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49—2010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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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9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149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2、2O11、341、7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7月20日1 总则101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可靠,创造健康、有序的户外视觉环境,制定本规范。102
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1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以及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分类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表201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类别名称内容与范围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在建(构)筑物外墙面、顶部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垂直于墙面设置
3、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的灯杆、电杆、公交车站牌、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阅报栏、画廊、自动售货机、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上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直接在地面安装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及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在移动交通工具或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车辆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船舶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及空中移动户外广告设施202 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在下列位置设置:1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设施、
4、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窗(隔声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窗(隔声墙); 2 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3 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2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并不应在下列位置设置: 1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 2 除道路隔离栏外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lOm范围内; 3 河道、防洪堤的安全防护范围内; 4 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他生命线工程保护范围内; 5 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过江(海)隧道、公路收费
5、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及轨道交通等人和车流出人口lOm范围内。204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应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户外广告; 2 沿街毗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3 坡屋顶建筑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4 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外两侧各5m范围内不应设置户外广告。205 户外广告设施不应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依附于行道树设置户外广告; 2 不应在道路绿化分隔带中设置户外广告。206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应与城市规划功能分区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应编制符合当地
6、城市特色与风貌的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城市不同功能区域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207 户外广告设施应安全、美观,与城市容貌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符合节能与生态环保的要求。2O8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不得破环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其设置位置、形式、大小、色彩、图案必须与建筑及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凋。209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建筑物安全,不得影响消防通道。2O10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注重昼夜景观协调。属同一形式多处设置的,应统一规格、材质。2O11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结构安全、可靠,应及时进
7、行更新、维护、保养,并应按期进行安全检查。3 设置要求31 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3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日照采光。 2 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311的规定。表31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最大高度建(构)筑物高度(m)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m)7(1层、2层)不宜设置710(3层)3lO25(4层8层)62560(9层20层)86090(21层30层)不宜设置90(30层以上)严禁设置 3 户外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宜小于建(构
8、)筑物屋顶建筑面积的18。户外广告设施外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户外广告设施底部构架高度不宜大于lm。 4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宜采用镂空面板,不得对建(构)筑物结构构成威胁,设置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建(构)筑物应由建筑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测。312 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宽度应与墙面相协调,四周不得超出墙面外轮廓线。垂直方向突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道路上空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2 贴附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单个广告面积(除广告幕布外),在商业区域内宜小于lOOm
9、2,商业区域外宜小于50m2;建(构)筑物同一面墙上的广告总面积不宜大于该墙面积的30。 3 高层建筑主楼墙面宜设置镂空文字及图案等形式为展示体的户外广告设施,从地面至该广告底部的高度小于lOOm时,广告高度宜小于3m,单面墙上设置的广告总面积应小于50m2;超过lOOm时,广告高度不宜大于6m,单面墙上设置的广告总面积应小于100m2。313 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墙面,自建筑物000起到户外广告设施顶部的高度不宜超过24m。 2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考虑与各种架空线的关系,其净空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 户外广告设施
10、的高度与宽度比宜为6:18:1。 4 户外广告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5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户外广告设施按其距离地面高度不同,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1) 25m以下,不得突出道路红线设置;2) 2. 5m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大于O5m;3) 3m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大于2m;4) 5m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宜大于3m。 6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户外广告设施按其距地面高度不同,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 4m以下,不得突出道路红线设置; 2) 4
11、m以上,突出道路红线距离不应大于05m。314 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实体围墙墙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其突出墙面的距离应小于01m,高度不得超出围墙高度,宽度应小于围墙柱墩之间的实墙面; 2 透空围墙上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3 围墙顶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32 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321 依附灯杆(或电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交通安全。322 同一道路,只能在同一种灯杆(或电杆)上设置广告,单根灯杆(或电杆)上不得重叠设置;同一路段的灯杆(或电杆)上设置的广告应做到形式、尺寸、位置一致,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323 灯杆(或电杆)户外广告设施,牌面(单面)
12、面积不得大于2m2,任意一边的长度不得大于2m,厚度不得大于03m;牌面底部距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m。324 亭、棚、栏等公共设施的顶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325 公交站牌、路名牌、消火栓、出租车停靠点招牌等设施5m范围之内不得设置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326 邮箱、废物箱等公共设施上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33 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331 沿主要商业街人行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纵向间距不应小于25m,沿其他道路人行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纵向间距不应小于50m。332 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广告设施设置位置不得影响行人通行,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不得设置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 2
13、广告设施不得超出人行道路沿石外缘,且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路沿石外缘不得小于02m; 3 广告设施牌面(单面)面积不得大于2m2,任意一边长度不得大于2m,厚度不得大于O3m; 4 广告设施牌面底部距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3. 3. 3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宽度小于5m的人行道或面积小于50m2的广场(空地)不得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2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底座和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路沿石外缘宜为04m1Om;3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总高度不得大于24m,底座占地面积不得大于1m2,宽度不得大于15m,高度应与宽度相协调; 4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牌面(单面)面积不得
14、大于25m2,厚度不得大于05m; 5 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人行道净宽应大于45m; 6 步行街上的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应设置在步行街的休憩带中,形式应与步行街风格相协调。3. 3. 4 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不宜设置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中心区,可设置在机场、高速公路入口及郊区公路两侧等人口密度较小的区域; 2 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度应小于10m,宽度应与高度相适应,不宜大于30m。3. 3. 5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城市建成区内应严格控制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中心区严禁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2
15、城市快速路及公路两侧设置的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高度不宜超过22m,其规格尺寸、间距应分别符合表335-l和表335-2的规定;表335-l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牌单面尺寸道路类别牌面尺寸(mm)城市快速路、主要公路、次要公路515高速公路618表335-2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小间距道路类别最小间距(m)次要公路300城市快速路、主要公路400高速公路500注:“最小间距”是指任意两个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之间的距离。 3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不得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下沉地段两侧,不得设置在桥梁体(含主桥、引桥和匝道)上; 4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牌面下缘距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l
16、Om。3. 4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3. 4. 1 车身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车头、车尾部(含前后风挡玻璃内外)及车身两侧车窗严禁设置户外广告。3. 4. 2 车辆广告应当整洁、美观,不得对原车颜色全部遮盖,其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调。3. 4. 3 利用船舶等水上各类交通工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船行安全,宜设置通透式广告牌。3. 4. 4 空中移动广告涉及航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4 照 明401 户外广告照明设施不得影响居民生活、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402 商业街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允许亮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表402商业街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允许亮度广告被照面的面积
17、S(m2)最大允许亮度(cdm2)051000O5s28002S1640205120406020011560100190110Q345163101804001635295170355026515550IOO250145表622-2 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轴心抗压c7296119143167191212231253275轴心抗拉t09l110127143157171180l891962.04 注:计算现浇钢管混凝土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长边或直径小于300mm,则表中混凝土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O8
1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623 作用在户外广告设施结构上的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执行,其中风荷载为主控荷载。地震作用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执行。624 附着于建(构)筑物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在考虑附加广告设施荷载后,原有结构应能够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安全性能指标。其支座的连接应按正常内力的20倍验算安全性。625 附着于建(构)筑物屋顶的户外广告设施的支座应与屋顶的梁、柱连接,并应直接承担广告设施所传递的荷载。对连接广告设施的构件应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的验算,必要时应对结构进行整体验算。626 钢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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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JJ 1492010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149 2010 城市 户外广告 设施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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