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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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标准Code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2011-xxxx 发布2011-xxxx 实施江 苏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联合发布江苏省民防局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46 页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标准DB XXXXX-2011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
2、民防局施行日期: 2011 年 X 月 X 日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46 页1 前言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 解放军理工大学主编,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标准、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 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本标准重点确定了城市各级
3、别居住区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对各类人防工程功能与布局做出规定,并对城市居住区详细规划中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表达形式做出了规定。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践存在差异, 在试行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工程系地址:南京市海福巷1 号,:210007 。本标准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参编单位:南京市地下工程设
4、计院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46 页2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陈志龙徐利国尹峰张劲吴畏龚华栋郭东军杨红禹吴步旭余有山张敏之李薇董文俊蓝健于倩主要审查人:蒋永生朱海啸朱富坤刘光寰王文娟吕晓宁陈平袁学新殷友兰朱菊燕王荣玉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46 页目次1 总则 . 12 术语 . 33 配建面积标准 . 64 功能与布局要求 . 74.1大型居住区 . 74.2居住区 . 94.3居住小区 . 10
5、 4.4居住组团 . 11 4.5其它规定 . 12 5 设置要求 . 14 5.1家庭避难所 . 14 5.2人员掩蔽工程. 14 5.3医疗救护工程. 15 5.4防空专业队工程. 15 5.5配套工程 . 15 附录 A 成果要求 . 17 附录 B 用词说明 . 18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46 页1 1 总则为指导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规划设计, 增强居住区防空、 防灾能力, 结合我省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防工程建设现状,制定本标准。1.0.2 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含 以上城市新建、 改造居住区
6、人防工程规划、 建设均应执行本标准。县级以下城镇的居住区人防工程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0.3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建设应贯彻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布局合理、 功能配套、 体系完整” 为目标, 并应遵循以下要求:1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设防标准、经济发展、居住区所处的环境条件,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人防工程规划的要求;2 居住区人防工程尽量连通,形成网络;3 满足居民就近掩蔽。1.0.4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包括人员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及配套工程。1.0.5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建设应注重平战结合、平灾结合。1.0.6 城市居住区规模按规划居住人口分为大型居住区、居住区、居
7、住小区、居住组团四级,按表1.0.6 确定。表 1.0.6 城市居住区分级标准人级别大型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人口80000 3000050000 1000015000 10003000 1.0.7 城市居住区人口规模介于表1.0.6 确定的各级指标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各类人防工程以外,还应根据所增加的人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46 页2 数,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1.0.8 城市居住区按用地性质分为一类居住区、二类居住区、 三类居住区。1.0.9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
8、,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标准,以及当地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46 页3 2 术语城市居住区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小区residential quarter 一般称小区, 是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1000015000 人)相对应, 配建有一套能
9、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组团housing cluster 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 人)相对应, 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一类居住区first-class residential district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 环境良好, 以低层住宅为主的居住区。二类居住区second-class residential district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居住区。三类居住区third-class residential distr
10、ict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 环境一般, 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居住区。2.0.7 保障类居住区supportability- type residential district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46 页4 在二、 三类居住用地中,通过土地划拨建设、设有一定准入机制的政策性居住用地,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其他保障性住房等。2.0.8 人防工程civil air defence works 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防护建筑,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
11、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0.9 指挥工程command works 战时城市防空袭行动中,供指挥人员实施指挥的人防工程。2.0.10 医疗救护工程woks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rescue 战时对伤员独立进行早期救治工作的人防工程。按照医疗分级和任务的不同,医疗救护工程可分为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救护站等。1 人员掩蔽工程personnel shelter 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2 防空专业队工程service team for civil air defence 保障防空专业队即按专业组成的担负人民防空勤务
12、的组织,其中包括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信、运输、治安等专业队掩蔽和执行某些勤务的人防工程。3 配套工程indemnificatory works 指战时的保障性人防工程即除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和人员掩蔽工程以外的其他人防工程,主要包括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等。4 人防工程建筑面积floor area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人防工程各层外边缘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46 页5 5 人防物资库storehouse o
13、f civil air defence 为战时储存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的人防工程。6 家庭避难所family shelter 用于战争、 灾害发生时, 保障家庭人员掩蔽的地下建筑,一般构筑在住宅下方,也可构筑于家庭院落内部。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46 页6 3 配建面积标准一类居住区低层住宅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按表3.0.1 确定。表一类居住区低层住宅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类型家庭面积指标建筑面积,独立住宅2040 联排住宅1530 二、三类居住区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按确定。表二、三类居住区人防工程配
14、建面积指标建筑面积,/人居住区类型城市设防等级大型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国家三类县级市保障类居住区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按确定。表保障类居住区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建筑面积,/人居住区类型城市设防等级大型居住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国家三类县级市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46 页7 4 功能与布局要求大型居住区二、三类大型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1.1 的规定。表二、三类大型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建筑面积,/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
15、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省会城市按要求配置 1处国家一、二类保障类大型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1.2 的规定。表保障类大型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建筑面积,/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省会城市按要求配置 1处国家一、二类大型居住区人防指挥工程宜结合街道办公场所或社区行政中心就近布置。其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200 平方米,防护标准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大型居住区医疗救护工程配置与布局应符合以下规定:1 省会城市大型居住区应配建急救医院1 处,国家一、二类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16、- - - - -第 12 页,共 46 页8 设防城市大型居住区宜配建急救医院1 处。急救医院结合区域内地面医疗设施布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 平方米;2 救护站宜结合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置,建筑面积不小于 1200 平方米;3 急救医院、救护站防护标准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大型居住区防空专业队工程配置与布局应符合以下规定:1 各类防空专业队工程保障服务半径应小于3000 米;2 防空专业队工程类型以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治安、消防为主;3 防空专业队工程总规模按规划居住人口人均指标控制,各类防空专业队工程规模按比例控制,具体按表-3 确定。表-3 大型居住区防空专业队工程配置表防空专业队
17、工程类型比例布局要求抢险抢修45根据保障范围,宜分散布置医疗救护20结合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人员密集区布置治安20消防15结合消防疏散通道就近布置,可仅考虑专业队员掩蔽部合计100大型居住区配套工程配置与布局应符合以下规定:1 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物资库、食品站、区域电站及区域供水站等工程;2 配套工程人均指标包括物资库、食品站,区域电站及区域供水站面积不计入人均配套工程指标。工程配置要求按表-2 确定。表-2 大型居住区配套工程配置表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46 页9 工程类型比例布局要求物资库6070宜结合平时地
18、下仓储、商业设施集中布置食品站3040合计1004.2 居住区二、三类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2.1 的规定。表二、三类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建筑面积, /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国家三类县级城市区保障类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2.2 的规定。表保障类居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建筑面积,/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国家三类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46
19、页10 县级城市区居住区医疗救护工程以救护站为主,应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 平方米, 防护标准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居住区防空专业队工程总规模按规划居住人口人均指标控制,各类专业队工程规模按比例控制,具体按表4.2.4 确定。表居住区防空专业队工程配置表人均指标工程所占比例人均防空专业队工程面积指标建筑面积,/人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1008060医疗救护专业队工程2020治安专业队工程20消防专业队工程居住区配套工程配置与布局要求按大型居住区的相关规定执行。4.3 居住小区二、三类居住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3.1 的规定。表二、三类居住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
20、标建筑面积,/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46 页11 国家三类县级城市区保障类居住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3.2 的规定。表保障类居住小区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建筑面积, /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国家三类县级城市区居住小区医疗救护工程为救护站,宜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工程建筑面积按表4.3.1 计算, 且不得小于1200 平方米, 防护标准应符合
21、相关技术要求。居住小区防空专业队工程规模按规划居住人口人均指标控制,功能以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为主。居住小区配套工程以物资库、食品站为主,其中物资库宜占70,食品站宜占30。4.4 居住组团二、三类居住组团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4.1 的规定。表二、三类居住组团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建筑面积,/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46 页12 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国家三类县级城市区保障类居住组团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应符合表4.4.2 的规定。表保障
22、类居住组团人防工程功能配置指标建筑面积, /人分类指标城市类别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总指标省会城市国家一、二类国家三类县级城市区居住组团配套工程以物资库为主,可与人员掩蔽工程合并设置。4.5 其它规定城市居住区人员掩蔽工程布局应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即200米以内或步行少于10 分钟。同一地块或组团内部的中高层以上、组团式布局的居住区,人防工程应相互连通。城市居住区除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外,还应利用居住区中心绿地、 广场下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人防工程,并宜与相邻建筑物下的人防工程连通。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应注重发挥平时效益,宜与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 物业
23、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建设。人防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7 页,共 46 页13 工程与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配置宜符合表4.5.4 的规定。表人防工程与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相结合配置表人防工程类别公共服务设施类别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注:代表应结合,代表宜结合,代表不宜结合。居住区人防工程室外出入口设置除满足防护要求以外,还应与居住区地面交通、景观绿化相协调。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24、 - - - -第 18 页,共 46 页14 5 设置要求5.1 家庭避难所家庭避难所宜建设在一类住宅下方或院落内,其抗力可按防地面建筑倒塌荷载计算,且周边侧墙、 顶板、底板均应采用钢筋砼结构,厚度不小于250mm。家庭避难所应至少有1 个人员出入口, 出入口应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 大小应满足家庭人员平时和战时进出要求。有条件时应设置室外出入口, 没有条件设置室外出入口时,口部应采取防倒塌措施。家庭避难所内应设置小型除尘滤毒设备,并宜储备个人防化器材。5.2 人员掩蔽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的防护标准,应根据城市总体防护要求,结合居住区所在区位确定。结合战时室外主要出入口修建的地面建筑小品伪装房,应
25、采用轻型结构阻燃防火材料,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居住区内附建式人防工程应将楼梯间作为室内出入口,多层建筑不宜在楼梯间采取战时封堵措施,高层建筑楼梯间严禁采取战时封堵措施。居住区设有多层地下空间,且人员掩蔽工程设于底层时,应至少设置一个直接通向地面的出入口。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9 页,共 46 页15 大型人员掩蔽工程建筑面积超过10000 位于地面建筑倒塌范围外的通风竖井,宜设置为预备安全出入口。5.3 医疗救护工程医疗救护工程宜结合居住区医疗卫生设施配置。医疗救护工程的战时主要出入口应单独设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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