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公司的规章制度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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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雅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管 理 制 度山西雅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第一部分:工作守则(一)现场监理工作守则(二)廉政工作制度(三)挂牌上岗制度(四)监理工作考评制度第二部分:会议制度(五)监理会议制度第三部分:工作职责(六)监理工作日志制度(七)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九)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制度(十)质量监控制度(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十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十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十四)工程监理旁站制度(十五)设计变更处理制度(十六)技术经济签证制度(十七)
2、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十八)工程监理巡视制度(十九)监理月报制度(二十)竣工验收制度(二十一)监理总结报告制度(二十二)顾客反馈意见征求及回访制度第四部分:考勤及奖惩制度(二十三)考勤制度(二十四)奖励条例(二十五)处罚条例(一)现场监理工作纪律: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连续施工,则由总监另行安排值班人员;3、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并佩戴工作牌,不许穿运动短裤、背心、拖鞋上班;4、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工作人中的良好形象;5、现场监理
3、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6、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7、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8、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工程承包商的施工组织管理,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9、现场监理人员在原则性问题上,必须要有坚定的立场,不为任何外界因素所左右;10、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1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12、现场监理人员除正常下工地检查外,每天上班、下班前必须下工地作例行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4、报告处理;13、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一切违法活动,不得留宿非直属亲属;14、现场监理人员应遵守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二)廉政工作制度: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和有效使用以及造价效益,监理应加强自身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廉政规定。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监理方及其
5、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监理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承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监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挂牌上岗制度:为了树立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的岗位意识,现对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有关事项作以下规定。1、根据员工所处的岗位发放相应的工作牌。2、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上岗。3、项目总监负责监督监理人员挂牌上岗,监理部将不定期对各监理
6、办人员挂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挂牌上岗的员工,首次进行批评,如多次发现违反本制度,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该项目办总监的责任。4、持牌员工必须保证工作牌的清洁,不得在牌面上添加文字、图像等。5、员工如因保管不当将工作牌遗失,须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遗失原因,方可补办,且须重交押金。(四)监理工作考评制度:1、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3、公司检查(1)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2)项目监理办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
7、质量状况。(3)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4)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资料的标准化管理状况。(5)正常情况下,每月进行一次例行检查。根据需要,可增加例外或特殊检查。4、项目监理部检查(1)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记好会议纪要。5、监理业绩评价(1)监理实施过
8、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IS09001 :2000一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五)工程会议制度:为了监理部在现场更好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公司制定工程会议制度,由各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实施。工程会议纪要由现场监理人员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整理后,及时发送各参加单位,并上报公司档案室存档。1、工程例会制度(1)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各工地总监(或总监代
9、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2)工程例会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原则上应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在施工平缓期可酌情延长,但最长间隔不能超过半个月;(3)工程例会参加单位人员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人员;(4)遇重大技术问题需处理时,应特邀质监站、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及建设方工程负责人参加;(5)工程例会内容为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
10、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2、工程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制度工程中涉及到造价、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或重大技术问题时,应召开工程专题会议。(1)工程专题会议必须有明确的议题;(2)工程专题会议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主持召开,有关监理人员、参建单位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必要时应邀质监和有关专家参加;(3)工程专题会议经与会各方充分讨论后应有决定性结论。如会议达不成决议,应说明原因并拟定下次会议的时间或计划;(4)会议决定对参加会议各方,及会议涉及单位具有约束力,但不具备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六)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要求各项目监理人员建立监理工作日志;2、总监理工程师
11、负责建立项目监理工作日志。并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严谨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3、监理工作日志是详尽记录工程建设中各种情况的资料,是考核工程状况的依据。应按我公司所制监理工程师日志的统一格式书写,叙述准确严谨,文字通顺清晰。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专业书写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日志,若兼管多个工程,则按不同工程分别书写监理工程师日志,每个工程项目对应一本监理工程师日志。5、监理工程师日志应按规定统一存档。6、监理部定期组织检查监理工程师日志的记录情况。(七)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1、监理工程应先经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方可开工。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总监理工程师规定期限内审阅本专业施工图,填写审图意
12、见表,交总监理工程师。3、审阅施工图内容主要是图中是否存在错、漏、碰、缺,是否存在严重的技术经济问题,对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验评标准是否明确,设备的选型是否安全适用、可靠。4、审核图纸,采用分级负责制:中小型公建工程,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大型公共建筑、结构复杂、特殊、重要的工程,由项目总监组织初审,报公司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进行审查、核对,并对审核的质量负责。5、总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图纸会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分组与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会审本专业图纸,并督促承建商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重要的修改意见。6、专
13、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建商填写的本专业图纸会审记录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会审记录表,督促承建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和要求,送参加单位盖章。由项目监理工程师统一发送有关单位。7、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监理公司、施工及设备供货等有关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会审会议。8、图纸会审单及交底意见表应建立签收制度。(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正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应有甲方、设计、质检、施工单位参加,监理公司主持,会后要有会议纪要。审批意见由项目总监签发。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完成施工组
14、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4、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
15、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7、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
16、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及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九)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审批制度:1、施工阶段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报请开工和工程暂停后报请复工时应填写工程开工/复
17、工报审表。2、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3、申请开工时,承包商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1)工程所在地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测量控制桩、线已查验合格;(5)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6)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4、由于业主或其他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施工暂停原因
18、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及时督促承包商尽快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请复工。5、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商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提交有关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并签署复工报审表,承包商恢复正常施工。(十)质量监控制度:1、专业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质量问题,可随时口头通知承建单位进行整改。对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发书面整改通知。整改通知由项目总监签署,应及时送达承建单位并办理签收手续。当承建单位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时;2、工程质量下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时;擅自采取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时;擅自变
19、更设计图进行施工时;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盲目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时;均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3、暂停施工指令由项目总监签署,但事先应报告业主同意。项目总监对于下发的各类书面整改通知,事后都应记明承建单位整改的情况,保存归档。(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执行材料、设备见证检验和联合验收的规定,负责检查和审阅承建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对材质有怀疑的主要材料,应负责抽样复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商项目经理签章,向工程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2、承包商对运到施工现场的设备,经检查包装无破损后,向项
20、目监理部申请验收,并移交给设备安装单位。3、在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前,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部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使用报审表,应注明工程材料/构配件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厂家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等)、材料试验报告。4、对进场的大中型设备监理工程师要会同业主、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开箱验收。检验合格,监理工程师在报审表上签认,注明质量控制资料和材料试验合格的相关说明;检验不合格时,在报审表上签批不同意验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清退出场,也可据情况批示同意进场但不得使用于原拟定部位。5、工程材料的抽样送检应见证抽样送检。材料抽样送检见证人由项目监理部与业主协商后
21、确定人选,并办理材料送检见证人卡。6、见证人会同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按规定的比例和方法对工程材料进行样。抽样后与承包商材料送检人员共同将样品送到检测机构检测。7、不合格材料应按情况采取降级使用或退场处理,如退场应在见证人见证下退场并填写退场证明书,并盖承包商公章,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十二)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检合格,再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自检资料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并报告项目总监,由项目总监组织,经复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对重要结构还应由设计单位会同验收,当工程不具
22、备正式开工条件时,不办理正式签证手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商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应的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2、监理工程师收到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商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4、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5、检验批及
23、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6、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十三)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2、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3、参加中间验组应包括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等单位人员。4、中间验收应按工程验收要求审核各项技术资料,并须实测实量。5、中间验收完毕后,总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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