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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书笔记之论自由导论 读书笔记之论自由导论论自由是19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经济学家、自由主义代表人物J.S.密尔在政治哲学领域的重要文献之一。首先明确自由之内涵,谓之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即社会可以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之性质和界限,意志之自由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这正是十九世纪的古典的非怀疑的政治哲学,由关注形式问题转向实质性问题,探讨实质性哲学观念的表现,文章体现出作者一种剧烈的现实关注。在古希腊、古罗马和英国的早期历史中,自由和权威之间的斗争是最显著的特征。在旧时代,这种斗争是在臣民或某些阶级的臣民和政府间进行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处于对抗状态。所谓自由,即是防卫政治统治者的暴政,统治阶级由某个
2、独夫、宗族和世袭贵族组成,通过继承和折服来摄取权威,社会分成三六九等。几乎同时期,结束割据进入封建时代的华夏,天命神授的天子通过世袭制获得国家最高统治地位。等级制是生物发展到肯定阶段的自然产物,为了保障群体的弱势成员免遭天敌的劫掠,须要授权一个最权威并有号召力的成员去爱护并压制他们,但是同时不行避开的是从众成员中脱颖而出的王也会捕获弱势成员,那该群体就不得不常常实行措施防卫这个王。而王为了统治的长期与稳定也情愿接受来自群体要求的适当限制,这种限制即群体的自由,在权力与自由之间明确界限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限制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臣民获得一些豁免权,即所谓政治的自由或权利的承认;其次,建立一种政
3、治制约,使一些重要的统治行为得到臣民或其代表们的同意,即所谓制约监督机制。追溯至秦朝,中心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监察制度,渊源甚至更早可追溯至战国时期。但是这种存在客观局限性的制约监督机制却难使统治权力有所屈服。我们必需承认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等级制可以很好地削减冲突,在自发进步过程中的早期困难非常严峻,而没有什么可选择的手段来克服这些困难,一个富有改良精神的统治者,就有正值理由采纳任何便利的策略,用以实现一个其他方式无法实现的目标。专制体制是一种应付野蛮人的合法统治形式,只要目的是改善他们。自由在人们还未达到能够借助它进行同等的探讨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之前,在任何状态中都是无法适用
4、的。在西方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众有一旦获得了这种可以借助劝服或劝诫来引导他们自行改善的实力,无论是以干脆或是间接的方式施加苦痛和强制,就不再能当作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获得许可的手段。新的时代来临了,人们授权政府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事,各国官员成了民众的租户或代表,人们可以选举也可以罢免官员,政府好像成了民众意志的表达者和利益的代表者,民众取代了大脑的角色,政府好像只是一种手段。全体国民是无需防卫自己的意志的。但是这种思想模式或可以说是情感模式在政治和哲学的理论上的胜利会揭示出失败原本掩盖的错误和弱点。大众政府好像只是一个遥不行及的东西,然而在欧洲学问分子和精英阶层以及登上五月花号的其他开拓者的共同努
5、力下,民主共和国(美国)诞生了。民众视察并探讨其的热忱前所未有,但很快便会发觉自治政府和人民施加于自身的权力等说法,并不反映事情的真实状况。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存在无法跨越的鸿沟,自治政府也不是自己治理自己,而是每人被其余人治理。所谓人民的意志,事实上只是人民中最多或最活跃的那部分的意志。所以须要他人承认自己的意志,首先须要自己成为最活跃的多数派,自己又须要听从多数派的意志才能成为多数派。人民须要提防压迫部分民众的权力的滥用。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明确提到了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的暴政的可怕性不仅在于其通过公共政府而发挥作用,更在于当社会作为集体凌驾于选举民众之上的时候,它实施暴政的
6、手段渗入人民的生活细微环节,并且奴役灵魂本身。将自己的观念和做法强加于持异议的人,拒绝一切不和谐的特性发展,将一切人格根据社会模型进行塑造。因此,仅预防政府的暴政是不够的,还须要预防主导的观点和情感的暴政,明确群己界限,集体看法对个人独立性的合法干涉存在界限,这个界限是必要的,这个界限原委是什么,该如何设置?使生存对任何人产生价值的一切,都依靠于对他人行动有所约束。在设置行为准则,即界限时,首先就要提及法律,其次在不适用法律调整的领域则由舆论在进行设置。可以明确的是在特定的时代,在特定群体间的准则是不言自明的,经常以地方风俗形式出现,然而习俗经常表现为普遍的错觉,人们对相互强加的行为毋庸置疑,
7、错将其当成第一天性,他们认为感觉优于理性,并且使得理性成了不必要的。人们根据多数人存在的同感行事,却无人承认他的推断标准就是他们的偏好。一个人的偏好不被支持,那么一群人共同的偏好就能被支持吗?这里好像缺少了被支持的完满理由,唯一理由仅仅是被多数人喜好和赞成。那受理性支撑的推断应当是什么呢?密尔在书中提到,哪里有一个占优势阶级,该国道德相当大的部分就必出自该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斯巴达人与希洛人之间、殖民者与黑奴之间、君臣之间、男女之间的道德便大多是这些阶级利益和优越感的产物。笔者想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正是如此吧。听从于社会利益中产生出的爱憎情感,而正是这种对社会利益很少或全无影响的
8、爱憎情感,在树立道德准则方面表现出了很强的力气。人类奴性地听从其短暂的主子,人性生来自由,人性本不自由。看似听从于法律或民众舆论的人民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事实上不过是变相地听从于优势阶级。作者又进一步强有力地质问:他们宁可只是探究社会应当喜爱或者厌恶什么事情,而不去质询社会的好恶是否应当成为适用于个人的法律。他们宁愿致力于变更人类对于他们自己持有异议的那些详细问题的情感,而不与异议者一起把捍卫自由普遍地当作共同的事业。人们本性地在他们真正关切的事情上不能宽容。在权利之外加上关怀的成分,追求自由之余强调同等,这也许才是一种道德上的成熟。作者最终总结到:本文旨在确立一条极简原则,当有权肯定地支配社
9、会以强力和限制的方式处置个人的事情时,无论实行合法惩处形式下的物质力气,还是公众舆论下的道德强压的手段,其准绳是自我爱护。对于文明群体中的任何一名成员,可以违反其意志而正值地行使权力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对他人的损害,至于这个人自己的好处,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都不是足够的正值理由。把握好权利的行使界限,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状况下剥夺他人的权力。处理公民与社会自由的边界时,推断准绳不是实现个人的好处,而是使得自己免遭损害,同时防止对别人的损害,不侵扰他们的权益。每个人都是自己领域的最高主权者,他的独立性是肯定的,在自己的破茅房中即使是德意志帝国的皇帝也不能在主子没有同意的状况下闯入,只有在涉他行为领域才应当对其行为负责。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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