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贸易争议与仲裁总复习(本科)精品课件.ppt
《最新国际贸易争议与仲裁总复习(本科)精品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国际贸易争议与仲裁总复习(本科)精品课件.ppt(3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第一章 导论导论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方式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方式 四种解决方式:协商四种解决方式:协商 调解调解 仲裁仲裁 诉讼诉讼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涉外仲裁规则与中国仲裁立法中国涉外仲裁规则与中国仲裁立法 涉外仲裁在涉外仲裁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中的规定 仲裁裁决的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经人民仲裁裁决的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合议庭核实,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项。这法院合议庭核实,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项。这些事项均属于程序事项,不属于实体事项。些事项均属于程序事项,不属于实体事项。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
2、行的,当事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人可根据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 关于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的执行与外国关于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的执行与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境外,应由当事人直决,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境外,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需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由仲裁机构的裁决,需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当事
3、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国加入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国加入1958年年纽约公约纽约公约后,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已可在该公约的后,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已可在该公约的140多个多个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中国仲裁立法中国仲裁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于1995年施行。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特点:的特点: 协议选择的自治性:仲裁的最重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协议选择的自治性:仲裁的最重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原则: 或裁或审的排他性: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或裁或审的排他性: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
4、。 民间仲裁的独立性:仲裁最重要的特点是仲裁的独立性。民间仲裁的独立性:仲裁最重要的特点是仲裁的独立性。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干涉;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没有隶属关系。 审理裁决的公正性:仲裁应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审理裁决的公正性:仲裁应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有限监督的终局性: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得再有限监督的终局性: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得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申请仲
5、裁或向法院起诉。 法院可对仲裁裁决予以有限监督:法院可对仲裁裁决予以有限监督: 撤销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涉外仲裁的独立性:我国仲裁法单设涉外仲裁的独立性:我国仲裁法单设“涉外仲裁的特别规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定”一章。一章。第三章第三章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概念及种类仲裁协议的概念及种类二、仲裁协议的种类二、仲裁协议的种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前订立);争议发生前订立);争议发生后单独订立的协议;争议发生后单独订立的协议;通过函电交换和援引等方式达成的协议。通过函电交换和援引等方式达成的协议。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及
6、效力仲裁协议的内容及效力一、仲裁协议的内容一、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法对仲裁协议内容的要求:第仲裁法对仲裁协议内容的要求:第16条条 P421。二、仲裁协议的效力二、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四个方面: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四个方面: 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仲裁管辖权。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仲裁管辖权。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仲裁协议授予的,并且管辖权受到仲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仲裁协议授予的,并且管辖权受到仲裁协议的严格限制。裁协议的严格限制。 对当事人具严格约束力。即,当事人丧失了向法院诉讼的对当事人具严格约束力。即,当事人丧失了向法院诉讼的权利。权利。 排除法院管辖权。但,根据中国仲裁
7、法第二十六条,存在排除法院管辖权。但,根据中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存在例外情况,即,在由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起例外情况,即,在由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诉讼,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赋予仲裁裁决以强制执行的效力。赋予仲裁裁决以强制执行的效力。1958年纽约公约及中年纽约公约及中国仲裁法均将仲裁协议作为裁决能得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国仲裁法均将仲裁协议作为裁决能得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重要条件。重要条件。第三节第三节 不规范的仲裁协议不规范的仲裁协议 对不规范的
8、仲裁协议的处理对不规范的仲裁协议的处理中国仲裁法规定:对仲裁事项或仲裁机构没中国仲裁法规定:对仲裁事项或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四章第四章 仲裁程序的开始仲裁程序的开始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申请与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与仲裁通知 仲裁申请书是指一方当事人即申请人根据仲裁申请书是指一方当事人即申请人根据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将已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将已发生的争议提请仲裁机构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决以保护其合仲裁机构予以审理并作出裁决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法权益的法
9、律文书。 仲裁通知:仲裁机构发出的表明正式受案仲裁通知:仲裁机构发出的表明正式受案的法律文件。标志着仲裁程序的正式开始。的法律文件。标志着仲裁程序的正式开始。 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管辖及异议仲裁管辖及异议一、仲裁管辖权的异议一、仲裁管辖权的异议 仲裁管辖权指仲裁机构将争议纳入自己的受理范仲裁管辖权指仲裁机构将争议纳入自己的受理范围,并对争议进行审理、裁决等权力。围,并对争议进行审理、裁决等权力。 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受理做出规定: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受理做出规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请求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请人民法院
10、做出裁定。一方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请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法院做出裁定请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CIETAC仲裁规则对仲裁管辖权做出规定:仲裁规则对仲裁管辖权做出规定: 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仲裁委员会有权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管辖权做出决定。裁管辖权做出决定。 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保全仲裁保全 指法院根据仲裁机构提请的仲裁案件当事指法院根据仲裁机构提请的仲裁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对有关当事人的财产作出的临人的申请,对有关当事人的财产作出的临时和强制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以时和强制性
11、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以便保证将来做出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便保证将来做出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 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涉外仲裁机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构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第五章第五章 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程序的进行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员的指定与仲裁庭仲裁员的指定与仲裁庭一、仲
12、裁员的指定一、仲裁员的指定 仲裁庭的组成人数仲裁庭的组成人数 中国仲裁法和中国仲裁法和CIETAC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庭的人数为一人或三人,以三人为通例。的人数为一人或三人,以三人为通例。第三节第三节 答辩与反请求答辩与反请求一、答辩一、答辩 答辩是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仲裁答辩是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仲裁申请书或仲裁反请求书中提出的请求及其申请书或仲裁反请求书中提出的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作的答复和辩解。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作的答复和辩解。答复可分为书面答辩和口头答辩。答复可分为书面答辩和口头答辩。二、反请求二、反请求 是指被申请人就申请人所提出的同一个事是指被申
13、请人就申请人所提出的同一个事实或法律关系,针对申请人提出的独立的实或法律关系,针对申请人提出的独立的请求,以撤销或吞并申请人的请求。请求,以撤销或吞并申请人的请求。 仲裁庭通常将本请求和反请求合并审理。仲裁庭通常将本请求和反请求合并审理。第四节第四节 仲裁审理仲裁审理 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一、审理形式:书面、开庭和混合一、审理形式:书面、开庭和混合 书面审理:仲
14、裁庭仅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对案书面审理:仲裁庭仅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审理。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审理。 书面审理一般适用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案件也可书面书面审理一般适用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案件也可书面审理。审理。 开庭审理:也称口头审理或开庭审理:也称口头审理或“听审听审”,指双方当事人或代,指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亲自出庭进行口头陈述,口头辩论,接受仲裁庭的调理人亲自出庭进行口头陈述,口头辩论,接受仲裁庭的调查和询问,金正质证等一系列庭审活动。查和询问,金正质证等一系列庭审活动。 3开庭不公开进行开庭不公开进行 仲裁开庭不公开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惯例,有
15、利于保护当事仲裁开庭不公开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惯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人的商业秘密。 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公开进行。 混合审理混合审理第五节第五节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特点:一、简易程序的特点: 组织形式简单。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组织形式简单。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审理方式灵活。可书面审理,也可开庭审审理方式灵活。可书面审理,也可开庭审理。理。 审限较短。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审限较短。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3个月个月内作出裁决书。(普通程序:仲裁庭应当内作出裁决书。(普通程序:仲
16、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第六章第六章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裁决的种类仲裁裁决的种类 根据内容效力,裁决可分为中间裁决、部根据内容效力,裁决可分为中间裁决、部分裁决、终局裁决。分裁决、终局裁决。一、中间裁决一、中间裁决二、部分裁决二、部分裁决三、终局裁决三、终局裁决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裁决的作出仲裁裁决的作出 多数意见原则和首席仲裁员决定原则多数意见原则和首席仲裁员决定原则规则规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审理的案件,规则规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审理的案件,裁决依全体仲裁员或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裁决依全体仲裁员或多数仲裁员的
17、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并可以附在裁决数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并可以附在裁决书后,但该书面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书后,但该书面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依首席仲裁员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依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其他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并意见作出。其他仲裁员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并可以附在裁决书后,但该书面意见不构成裁决书可以附在裁决书后,但该书面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的组成部分。除非裁决依首席仲裁员意见或独任仲裁员意见作出,除非裁决依首席仲裁员意见或独任仲裁员意见作出,裁决应由多数仲裁员署名。持有不同意见的仲裁裁决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国际贸易 争议 仲裁 复习 本科 精品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