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新旧版本比较201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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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是1999年编制,到现在已经有10年的时间,2003年进行局部的修订。 老版本规范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套内空间;4.共用部分;5.室内空间;6.建筑设备。共六个章,其中强制性条文有24条。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新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技术经济指标计算;5.套内空间;6.共用部分;7.室内环境;8.建筑设备。章节增加了两个章节:3.基本规定;4.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还将原来规范中第5.室内空间名称改为第7.室内环境。新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共有65条。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 社会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
2、、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是继国六条以后,调整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的政策,是促使急剧膨胀的房地产开发过热的势头能逐步回稳,走上一种健康的、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同时也是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一项惠民、利民的政策。当然房地产开发在国民经济中所涉及的问题很复杂,土地、资源、金融、建筑、建材、及相关产业的发展等等,搞好了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搞不好将危及国民经济的发展,甚至可能会出现经济衰退和危机!当然这是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研究为课题,作为建筑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我们是无能为力的。 针对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城镇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的现状,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应该从政策上、低收入的标准上、保障性住房
3、设计和建设标准、管理、经营等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持续相当长时期内,保障性住房成为一个能够调整和维护社会基本稳定,能让绝大多数中低收入的城镇人口达到“居者有其屋”的生存状态。 由于土地供应紧张,城镇化进程和土地匮乏的矛盾更加突出,“十二五十二五”期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期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6003600万套,万套,而小户型、造价低并不代表保障性住房就不需要设计、不需要新技术和新理念,如何满足保障性住房建筑的基本使用功能,如何做到保障房设计的创新和精细的设计,由于面积小给设计带来的挑战和压力更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最新版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应该能够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
4、序的发展。 社会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廉租房的面积标准规定每户建筑面积50 ,房屋的套型应分为:一房一厨一卫;一房一厅(兼卧)一厨一卫;两房一厅(兼卧)一厨一卫三种套型。室内的普通装修和基本水电设施应到位。产权属于国家的房产管理部门。 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房的面积规定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60 以内,同样是一房一厨一卫;一房一厅(兼卧)一厨一卫;两房一厅(兼卧)一厨一卫三种套型。室内的普通装修和基本水电设施应到位。产权属于国家的房产管理部门。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规定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7075 左右,套型以两房一厅一厨一卫为主,适当的考虑三房一厅或三房两厅一厨一卫的布局。产权属于国家的房产管理部
5、门。可出租也可按保障房政策出售。 下面具体的讲新版住宅设计规范,现在批准住宅设计规范编号为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还是针对新、老规范和相关的规范条文向各位介绍。 新、新、老老规范总则的比较规范总则的比较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提高城镇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设计。1.0.3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3.中高
6、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居住区规范现在仍有此规定。居住区规范现在仍有此规定。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1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提高城镇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
7、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4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新规范) (老规范总则中的条文)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3.0.1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3.0.2 住宅设计应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3.0.3
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3.0.4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要求。3.0.5 住宅设计必须满足节能要求,住宅建筑应能合理利用能源。宜结合各地能源条件,采用常规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的供能方式。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现代化。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3.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及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广工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模数应用技术。3.0.7 住宅的结构设计应
9、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3.0.8 住宅设计应符合相关防火规范的规定,并应满足安全疏散要求。3.0.9 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3.0.10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新、新、老老规范强制性条文比较规范强制性条文比较3.1.1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等基本空间。3.3.23.3.2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进入口处。3.3.4
10、 3.3.4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几排油烟机等案台、炉灶几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长不应小于2.1m.2.1m.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等基本功能功能空间。空间。5.3.2 宜宜布置在近入口处。(此条厨房天然采光放在第7章7.1.3条和7.2.1条)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几排油烟机等设台、炉灶几排油烟机等设施或施或 为其预留位置。为其
11、预留位置。面积减小了。面积减小了。3.4.3 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3.6.2 3.6.2 卧室、起居室(厅)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m,2.4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m2.1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用面积的1/31/3。3.6.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利用坡屋顶
12、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卧室、起居室(厅)时,其其 1/2 1/2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应低于2.10 m2.10 m。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5.5.2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0 m2.40 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用面积的 1/31/3。5.5.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利用
13、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室、起居室(厅)时,其 1/2 1/2 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于2.10 m2.10 m。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于0.11m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采取防坠落措施。3.7.33.7.3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低层、多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中高层、高层住宅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1.10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
14、足阳台栏杆净高的要求。中高层、高层住宅即寒冷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心栏板。5.6.2 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阳台栏杆设计应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于0.11m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采取防坠落措施。5.6.3 5.6.3 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住宅的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的不应低于的不应低于 1.05m1.05m;七层;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及七层以上的不应低于 1.10m1.10m。 现在各地在设计住宅阳台栏板时,为了追求时尚喜欢采用玻璃栏板。最近国家建筑玻
15、璃引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新版)7.2.6条明确“室外栏板玻璃除应符合本规程条的规定外,赏应进行玻璃抗风压设计。对于有抗震要求的地区,上应考虑地震作用的组合效应”。 而7.2.5条的第二款最后一段明确: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高度大于5m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如何处理?如何处理?5.8.1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面的净高低于 0.90m 0.90m 时,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刻不受此限制台或平台时刻不受此限制。窗台的
16、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 0.90m。5.8.1 5.8.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的净高低于 0.90m 0.90m 时,应有时,应有防护设施。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 0.90m。3.9.53.9.5、户门洞口宽度、户门洞口宽度0.9M0.9M5.8.7 5.8.7 户门洞口宽度为户门洞口宽度为1.0M1.0M。6.1.1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面的净高小于 0.90m
17、 0.90m 时,应时,应有防护设施。有防护设施。 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注: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踏面起算,保证净高达到 0.90m0.90m。6.1.2 6.1.2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高度超过 0.70m 0.70m 并侧面临空并侧面临空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时,应设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施净高不应低于 1.05m1.05m。6.1.3 6.1.3 住宅的外廊、内天住宅的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
18、六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于 1.10m1.10m。防护栏杆必。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净距不应大于 0.11m0.11m。 对应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1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 ,或任一住户德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注:住宅建筑规范9.5.1-1(同)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范
19、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2.1.1.1条十八层及十八层一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 时且设有一座方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注:住宅建筑规范9.5.1-2(同)6.2.1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积大于 650650 ,或任一套,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大于 15m 15m 时,该住宅单元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2 个。个。6.2.2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十层及十层以上但不超过十
20、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于650 650 ,或任一套房的,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 10m 10m 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2 个。个。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规范6.1.1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注:住宅建筑规范9.5.1-3(同)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规范6.1.56.1.5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注:住宅建筑规
21、范9.5.1-4(同)对应条文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规范6.2.1.36.2.1.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及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注住宅建筑规范9.5.1-5(同)6.2.3 6.2.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住宅建筑,每层住宅单元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2 个。个。6.2.4 6.2.4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于 5 m5 m。6.2.5 6.2.5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方向开启。 提示:提示
22、:超过超过1818层的高层住宅。每层的安全出入口必须是两个,为了控制层的高层住宅。每层的安全出入口必须是两个,为了控制高层建筑公摊面积,一般都采用剪刀楼梯间,但两段梯之间是实体墙,设计高层建筑公摊面积,一般都采用剪刀楼梯间,但两段梯之间是实体墙,设计往往采用往往采用2.6m2.6m的开间,按的开间,按200mm200mm厚的剪力墙计算,梯段的净空的计算如果忘厚的剪力墙计算,梯段的净空的计算如果忘记计入粉刷层厚度,同时也忘记靠墙扶手所占的尺寸净空尺寸就不够。在记计入粉刷层厚度,同时也忘记靠墙扶手所占的尺寸净空尺寸就不够。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7.66.7.6条中明确:条中明确:“
23、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多少合适?建议能作到多少合适?建议能作到280028004.1.24.1.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0m1.10m,六层和六层以下,六层和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段净宽不应小于 1.00m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间的水平距离。6.3.1 6.3.1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于 1.10m1.10m,不超过六层的,不超过六层的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
24、于段净宽不应小于 1.00m1.00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间的水平距离。4.1.34.1.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75m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度大于 0.50m 0.50m 时,其扶手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高度不应小于 1.05m1.05m。楼梯。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于 0.11m0.11m。4.1.5 4.1.
25、5 楼梯井净宽大于楼梯井净宽大于 0.11m 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的措施。6.3.2 6.3.2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75m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度大于 0.50m 0.50m 时,其扶手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高度不应小于 1.05m1.05m。楼梯。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于 0.11m0.11m。6.3.5 6.3.5 楼梯井净宽大于楼梯井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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