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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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l文书制作总论l依据上述规定,可以认为行政执法就是根据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因此,收集、运用证据是行政执法的一项普遍而又重要的核心工作,具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维护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文书制作是卫生行政执法证据取得的重要途径。 l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依法行政,依程序行政的证据。既反映了卫生执法过程中履行的执法程序,又反映了卫生执法行为运用实体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真实、全面地反映,直接影响着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 l因此,正确地制作与使用各种卫生执法文书对规范卫生执法行为,
2、做好卫生法制与监督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使用卫生执法文书,可以使卫生执法人员更好地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各级领导干部也可以通过查询执法文书,了解各地依法行政的进程、依法行政的质量、执法人员素质及卫生执法资源分配等,对于调整工作安排,制定行政政策,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l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针对特定的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ln 文书的制作主体只能是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机关无权制作。*ln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程
3、序的表现形式,是依法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凭据。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出每一个程序都应当有相应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凭据,这样才能证明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合法、有效。ln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对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的每一个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启动、转换、退出都有法律依据与要求。因此,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并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和要求。ln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l 注意:(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是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
4、制作的法律文书,只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2)有些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对特定的管理对象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证明卫生行政执法的程序、期限等,所以具有法律上的意义。 l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反映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为核心内容。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是卫生行政机关在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对管理相对人赋予一定的权利或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行为就不需要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中反映出来。l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特定内涵的法律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有效性的载体,掌握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有助于正确地制作、使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因研究方法、目的的不同,常有以下几
5、种分类: l(1)执行类文书l该类文书是卫生行政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案件时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形成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如:各类通知书、决定书、许可证等。(2)证据类文书 该类文书是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收集各种证据材料时形成的法律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采样记录、鉴定结论等。 (3)工作类文书 该类文书是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为决定适用何种行政程序或请示问题等而形成的文书。如:内部的请示、报告、提请厅(局)长审批的各种意见书等。这类文书主要为内部研究工作使用,一
6、般不对外使用。 (4)诉讼类文书 该类文书是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实现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维护自己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制作的且提交给上级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如:答辩书、上诉状等。(1)填写式文书 填写式文书是有固定内容和统一格式的法律文书。如:案件移送书、调取证据清单、采样记录等。(2)叙述式文书 叙述式文书,也有称作制作式文书的,是根据需要统一段式的法律文书。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1)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是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批准、审批、审查、许可等各种各类卫生许可行为而制作的文书。目前这类文书尚未统一规范。(2)
7、卫生监督文书 卫生监督文书是在日常卫生监督中使用的法律文书。 (3)卫生行政处罚文书 卫生行政处罚文书是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使用的文书。(4)卫生行政复议与应诉文书 卫生行政复议文书是卫生行政复议机关依据行政复议法和卫生法律、法规,为解决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出现的纠纷,依法进行审理、裁决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1)内部执法文书。 如:受理记录、立案报告、合议记录等。(2)外部执法文书。 如:现场卫生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等。l1、执行的强制性 l2、制作的合法性 l3、效力的特定性 l4、专业技术性l5、形式的规范性l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依据是卫生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8、。卫生法律、法规具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特征,这种强制力的执行是通过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来具体实现的。 l因此,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就必然代表国家意志,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一经制作,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可并执行。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制作并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即使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都不能停止执行,且不适用调解或反诉。l具体表现在:第一,制作主体只能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权制作,否则就是不合法的,无效的。第二,制作的依据和
9、内容合法。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否则同样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如:制作采样记录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记录”。 l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五条“食品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可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了解情况,索取必要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按照规定无偿采样”等。制作“调取证据通知书”要以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条等作为依据。l第三,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程序必须合法。如根据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制作的保存证据通
10、知书,在使用时,需报经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的,无法律效力。l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它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或事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与体现抽象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相比,它的对象和约束力具有特定性。如:对某申请人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只对该申请人有效,因而转让,借用和出租他人的卫生许可证无效,许可证规定甲地经营,就不得在乙地经营。因此,文书中所记录的事实不能是抽象的,而应该是具体的 、特定的,所引用的法律不能是笼统的,而应该是具体的条、款、项。 l卫生行政执法的范围很广,涉及卫生领域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往往需要必要的卫生检测方法和检验数
11、据来提供科学依据,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中如何引用检测方法和检验数据,使用卫生专业术语和概念,如何提出卫生监督意见、作出卫生学评价,都是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时需要注意的,尤其是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所涉及的专业都各有其特点,这些都反映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专业技术性特征。因此,我们的卫生监督员要不断提高综合执法的能力和素质。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既是国家公文,也是严肃的法律文书,不仅要求制作合法,而且在形式上也要规范,以方便制作以及统一有效地施行。具体表现在:第一,格式统一、结构固定(绝大部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都可以划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大块);第二,用语规范,表述准确、简明、统一(如,省卫生厅制订的“卫生
12、许可证通用词使用规范”)。尤其是“填写式”执法文书,一些已经固定的语言表达是不允许随意改变的。 1、保证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的工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书面记录,是适用法律的重要载体,卫生行政执法的每一项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每道程序又必须以相应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实施的前提,也就是说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表现形式。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重要的档案材料,是复查案件,认真执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的重要依据,并有以下作用: (1)为卫生行政执法的科学管理提供参考 在决策过程种起着向导和保证作用,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卓有成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13、2)为制订卫生执法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各级卫生执法机构在制订计划或规划时,都必须对卫生领域的情况进行历史和现状分析,找出卫生执法领域中的主要问题,分析造成问题的原由,提出可供选择的解决问题的策略、措施、方法。在此基础上确定的计划、目标及相应的措施,会具有明确的、可操作的、可衡量的特性。(3)为科学研究和开展卫生执法工作提供信息资料 在科学研究中,充分利用卫生行政执文书提供的信息,可以节省人力、时间,避免重复浪费,少走弯路,从而提高科学研究成效。*另外,卫生行政执文书质量的优劣,不单纯是语言文字的问题,而且是考察制作者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综合能力的客观尺度。真实反映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
14、素质、业务水平。因此,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也可以成为考核任免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3、行政复议与应诉的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书面记录,是适用法律的载体,也是执法程序的体现,因此,是行政复议与应诉的重要证据。* 4、进行卫生法制宣传的重要途径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卫生监督的手段,可以强化管理相对人理解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或者某一条款的具体内容,起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尤其是在处理违法行为时,那些涉及实体问题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 l对违法行为、原因及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的叙述,对管理相对人是最具体、生动的教育。同时,对违法当
15、事人具有惩戒教育作用,对社会公民了解卫生法律、法规,明确合法和违法的界限,规范个人行为,都有极好的作用。l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研究和分析卫生执法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的第一手资料,全面系统地分析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可以提高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正确地处理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一些高质量的行政执法文书可直接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示范实例,对于较低质量的执法文书,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该问题的原因并引以为戒。 l同时,通过分析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情况也可以了解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和应用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的状况,从而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1、客
16、观性原则 所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也应忠于这一基本原则。l一是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作为立论和适用法律的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是以证据为基础的,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在认真收集和研究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合法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绝不允许主观臆断或歪曲、编造。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须记录执法人员现场看到的而不能记录主观想象的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l二是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于法有据,即实体(主体、内容)合法,形式(法定形式、法定程序)合法。如,制作保存证据通知书,必须是在违法行为人的物品可
17、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又如在处理食物中毒案件中,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案件的当事人做出向受害者赔偿损失的决定书和调解书是无效的。l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要求是:第一,制作的主体合法;第二,依据的法律文件合法;第三,制作的程序合法;第四,制作的内容要合法,即应当是法律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方面的内容。l一是对象要准确。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必须与文书的接受者有明确的法律关系,而且文书的接受者,还必须是具有法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
18、或自然人,也就是说文书制作对象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调整的主体。*l二是标的物要准确。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有标的物时,首先要辨明标的物是否是依法能作为该行政行为的标的物。如,汽车的排污量超标,汽车就不能成为卫生行政执法的标的物。另外,标的物也不能张冠李戴。如,对某甲的物品实施查封的行政控制措施时就不能将某乙存放在同一场所的物品写在行政控制决定书上。l三是适用法律要准确。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时要针对案件事实和案件性质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不仅要引用卫生法律、法规名称,而且要引用具体的条、款、项。在进行处罚时不仅要引用处罚条款也要引用义务性条款(即违反条款)。l四是选用文书要准确。准确性原则是使卫生
19、行政执法文书发挥法定效力的重要l因素和保证条件。常用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都有其特定的用途,不能相互取代。要根据实际执法的需要,采用不同种类的文书。如,立案只能用“立案报告”,而不能用“案件受理记录”,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而需要责令改正时,必须使用责令改正通知书,而不能用现场检查笔录来代替,职业禁忌调离,必须使用职业禁忌调离通知书,而不能用卫生监督意见书等。l(证据“三性”: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 1、文书格式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对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处理案件使用的各种文书格式、部分日常卫生监督文书格式和这些文书的使用对象作了严格规定,要求在制作文书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统一文书名
20、称,统一编制文号,每一部分要写清必备的要素,准确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结论。 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只能按照规定格式,文书不能互相代替或合并使用。 (1)文书的项目填写要齐全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有填写式和叙述式两种。填写式和叙述式文书的首部和尾部都有特定项目和固定的写法要求,每个项目都代表着特定的法律意义 l因此,在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时,文书中的项目都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不能有空缺。若有空缺,可能会丢失某一重要信息,严重时可造成所制作的文书无效。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没有当事人签字就不能成为有效的笔录,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签署日期、期限,可能导致当事人不执行等。l首先是要
21、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事实构成要件书写违法事实。何时、何地、何因,采取何种方式,实施何种行为,造成何种后果等,要一一交代清楚。同时注意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以详略得主旨,以主旨定详略)。 l其次,要写明证据,要突出最有证明力的直接证据,同时也要充分应用间接证据,并说明间接证据的关联性。第三,要阐明理由和结论。阐明理由要突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得原则,通过对事实的高度概括、提炼,使其性质更加明确;对危害后果的分析要透彻,显现其严重程度;引用法律条文要有针对性,要准确完整,结论正确。 (1)必须使用公文语体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国家公文,语言要规范、严谨,不渲
22、染,不夸张,不比喻,文字平实,用语确切。切忌夸饰、 渲染,掺进个人感情色彩,使文书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影响他人对案情的认识和判断。(拒签)*l(2)语言要庄重、严肃l制作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要力求“法言法语”,避免使用口语、方言和文学语言。如,某甲说“卖假货能赚大钱”对某乙卖假药的行为导致某丙死亡的结果,只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不是违法行为。这段话里的“推波助澜”就不是“法言法语”。如果换一种表述:某甲说“卖假货能赚大钱”与某乙卖假药的行为导致某丙死亡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某甲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这里的“因果关系”才是“法言法语”。l(3)语言要科学l由于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较强专业技术性的法律性文
23、书,在制作时应熟练、准确地运用法律名词和专业术语,使文书更加严谨、科学和规范。l(4)语言要完整l文书中出现的各种名称,如法律名称、单位名称或当事人名称以及物品名称等应该使用全称,不得随意省略和用代号。(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时如何确定主体名称)l(5)文理结构要有逻辑性l一要注意叙述事实本身的逻辑性,事实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要层次分明,使人看得清楚。l二要注意事实、理由、结论之间得逻辑关系,事实、理由和结论之间要互相印证,一环套一环,使其顺理成章,无懈可击,要防止前后矛盾,牵强附会。 l(1)文书制作力求正确。当发现制作的文书有错误时,应当重新制作,已经送达的应当追回,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l(
24、2)文书的编号或文号要合理、科学,便于管理和查找。对外使用的文书文号,一般应当具备制作机关的简称、文书的简称、年份、序数号等几部分。l(3)正确使用印鉴。对外使用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具有显著的执行性,要按法律的要求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公章或卫生厅(局)长印鉴,不可或缺和互相代替。 证据文书要加盖制作关系人的印鉴、手印或签名。工作文书要区别情况使用部门印鉴或主管人员印鉴或签名。l(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进行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文件,必须建立完备的起草、审核、签发制度。*l文书制作各论l 1992年卫生部以“卫监发(1992)第14号文”颁发了关于统一27种卫生监督文书格式的通知,当年6月正式使用;1
25、998年7月8日卫生部以第1号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2002年,卫生部以34号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自2003年5月1日起实施,并于同日废止了前2个规范性文件,但“卫监发(1992)第14号文” 中有关建设项目审批及卫生许可证的文书继续有效。l案件受理记录l立案报告l调查取证l合议记录l案件调查终结报告l概念: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受理违法案件时所作的文字记录。 l适用范围:适用于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4条规定的四种情形:1、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2、卫生机构检测报告的;3、社会举报的;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或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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