的权利的方式以分享决策。四是基于社区的选择。儿童公约强调家庭环境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在为孩子治疗的需要不得不脱离家庭的情况要予以定期审查,以确认是否需要继续脱离家庭的治疗。五是制
11、度上对儿童的保护。包括保护设施和人员培训方面。六是预防。儿童心理保健政策涉及非常广泛的范围,对儿童尊严的尊重必须和改革儿童健康定期检查制度一致,这既是一种道德需要,也是尊重儿童和家庭利益的需要。 二,现实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儿童生存环境的现实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生长环境的安全问题凸显出来,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指导未来年儿童事业发展的北京宣言注意到,尽管在儿童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需要特别保护的儿童总人数增加了。童工、被拐卖的儿童、犯罪行为的受害儿童、遭受性剥削和侵害的儿童、受毒品和网络危害的儿童等都是需要特别保护的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儿童生长发
12、育特点,为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国际国内对童工问题都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年,个亚洲国家的代表在泰国举行关于童佣问题的会议,一致同意禁止在家务劳动中雇佣岁以下的儿童。同年国际劳工局发表为了一个没有童工的未来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共亿童工,其中亿人被迫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工作。每年万名童工死于工伤。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岁的子女作童工。劳动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还对未成年工受雇的最低年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对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以及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等做出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
13、绝大多数童工并非源于雇主的胁迫,而是源自极度贫困的生活。童工现象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国家教育体制在挽救失学儿童上的尴尬处境。有失学就有流浪儿童,就有童工产生的土壤和市场,童工问题说到底是儿童的社会保障问题。对于那些读不起书而不是不愿读书的孩子,或者那些从童工处境中解救出来却一贫如洗的儿童来说,务工似乎是他们唯一的出路。童工现象是社会环境恶化的反应,战争、贫困、疾病是产生童工的根本原因。 因法律、文化、习惯的不同,各国对儿童色情的认识也有差异。通常认为,对儿童的色情剥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纯粹为了经济目的而利用儿童充当色情工具的情形;二是把儿童作为性“娱乐”对象,对儿童直接的性侵犯。但对于不为经济目的
14、而持有儿童色情图片的行为是否给予处罚是个有争议的问题。我们认为,凡持有、储存、贩卖、散布、输出或输入、意图散布儿童色情图片,或协助、怂恿上述任一项行为,都应属违法而加以处罚。对儿童的色情剥削也受到很多国家的高度重视,日本、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网络色情或不健康内容的管理,设立内容分级和过滤系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将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严重不良行为视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色情泛滥对我国儿童生存环境造成越来越大的威胁,有关机构最近公布的调查数据引起了教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关注
15、参与调查的名大学生和中学生,曾光顾色情网站的占。而我国目前对网络又缺乏有效的管理,如像“两性空间”、“女性”等这样的栏目,关于性问题的描写比网络上所谓的色情小说都露骨。除此之外,还存在大量带有色情内容的影视、录像、报刊,以及可能带有性暗示内容的儿童玩具、用具等都是侵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的毒源。 毒品通常指精神药物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以致造成幻觉,或对动作机能、思想、行为、感觉情绪产生损害,以及引起其他恶果的药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世界各国已经充分认识到毒品对儿童的伤害,对毒品的生产、使用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会环境 安全 学生 保护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