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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正文内容开始-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加强学生公寓的规范化管理,维护住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生公寓公共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课余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学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学生工作部门安排学生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负责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学生公寓管理遵循 “导教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规范管理,为广大入住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后勤保障。 第四条入住公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本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
2、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范。 第五条后勤服务中心根据本规定制订相应的运作规范和考核细则,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XX学院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人员(包括外来培训进修、实习等住宿人员)。 第二章学生住、退宿管理 第七条本校学生由后勤服务中心会同各学院安排入住;经有关部门同意来校培训、进修、实习的其他人员,由有关部门与后勤服务中心统安排住宿,达成住宿协议。 第八条 住宿调整 1.每学年在新生报到前,依据住宿资源的有效利用、寝室维护修理计划和学校对公寓用房的调配等情况,后勤服务中心向各二级学院提供新生寝室住宿床位;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将具体床位作细化安排,报后勤服务中心备案
3、。 2.入住学生如因转专业等原因需调整入住寝室的,需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入住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人员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试图强迫室友从寝室搬出。 4.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寝室或床位的学生可向各二级学院申请,各二级学院在征求后勤服务中心是否有可换寝室或床位情况,按程序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调换。 第九条 退宿 1.体检复查不合格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两周内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留;当年住宿费沿用至下一学年;下一学年复学的,开学前一个月与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以便安排住宿。 2.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后勤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原
4、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另行安排住宿。 3.毕业、结业、培训到期、退学、转学、出国等符合退宿条件的住宿学生,应持相关部门开具的离校通知单,到所在楼交验财物, 交还房间钥匙,结清水电费用后到公寓管理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条 其它 1.假期住宿按学校规定办理。 2.为维护正常的公寓管理秩序,未经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入住学生寝室。 3.学生应在学校安排的寝室住宿,严禁在校外住宿。确因疾病防疫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在校外住宿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同时应加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学生在校外住宿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负责;在校外住宿期满,须及
5、时到学校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期回校内住宿。 4.学生在校时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寝室内物品及公共财产,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物品,如有缺损按价赔偿。 第三章公寓环境及秩序管理 第十一条未经办理手续,男女学生不得相互串楼。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按学校规定时间实行统断电管理(洗手间照明电源除外)。 第十三条倡导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公寓内不得大声喧哗和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保持公寓安静。 第十四条积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公寓整洁。寝室生活垃圾自带下楼,分类投放室外垃圾桶。 第十五条不得在公寓内从事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章公寓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
6、公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入住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报告危及公寓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出现刑事、治安等案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等学校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十八条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公寓内存放管制刀具以及具备杀伤性的道具。严禁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十九条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技能;严禁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不得挤占消防通道;发现火警、火灾等祸患 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第二十条学生
7、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第二十一条入住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回寝室就寝,特殊情况迟归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妥善保管钥匙,不得将寝室钥匙借与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严禁将钥匙存放于门框、窗框等不安全处。 第二十三条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寝室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与大量现金。学生应自觉树立防范意识,注意防盗安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四条寝室内严禁违章用电及出现可能给公寓和他人安全带来危害或隐患的行为。如吸烟、酗酒、轮滑、打球、推销、发传单、私拉乱接电(网)线、手机充电后充电器不拔、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含500W以下的煮蛋器、电饭煲、电饭锅、热得快、洗衣机等违规电器)。发现大功率电器、
8、违规电器和不合格电器直接予以收缴,并报相关学院处理。 第二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寓大件物品进出管理规定、学生公寓球类管理暂行办法公寓钥匙管理规定等规定,确保公寓安全。 第五章公寓通道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入住学生公寓的所有学生,应遵守通道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通道机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每个学生必须刷卡出入学生公寓。 第二十八条一卡通实行一人一卡制,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师生事务办理中心补办,并到公寓社区办公室办理新卡系统录入手续。如遇非工作时间无法补办时,凭学生证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准予出入,并在下一个工作日立即办理注册。 第二十九条学生所持一卡通
9、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学生出入公寓楼未带门禁卡违规通过门禁通道且不按规定登记者,或将门禁卡转借他人,报相关学院处理。 第三十条持卡者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维护通道机系统正常工作,不得违规使用;不得人为破通道机系统机具、网络等设备。 第三十一条外来人员(如父母亲、同学等)需进入学生公寓时,应自觉出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在公寓值班室登记后由学生带领方可进入。 第三十二条所有学生要有每天晚上归寝的记录,因学生本人原因未刷卡而造成无出入记录信息者,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周日至周四23:00、周五、周六23:30后进入学生,认定为晚归。各学院负责对学生的检查,及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对晚归或夜不归宿者,
10、核实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实习、病假、事假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需向各二级学院办理请假申请审批手续,各二级学院应在公寓通道系统中做好请假销假备案。 第三十四条各学院学生的通道机刷卡率、无故晚归或未归情况,将作为各学院文明寝室建设考核内容之一。 第六章公用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寓楼和寝室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电话及其它各项设施、设备均属学校公共财产,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现设施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 第三十六条学生寝室内设施,供个人使用的由使用人保管,共同使用的由集体分工保管,寝室长为责任人。 第三十七条不得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未
11、经批准不得将自备床头柜、自行车、中大型健身器材等搬入学生寝室使用;不得私自将寝室内家具、门窗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调整寝室,家具、电话及其它公共设备不能擅自搬迁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恢复原状,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三十九条管理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盘点清查。遇有丢失、损坏(自然损坏除外),责任人须承担赔偿、维修、更换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损坏学校公物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水电管理 第四十条公寓内学生水电实行“定额使用、超额收费”的制度。公寓内每位学生每月定额为:水3吨、电5度。 第四十一条积极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节约用水,随用
12、随开,及时关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不得私自变更水电表计、电路;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或网上报修;电气设施不得擅自修理和拆卸。 第四十二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区域内的水电服务和超额收费工作;超额部分按居民水电收费标准收取,进入“水院生活家”微信公众平台缴纳。寝室用电实行“先预付(充值),后使用”的原则。对未及时缴纳水电费寝室,将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措施。 第八章学生寝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入住学生须按XX学院文明寝室标准整理寝室内务,争创星级寝室、示范寝室、文明寝室。 第四十四条入住学生应严格执行学生寝室值日制度,做好本寝室的安全、文明、卫生等工作;寝室长应认真履行寝
13、室长工作职责,协助公寓和学院做好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第四十五条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寝室卫生的检查指导工作,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及楼层长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工作表现和成绩作为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奖 惩 第四十六条配合学生管理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对学生在公寓的生活表现进行记录。 第四十七条依据学生在公寓的日常生活违纪违规情况和参与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各类活动的表现,及时报送相关学院,作为学生各项评奖评优、班级等级考核、班主任考核和分管学生辅导员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后勤服务中心依据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向相应部门通报,由相应部门给予处理。 第十章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XX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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