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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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 D C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PG B5 0 5 7 5一2 0 1 0I 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C ode for 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I kVand blowwiringwork2 0 1 0一0 5一3 1发布2 0 1 0一1 2一0 1实施中 华 人民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设部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月哥倒一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I kV及 以下 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C ode 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I kV and blowwiringworkG B5
2、0 5 7 5一2 0 1 0主编部 门:批 准部门:施行日期: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 房 和城 乡建设部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201 0年1 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 0 1 0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 kV及 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 B50 5 7 5一2 0 1 0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挥地北里甲n号国宏大厦C座4层)( 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6 3 9 0 6 3 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 0 x11 6 8毫米1/3 21.7 5印张4
3、1千字2 0 1 0年8月第1版2 0 1 0年1 2月第2次印刷印数1 0 1 0 1一2 0 2 0 0册统一书号:1 5 80 1 7 74 2 2定价:1 2 .0 0元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 乡建 设部公告第5 9 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I kV及 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 准 I kV及 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为 国家标准,编号为G B5057 5一201 0,自2 0 1 0年1 2月l日起实施。其 中,第3.0.9、3.0.1 3、4.5.4(6)、5.1.2、5.1.6、5.2.3、5.5.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
4、国计划 出版社 出版发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毛 名?卜阅月 lJ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 印发2 0 0 8年工程建设标 准规 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 (建标2 0 0 8 1 0 5号)的要求,规 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 国际标 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导管、线槽敷设,配线,封 闭插接 式母 线敷设,封 闭插 接式 照 明母线敷设,工程交接验收等。本规范 中以黑体字标识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和
5、对强制性条文 的解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 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开元路2 1号;邮政编码:3 1 0 0 0 1;电子邮箱:gmo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 团有 限公 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 司参 编 单 位:上海市安装工程有 限公 司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 司北京住总集团有 限责任公 司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 司参 加 单 位:施耐德(广州)母线有 限公 司主要起草
6、人:河北保定市满城长瑞管业有 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傅慈英谢振苗钱大治朱跃忠吴睿力吴丽胜史均社张海云温伯银陈发宇杨彤荆津黄尚敏李云江翟晓明王振生张立新主要审查人:周卫新目次1总则 , (1)2术语, , (2)3基本规定 , , , (4)4导管、线槽敷设 (6)4.1一般规定 , ,(6)4.2钢导管敷设 (8)4.3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9)4.4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1 0)4.5线槽敷设 (1 1)5配线 (1 3)5.1一般规定 (1 3)5.2管内穿线 (1 4)5.3线槽敷线 , (1 4)5 .4钢索配线 , (1 5)5.5塑料护套线直敷布线 ,
7、 , , ,, , 二(1 6)6封闭插接式母线敷设 , (1 8)7封闭插接式照 明母线敷设 (2 0)8工程交接验收 , , , , , (2 2)附录A金属线槽及插接式母线与各种管道 的最小净距(2 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2 4 )引用标准名录 , , (2 5)附:条文说 明 , , 一, .(2 7)C ontents1G eneralP rovisions (1)2T erms , (2)3B asicrequirement (4)4C onduit,wiringtroughlaying (6)4.1G eneralprovisions , (6)4.2S teelcondui
8、tlaying (8)4.3P liablemetalconduitand metalhoselaying ” (9)4.4R igidplasticinsulatedconduitlaying (1 0)4.5W iringtroughlaying (1 1)5W ire , , 一(1 3)5.1G eneralprovisions (1 3)5.2C onduitwiring ” (1 4 )5.3W iringtroughwiring , ” 二” (1 4)5.4S teelropewiring , (1 6)5.5P lasticsheathedwiredirectlaying (
9、1 6)6E ndosedplug一inbusbarlaying (1 8)7E nclosedpluginil1 uminationbusbarlaying (2 0)8C heckandacceptanceofworkhan已over , (2 2)A dditionAM inimumdistancebetweenmetalwiringtrough邑pluginbu:barand variouspiping (2 3)E xplanationofwordingin thiscode (2 4)L istofquotedstandards , , (2 5)A ddition:E xplan
10、ationofprovisions , , , (2 7)21总则1.0.1为保证 电气装置配线工程施工质量,促进施工科学管理、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I kV及 以下配线工程 的施工与验收。1.0.3配线工程 的施工应按 经批 准 的设 计 文件进行,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或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 的深 化设 计 均应取得原设计单位 的确认。1.0.4配线工程 的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 范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布线 系统wiringS ystem一根 电缆(电线)、多根 电缆(电线)或母线 以及 固定它们的部件的
11、组合。如果需 要,布线系统还 包 括 封装电缆(电线)或母 线 的部件。2.0.2配线工程wiringwork是指工程中的布线系统仅采用 电线布设 的工程。2.0.3电线分支接头wirebranchioint指相 同导体电线 的丁字型接头,两者的规格 可能相 同,通常分支线 的规格要小一些。2.0.4刚性导管rigidconduit经过或不经过专门处理都不能弯曲,或仅有借助机械装置才能弯曲的导管。2.0.5可弯曲金属导管pliablemetalconduit只需用手施 以适当的力 即可弯曲,但不预期被频繁弯曲的金属导管。2.0.6柔性导管flexibleconduit无需用力即可任意弯曲,且预
12、期整个使用寿命期间可频繁弯曲的导管。2.0.7支架S upport用于支持或固定线路的部件 的统称,包括 吊架和托架。2.0.8吊架hanger用于支持或 固定线路的 由 吊杆(圆钢)及 卡子等附件组成 的支架,吊杆带有可调节吊装高度 的螺纹。通常吊架的刚性较弱。2.0.9托架bracket2用于支持或 固定线路 的 由角钢或槽 钢或工程 塑料 型材及其附件组成 的支架,从线路底部顶托使其支持固定。通常托架 的刚性较强。2.0.1 0接地保护干线groundingprotectionmain为防止 电击危害从接地极(或 自然接地体)引 出,引 向需接地保护的电气设备或器具 的接地线,但其不直接
13、与设备或器具作连接,需经可拆卸的支线与设备或器具做连接。2.0.1 1跨接bonding对要求有 电气连续性 的金属件之 间(如导管间、导管与桥架间)为能保证所要求的导 电能力,用一段可靠的导体进行连接。2.0.1 2线槽raceway专门为敷设、固定导线而设计的一种沟道。可 以是金属 的或绝缘材料的。3基 本 规 定3.0.1采用 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3.0.2列人 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 目录 的器材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3.0.3器材 的运输和保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器材,尚应符合其技术文件中的相应要求。3.0.4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
14、,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随器材供给的技术文件应齐全。2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外观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标准和本规范相关规定。3器材采购合同中对运输、包装等有特定要约 的,应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4当新开发 的产 品在工程 中试用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5当对器材 的质量有异议 时,应送 至有资质 的检测 机构进行检测。3.0.5配线工程与建筑工程 的施工协调应符合下列规定:1埋人混凝土 内的导管、支架、螺栓 和预埋 板等预埋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前埋设;埋人砖墙等砌体内的导管、支架 和螺栓等预埋件宜在砌体施工时同步埋设。2预 留孔、预埋件的位置、规格 和尺 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埋
15、设牢 固。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复核建筑工程施工图中标 明的配线用预 留孔、预埋件 的位置、规格和尺寸。3影响配线工程施工的模板、脚 手架等应在施工前拆除,周 围杂物应清除。4对有可能给已完工的配线工程造成 污损的建筑装饰工作,4宜在配线工程施工前全部结束。5在埋有导管的大型设备混凝 土基 础模板上,应标有测量导管引出口坐标和高程用 的基准点或基准线。6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将配线施工时剔凿 的建筑物 和构筑物的孔、洞、沟、槽等修补完整;线路穿越楼板或防火墙、管道井、电气竖井、设备间等防火分隔处应做好防火封堵。7配线工程 的导管、线槽、封闭母线外壳和支架等进行补漆 和标色时,不应污染已完成 的建筑
16、工程。3.0.6线路穿越建筑物、构筑物 的变形缝处,应安装两端 固定的补偿装置。3.0.7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线路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3.0.8配线工程采用 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 和盒(箱)等黑 色金属附件均应做防腐处 理,防腐处理宜 为镀锌,室外 露天 的为热浸镀锌。3.0.9配线工程 中非带 电的金属部分 的保 护接地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3.0.1 0当I kV及 以下的配线工程 与高压 电缆和应急 电源 的电气线路布置在同一电气竖井内时,相互间应保持不小于0.3 m的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3.0.n当采用 吊架 固定 导 管、线槽
17、或插 接式母 线 时,应设 置 防晃支架,在距离盒(箱)或端部。3 m一0.sm处应设 固定支架。3.0.1 2配线工程用 的塑料绝缘导管、塑料 线槽及其配件必须 由阻燃材料制成,导管和线槽表面应有 明显 的阻燃标识和制造厂厂标。3.0.1 3配线工程的电线线芯截面面积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 时应对其导体 电阻值进行见 证取样送检。3.0.1 4导体电阻值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电缆的导体G B/T3 9 5 6的有关规定。4导管、线槽敷设4.1一般 规 定4.1.1对机械连接的钢导管及其配件的 电气连续性有异议时,应在材料进场后敷设前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G B /T
18、2 0 0 4 1.1的有关规定执行,合格后才可使用。4.1.2对 塑料绝缘导管、线槽及其配件的阻燃性能和金属导管的电气连续性有异议 时,应 由有资质 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4.1.3导管暗配宜沿最近 的路径敷设,并应减少弯曲。除特定情况外,埋人建筑物、构筑物 的导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 的距离不应小于1 5 mm。4.1.4进 人落地式配 电箱(柜)底部的导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 电箱(柜)底 面S O mm一S O mm。4.1.5需接地 的金属导管,进人配 电箱时应与箱体上 的专用接地( P E )端子做电气 连接。4.1,6敷设在潮 湿或多尘场所,导 管管口、盒(箱)盖板及其他各
19、连接处均应密封。4.1.7导管不 宜穿越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的基 础,当必须穿越时,应采取保护措施。4.1.8导管的加工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 的1 0。4.1.9导管 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明配 的导管,其弯曲半径 不 宜 小 于管外径 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 间只有一个弯曲时,其弯曲半径不宜小 于管外径 的4倍。2暗配 的导管,当埋设 于混凝土 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 0倍。64.1.1 0当导管敷设 遇下列情况时,中间宜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盒子 的位置应便于穿线。1导管长度每大于4 0 m
20、,无弯曲。2导管长度每大于3 0 m,有1个弯曲。3导管长度每大于2 0 m,有2个弯曲。4导管长度每大于1 0 m,有3个弯曲。4.1.n垂直敷设 的导管遇下 列情况 时,应设 置 固定电线用 的拉线盒:1管内电线截 面面积为5 0 mm2及 以下,长度每大于3 0 m。2管内电线截面面积为7 O mmZ一9 5 mm2,长度每大于Z om。3管内电线截面面积为1 2 O mmZ一2 4 0 m耐,长度每大于1 8m。4.1.1 2明配导管的布设宜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棱线相协调,对水平或垂直敷设 的导管,其水平或垂直偏差 均不 应 大于1.5。,全 长偏差不应 大于1 0 mm。4.1.1 3
21、室外导管管口不应 敞口垂直向上,导 管端部应设有 防水弯,并应经 防水 的可弯曲导管或柔性 导管弯成滴水弧状后再 引人设备的接线盒。4.1.1 4明配 的导管应采用明配的配件。4.1.1 5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间的最小距离宜符合表4.1.1 5规定:表4.1.1 5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间的最小距离(mm)导管敷设位置管道种类热水蒸汽在热水、蒸汽管道上面平行敷设3 0 01 0 0 0在热水、蒸汽管道下面或水平平行敷设2 0 05 0 0与热水、蒸汽管道交叉敷设1 0 03 0 0注:1导管与不含易燃易爆气体 的其他管道 的距 离,平
22、行敷设 不应 小 于1 0 0 mm,交叉敷设处不应小于5 0 mm;2导管与易燃易爆气体不宜平行敷设,交叉敷设处不应小于1 0 0 mm;3达不到规定距离时应采取可靠有效 的隔离保护措施。74.1.1 6金属 导管不宜穿越常温 与低温 的交 界处,当必须穿越 时在穿越处应有 防止产生冷桥 的措施。4.2钢 导 管敷设4.2.1潮 湿场所明配或埋 地 暗 配的钢导管其壁 厚 不应小于2.omm,干燥场所 明配或暗配 的钢导管其壁厚不宜小于1.smm。4.2.2非镀锌钢导管内壁、外壁均应作防腐处 理。当埋设 于混凝土内时,钢导管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镀锌钢导管的外壁锌层剥落处应用 防腐漆修补。当设
23、计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执行。4.2.3钢 导 管不 应 有 折 扁 和裂缝,管 内壁光 滑无铁 屑和棱 刺,加工的切口端面应 平整、管口无 毛刺。4.2.4钢导管 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 长 度 不 应 小 于管接头 的 1 /2;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扣一3扣。螺纹表面应 光滑,无明显缺损现象。螺纹连接不应采 用倒扣 连接,连接 困难 时应加装盒(箱)。2采用套管焊接 时,套管 长 度 不 应 小 于管 外 径 的2.2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 管 的 中心,焊缝密实,外 观饱满。3钢导管不得对口熔焊连接;壁 厚 小 于等于2.o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 管熔
24、焊连接。4镀锌钢导管对接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其他形式的机械连接,埋 人现浇混凝 土 中 的接头 连接处 应 有 防止 混 凝 土浆液渗人 的措施。4.2.5钢导管与盒(箱)或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 列规定:1暗配 的非镀锌钢 导管 与盒(箱)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 凸出盒(箱)内壁3 mm一smm,且 焊后 在 焊 接 处 补涂 防腐漆,防腐漆颜色应与盒(箱)面漆 的颜 色基本一致。2明配 的钢导管或暗配 的镀锌钢 导管与盒(箱)连接 均应采用螺纹 连接,用 锁紧螺母 进行连接固定,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扣一3扣。紧 定 式或扣 压式镀锌 钢 导 管 均 应 选 用标准 的 连接8部件。3钢导管
25、与用 电设备直接连接时,宜将导管配人到设备的接线盒内。4钢导管与用 电设备间接连接时,宜经可弯曲导管或柔性导管过渡,可弯曲导管或柔 性 导管与钢 导管端部和设备接线盒 的连接 固定均应 可靠,且有密 闭措施。5钢导管与用 电设备间接 连接的管口距 地 面或楼 面 的高度宜大于2 0 O mmO4.2.6钢导管的接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 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2镀锌钢导管的跨接接地线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跨接接地 线应 采 用 截 面 面积 不小 于4 mmZ的铜芯软线。4.2.7明配 的钢 导管应排 列 整齐,固定 点 间距应 均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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