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1-2建筑)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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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50433 - 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Te chnical code on soil and wate r conse rvation of de ve lopme 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 cts2008 -01 -14 发布 2008 -07-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 页 共 153 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Te chnical code on soil and wate r conse rvation of de ve lopme
2、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 ctsGB 50433 - 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批 准 部 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 行 日 期 :2 0 0 8 年 7 月 1 日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2008 北 京第 2 页 共 153 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7 8 7 号建设部夬7: 发布国家标准 开发迮设项R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i 的公告现 批 准 开 发 诖 设 项 H 水丨.保持技术规炫i为 I 家标_ 编 3 ti GB50433 2008, ft 2008 年 7 fl 1 H 实 : 其中, 第 S. 1. K 3. 2.1 (J ,
3、2*3 v-l) v3.2. 2(1.2 J, 3. 2. 3C K2,3 K3. 2. - 1 (1.2.3.4,5), 3. 2.5. 3. S. U 3.3. 2,3. 3. 3(1, 3,4,5 、 3. S, U3. 3.5,3. 3.fi.3. 3, 7. 3.3.8(U2.3*5), 3. 1. If 1,2), 3. I.2(1.2,3). 3.4-3、 S .l.丨 ( S 、 5.2.6 条款 ) 为强制袢条文,必须严怙执行本规范由迮&部际准定轴研究所沮织巾闷il划出版抡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逮设部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曰第 3 页 共 153 页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20
4、03 102号文 关于印发“ 二二 二 三 年 度 工 程 建 设 国 家 标 准 制 订 修 订 计 划 ”的 通 知 的要 求 , 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规范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 认真 总结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 SL 204-98实 施 9 年来的实践经验, 吸收了相关行业设计规范的最新成果, 认真研究 分析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 上 .通过反复讨论、 修 改 和 完 善 , 最后召开相关行业参加的全国 性 会 议 , 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定稿。本 规 范 共 分 为 14章和 两 个
5、附 录 。主 要 内 容 是 总 则 、 术 语 、 基 本规 定 、 各 设 计 阶段的任务、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专 章 、 拦 渣 工 程 、 斜 坡 防 护T.程 、 土 地 整 治 工 程 、 防 洪 排 导 T 程 、 降水 蓄渗工程、 临时防护工程、 植被建设 T.程 、 防风固沙T.程等。本规范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 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水利部 负责日常管理, 由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 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 请 各 单 位 注 意 总 结 经 验 . 积 累 资 料 , 随
6、时将 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北京市宣 武 区 白 广 路 二 条 2 号 , 邮 政 编 码 10005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 编 单 位 : 水 利 部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中 心参 编 单 位 :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第 4 页 共 153 页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集团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办公室 主要起草人: 姜 德 文 郭 索 彦
7、 赵 永 军 王 治 国 蔡 建 勤 张 长 印 秦 百 顺 李 仁 华 袁 普 金 孟 令 钦第 5 页 共 153 页目 次总 则 .C 1术 语 .* . ( 2基 本 规 定 .(41 - 般规定 .9.1 一般规定 .(48)9 . 2适 用 条 件.(48)9.3 设计要求 .(49)1 0 防 洪 排 导 工 程. ( 5 1)10. 1 一般规定.( 5 1 )1 0 . 2适用条件.( 51 )10. 3 设计要求.( 51 )11 降 水 蓄 渗 工 程 .( 55)11. 1 般 规 定.(56)11.2 适用条件.(56)11.3 设计要求. C57)12 临 时 防
8、护 工 程 . ( 58)12. 1 一般规定.C58)1 2 . 2适用条件.(58)12.3 设计要求.(58)1 3 植 被 建 设 工 程 . U1)13.1 般 规 定. 6113.2 适用条件. . (61)第 7 页 共 153 页13.3 设计 要求.62)14 防 风 固 沙 工 程. ( 65)14.1 一般规定.(65)1 4 . 2适用条件.(6S)14.3 设计要求.(65)附 录 A水 土保持方案报 告书内 容规定.U7)附 录 B水 土 保 持 方 案 报 告 表 内 容 规 定 .1. 0, 4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9、。第 9 页 共 153 页2 术语2.0.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the range of re sponse bility for soil e rosion control项目 建 设 单 位 依法 应 承 担 水土 流失 防治义务 的 区域, 由项目 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组成。2.0.2 项目建设区 construction are a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征地、 占地、 使用及管辖的地域。2.0.3 直接影响区 probable impact are a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的地域.2.0.4 主体H程 principal part of the proje
10、 ct开 发 建 设 项 0 所 包 括 的 主 要 工 程 及 附 属 工 程 的 统 称 , 不包括 专门设计的水土保持T.程 。2, 0, 5 线型开发建设项目 line type e ngine e ring布 局跨 度 较 大、 呈 线 状 分 布 的 公 路 、 铁 路 、 管 道 、 输 电 线 路 、 渠 道等开发建设项目。2.(1.6 点型开发建设项目 block-type e ngine e ring布 局 相 对集 中 、 呈 点 状 分 布 的 矿 山 、 电 厂 、 水利枢纽等开发建 设 项目。2.0.7 建设类项目 construct丨 ve e ngine e r
11、ing基本建设竣工后, 在运营期基本没有开挖、 取土 ( 石 、 料 ) 、 弃土 (石 、 遵 ) 等生 产 活 动的 公路 、 铁 路 、 机 垓 、 水 工 程 、 港 口 、 码 头 、 水电 站、 核 电 站 、 输变电工 程、 通 信 工 程 、 管 道 工 程 、 城镇新区等开发建 设项目2. 0. 8 建设生产类项目 constructive and productive e ngine e ring第 10 页 共 153 页基本建设竣工后,在运营期仍存在开挖地表、 取土 (石 、 料 ) 、 弃 土 (石 、 渣 )等 生 产活动的 燃煤电站、 建 材 、 矿产和石油天然气
12、开采 及冶炼等开发建设项目.2.0.9 方案设计水平年 targe t ye ar of de sign主体工程完工后, 方案确定 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 发挥效益的时间,建 设 类 项 目 为 主 体 工 程 完 工 后 的 当 年 或 后 一 年 , 建设生产类项目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人生产之年或后一年。第 11 页 共 153 页3基 本 规 定3.1 般 规 定3 . 1 . 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及其措施总体布局应遵循下 列 规 定 :1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 地表 植 被 、 氷系的扰动和损 毁, 保 护原地表植被、 表 土 及 结 皮 层 , 烕 少 占 用 水 、 土
13、 资 源 , 提高利用效 率 。2开 挖 、 排 弃 、 堆 垫 的 场 地 必 须采 取 拦 挡、 护 坡 、 截排水以及 其他整治措施。3弃 土 【 石 、 渣 应 综 合 利 用 , 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 的存放地, 并按“先栏后弃”的 原 则 采 取 拦 挡 措 施 , 不得在江 河、 湖 泊 、 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 石 、 渣 ) 场 。4施工过程必须有临时防护措施。5施工迹地 应及时 进 行 土 地整 治 , 采 取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 恢复 其利用功能。3 . 1 . 2 开发建设项S 水土保持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5J当主体.T.程 建 设 地 点
14、 、 工 程 规 模 或 布 局 发 生 变 化 时 , 水土 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应重新报批2当取土(石 、 料 ) 场 、 弃 土 ( 石 、 渣 ) 场 、 各类防护工程等发生 较 大 变化 时 , 应编制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3涉 及 移 民 ( 拆 迁 ) 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 ) 建的建设项目, 规 模 较 小 的 , 水土保持方案中应根据移民与占地规划, 提出水土保持 措施 布 局与 规 划 , 明 确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 估 列 水 土 保 持 投 资 ; 规 模 较 大 的 , 应单独编报水土保持方案.4征 占 地 面 积 在 lhm2 以 上 或 挖 填
15、 土 石方 总 量 在1 万 m3 以第 12 页 共 153 页上的开发建设项目, 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其他开发建设 项目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其内容和格式应分别符合附 录 A 、 附 录 B 的规定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应分阶段进行设计, 其内容和要求应符 合 本 规 范 第 714章的规定。6在施工准备期前, 应由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待监测设计与 实施计划, 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指导.3 . 2 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3 . 2 . 1 工程选址(线 ) 、 建设方案及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选 址( 线 ) 必 须 兼 顾 水 土 保 持 要 求 , 应避 开泥 石 流
16、 易 发 区 、 崩塌滑玻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2选 址 ( 线 ) 应避 开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 测站点、 重点试验区 , 不得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 站。 3城镇新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和景观效果, 还 应建设灌溉、 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4公 路 、 铁路工程在高 填 深 挖 路段 , 应釆用加大桥隧比例的 方 案 , 减少大填大挖。填 高 大 于 20m或 挖 深 大 于 30m的 , 必须有 桥隧比选方案。路 堤 、 路堑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 应采用植物 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5选 址( 线 ) 宜 避 开
17、生 态 脆 弱 区 、 固 定半固 定 沙丘区、 国家划 定的水土 流失童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 最大限度地保 护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6工程占地不宜占用农耕地, 特 别 是 水 浇 地 、 水田等生产力 较高的土地。3 . 2 . 2 取 土 ( 石 、 料 ) 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 泥石 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 石 、 料 ) 场 。第 13 页 共 153 页2在 山区、 丘 陵区 选址, 应分析诱发崩塌、 滑坡和泥石流的可 能性。3应 符合城镇、 景 区 等 规划要求, 并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 宜 避开正常的可视范围。4在
18、 河道取砂 (砾 )料的应遵循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3 . 2 . 3 弃 土 ( 石 、 渣 ) 场 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得影响周边公共设施、 工並 企业 、 居民点等的安全。2涉 及 河 道 的 , 应 符 合 治 导 规 划 及 防 洪 行 洪 的 规 定 , 不得在 河 道、 湖泊管理范围内设置弃土( 石 、 渣 ) 场。3禁止在对重要基础设施、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 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土丨石、 渣 ) 场 ;4不宜布设在流量较大的沟道.否则应进行防洪论证。5在 山 丘 区 宜选 择荒沟、 凹 地 、 支 毛 沟 , 平 原 区 宜 选 择 凹 地 、 荒 地 , 风沙
19、区应避开风口和易产生风蚀的地方。3 . 2 . 4 主体工程施1: 组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施工场地占地, 避开植被良好区。2应合理安排施工, 减 少 开 挖 置 和 废 弃 量 , 防止重复开挖和 土 ( 石 、 渣 ) 多次倒运。3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 缩小裸露面积和减少裸露时 间减少施工过程中因降水和风等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可能产生的 水土流失。4在 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 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 公路、 铁 路和 居民 点时, 开 挖 土 石 必 须 设 计 渣 石 渡 槽 、 溜渣洞等专门设 施 , 将 开 挖 的 土石渣 导出后及时 运至 弃土( 石 、 渣丨场或专用场地,
20、 防止弃渣造成危害。5施 工 开挖 、 填 筑、 堆 置 等 裸 露面 , 应采取临时拦挡、 排 水 、 沉 沙 、 覆盖等措施。6料场宜分台阶开采, 控制开挖 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 量和爆破范围, 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第 14 页 共 153 页7弃 土 ( 石 、 渣 )应 分 类 堆 放 , 布设专门的临时倒运或回填料 的 场地。3 - 2 .5 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道路、 伴行道路、 检修道路等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减 小施工扰动范围, 采取拦挡、 排 水等措施 , 必要时可设置桥隧: 临时 道路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迹地恢复。2主体工程动工前, 应 剥 离 熟 土
21、层 并 集 中堆 放 , 施工结束后 作为复耕地、 林草地的覆土。3减 少地 表 裸 露 的 时 间 , 遇 暴 雨 或 大 风 天 气 应 加 强 临 时 防 护 。雨 季 填 筑土 方 时应 随 挖、 随 运 、 随 填 、 随 压 , 避 免产 生 水 土 流 失。4临时堆土( 石 、 渣 ) 及 料 场 加 工 的 成 品 料 应 集中 堆 放 , 设置 沉沙、 拦挡等措施。5开 挖土 石和取料场地应先设置截排水、 沉 沙 、 拦挡等措施 后再开挖; J 不得在指定取土( 石 、 料 1场以外的地方乱挖。6 土丨砂、 石、 渣 ) 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 防止沿途 散 溢 ,
22、造成水土流失。3. 2. fi T 程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将 水土保持T: 程 纳 人 招 标 文 件 、 施 T.合 同 , 将施工过程中 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落实到施T 单 位 。合同段划分要考虑合理调 配土石方, 减 少 取 、 弃 土 ( 石 ) 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2 丁程监理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T. 程监理的具体内容和 要 求 , 由监理单位控制水土保持丁_ 程 的 进 度 、 质量和投资。3在水土保持监测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的具体内容 和 要浓, 由监测单位开展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及防治效果的监测,4建设单位应通过合同管理. 宣传培训和检査验收等手段对 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行控制
23、。5工程检查验收文件中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程序、 标 准和要求, 在 主 体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前 完 成 水 土 保 持 设 施 的 专 项第 15 页 共 153 页验收 。6外购土 C砂 、 石 ) 料 的 , 必 须 选 择 合 法 的 土 ( 砂 、 石 ) 料 场 , 并 在供料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3 . 3 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规定3 . 3 . 1 风沙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 控 制 施 工 场 地 和 施 工 道 路 等 扰 动 范 围 , 保护地表结皮层 。2应 采 取 砾 ( 片 、 碎 ) 石 覆 盖 、 沙 障 、 草 方 格 或 化
24、 学 固 化 等 措施 。3植被恢复应同步建设灌溉设施。4沿河环湖滨海平原风沙E 应选择S 盐碱的植物品种。 3 . 3 . 2 东北黑土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I应保护现有天然林、 人工林及草地。2清基 作业时, 应剥离表土并集中堆放, 用于植被恢复。3在丘陵沟壑区还应有坡面径流排导工程。4工程措施应有防治冻害的要求。3 . 3 . 3 西北黄土高原区的建设项H 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 沟 壑区 , 应对边坡削坡开级并放缓坡度( 45-以 下) , 应采 取 沟道 防护、 沟头防护措施并控制塬面或梁峁地面径流。2沟道弃楂可与淤地坝建设结合。3应设置排水与蓄水设施, 防止泥石流等灾害。4因
25、水制宜布设植物措施, 降 水 量 在 400mm以下地区楂被 恢复应以灌草为主, 400mm以上( 含 400mm地区应乔灌草结合。S在干旱草原区, 应 控制施工范围, 保 护 原 地貌 , 减少对草地 及地表结皮的破坏, 防止土地沙化。3 . 3 . 4 北方土石山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保存和综合利用表土。2弃 土 ( 石 、 渣 ) 场应做好防洪排水、 工 程 拦 挡 , 防止引发泥石第 16 页 共 153 页流 ; 弃土丨石、 渣 ) 应平整后用于造地。3应采取措施恢复林草植被。4高 寒 山 区 应 保 护 天 然 植 被 , 工 程 措 施 应 有 防 治 冻 害 的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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