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项目工程师工作标准.doc
《起重项目工程师工作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起重项目工程师工作标准.doc(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起重工程师工作标准为了培养年轻的起重技术管理人员,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工作,同时使起重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司组织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供公司起重技术管理人员及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或编制起重吊装施工方案时参照使用。1 常用施工标准及规范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955 建筑卷扬机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T 5972 起重机
2、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GB/T 20067 粗直径钢丝绳GB/T 20118 一般用途钢丝绳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B/T 2104 油压千斤顶JB/T 2592 螺旋千斤顶JB/T 9010 手拉葫芦安全规则SH/T 3515 石油化工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T 3536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Y 6279 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 HG/T 21574 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
3、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版)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 术语和定义2.1 起重施工:安装或者拆除中的工件吊装作业、工件装卸及场内运输作业的统称。2.2 工件:泛指设备、构件等起重吊装的对象。2.3 吊装载荷:工件、吊钩组件、吊索具及加强措施等重量的总和。2.4 吊装高度:起重吊装作业时,工件顶部需起升的最大高度。2.5 拖拉绳:用于锁定桅杆或工件使其在吊装受力和风载作用下,保持吊装工艺所要求的稳定状态的刚绳索。2.6 排子:采用牵引机械作为动力,以滚动或滑动方式,近距离运输设备的平板运输装
4、置。2.7 尾排:滑移法吊装立式工件时,在设备尾部支撑配合设备吊装的排子。2.8 溜尾:滑移法吊装立式工件时,配合工件的提升所采取的控制工件尾部运行的作业方法。2.9 抬尾:立式工件吊装作业中,采用移动式起重机吊起工件尾部,配合主吊起重机械移送的吊装作业。2.10 移动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等无轨道可移动起重机械的统称。2.11 吊索:吊装施工作业时,用于连接工件与吊钩、承载设施等起吊装置的柔性元件。如钢丝绳、吊带等。 2.12 吊具:用于吊装施工作业时,连接吊钩或承载设施、设备与吊索的刚性元件的统称。如平衡梁、卸扣等。2.13 吊索具:吊具和吊索的总称。2.14 试吊:
5、正式吊装前,将设备起升离开支撑适当距离时,检查各个部位受力情况的吊装作业。2.15 地基处理:在吊装施工中,为达到起重机械或工件运行和站位所需要的要求,所采取的处理地基的措施。3 等级划分起重吊装作业按工件重量及外形尺寸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a)大型:符合下列5个条件之一的均属大型等级的范围 工件重量大于等于200t; 工件高度(或长度)大于等于60m; 工件重量大于等于100t,且双机抬吊吊装或单机吊装吊车负荷率大于等于90%; 采用液压吊装系统,或者采用桅杆、塔架等方式的工件吊装; 特殊工件的吊装,如薄壁、柔性结构或位置特殊的工件。b)中型:除了a)外,符合下列2个条件之一的均属中型等级的范
6、围 工件大于等于40t而小于200t; 工件高度(或长度)大于等于30m而小于60m;c)小型:符合下列2个条件之一的均属小型等级的范围 工件重量小于40t; 工件高度(或长度)小于30m。4 方案的编制和审批4.1 起重施工作业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按文件管理程序进行审核批准。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必要时报送建设/监理单位确认。4.2 各类型工件吊装方案的编制和审批人应符合表1规定。表1 吊装方案编制、审批人条件要求等级小型中型大型职责编制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分公司吊装专业技术人员a 现场调查和起重机具调查;b 编制技术措施或吊装方案;c 编制吊装计算书;
7、d 技术措施或方案修改。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a 校核吊装工艺;b 校核吊装计算书。审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分公司主任工程师a 审查吊装工艺及计算依据;b 审查起重机具选择及吊装平面布置合理性;c 审查吊装安全技术措施;d 审查进度计划、交叉作业计划;e 审查劳动力组织。批准项目经理设备管理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吊装方案的最终批准。4.3 吊装方案的确定应由编制单位(或人员)广泛征求各有关专业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意见;大型吊装方案应由审批单位(或人员)组织召开方案商讨会议,按会议纪要确定的方案、措施进行设计、编制、并组织实施。4.4 大型吊装方案的审批应以专业会
8、议的方式进行,应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以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吊装的安全可靠。4.5 经审批的吊装方案应随项目的交工资料一起归档保存。4.6 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需改变原方案,应提出书面报告并交原方案编制者。修改后的方案,按原审批程序审批。凡未经原编制者和审批者同意的方案,一律不得实施。4.7 简单、小型工件的吊装可不编制单独的吊装方案,可在专业技术方案中加以描述,重点说明选用吊车型号、吨位、臂杆长度、作业半径、额定载荷、吊索型号规格等。4.8 吊装方案应根据工程特点、起重机械性能以及现场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编制、优化,确保安全施工,并符合下列要求:a) 结合工件的强度、刚度、局部稳定性等选择合
9、理的吊装工艺、吊装状态和吊点位置;b) 细长工件和带内衬工件的吊点设置应满足强度和挠度要求;c) 立式工件宜采用整体组合吊装,即在地面上将工件上附设的梯子、平台、管线组装及保温等作业完成后一次吊装就位;d) 因大型工件拼装后不便移动,其拼装工作宜在或靠近起吊区域。4.9 吊装方案编制人应负责方案的技术实施:a) 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执行方案;b) 解决起重作业过程中的技术问题;c) 提出方案修改意见并编制补充方案。5 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吊装方案应根据装备资源、人力资源、现场环境等方面的条件选择吊装工艺。吊装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5.1 方案的编制依据:设计图纸,施工
10、组织设计,设备运输参数,施工人员素质,装备资源,工期要求与经济指标,执行标准、规范等等。5.2 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工件参数说明(位号、名称、材质、规格、重量、重心位置、基础标高、吊耳型式等等),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到货形式等等。5.3 吊装工艺设计:吊装工艺要求,吊装参数表,吊装机具安装拆除工艺要求,设备支、吊点位置及结构设计图和局部加固图,吊索具的设置,吊装平、立面布置图,地锚施工图,吊装作业区域地基处理措施,地下工程和架空电缆施工规定,吊装机具材料汇总表,吊装进度计划,相关专业交叉作业计划。起重机吊装工艺计算宜包括: a) 主、辅起重机受力分配计算;b) 吊装安全距离核算;c) 吊耳强度
11、核算;d) 吊索具安全系数核算。吊装平、立面布置图的主要内容如下:a) 工件运输路线及摆放位置;b) 工件组装、吊装位置;c) 起重作业过程中起重机械、工件、吊索具及障碍物相互之间的相对距离;d) 桅杆站立位置及其拖拉绳、主后背绳的平面分布;e) 起重机械的组装、拆卸、吊装站位及移动路线;f) 滑移尾排及牵引和后溜滑车组的设置位置;g) 起重作业所用各台卷扬机现场摆放位置及其主走绳的走向;h) 起重作业所用的各个地锚的平面坐标位置;i) 需要做特殊处理的场地范围;j) 警戒区域。5.4 吊装组织体系:应设总指挥、吊装技术负责人、吊装责任工程师、吊装指挥和安全员等。5.5 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2、5.6 吊装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表或HSE危害分析5.7 吊装应急预案5.8 吊装计算书:包括工件的强度与稳定性校核,自行设计的吊具、吊耳及局部补强核算,地锚、拖拉绳的计算等。6 安全质量规定6.1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起重知识,熟悉有关规程、规范,胜任本职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6.2 起重机械应有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证。6.3 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应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6.4 吊索具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不得使用无质量证明文件或实验不合格的吊索具。6.5 起重机械和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6.6
13、起重作业必须遵守所用起重机械、机具(如移动式起重机,KRAMO液压吊装系统,千斤顶、卷扬机等)的操作规程、程序文件。6.7 起重作业必须遵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6.8 执行“安全十不吊”规定: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载不吊; 工件捆绑不牢不吊; 被吊工件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 埋在地下的工件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起重机械支垫不牢不吊。6.9 中、大型吊装作业前,应向所有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吊装方案交底并记录,作业人员应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应急措施。方案交底内容至少应包括: 工件吊装方案和吊装工艺; 吊装
14、作业工序及要点; 安全技术措施。6.10 起重作业时,工件、吊钩与起重臂之间的相互距离应大于500mm,起重机、工件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应大于500mm。6.11 两台移动式起重机主吊设备时,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宜相同,宜对称布置在工件两侧,每台起重机的吊装载荷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的80%。6.12 吊装过程中,吊钩滑轮组侧偏角应小于3。6.13 设备用捆扎或其他兜系的方法吊装时,应做到绳扣出头位置合理,保证起吊过程中绳扣受力均匀。6.14 设备用捆扎法吊装时,应防止压伤或擦伤,宜在系绳处采取保护措施。6.15 起重机械行走、作业时必须要牢靠的支撑,行走、作业的场地应坚实平整,满足其行走及作业
15、的要求。6.1 6 起重机械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且不得停放在斜坡上。6.17 吊装负荷率较高的设备,在起重机械接近额定负荷时,停止作业,检查起重机械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各部位受力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作业。6.18 大型吊装应建立“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参加吊装各级人员责任范围及作业人员操作岗位。“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岗位职责应符合表2规定。表2吊装施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层次岗 位职 责决策层正、副总指挥全面负责吊装施工管理层吊装责任工程师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机械责任人员起重机械保养运行的技术指导安全责任人员安全检查及监督质量责任
16、人员吊装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材料责任人员吊装工程所需原材料的检查确认指挥层起重队长(施工负责人)负责劳动力组织、进度计划、施工安全质量方案编制人吊装方案编制及实施中的技术工作专职安全员吊装作业安全质量检查吊装指挥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指挥吊装副指挥试吊和正式吊装作业副指挥作业层组长或岗长组织岗位作业起重工岗位作业起重机械操作手起重机械操作监测员规定部位检测修理工起重机械维护保养6.18 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职责明确,指挥信号统一。6.19 正式吊装前必须试吊。6.20 中、大型吊装试吊和正式吊装前应依据吊装方案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为:a)班组自检: 吊钩、吊具、钢丝绳的选用和设置; 电
17、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安全使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试验; 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包括地锚、拖拉绳等)或垫木的设置; 确认起重机具作业空间范围内的障碍物及其预防措施; 工件吊耳及加固措施; 工件内、外部坠落物和杂物的清理情况;b)队级复检: 复查吊装机具、索具及起重机械; 工件基础及回填土夯实情况; 随工件一起吊装的管线、钢结构及设备内件的安装情况; 确认班组自检结论及自检整改结果;c)联合检查: 吊装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吊装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作业人员资格; 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 核查的关键部位及预防措施;
18、施工用电; 确认队级复检结论。6.21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级责任人员组织整改和落实。安全质量部分应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6.22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等)。6.23 经过大修或首次投入使用的桅杆、卷扬机、滑车和自制吊具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实验按产品说明书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6.24 起重机械一旦触电,立即采取紧急断电措施。起重机械、机具及工件与输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输电线路与工件和起重机具间的最小安全距离项 目输 电 导 线 电 压,kV1以内115204060110220最小安全距离,m1.534566.25 风速大于10
19、.8m/s的大风、大雾、大雪、雷雨等恶劣或能见度低的天气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6.26 大型吊装实行吊装命令书制度。“大型吊装命令书”样式见附录。7 吊耳设置与吊耳位置加固7.1 工件吊耳常用形式应为吊盖式吊耳(也称为吊盖)、管轴式吊耳和板式吊耳。7.2 工件吊耳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条件,设计单位确认。吊耳宜与工件制造同步完成。7.3 制作吊耳的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不得有裂纹、重皮、夹层等材料缺陷。7.4 吊耳焊接应按焊接工艺进行。整体热处理的工件,吊耳应在工件热处理前焊接,并一同进行热处理。7.5 吊耳与工件连接焊缝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检验。7.6 吊耳的结构形式应根据工件的特点及吊装工艺
20、确定,反应器类设备主吊耳宜选用吊盖式,塔类设备主吊耳宜选用管轴式。立式工件溜尾吊耳宜选用板式。7.7 吊耳应满足最大吊装载荷下吊耳的自身强度和工件局部强度的要求。7.8 吊耳焊接处补强板的材质应与工件材质相同或接近。7.9 工件吊耳位置和数量应保证工件吊装平稳、满足工件结构稳定性和强度要求、工件就位、吊索具有足够的空间、载荷分配合理以及吊索具的拆除等。7.10 不锈钢和有色金属设备吊耳加强板应与设备材质相同。7.11 吊耳和吊点加固件切割拆除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伤工件本体。7.12 制作吊耳所用的钢板应符合GB/T 3274的规定,钢管应符合GB/T 8162的规定。7.13 吊耳所有焊
21、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存在裂纹与未熔合等焊接缺陷。钢板卷焊成的管轴,其对接焊缝必须经过100%的射线检测,检查结果符合JB/T4730标准的规定,级为合格。其余焊缝除管轴式吊耳的内筋板、内加强环板外,还应进行100%磁粉或渗透检测,检查结果符合JB/T4730标准的规定,级合格。7.14 吊耳补强板应与工件壳体紧密贴合,间隙不大于1mm。7.15 吊盖适用作顶部中心设置有大接管法兰类设备(如反应器)吊装的主吊耳,其典型结构形式见图1。(a)单吊耳板型1下盖板;2外圈板;3内圈板;4上盖板;5、6外筋板;7主耳板;8挡板;9内筋板;10管轴;11补强板。(b)组合型图1 吊盖典型结构示意图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起重 项目 工程师 工作 标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