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划项目工程区实施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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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1 1.1 项目区简介.2 1.2 项目区规划依据.3 1.3 规划原则.4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6 2.1 项目区概述.6 2.2 拆旧区基本情况.6 2.3 建新区基本情况.7 2.3.1 农民集中居住区.7 2.3.2 城镇建新区.8 第三章 项目区分析 .9 3.1 项目区合法性分析.9 3.2 项目区设置合理性分析.9 3.3 新增耕地潜力分析.10 3.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11 3.5 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11 3.6 土地适宜性评价.12 3.7 公众参与分析.13 3.7.1 项目区规划阶段公众参与情况.13 3.7.2 公众对项目区的主要意
2、见.13 3.7.3 项目区申报后公众参与方案.14 3.8 效益分析.14 ,. 3.8.1 项目区投资总成本.14 3.8.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应分析.14 3.8.3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14 3.8.4 改善农民生活条件.15 3.8.5 改善农民生产条件.15 3.8.6 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15 第四章 项目区规划方案 .16 4.1 规划方案制定原则和依据.16 4.1.1 规划方案制定原则.16 4.1.2 规划方案制定依据.16 4.2 规划方案设计的基础条件.16 4.3 规划方案设计程序与要求.16 4.4 规划方案平面布局.17 4.5
3、 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方案.17 4.6 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规划方案.18 4.7 补偿方案.18 4.8 项目拆旧地块整理前后对照表.18 第五章 挂钩周转指标年度归还计划 .19 第六章 项目区实施方案及实施管理 .20 6.1 项目区实施方案.20 6.1.1 工程进度计划.20 6.1.1.1 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点搬迁复垦工作.20 6.1.1.2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20 ,. 6.1.2 资金筹措方案.20 6.1.3 补偿安置标准及计划.20 6.2 实施管理措施.21 6.2.1 设立组织领导机构.21 6.2.2 明确工作职责.21 6.2.3 宣传机制.21 6.2.4 监
4、管机制.21 6.2.5 资金使用管理.22 6.2.6 技术措施.22 6.3 竣工验收.23 第七章 投资估算.24 7.1 项目区拆旧地块投资估算.24 7.2 建新区投资估算.24 7.3 不可预见费.24 第八章 土地权属关系调整.25 8.1 土地权属现状.25 8.2 权属调整方案.25 8.2.1 权属调整的原则.25 8.2.2 权属调整依据.25 8.2.3 土地权属调整程序.26 8.2.4 权属调整方案.26 8.2.5 方案编制说明.27 第九章 创新措施及建议.28 ,. 9.1 创新措施.28 9.2 建议.28 第十章 附件 .29 第十一章 附表.30 ,.
5、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与苍溪县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与苍溪县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 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 桃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桃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第一章第一章概述概述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 问题。目前,我国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 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了推进城 乡经济
6、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为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和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努力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盘活用好农村建设 用地,推进农村“三大工程”建设和“三个集中”,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 环境,加快全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探索通过 “拆旧建新”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周转使建设 用地的新途径。 苍溪县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 200428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 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05207 号) 、 关
7、于进一步 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169 号) 、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 200821 号)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 2008138 号)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川国土资发 200868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规划管理的通知 (川国土资办发200940 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灾后重建-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川国土资发200946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
8、目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社会主义新 农村建设工作,经过充分比较选择,拟在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笔山村、大 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 花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申请挂钩周转指标 217.43 亩。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与苍溪县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 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就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 整改造、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 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将拆
9、旧地块整理出的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建新 区使用,以满足城市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 利用。通过拆旧建新,适度地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满足 地震灾民安置、恢复重建对建设的用地需求,保证项目内各类土地面积平 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 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1.1 项目项目区简介区简介 本次拟申请挂钩周转指标 217.43 亩,项目区由拆旧区和建新区组成, 预算总投资 1025.25 万元。建设期限为两年。 拆旧区涉及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 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花村,拆旧地块
10、186 块,涉及拆迁农户 213 户,805 人,拟整理农村建设用地 217.43 亩,拟复垦耕地 217.43 亩。 建新区由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城镇建新区构成,其中农民集中居住区 4 个,位于苍溪县永宁镇金宝村四组、永宁镇金宝村一组、永宁镇金洞村三 组、平桥村六组、永宁镇兰池村七组。总面积 67.04 亩,其中城镇村及工 矿用地 18.31 亩,耕地面积 36.68 亩,园地 0.66 亩,林地 11.39 亩,其他 ,. 土地 0.00 亩,拟使用挂钩周转指标 48.73 亩。城镇建新区 1 个,位于苍溪 县陵江镇古梁村一组、二组;总面积 180.80 亩,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3.10
11、亩,耕地 148.61 亩,园地 0.00 亩,林地 12.78 亩,水域及水利设施 用地 6.31 亩,其他土地 0.00 亩,使用挂钩周转指标 167.70 亩。 该项目区涉及的搬迁农户在充分尊重其意愿的情况下采用不离土不离 乡、离土不离乡、离土离乡的方式进行安置。 城镇建新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符合广元市苍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 合广元市苍溪县乡镇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苍溪县规划部门已出具同意选 址意见书。城镇建新区不占用基本农田。 通过实施该项目可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 1.00 亩。 1.2 项目区规划依据项目区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12、施条例 (3)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 号) (4) 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 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 号) (5)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土 资发2007169 号) (6) 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 知 (国土资发200652 号) (7)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08138 号) (8) 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川国土资发200868 号) (9) 四川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总体
13、 方案 (川国土资发200624 号) (10) 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项目土地 ,. 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国土资函20071385 号) (11) 苍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2) 苍溪县城乡建设规划(20062020) (12) 苍溪县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20062020 (14) 苍溪县城镇、村镇规划(20062020) (15) 苍溪县国土志 (16) 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 (广府发 200910号) (17)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 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国
14、土资发200946号) (18)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工作的通知 (川国土资发201039号) 1.3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 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 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城市建设规划、村镇建设规划、 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衔接。 (3)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农村社 会保障能力。 (4)充分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和农民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利益。 (5)遵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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