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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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2022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二是专用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2022,更多申请书点击“公积金申请书”查看!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
2、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状况办理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
3、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状况办理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
4、变动的,不予提取。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状况办理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
5、,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状况办理购房提取。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还贷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柜面一次性提前还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借款人及配偶签订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的,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6、。 柜面一次性提前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签订托付逐月偿还商业贷款协议。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状况办理。 本年内办理过柜面逐年提取还贷的不能办理。 柜面逐年提取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
7、)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签订托付逐月偿还商业贷款协议。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 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贷款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办理。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状况办理。 提取前12个月内有逐月还商业贷款记录的以及本年内办理过柜面一次性还贷的不能办理。 省市互联托付逐月划转还商业贷款
8、 省市互联托付逐月还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依据资金状况适时调整)。 省市互联托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省市互联托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依据资金状况适时调整)。 托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托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前签订的协议当月生效,15日后签订的协议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意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依次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推断,满意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托付提取;不满意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意办理条件为止。 借款人及配偶
9、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签订托付划转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在各缴存账户中的余额之和大于或等于贷款余额时,可到贷款银行终止原托付协议,以柜面提取一次性提取还贷结清贷款本息并办理有关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托付逐月还商贷 托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意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依次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推断,满意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托付提取;不满意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意办理条件为止。 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
10、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托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托付逐月还商贷。 托付逐年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在保证托付划转后借款人及配偶能够正常缴存(保留1元)的状况下,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均可用于还贷。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本息的,不予操作。 建翻修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建立、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
11、在户籍地或工作地建立、翻建、大修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增设电梯项目提取备案后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托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增设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不享受政府补贴的无需供应)、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下载)等材料的原件到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以便职工顺当办理提取。 租房类提取住
12、房公积金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高层次人才(南京A、B、C类人才)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销户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离休、退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接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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