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土地管理学期末复习资料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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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土管复习资料第一章1.土地的涵义、功能及其基本特性;土地管理学所研究的土地是指地球表面的陆地和水面的总称,它是由气候、地貌、土壤、水文、岩石、植被等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并包含人类活动的成果。土地管理所研究的土地是有形的土地实体与无形的土地权利的统一体。功能:负载的功能:生物、非生物养育的功能:具备生命存在的条件仓储的功能: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建材资源提供景观的功能:风景资源储蓄和增值的功能基本特性: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土地利用永续性土地质量差异的普遍性2.土地资源、土地资产的涵义;土地资源: 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要素,于现在或可
2、预见的将来,能为人们所利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那部分土地。土地资产:是指土地财产,即作为财产的土地。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的双重内涵,前者是指土地作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根本源泉;后者是指土地作为财产,有经济(价值)和法律(独占性)意义。3.土地管理的涵义;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测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这一概念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土地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客体是土地,以及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之间的关系土地管理的
3、基本任务是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和监督土地利用;目标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方法管理土地土地管理的职能是计划、组织与控制土地管理的目的和特点受社会环境的制约,主要受社会制度、土地制度的制约4.土地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研究对象:是作为自然经济综合体的土地利用和土地关系的管理这一完整的、综合的、具体的社会现象的规律性基本内容: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市场管理是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是核心5.可持续发展的涵义?一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永续;另一层是社会、经济发展赖以支撑的资源、
4、环境的持久永续。6.从土地管理角度,谈谈如何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一)树立可持续发展观(二)实现土地、人口、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4 页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三)选择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土地、人口、环境组合运作模式1.要使经济增长与恶化环境的土地投入脱钩2.实行以预防为主的环境政策3.将土地资源利用的外部性内在化4.实行有控制的人口转变5.消除贫困第二章1、土地管理原理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人本管理原理系统管理原理动态管理原理效益管理原理2、土地管理原理在土地管理
5、中的运用。自己思考第三章1.土地管理的目标设置。土地管理的目标:在一定时期内土地管理活动预期达到的目的。按管理层次的不同分为:宏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全国的土地管理总目标,它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特点。它要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宏观目标为依据,并与之相协调。中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地区的土地管理目标。它的制定, 既要与全国土地管理总目标相衔接,为其实现提供保证,又要结合本地区特点,提出具有本地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目标。微观土地管理目标指县级土地管理目标。它比较具体,可以分解为县内各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畜牧业部门、城建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等)和各土地利用单位的土地管理分目标。按实现时间的幅度分为:长期目标
6、( 10 年以上)中期目标( 5 年左右)短期目标( 1 年)关系:宏观、中观、微观土地管理目标,或长期、中期、年度土地管理目标,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2.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模式。(1)按照其职责权限范围的不同分为非专门性土地管理机构和专门性土地管理机构:非专门性土地管理机构:是将土地管理工作分散到有关的主管部门或综合到某一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机构分散化是将土地管理工作分散到各有关部门;特点:这种模式容易造成土地管理工作的政出多门,条块分割,降低行政管理效率,增加行政管理成本,贬损公众对行政的信任,降低行政服务质量。(我国在 86 年前采用的就是这种土地管理机构模式)土
7、地管理机构综合化是将土地管理工作与其他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综合到某一主管部门;特点:这种机构设置模式,有利于部门分工的整合,缩短行政办公流程,减少部门职责冲突,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两种情况:土地管理机构分散化土地管理机构综合化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4 页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 专门性土地管理机构:是指由一个指定部门负责土地事务的管理。特点:这种机构设置模式,有利于行政管理专业化及业务流程一体化。(86 年成立的国家土地管理局) 比较:对行政相对人而言, 专门性和分散性土
8、地管理机构的行政效率较综合性土地管理机构要低, 综合性土地管理机构相对于专门性和分散性土地管理机构在业务流程缩短方面有其综合性优势。在行政效果上,无论专门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模式还是分散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均存在多个部门都对同一行政事件有管辖权,可能会存在政出多门、互有冲突、 难以协调等问题。综合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模式下,可以较好地避免部门利益冲突,针对同一行政事件,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采取统一的手段措施,更好地服务社会。(2)按照土地管理机构由谁设置,人财物由谁管理等方面的不同分为垂直性土地管理机构和平行性土地管理机构: 垂直性土地管理机构:是指下一级土地管理机构由上一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9、下一级土地管理机构的人、财、物由上一级土地管理机构委派与管理,下一级土地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由上一级土地管理机构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指定,下一级土地管理机构听命于上一级土地管理机构。特点: 这种机构设置模式,有利于宏观土地政策的层层落实,减少来自横向层面的干扰和影响。(20XX 年我国开始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 平行性土地管理机构:是指土地管理机构由人民政府设置,土地管理机构的人、财、物由设置它的人民政府管理,土地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由设置它的人民政府在法定权限内确定。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机构与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机构在人、财、物上无直接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土地管理机构完全是设置它的人民
10、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听命于设置它的人民政府。特点:这种机构设置模式,有利于地方人民政府微观性土地政策的落实。(20XX年以前我国采用平行与垂直并行的模式) 比较:在行政效率上, 无论垂直性土地管理机构还是平行性土地管理机构,对行政相对人而言,所要历经的业务流程并无区别。但是,平行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较垂直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更有效率。在行政效果上, 垂直性土地管理机构设置模式更有利于全局性、战略性、 整体性土地政策的贯彻落实。3.土地管理的职能运作?(一)土地管理的计划职能1、概念:它是指为实现土地管理目标而拟定方案和措施的过程。2、内容:(6 个 W)3、步骤:预测:(1)确定预测目标(2)调查
11、研究,收集资料(3)选择预测方法进行预测(4)预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5)预测结果的修正决策:(1)制定方案(2)选择方案( 3)评价与执行决策计划的编制计划的实施:目标管理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管理模式(二)土地管理的组织职能1、概念:管理学意义上组织有两层涵义,一是建立一定的组织机构(实体);二是作为一种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4 页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活动过程,它是指为达到某一目标而协调人群活动的一切工作的总称。2、内容:(1)建立土地管理机构,根据土地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整体目标,设置下属职
12、能部门,确定其职位、职责和职权;(2)有效地指挥、激励、协调各职能部门土地管理人员的行为,使之为实现整体目标而协同工作。(三)土地管理的控制职能1、概念:是将现实工作成果与计划规定的目标相比较,并纠正偏差的过程。2、基本过程:建立标准衡量绩效偏差分析与纠正3、控制的类型:预先控制、过程控制、后果控制第四章1.地籍的涵义,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簿册(含图) (以表册形式表示地籍要素的文件)2.地籍管理的涵义、原则。涵义: 地籍管理,又称地籍工作,是国家为获得地籍信息,科学管理土地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含测量 )、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
13、案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措施。原则:(1)地籍管理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制度进行(2)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3)保证地籍工作的连续性(4)保证地籍资料的完整性3.地籍调查。内容:(1)权属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等的调查。(2)地籍测量:是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其他地籍要素、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以及编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分类:(1)初始地籍调查:初始土地登记前的区域性普遍调查。(2)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时利用初始地籍调查成果对变更宗地的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日常性工作。4.土地条件调查的涵义。是指对土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
14、的调查,并据此评定土地质量,进行土地分等定级和估价。5.土地总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的概念。(1).土地登记:国家依据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权利人对于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2) 初始土地登记: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3)变更土地登记: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6.土地登记的类型。根据土地登记办法 ,土地登记分五类:土地总登记: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
15、地或者特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初始土地登记: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变更土地登记: 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4 页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注销土地登记: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7.地籍管理的内容。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第五章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涵义;土地产权的涵义及其基本特性。土地所
16、有权的涵义: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它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等四方面的内容。土地使用权的涵义: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土地产权的涵义: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土地产权的特性:(1)具有排他性;(2)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有可占用性和价值性;(3)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并受到法律的保护;(4)土地产权具有相对性。2.国有土
17、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及其收回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1)有偿取得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转让、出租、抵押(2)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3)依法承包经营取得(4)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依土管法第8 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条件(土管法58 条)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使用土地的; 为实施城市改造规划,需要对土地进行调整的; 土地有偿出让期限已满的,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经核准报废的公路、机场、矿场等用地。3.国有
18、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年限、方式。概念: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居住用地70 年工业用地50 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 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 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 年方式: (1)协议出让:指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用途、建设规划要求、土地开发程度等情况,与受让申请人协调用地价款和条件,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2)招标出让:是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或者向社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
19、结 - - - - - - -第 5 页,共 14 页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注销土地登记: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其他登记: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7.地籍管理的内容。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第五章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涵义;土地产权的涵义及其基本特性。土地所有权的涵义: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使用和处分其土地的权利。它包括土地占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处分权等四方面的内容。土地使用权的涵义: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享有的占用、使用
20、、收益及依法部分处分的权利。土地产权的涵义:指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土地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土地产权的特性:(1)具有排他性;(2)土地产权客体必须具有可占用性和价值性;(3)土地产权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并受到法律的保护;(4)土地产权具有相对性。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及其收回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1)有偿取得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转让、出租、抵押(2)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3)依法承包经营取得(4)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依土管法第8 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
21、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条件(土管法58 条)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使用土地的; 为实施城市改造规划,需要对土地进行调整的; 土地有偿出让期限已满的,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经核准报废的公路、机场、矿场等用地。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年限、方式。概念: 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居住用地70 年工业用地50 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 年商业、旅游、娱
22、乐用地40 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 年方式: (1)协议出让:指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用途、建设规划要求、土地开发程度等情况,与受让申请人协调用地价款和条件,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2)招标出让:是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或者向社会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4 页读书之法 ,在循序而渐进 ,熟读而精思(1)权利、义务的转移(2)建筑物、附着物的转让(3)使用期限 (原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4)转让价格。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如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
23、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5.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涵义及其范围。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对象(土管法54 条)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用地。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及抵押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是指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即出租人) 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他人(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为此而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以
24、土地使用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土地使用权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从变卖土地使用权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权的债务担保形式。7.土地征收的涵义及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土地征收的含义: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的区别:土地被征收以后,会发生土地所有权的改变;而土地征用只是土地使用权的改变。)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土管法45 条)(1)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 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 公顷的(2)征收以上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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