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规范(高速路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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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高速公路部分)1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要求1.1一般要求1.1.1事故勘查警员接警后,出车前须穿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护服,检查车内反光锥形交通路标、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齐全。1.1.2停车前应开启警灯、警报器、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车载显示屏。1.1.3车辆应停放在交通事故发生处上游50m以外或能见到事故发生处的相对安全位置,人员下车前应穿着防护服,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下车。1.1.4放置警示标志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观察,提示现场人员和过往车辆注意安全。1.1.5夜间、雨雪、雾霾天气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应使用主动发光式警示标志。1.1.6警示标志发光面、反光面应
2、面向上游方向。1.2现场道路具备通行条件或者短暂处置后能够恢复交通的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作业要求1.2.1设置临时通行车道在交通事故现场有通行条件的,应设置临时通行车道。在临时通行车道起始端应设置限速标志。1.2.2设置警戒区应在事故现场周围使用警戒带或符合GA/T 415 反光锥形交通路标等设备,设置隔离警戒区域,警戒区内禁止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1.2.3设置预警区为防止高速行驶的车辆闯入警戒区,应在警戒区上游一定距离设置预警标志,设定限速行驶的预警区。1.3警戒区设置1.3.1在警戒区前端从左侧(或右侧)护栏处至事故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沿约45 斜线,每隔1.5m2m放置1个锥形交通
3、路标至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上应从来车方向起,每间隔10m20m放置一个锥形交通路标,参见附录A中 图A.1图A.6。1.3.2在交通事故现场锥形交通路标上由前至后,设置车辆闯入报警设备。1.3.3在警戒区前段,锥形交通路标后2m3m处,面向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对临时通行车道限速。1.3.4警戒区设置见表1。1.4预警区设置1.4.1预警区应设置在交通事故现场警戒区上游,预警区前方及警戒区上游100m处应设置预警标志,预警标志设置在预警区相应位置的应急车道内,面向来车方向,参见附录A中 图A.1图A.6。1.4.2夜间(日落后15 min至日出前15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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