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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燃气行业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XX镇燃气行业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彻底整改燃气领域(包括自然气、液化石油气、氢烃类燃料的生产、经营、运用企业)存在的平安隐患,确保我镇油气输送和燃气行业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省、XX市部署要求,现制定燃气行业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范围 (一)目标任务。依据平安生产、公安、消防以及液化气充装、经营、运输和运用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规范油气输送、燃气及氢烃类燃料生产、经营、运用行为,对存在平安隐患的企业和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实行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退平安隐患。
2、 (二)整治范围。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运输企业;氢烃类燃料生产、经营、运用企业;各类油气输送管道(包括自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以及运用液化气罐、移动自然气罐等燃料储存设备和“煤改气”“煤改油”等易燃易爆平安设施的各类企业和“九小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隐患。 二、整治内容 (一)充装、经营企业 1.严格审查企业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消防验收看法书营业执照等资质许可状况。对证照齐全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对经前期治理仍未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激励整合、淘汰规模小,平安条件差,抗风险实力弱的充装企业,优化液化气供
3、应渠道,提升企业规模和平安管理水平。 2.实施“一站一瓶”(企业专用瓶制度)品牌经营制度。液化气充装企业必需根据“一站一瓶”的钢瓶管理要求,实行品牌经营,要求各液化气企业自购或引导企业按钢瓶的运用年限和质量收购用户自备瓶,实施企业专用(周转)瓶。各企业的钢瓶必需标注企业名称和服务电话等标识,非本企业的专用气瓶严禁充装,杜绝超期未检钢瓶在市场流通和运用“螺丝瓶”。 3.各液化气经营企业必需建立自己的营销网络,按要求合理布局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主动推广电话呼叫送气模式,坚决依法关闭代客充气销售点,取缔无牌无证销售点,对无本企业供应站点,完全依靠流淌商贩进行销售的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取消其经营资质。经营
4、企业要与用气单位签订平安供气合同,每次售气后留存售气凭证,售气凭证应当精确记载钢瓶出厂编号。激励企业购买平安责任保险等险种,增加抗风险实力。 4.各液化气充装、经营企业应严把瓶装液化气发货关,严格核查承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承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对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车辆不得发货,从源头上杜绝运输平安隐患。 5.各液化气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平安责任制,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实施“四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运输、统一钢瓶、统一标识。从根本上解决非法经营、运用过期钢瓶、向非法经营者供应气源等一系列长期未能有效根治的问题。 (二)餐饮场所 1.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高层建筑和地下
5、、半地下空间违规运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2.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马上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运用瓶装压缩自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 18 米。 (2)运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存瓶总重量达到 50 千克(折合 1 瓶 50 千克或 3 瓶 15千克气瓶)时,气瓶设置在室外时,宜设置在贴邻建筑物外墙的专用小室内,不宜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存瓶总重量超过 101 千克(折合 2 瓶 50 千克或 7 瓶以上 15 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 420 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
6、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 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 10 米的独立建筑。餐饮场所运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 2.2 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保持通风,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记;应当运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需专瓶专用,运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运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运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 明火。 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运用期限为 5 年,密封
7、圈 正常运用期限为 3 年,到期应当马上更换并记录。 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纳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运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限制在 1.2 米到 2.0 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 2 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马上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22),室内燃气管道设备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22)。 (4)用气场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安装可燃
8、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运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供应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运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平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与平安教化培训,驾驭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平安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驾驭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平安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精确记载钢瓶注册
9、登记代码。 (三)运输企业 运输液化气瓶的企业要严格执行汽车运输、装卸危急货物作业规程,气瓶应尽量采纳直立运输,直立气瓶高出栏板部分不得大于气瓶高度的四分之一。不得纵向水平转载气瓶,水平放置气瓶应横向平放,瓶口朝向统一,最上层气瓶不得超过车厢栏板高度。 (四)城区燃气行业 1.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 (1)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 (2)燃气管道建设单位是否依法获得规划许可,是否托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3)建设单位是否对燃气管道按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后投入运用; (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前与燃气企业之间是否建立沟通会商机制,施工中是否实行有效爱
10、护措施;燃气管理部门是否定期组织专家对燃气管道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刚好跟踪督促整改,重大隐患是否实行了挂牌督办,并确保隐患刚好整改到位; (5)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气瓶充装许可证。 2.燃气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 (1)管道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是否与各类用地布局相协调,是否与城市防洪、道路交通以及地下管线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相连接;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和选址是否符合相关城市规划规范、工程设计规范、平安规程等技术标准要求和遵循平安合理原则,是否考虑地形、地貌、工程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合理规划并布局; (2)城镇燃气管道、自然气调压站、汽车加气
11、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燃气储气库等重大燃气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与居民区、工厂、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马路、航道、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设施)等平安防火距离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燃气管道与供排水、热力等市政公用管线、民用管线是否存在交叉的状况; (4)是否有状况不明或变更管道线路但风险不明的燃气管道; (5)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是否符合平安设施“三同时”规定; (6)敷设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的燃气管道,是否实行了提高管道压力设计等级、增加防护套管等措施; (
12、7)燃气管道是否配备了压力、流量等不间断的信息采集和监测系统,是否设置了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迫断装置; (8)燃气管道经过的封闭空间是否设立了泄漏报警检测设施等; (9)架设在桥梁上的燃气管道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燃气管道、燃气设施 (1)燃气管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管道是否经过检验检测合格;燃气管道属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范围的,是否符合压力管道平安技术规范要求,新安装的管道是否经监督检验合格,在用管道是否经过定期检验合格; (2)燃气管道是否存在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 (3)平安保障设施和备用系统是否存在故障; (4)是否有难以发觉隐患的
13、隐藏工程 (5)燃气管道是否被违法占压,上方和沿线是否有违章搭建或不符合平安标准的建(构)筑物,占压状况是否上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得到妥当处置等; (6)燃气管道是否办理运用登记; (7)城镇燃气管道、自然气调压站、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燃气储气库等重大燃气设施是否根据标准设计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检测合格; (8)燃气设施爱护范围是否存在放置易燃易爆危急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三、职责分工 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集中力气、严查究竟”的原则,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燃气经营企业证照核发及年检工作,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
14、充装或销售质量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场所运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燃气充装企业及各类公共餐饮场所。 (二)消防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场所和运用场所的消防平安实施专项专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边防派出所:负责液化气公共平安和道路交通平安管理,依法查处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储存、销售液化气的违法行为;协作有关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生产销售掺混二甲醚液化气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办:负责对氢烃类燃料生产、
15、经营、运用企业的平安监管,对发觉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充装、经营、运输、运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和餐饮场所,进行实行挂牌督办。 (五)各村、各企业: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燃气行业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方案。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治理方案(6月10日前) 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的油气管线、液化气充装、经营运输和运用企业的基本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状况,建立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6月中旬至8月底) 6月中旬至6月底,各村、各企业要比照整治内容和相关行业规范,仔细进行自我体检、自我整
16、改,对发觉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7月初至8月底,同步开展液化气行业平安治理。液化气充装、经营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自查资质证照取得状况和平安经营状况,落实“一站一瓶”品牌经营和“四个”统一制度,抓紧设立液化气钢瓶检验站,主动开展液化气行业“打非”工作。 (三)抽查督查(9月初至9月底) 镇政府应急办将通过抽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企业开展状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格查处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成立燃气行
17、业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保证隐患整治责任到位。要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刚好发觉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企业,实行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宣扬培训。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在开展燃气行业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的同时,要广泛开展常常性、群众性的宣扬教化,让广阔群众和用气单位了解驾驭燃气平安学问,进一步提高平安用气意识,削减燃气运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平安培训教化,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各企业、相关单位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刚好总结推广好的阅历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教化警示。对未仔细开展燃气行业大体检大排查大整治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属地、部门监管职责,追究相关责任,并刚好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第10页 共10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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