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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_T_14685-2010_建设用卵石、碎石 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 -author -author -date-date前言本标准主要变化 有14处修改内容(第一处修改:标准名称。建筑用卵碎石( for
2、 building) 建设用卵石、碎石( for construction )) 有1处删除内容 有3处增加内容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卵石、碎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除水工建筑物)建设工程(除水工建筑物)(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碎石。(其他工程用卵石和碎石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二处修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第三处修改)3.1卵石: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3.2碎石:天然岩石、卵石或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第三处修改)天然岩石或卵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3.术语和定义3.3针、片状颗粒3.4含泥量3.5泥块含量3.6坚固性3.7碱集料反应4.分类4.1分类:建设用石分为:a)卵石b)碎石4.2类别:卵石、碎石按技术要求分为类、类和类。 规格:按卵石、碎石粒径尺寸分为单粒级和连续粒级。亦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不同单粒级卵碎石混合成特殊粒级的卵石、碎石。(规格内容删除)4.分类删除内容
4、:用途: 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5.一般要求(增加内容)5.1用矿山废石生产的碎石有害物质应符合6.4的规定外,并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砂浆性能产生有害影响。5.2卵石、碎石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的规定 6.技术要求6.1颗粒级配(第四处修改)(将公称粒径改为公称粒级) 卵石、碎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连续粒级中删除了510) 1020、1631.5、2040、31.563(删除)、4080 增加了
5、510、1016、16256.技术要求6.2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第五处修改)含泥量要求由改为,数值没变。6.3针、片状颗粒含量(第六处修改)类类类泥块含量00.50.7类类类针、片状含量 515256.技术要求6.4有害物质 其限量没变。(均改为,原来为) 6.5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砂的质量损失应符合表7的规定。(采用硫酸钠溶液进行试验,卵石和碎石经5次循环后质量损失应符合规定) 其限量没变。(均改为,原来为)6.技术要求6.6强度(第七处修改)6.6.1岩石抗压强度6.6.2压碎指标卵石压碎指标: 类16%6.技术要求6.7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第八处修改) 卵石、碎
6、石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不小于2600 kg/m3;表观密度大于2500 kg/m3 、松散堆积密度大于1350 kg/m3、空隙率小于47%6.技术要求6.8吸水率(第二处增加)6.9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0.10%。6.10含水率(第三处增加)和堆积密度(第九处修改) 报告其实测值。7.试验方法7.1试样7.1.1取样方法7.1.2取样数量:吸水率、放射性和含水率7.1.3试样处理7.2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7.3颗粒级配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值比较法评定该
7、试样的颗粒级配7.4含泥量:2倍(略大于) 3h以上(13h) 7.试验方法7.5泥块含量: 2倍(略大于) 7.6针、片状颗粒含量7.7有机物含量7.8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7.9坚固性7.10岩石抗压强度7.11压碎指标 7.试验方法7.12表观密度(第十处修改)增加了水温对砂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整系数t水温对表观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见表17)。7.13堆积密度和空隙率7.14吸水率(增加)7.试验方法7.15碱集料反应7.15.3碱-碳酸反应(第十一处修改) 棱柱体棱柱体边(91)mm,高(355)试件,仲裁试验采用棱柱体试件7.16放射性:按照GB 6566的规定进行 (增加的)7.17含水率
8、(增加的)8 检验规则8.1检验分类8.1.1出厂检验(第十二处修改)卵石、碎石的出厂检验项目:松散堆积密度、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连续粒级的石子应进行空隙率检验;吸水率应根据用户需要进行检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8 检验规则8.1.2型式检验(第十三处修改)卵石、碎石的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6.16.7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碱集料反应、吸水率根据需要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投产时;2)原材料产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3)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4)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5)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8 检验规则卵
9、石和碎石的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5.15.6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碱集料反应根据需要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时;2)原材料产源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3)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8 检验规则8.2组批规则8.3判定规则(第十四处修改)8.3.1试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检验(含复检)后,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定为该产品合格)8 检验规则8.3.2技术要求6.16.7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复验后,若试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否则判为不合格。若有两项及以上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技术要求5.15.6条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后,该项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判该类产品合格;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9标志、储存和运输9.1标志9.2砂应按分类、规格、类别分别堆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混合及污染产品 .9.3运输时,应有必要的防遗撒设施,严禁污染环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