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险学重点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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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代位求偿2. 重复保险 3.静态风险 4.动态风险 5.禁止反言 6.确认保证7. 承诺保证 8.偿付能力 9.人寿险 10.产品责任 11.建筑工程保险 12.工程保险13. 再保险 14. 比例再保险 15.事故超赔再保险 16.险位超额再保险 17. 保险公估人18. 受益人 19.保险人 20.近因 21.近因原则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2.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3. 委付成立的条件。4. 什么原因导致合同终止。5. 原保险和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6. 风险管理技术:7. 委付成立的条件8. 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9. 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10. 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区别
2、和联系11. 责任保险的特点?12. 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13. 人身保险的特点14. 人身保险的主要条款15. 核保的要素:16. 保险投资的原则17. 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18. 保险投资基金的基本特征:19. 保险市场的特征20. 保险市场的模式21.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22. 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哪些?23. 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名词解释1. 代位求偿 :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 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
3、人的地位想该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2. 重复保险 :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 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3. 静态风险 :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民的过失行为导致的风险。4. 动态风险: 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5. 禁止反言 :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8 页6. 确认保证: 又称事实保证, 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
4、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7. 承诺保证: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某种状况不仅存在保险订立之时,而且将存续与整个保险期间,或者保证在保险期间履行某种行为或不做某种行为。8. 偿付能力: 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债的偿还能力。9. 人寿保险 :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死亡为保险事件,单发生保险事件时,保险人履性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10. 产品责任: 指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因该产品的缺陷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11. 建筑工程保险:指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承保对象的工程保险,保险人承担着对被保险人在工程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和意
5、外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的经济赔偿你责任。12. 工程保险: 指以各种在建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标的的财产保险。13. 再保险: 又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订立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让给其他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从其他保险人处取得相应部分的赔偿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14.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接受公司责任额的在保险方式。15. 事故超赔再保险:是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赔款的总和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16. 险位超额再保险:是以每一危险单位发生的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17. 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
6、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保险标的的勘察、鉴定、估损及赔款的理算等并出具证明的中介人。18. 受益人: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19. 保险人: 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0. 近因: 是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21. 近因原则: 若引起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即只有当承保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简答题1.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
7、与区别联系:从功能上看, 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区别: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2)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 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3)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精选学习资料
8、-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8 页保个人负担;4)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5)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 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2.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人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人转移的风险。1) 必须是纯粹风险。 纯粹风险的结果只有损失而没有获利,这种性质有助于对损失的预测。2) 风
9、险所致的损失可以预测。如果特定风险的损失缺乏可度量性和可预测性,那么保险本身的科学性必将受到质疑。3) 损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风险的损失偏大,超过保险公司财务上所能承受的范围,自然不理想,过于微小的损失则会加大保险经营的成本,因而也不理想。4) 存在大量同质风险单位。5) 损失的发生纯属意外。3. 委付成立的条件。1) 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2) 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3) 委付不得附有条件。4) 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4. 什么原因导致合同终止。1) 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最普遍、最基本)2) 保险合同因解除而终止。(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任意解除)3) 保险合同因违约
10、失效而终止。4) 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5) 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的灭失或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5. 原保险和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联系1)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在保险是由原保险派生的。从发展史来看,是先有保险,然后才有再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是基于原保险人分散风险的需要,其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等都要以原保险为基础,没有原保险就没有在保险。2)再保险是对原保险的保险,再保险支持和促进原保险的发展。原保险通过再保险可以控制自己的保险责任,扩大承保能力,从而支持和促进了原保险的发展。区别1)保险主体不同,原保险关系的主体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在保险
11、关系的主体是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体现的是保险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的保险标的既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也有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而再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3)保险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包括补偿性合同和给付型合同,而再保险合同均为补偿性合同。6. 风险管理技术:1、 风险控制技术: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8 页风险避免、损失控制、风险隔离、控制型风险转移2、风险融资技术:风险自留、非保险风险融资转移、免责约定、保险7. 委付成立的条件1.委付必须有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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