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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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6年9月 目 录前言3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十二五”发展成效4一、发展现状4二、“十二五”发展成效4第二章 发展环境与趋势分析9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住房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9二、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保障需求进一步增长9三、人才战略全面升级,安居工程亟待加强10四、改革工作全面深化,住房保障要求进一步提高10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11一、指导思想11二、发展原则11三、规划目标12第四章 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14一、逐步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14二、稳步推进实物保障14三、探索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
2、问题18第五章 加强分配与后期管理19一、强化准入制度19二、规范分配制度19三、优化租金定价机制20四、完善退出机制20五、创建可持续运营机制21第六章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22一、完善组织协调推进机制22二、积极推进住房保障法制化进程22三、优先保障土地供应23四、加强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和管理23五、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23六、加大住房保障宣传力度24七、进一步完善考核问责机制2424前言住房保障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不仅是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务实措施,也是服务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发展和吸引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
3、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统筹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以及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制定本规划,指导“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开展,推动住房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范围:青岛全域规划期限:2016年-2020年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十二五”发展成效一、发展现状2015年末,青岛市常住人口909.7万人,城镇化率69.99%,城镇常住人口约636.7万人;与“十一五”期末相比,常住人口增长4.38%,城镇化率增加4.18个百分点,城镇常住人口增长11%。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9300.07亿元,人均GDP达到102519元,与“十一五”期末相比,全
4、市生产总值增长64.1%,全市人均GDP增长34.7%。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70元。据抽样调查,201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1.5平方米。截至2015年末,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基本建成56.4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23.2万套,棚户区改造33.2万套,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超过20%,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居民住房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二、“十二五”发展成效“十二五”期间,是青岛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各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合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住房保障
5、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累计开工建筹保障性住房9.6万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5.3万套,切实解决和改善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政策日趋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逐步健全“十二五”期间,我市不断创新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修订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先后出台实施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43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13号),启动实施2
6、011-2013年和2014-2016年两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市政府印发实施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青政发201527号)、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青政发201421号),为人才公寓建设的加快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更多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十二五”期间着力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先后两次降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准入门槛,将市区申请住房保障的户籍家庭收入线标准由“十一五”末家庭人均月收入1916元/平方米提高至2936元/平方米,通过配租
7、配售保障性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了约4.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通过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保障4.5万户,实物保障率超过91%。面向低收入家庭配租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均实施统一装修,配套设施齐全,满足居民基本入住需求,使被保障家庭切实感受到住房保障政策带来的实惠。实施棚户区改造约7.9万户,有效缓解老城区人口拥挤现状,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保障范围逐步扩大,新市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在保障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同时,我市将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园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
8、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配租。“十二五”期间,建设面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共计3万余套。(四)着眼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加大对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支持力度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为发挥住房在吸引人才方面的作用,围绕我市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发放安家补贴、住房货币补贴、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十二五”期间积极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开工建设人才公寓450万平方米,竣工185万平方米,分配144万平方米,部分人才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五)创新建立配建制度,建筹方式多元发展我市不断完善“建、购、改”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建筹模式,在全国首批创建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市区规划为住宅的
9、建设用地,原则上均配建规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的实施优化了保障性住房区位布局,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了土地资源紧缺、保障性住房房源落地难等问题,为“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财政投入大幅增加,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财政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力度,直接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性资金约48.9亿元,是“十一五”期间财政性资金投入额的2.1倍。同时,通过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等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为保障性住房项目顺利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七)土地资源统筹配置逐步加强,保障用地
10、及时供应“十二五”期间,我市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结合土地资源分布和住房保障需求情况,将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确保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为住房保障工作的有力实施奠定了基础。(八)实施机制不断创新,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资格准入上,实行街道、区“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建立了房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税务“六部门联审”机制,提高资格审核效率和质量;分配方式上,按照轮候排序和综合计分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予以保障;租金标准上,实行差别化租金标准,对收入水平变化的承租家庭实施“梯度退出”制
11、度;管理机制上,采取主动申报和年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清退;信息化管理上,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提升了住房保障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青岛市住房保障网站、微博,搭建起部门与住房困难群体新的沟通平台。(九)绿色建筑强化实施,建设品质不断提高按照省地、节能、环保的要求,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不断提升。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获得2012年中国人居环境奖,高实馨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别获得2013年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和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虽然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区域土地资源稀
12、缺,供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二是个别在建项目进展较慢,难以顺利交付使用;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竣工交付后的后期管理压力日益增大;四是住房保障基层机构尚不健全,协调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第二章 发展环境与趋势分析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住房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新常态下,青岛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城市空间及产业布局也在加快调整,市区老企业搬迁如期开展,“一谷两区”成为投资发展新的热土,新的产业布局带来人口结构和空间布局的改变,这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房地产市场面临新形势,扩大住房消费,消化存量市场,是“十三五”稳定房地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加大货币补贴保障力度,完善房源筹集模式,将是
13、今后几年住房保障工作发展的新方向。二、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住房保障需求进一步增长我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正由快速发展进入稳定优化提升阶段,到2020年,全市人口规模将达到100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加快推进,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将带来城镇户籍人口规模的增加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集聚,住房保障需求将持续增长。预计至2020年末,全市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2.8万户,主要通过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可通过棚户区改造以及市场化等方式改善住房条件。“
14、十三五”期间,预计新增新就业职工约40万名,至2020年末,预计全市外来人口将达到100万名左右。三、人才战略全面升级,安居工程亟待加强“三创”战略已成为驱动青岛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随着我市“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建设以及人才引进和发展工程的实施,“十三五”期间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为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我市引才计划,年均新引进人才约11万人,预计“十三五”期间引进人才共约55万人。四、改革工作全面深化,住房保障要求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是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国家在政策方面不断实施宏观调控,工作重点也在相应调整,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
15、和挑战,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和存在问题,如何完善住房保障方式、调整房源筹集模式、加强后期管理,成为“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新问题。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惠民生”为目标,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配租和配售保障性住房相补充,政府保障和市场化方式相结合,扩展保障范围,完善保障方式,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建立完善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承接、与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相配套、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相协调的多层次住
16、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逐步解决和改善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新市民以及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青岛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二、发展原则(一)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以逐步满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为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逐步解决和改善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积极发挥住房保障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切实增强被保障居民的获得感。(二)完善方式,优化结构。不断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将保障方式以实物保障为主转变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
17、通过配租配售租赁型和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解决和改善被保障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三)以人为本,灵活施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人口结构变化等情况,统筹考虑被保障群体的住房需求特点以及各区(市)住房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保障方式、保障程度以及实施节奏,增强住房保障政策的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推进住房保障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四)规范管理,公平分配。坚持高效、规范、精准、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分配、运营和使用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群体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三、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配
18、租配售租赁型和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相结合,通过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解决和改善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市民以及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完善具有青岛特色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截至“十三五”期末,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以上。(二)保障目标1.保基本,使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其中通过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保障1.3万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保障1.5万户,实施棚户区改造16万户。2. 扩范围,在解决好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逐步缓解约9万名新就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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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 三五 住房 保障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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