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排放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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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污水排放标准来源:发布时间: 2004-5-23 16:37:57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GBJ488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试行日期:1983年6月1日关于颁发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通知经基198337号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和卫生部(77)卫科字第240号通知的要求,由卫生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医院污水排放标准GBJ4883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试行。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负责。国家经济委员会卫生部一九八三
2、年一月十二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562号和卫生部(77)卫科字第240号文下达的制订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任务,由我部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主持,会同有关省、市卫生防疫站、医学院校、科研与建筑设计等有关单位编制而成。遵循我国“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为防止医院排放带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曾对部分省、市、自治区医院污水的情况进行重点调查,各课题组参照国内外有关的标准、文献,还进行了必要的科学试验,并向全国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环境卫生分委员会会同有关
3、部门审核定稿。本标准分总则、排放标准、设计要求与管理要求等四章和附录一,检验方法。在试行本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并抄送我部,以便修订时参考。卫生部一九八三年一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止医院排放带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以及肠道传染病和结核病的专科医院、疗养院、其它有关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院)。第1.0.3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医院,必须按照本
4、标准的规定,将污水的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现有医院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排放标准第2.0.1条 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一、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二、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第2.0.2条 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符合表2.0.2的要求:接触时间与总余氯量表2.0.2 医院污水类别接触时间(小时)总余氯量毫克/升综合医院污水及含肠道致病菌污水不少于145含结核杆菌污水不少于1.568第2.0.3条 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必须经过无害
5、化处理,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一、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二、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2;三、每10克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第2.0.4条 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堆肥的温度必须大于50,并应持续5天以上。第2.0.5条 无上、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第2.0.6条 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设计要求第3.0.1条 医院应设置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严禁采用渗井、渗坑排放污水。第3.0.2条 医院职工生活区和行政区的污水,应
6、与病区的污水分流。第3.0.3条 医院污水处理构筑物的位置,宜设在医院建筑物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宜设绿化防护地带。第3.0.4条 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一、采取防腐蚀、防渗漏措施;二、确保处理效果,安全耐用;三、操作方便,便于消毒和清掏,有利于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第3.0.5条 氯化法消毒系统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备有发生故障时的应急设施;二、使用液态氯时,应有安全设施,严禁直接以钢瓶向污水中投加氯气。第四章管理要求第4.0.1条 医院必须对污水、污泥严加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准任意排放、清掏,用作农肥。第4.0.2条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定期
7、维修,保证正常运转,当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污水仍能按标准要求排放。第4.0.3条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应配备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第4.0.4条 医院污水的监测,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余氯:连续式消毒,每日至少监测二次,间歇式消毒,每次排放之前监测;二、总大肠菌群数:每两周至少监测一次;三、传染病和结核病医院,应根据需要增测致病菌。第4.0.5条 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应对辖区内医院的污水、污泥处理情况,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每年抽查不得少于二次。第4.0.6条 污水、污泥的检验方法,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 附录一医院污水、污泥检验方法一污水总余氯的测定方法一、原理:采用碘滴定法。用碘
8、标准溶液反滴定(与余氯反 应后)过量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二、试剂:1、0.00564N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1)先配制约0.1N硫代硫酸钠溶液称取约25克分析纯硫代硫酸钠(Na2S2035H2O)溶于煮沸放冷的蒸馏水中,稀释至1000毫升,加入0.4克氢氧化钠或0.2克无水碳酸钠,储存于棕色瓶内,可保存数月。(2)标定:称取0.1500克干燥的分析纯碘酸钾(KI03)放于250毫升锥形瓶内,加入100毫升蒸馏水,加热溶解后,加入3克碘化钾和10毫升冰醋酸,静置5分钟,自滴定管加约0.1N硫代硫酸钠溶液,不断振荡锥形瓶,直至颜色变为淡黄色;加入1毫升淀粉溶液,继续用硫代硫酸钠溶液滴至刚变为无色
9、为止,记录总用量(如滴定完毕,放置若干时间后,锥形瓶内溶液因接触空气氧化又显蓝色。可不必再滴定)。(3)计算:硫代硫酸钠溶液的当量浓度 式中W碘酸钾重量(克);V硫代硫酸钠溶液的用量(毫升)。(4)配制0.00564N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用除去二氧化碳的蒸馏水,将上面标定后的0.1N硫代硫酸钠溶液稀释。2、5%碘化钾溶液溶解50克分析纯碘化钾于少量新煮沸放冷的蒸馏水中,再稀释至1000毫升,盛于棕色带玻璃塞瓶中,最好冷藏。如发现溶液颜色变黄,应予重配。3、醋酸盐缓冲液pH4称取146克无水醋酸钠或243克三水醋酸钠于蒸馏水中,加480克冰醋酸,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毫升。4、0.1N碘溶液溶解
10、40克分析纯碘化钾于25毫升蒸馏水中,加入13克分析纯碘片,不断搅拌到溶解为止。移入1000毫升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混匀,待标定。5、0.1000N亚砷酸钠标准溶液称取预先在干燥器内经浓硫酸干燥的分析纯三氧化二砷(Aa203)2.4728克于300毫升烧杯中,加入20毫升1N氢氧化钠溶液,搅拌使溶解(注意Aa203剧毒!)。加1N盐酸或硫酸中和过量的氢氧化钠,直至溶液接近中性为止(采用pH试纸)。将配好的亚砷酸钠溶液转入500毫升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混匀。6、0.1N碘溶液的标定准确量取4050毫升0.1000N亚砷酸钠标准溶液于250毫升锥形瓶内。用待标定的0.1N碘溶液滴定,以淀粉
11、作指示剂,滴至刚显淡蓝色为终点。如能在接近终点时向溶液中通入二氧化碳使之饱和,可得到很准确的滴定终点。7、0.0282N碘标准溶液将25克分析纯碘化钾放入1000毫升容量瓶中,加入少量蒸馏水使之溶解。准确加入标定后的0.1N碘标准溶液,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所需加入标定后的0.1N碘标准溶液的体积,按下式计算: 式中V标定后的0.1N碘标准溶液的毫升数;N标定后的0.1N碘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V配制0.0282N碘标准溶液的体积为1000毫升;N配制的碘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为0.0282N。为了测定更准确,最好每天用0.1000N亚砷酸钠标准溶液按上述操作标定一次(预计用去510毫升0.1000N
12、亚砷酸钠溶液即可)。此溶液应盛于棕色玻璃磨口瓶中,存放时避免阳光直射,不可接触橡胶制品。8、1%淀粉溶液称取0.5克可溶性淀粉于200毫升烧杯内,加少量蒸馏水调成糊状,加入刚煮沸的蒸馏水100毫升。冷却后,加入0.13克水杨酸作保存剂。三、步骤:1 污水水样中余氯小于10毫克燉升时,取200毫升污水样;余氯多时,应按比例减少水样体积。2 将200毫升污水样加入500毫升锥形瓶中。加入500毫升0.00564N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1毫升5%碘化钾溶液和1毫升醋酸盐缓冲液,使pH保持在3.54.2之间。用0.0282N碘标准溶液滴定,接近终点前,加入1毫升淀粉溶液,滴至刚显淡蓝色为终点(混匀后蓝色
13、不应消失)。把最后1滴碘液的体积(约为0.05毫升)从读数中减去。200毫升污水样消耗1毫升0.00564N硫代硫酸钠溶液时,相当于存在1毫克/升余氯,故余氯在5毫克/升时,需用5毫升试剂;余氯在10毫克燉升时,应加入10毫升试剂。污水中余氯更高时,就按比例增加试剂。碘滴定法测得的余氯为总余氯,并按下式计算: 式中CL2总余氯(毫克/升);A0.00564N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毫升数;B0.0282N碘标准溶液的毫升数;C污水样毫升数。二污水总大肠菌群的检验方法一、采样方法用采水器或其他灭菌容器采取污水样1000毫升,放入灭菌瓶内,如果是经加氯处理的污水,需加1.5%硫代硫酸钠5毫升中和余氯。
14、二、检验方法总大肠菌群系指一群需氧及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在37恒温箱内,培养24小时,能使乳糖发酵产酸产气。总大肠菌群数系指每升污水中,所含的总大肠菌群的数目。(一)初发酵试验:以无菌操作将各盛有3倍浓缩乳糖蛋白胨培养液5毫升的5支发酵管内,各接种污水样10毫升,将各盛有单料乳糖蛋白胨培养液约10毫升5支的发酵管内,各接种污水样1毫升,再将各盛有单料乳糖蛋白脏培养液约10毫升的5支发酵管内,各接种110稀释的污水样1毫升(相当于原污水样0.1毫升)。将此15支管已接种的发酵管置于37恒温箱内,培养24小时。(二)平板分离:经培养24小时后,将产酸产气及只产酸不产气的发酵管,分别接种于
15、伊红美兰培养基或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上,置37恒温箱培养1824小时,挑选符合下列特征的菌落,取菌落的一小部分,进行涂片、革兰氏染色、镜检。1 伊红美兰培养基上的菌落色泽:(1)深紫黑色,具有金属光泽的菌落;(2)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的菌落;(3)淡紫红色、中心色较深的菌落。2 品红亚硫酸钠培养基上的菌落色泽:(1)紫红色,具有金属光泽的菌落;(2)深红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的菌落;(3)淡红色,中心色较深的菌落。(三)复发酵试验:涂片、镜检的菌落,如为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则挑取上述典型菌落13个接种于一支单料乳糖发酵管内,然后置于37恒温箱内,培养24小时,产酸产气者(包括小量产气)即
16、证实有大肠菌群存在。根据证实有大肠菌群存在的阳性管数,查对总大肠菌群近似数(MpN)检索表(附表1.1)即是每升污水中的大肠菌群数。此MPN表中所列数值系指100毫升水样中的细菌数,因此需将表中的数值再乘10、为每1000毫升水中的细菌数。举例:某一污水样接种10毫升的5支管中有5管为阳性;接种1毫升的5支管中有2管为阳性;接种110稀释水样1毫升(即原污水样0.1毫升)的5支管皆为阴性,即结果为5、2、0,查附表1.1得知100毫升污水中总大肠菌群数为49个,即1000毫升污水中总大肠菌群数为4910490个。总大肠菌群近似数(MPN)检索表附表1.1(总接种量55.5毫升,其中5份10毫升
17、水样;5份1毫升水样;5份0.1毫升水样) 接种量(毫升)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近似数接种量(毫升)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近似数1010.11010.1000000 000000 012345 024579 000000444444 012345 8911131517 000000111111 012345 2467911 000000555555 012345 91113151719 000000222222 012345 46791113 111111 000000012345 24681012 000000333333012345 679111315 111111 11111
18、1 012345 468101214 续表1 接种量(毫升)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近似数接种量(毫升)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近似数1010.11010.1111111222222 012345 6810121517 222222 000000 012345 579121416 111111333333 012345 81012151719 222222 111111 012345 7912141719 111111444444 012345 111315171922 222222 222222 012345 91214171922 111111555555 012345 13151
19、7192224 222222 333333 012345 121217202225 续表2 接种量(毫升)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近似数接种量(毫升)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近似数1010.11010.1222222 444444 012345 151720232528 333333 222222 012345 141720242731 222222 555555 012345 172023262932 333333 333333 012345 172124283236 333333 000000 012345 81113162023 333333 444444 01234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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