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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13 南京绿博园环境提升区 (明轩观澜) 工程(脚手架搭设拆除)监理实施细则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南京绿博园环境提升区(明轩观澜)工程2. 工程地点:南京绿博园内太阳宫路与万景园路交叉口3. 业主单位:南京滨江公园管理有限公司4. 总建筑面积:29219.52平方米(不含保温)5. 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6. 勘察单位: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7. 总包单位:南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 监理单位:江苏
2、顺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 本工程建筑总面积29219.5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341.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78.05平方米。地上建筑最高4层,地下室为1层。建筑耐火等级为1级,屋面防水等级为1级,地下室工程防水等级为1级。本工程结构类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二、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依据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第87号)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3、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9、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三、脚手架是为了建筑施工而搭设的上料、堆放与施工作业用的临时结构架。各种脚手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有足够的面积,能满足施工人员作业、堆放材料和防护的需求。(2)、能保证施工期间在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构架的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3)、构造合理、搭拆和搬运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四、 监理工作流程脚手架工程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监理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有否否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有关主管
4、部门报告及时向建设领导报告符合符合无无无有定期、不定期检查、巡查有无不安全因素有审查施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标正常施工有无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监理参加处理事故,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原因符合要求继续施工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是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暂停施工整改合格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监理检查整改情况是否承包商整改监理复查整改合格施工单位不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发安全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不符合编制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不同意进场施工不符合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施工单位修改、补充技术文件、资料,并重新报审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落实情况审查、核验脚手架搭设
5、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资料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控制要点1、水平悬挑梁控制1)、悬挑外架挑梁必须能够完全承受架体及架体上作业时的荷载。悬挑外架搭设前必须编制包括悬挑梁平面定位图、悬挑梁侧面示意图、悬挑梁及锚固件受力验算等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2)、采用悬挑架结构时,将一端脚手架荷载全部传给底部形成一刚性框架,悬挑架用型钢制作,并根据悬挑架荷载及悬挑长度等情况具体确定。禁止采用脚手架钢管作为主挑梁,采用槽钢作为主挑梁时应有防侧弯措施。悬挑外架的分段搭设高度不宜超过21m,严禁超过24m。3)、悬挑梁必须平整搁支在梁板面并锚固。悬挑脚手架的立杆
6、底部必须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确保底部不发生位移。相邻悬挑梁的间距不得大于1.5m。4)、悬挑梁外端要设置直径不小于12的钢丝绳进行反拉,反拉钢丝绳与悬挑梁的夹角不小于60,反拉钢丝绳必须与建筑结构可靠锚固,并设置花篮螺丝紧固。2、悬挑脚手架立杆控制 1)、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要符合规范要求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
7、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高出檐口上皮1.5m,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3、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控制1)、纵向水平杆(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口见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
8、纵向水平杆杆端得距离不应小于100mm;2)、横向水平杆(1)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00mm;(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3)、脚手板(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2)竹笆脚手板应按其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3)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
9、支撑杆可靠地固定。4、连墙件设置控制1)、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立杆处开始设置,应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进行固定;3)、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不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4)、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米(2步);5)、对于高度在24米以下的单一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对高度
10、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可靠连接;7)、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在砼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直径4以上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小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少于6的钢筋。5、剪刀撑设置控制1)、每根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5060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n765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11、15m;3)、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构造要符合规范要求;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6、 悬挑式脚手架的架体防护控制1)、 悬挑脚手架的作业层外侧,应按照临边防护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人、物的坠落。2)、 架体外侧用密目网封严。单层悬挑架包括防护栏杆及斜立杆部分,全部用密目网封严。多层悬挑架上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网封严。3)、 层间防护,作业层下应紧贴脚手板下再挂一道平网作防护层,也
12、可沿外挑斜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作为人员坠落的防护层。4)、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用于立网防护,水平防护时 必须采用平网,不准用立网代替平网。7、施工荷载控制悬挑脚手架施工荷载按3KN/m2控制,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施工中不准超载使用。在悬挑架上不准存放大量材料、过重的设备。施工人员作业时,尽量分散脚手架的荷载,严禁利用脚手架穿滑车做垂直运输。8、悬挑式脚手架验收控制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2)、分段(分层)搭设的脚手架必须进行分段(分层)验收,验收数据必须真实可靠,验收单必须报审。9、 拆除过程监控拆除脚手架比搭设脚手架更具危险
13、性,而恰恰目前对脚手架拆除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因此应对脚手架的拆除作业进行严格监理。下面是对脚手架拆除时的各项安全要求。1)、拆除应有方案,方案应重点控制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的稳定措施。并报监理审批。2)、拆除前应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应现场旁站。 3)、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4)、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并由专人进行监护。5)、局部拆除时,必须按已批准的范围进行,不得随意增大拆除范围。6)、拆除前,应先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垃圾块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7)、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
14、同时作业。8)、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9)、拆除作业前,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有向外伸挑的物件。拆除时,应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10)、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11)、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12)、所有杆件与扣件,拆除时应全部分离,不允许未经分离即输送地面。13)、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14)、当日收工时,应仔细检查脚手架拆除部位周围情况,如发现某部位留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
15、离岗位。15)、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应停止拆除。夜间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二)、目标值 本脚手架工程监理工作目标是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监理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规范、标准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避免因此而影响工程质量或发生安全事故。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监理工作方法:(一)、审核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资质及专项施工方案1、审核施工单位脚手架搭设专项资质及相关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证。如总包单位无脚手架搭设专项施工资质,应要求总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上报脚手架搭设专项分包单位施工资质及相关人员特殊工种上岗证。此分包如合同无约定,需经业主批准后执行。2、审核施工单位脚手架专项施工
16、方案。依据相关规范、规程及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下列脚手架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经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下列脚手架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审查。(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
17、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等。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需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由专家签字)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
18、二)、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1、督促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在脚手架工程搭设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安全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2、检查脚手架工程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8)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规范(JGJ130-2011)第3.1.1条的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分别符合规范(JGJ 130-2011)表8.1.5 的规定;钢管外径、壁厚应与计算书一致;钢管必须
19、涂有防锈漆。(2) 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JGJ 130-2011)表8.1.5序号3的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规范(JGJ 130-2011)表8.1.5序号4的规定。(3) 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4)检查脚手板是否符合要求。如采用木脚手板,其宽度不宜小于200mm,
20、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质量应符合规范(JGJ130-2011)第3.3.3条的规定;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如使用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的材料应符合规范(JGJ 130-2011)第3.3.4条的规定。(5)悬挑脚手架用悬挑梁、预埋件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6)安全网应采用密目阻燃型安全网。3、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达到设计高度后;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开冻后;停用超过一个月。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规范(JGJ130-2011)
21、第8.2.38.2.5条的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技术交底文件。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加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动;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规范(JGJ130-2011)表8.2.4项次1、2的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JGJ 130-2011)表8.2.4的规定。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分布原则进行。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22、悬挑脚手架用悬挑梁与主体结构联接方式有3种,预埋挑梁联接、预埋件焊接联接及预埋锚固螺栓联接。悬挑梁安装后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查方法1悬挑梁上弦标高200水准仪2悬挑梁上弦水平2L/100且不得下翘3悬挑梁垂直度H/200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4悬挑梁侧弯曲L/100拉线和钢尺5悬挑梁中线与定位轴线偏移10钢尺(三)、脚手架使用管理1、架子作业人员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架子。2、在架子上的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动脚手架的所有拉接点和脚手板,以及扣件绑扎等有架子部件。3、架子上作业人员若发现架子防护不完善,作业不方便时要及时找架子工班长反映,由架子工处理架子问题。4、在
23、从事外檐装修时,装修工人不得随意拆除装修部位的拉接点,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拉接点时,要报架子工班长先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后再拆除。5、工程外脚手架子使用时间较长,因此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进行检查,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接松动等问题要用时解决。(四)、脚手架拆除1、脚手架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全面检查脚手架连墙件、扣件联接、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要求;架体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是否清楚。拆除施工前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已按审批的拆除方案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检查通讯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吊运设备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2、拆除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拆除过程中必须专人指挥,不得单独一人拆除较重杆件。拆除作业必
24、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跟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拆除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不得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如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应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按相关规定进行加固。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五)、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特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规
25、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凤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范(JGJ130-2011)第8.2.28.2.5条的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二)、监理工作措施主要有: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3、下发工程暂停令。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