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基本信用)评价表.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基本信用)评价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基本信用)评价表.doc(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施工企业基本信用)评价标准(A1)(征求意见稿)序号子序号分数上限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11-180基本信用初始分省外企业申领信用手册。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入粤备案证明材料。材料经核对真实并在有效期内。80分长期信用手册1-2省内企业、本市企业申领信用手册。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经核对真实并在有效期内。22-120基本信用动态分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含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1分一个计分周期(从分数公布之日起至下一个分数公布日)工程项目承接合同、
2、施工许可证。2-2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1.5分2-3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每个项目加2分2-4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加3分2-5没有项目的0分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施工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A2)序号子序号分数上限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11-1100工程获奖国家级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加3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5分)5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
3、算)获奖文件或获奖荣誉证书(江门市辖区内承接的工程项目或江门市对口援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的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算)1-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奖加3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5分)1-3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加3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5分)1-4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金杯奖等加3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5分)1-5中国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AAA工地奖加2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0分)1-6住建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等加2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0分)1-7广东省级广东省建筑业协会:金匠奖加2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0分
4、)3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1-8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优质工程奖加15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7.5分)1-9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市政优良工程加15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7.5分)1-10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建筑工程装饰奖等加15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7.5分)1-11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结构优良工程奖加1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5分)1-12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双优(AA)示范工地”奖加1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5分)1-13江门市级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五邑杯”奖加8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4分)2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1-14江门市建筑业协会:优良样板
5、工程奖加6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3分)1-15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双优工地”奖加6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3分)1-16区(县)级住建局:优良样板工程奖加4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2分)1-17区(县)级住建局:“双优工地”奖加4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2分)22-1通报表扬国家级国务院通报表扬加10分3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表彰奖励证书或通报表扬文件2-2住建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优秀企业”或“全国质量优秀企业”称号或“全国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等国家安监局:“国家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等加8分2-3住建部、国家安监局:有关质量、安全方面表彰或通报表扬等加8分22-4100通报
6、表扬广东省级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质量、安全方面表彰或通报表扬等加8分2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表彰奖励证书或通报表扬文件2-5广东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建筑业协会、省市政行业协会:“广东省优秀(先进)企业”或“广东省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等加6分2-6广东省住建厅:有关质量、安全方面表彰或通报表扬等加5分2-7江门市级江门市人民政府:有关质量、安全、纳税等方面表彰或通报表扬等加5分1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2-8江门市住建局、江门市安监局、区(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质量、安全方面表彰或通报表扬等加4分2-9区(县)级住建局:有关质量、安全方面表彰或通报表扬等加2分33-1纳税加分累计年度
7、纳税总额满50万元的,加2分(纳税总额不足50万元的,不予加分),缴纳总额超出50万的部分,每满50万元单位金额加0.5分。上限30分。 (纳税金额单位为万元)1年(从统一调整时间开始计算)江门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或税务年度审计报告。每年4月份统一调整。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评价标准(A3)序号子序号分数上限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11-1不设上限通报批评国家级受到国务院通报批评扣20分,收回信用手册3个月1年(从通报批评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若通报批评文件中的处罚期限大于1年,则按处罚期限执行)行政主管部门文件1-2受到住建部通报批评扣16分1-3省级受到省级人民政
8、府通报批评扣16分1-4受到省级住建厅通报批评扣10分1-5地市级区(县)级受到地级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扣10分1-6受到区(县)级人民政府、地级市住建局通报批评扣8分1-7受到区(县)级住建局通报批评扣4分1-8不良市场行为名录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足、门口无公司名称等办公场所不符合要求每项每次扣1分1年(从相关部门出具处理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1-9办公桌、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不符合要求1-10备案人员社保情况备案人员购买社保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每月每人每次扣1分1-11人员到位检查企业(单位)在信用手册中备案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注册人员、专职安全员每2个月到建筑业协会按指模1次,人员缺席的每
9、人每次扣2分1-12企业(单位)在工地现场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缺席的1-13每发生1人次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购买社会保险的每次扣3分1-14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报名投标后不提交正式投标文件每累计3次扣5分1-15企业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缺漏盖章、签名,文件封包格式错误等问题的1-16投诉事项与事实严重不符的每次扣5分1-17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分包商及材料商工程款的每次扣10分2年(从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1-18对分包单位不进行监督管理的11-19不设上限不良市场行为经税务部门核实,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扣减企业纳税加分,再扣1
10、0分1年(从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之日起开始计算)行政主管部门文件1-20拒不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每次扣10分1-21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的1-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人放弃中标的1-23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1-24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等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或进行工程建设相关活动的每次扣15分1-25订立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扣20分,暂停信用手册3个月2年(从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1-26无正当理由超出合同工期的超出合同工期10%以内(含10%)的扣5分1-27超出合同工期10%-30
11、%(含30%)的扣10分1-28超出合同工期30%-50%(含50%)的扣15分1-29超出合同工期50%-100%(含100%)的扣20分,暂停信用手册3个月1-30超出合同工期100%以上的扣30分,暂停信用手册6个月1-31在信用手册申报、年审、信息变更和日常检查时提供虚假资料的注销信用手册2年内不予受理信用手册申请1-32因劳资纠纷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并且负有责任的1-33经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查实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1-34投标人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1-35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1-36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2-1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
12、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住建部建质2010111号)的规定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扣30分,暂停信用手册3个月2年(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文件2-2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报告的2-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以上注销信用手册2年内不予受理信用手册申请2-4发生较大质量事故22-5不设上限不良安全行为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核实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每项扣2分6个月(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文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或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
13、知书或文件2-6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隐患逾期不整改的行为2-7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2-8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手续不完备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2-9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对企业的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每次扣2 分1年(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文件之日起计算)2-10发现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及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的扣3分2-11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或装修中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的2-12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2-13发现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责令
14、局部停工整改的2-14发现存在未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2-15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2-16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2-17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每项扣3分33-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出整改通知的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实行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的每人扣0.5分3个月(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或监理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整改通知书或监理企业整改报告3-2未严格执行江门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
15、图例指引,落实大门、围墙、“六牌一图”、场地硬底化以及临时设施等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每项扣0.5分3-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出整改通知的对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意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扣1分6个月(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或监理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整改通知书或监理企业整改报告3-4施工过程中发现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3-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落实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并现场按方案实施的每项扣1分3-6对监理单位或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停工整改意见拒绝执行的扣2分33-7不设上限不良安全行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对工
16、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出整改通知的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安全监督机构责令局部停工整改的扣2分6个月(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或监理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整改通知书或监理企业整改报告3-8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无定期带班检查的3-9中标的和专业承包合同中明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岗时间按月统计达不到80%的3-10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每项扣2分3-11使用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安全网等用品的3-1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
17、料的每项扣3分1年(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或监理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3-13在广东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一个扣分周期内企业违规被扣分的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每次扣分值的50%计算逐次扣分当年扣分周期内(从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扣分通知书3-1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出整改通知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架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1年(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或监理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监督整改通知书或监理企业整改报告3-15被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发出全面整改通知书的3
18、-16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同一类重大安全隐患2次及以上的3-17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住建部建质2010111号)的规定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30分,暂停信用手册3个月2年(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意见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文件3-18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报告的3-19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以上注销信用手册2年内不予受理信用手册申请3-20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监理企业基本信用)评价标准(B1)序号子序号分数上限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11-180基本信用初始分省外企业申领信
19、用手册。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入粤备案证明材料。材料经核对真实并在有效期内。80分长期信用手册1-2省内企业、本市企业申领信用手册。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经核对真实并在有效期内。22-120基本信用动态分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100万(含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1分一个计分周期(从分数公布之日起至下一个分数公布日)工程项目承接合同、施工许可证。2-2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1.5分2-3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
20、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的每个项目加2分2-4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造价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每个项目加3分2-5没有项目的0分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B2)序号子序号分数上限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分数有效期依据11-1100工程获奖国家级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加30分(参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加15分)5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获奖文件或获奖荣誉证书(江门市辖区内承接的工程项目或江门市对口援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的获奖只按最高等级计算)1-2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奖加30分(参建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门市 建筑业 企业信用 管理 基本 信用 评价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