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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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 D C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家标准PG B5 0 4 6 2一2 0 0 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room2 0 0 8一1 1一发布2 0 0 9一0 6一0 1实施2i且中 华 人民共 和 国住房 和 城 乡 建 设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联合发布.,二,一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C ode 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 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
2、roomG B5 0 4 6 2一2 0 0 8主编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 国工业 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 日期:200 9年6月1日中国计划 出版社2 0 0 9北京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信息 系统机房 施工及验收规 范G B50 4 6 2一2 0 0 8中华人 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编中国计划 出版社 出版(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杯地北里 甲n号 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 0 0 0 3 8电话:6 3 9 0 6 4 3 36 3 9 0 6 3 81)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85 oX ll6 8毫米1/3 2 3印张
3、7 4千字2 0 0 9年3月第1版2 0 0 9年3月第l次印刷印数l一3 0 1 0 0册统一书号:1 5 80 1 7 71 4 2定价:1 5.0 0元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 乡建 设部公告第1 6 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 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号为5.2.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G B504 6 2一20 0 8,自2 0 0 9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5、2、6.3.4、6.3.5、1 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 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 中国计划 出版社 出版发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二0 0 八
4、年十一月十二日.J J曰J-月 lJ吕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2 0 0 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标函 2 0 0 51 2 4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 限公 司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最新的实践经验,吸收 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为1 4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供配 电系统、防雷与接地 系统、空气调节 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监 控与安 全 防范、消 防系统、室 内装饰装修、电磁屏蔽
5、、综合测试、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 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 中注意 总结经验,积累数据,随时将需要修改 和补充 的意见 寄至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 限 公 司(地 址:天津市河 西区友 谊路西 园 道1 0号,邮 编:3 0 0 0 6 1),以便今后修订 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 编 单 位: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 限公司参编 单 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长城 电子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太极
6、计算机股份有 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科计通 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长城屏蔽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 限公 司主要起草人:徐宗弘钟景华王元光姬倡文黄群骥余雷姚一波宋旭东周乐乐杨丙杰周启彤项霸高大鹏张或宋玉明杨永生薛长立目次1总则 , , , (1 )2术语 , , , (2)3基本规定 (3)3.1施工基本要求 , , , (3)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3.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4)4供配电系统 (5)4.1一般规定 , (5)4.2电气装置 , (5)4.3配线及敷设 , , , (6)4.4照明装置 (7)4.5施工验收 (7)5防雷与接地系统 (9)5.
7、1一般规定 . (9)5.2防雷与接地装置 , , (9)5.3接地线 (9)5.4施工验收 (1 0)6空气调节系统 (1 1)6.1一般规定 , (1 1)6.2空调设备安装 , (1 1)6.3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 1)6.4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 2)6.5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 3)6.6施工验收 (1 3)7给水排水系统 (1 4 )7.1一般规定 (1 4)17.2管道安装 (1 4)7.3施工验收 一(1 5)8综合布线 , , , , , ”(1 6)8.1一般规定 (1 6)8.2线缆敷设 (1 6)8.3施工验收 (1 9)9监控与安全 防范 (2 0)9.1一般
8、规定 , (2 0)9.2设备与设施安装 (2 0)9.3配线与敷设 (2 1)9.4系统调试 (2 2)9.5施工验收 (2 3)1 0消防系统 (2 5 )1 1室 内装饰装修 ( 2 6)1 1.1一般规定 (2 6)n.2吊顶 (2 6)n.3隔断墙 , (2 7)n.4地面处理 (2 8 )n.5活动地板 (2 9)1 1.6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 (2 9)n.7门窗及其他 (3 0)n.8施工验收 (3 1)1 2电磁屏蔽 ( 3 2)1 2.1一般规定 (3 2)1 2.2壳体安装, ( 3 2)1 2.3屏蔽 门安装 , (3 3)1 2.4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
9、璃 的安装 (3 3)1 2.5屏蔽效能 自检 , 一(3 4)1 2.6其他施工要求 (3 5)21 2.7施工验收 , ( 3 5)1 3综合测试 , (3 6)1 3.1一般规定 ( 3 6)1 3.2温度、湿度 , ( 3 6)1 3.3空气含尘浓度 , , (3 7)1 3.4照度 ( 3 7)1 3.5噪声 (3 7)1 3.6电磁屏蔽 , ” ( 3 7)1 3.7接地 电阻 ( 3 8 )1 3.8供电电源电压、频率和波形畸变率 (3 8 )1 3.9风量 , ( 3 8 )1 3.1 0正压 ( 3 8 )1 4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 3 9 )1 4.1一般规定 , , (
10、3 9)1 4.2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3 9)附录A供配 电系统验收记录表 , ( 4 1 )附录B防雷与接地装置验收记 录表 ( 4 2)附录C空调 系统测试记 录表 , , ( 4 3 )附录D电缆及光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电气性能测试记录表 ,二 ( 4 4 )附录E监控与安全 防范系统功能检测记录表 ( 4 5 )附录F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测试记 录表 ( 4 6)附录G电磁屏蔽室工程验收表 ( 4 7)附录H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综合测试记 录表 ( 4 8)附录J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表 ( 4 9 )本规范用词说明 (5 0)附:条文说 明 (5 1)1总则1.0.1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
11、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 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 的施工及验收。1.0.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 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2术语2.0.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electronicinformationsystemroom主要 为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 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 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 区等。2.0.2隐蔽工程concealedproject指地面下、吊顶上、活动地板下、墙 内或装饰材料所遮挡 的不可见工程。2.0.3电磁屏蔽室
12、electromagneticshieldingenclosure专门用于衰减、隔离来自内部 或外部的 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3基本规 定3.1施工基本要求3.1.1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3.1.2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 及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3.1.3在施工现场不 宜进行有 水作业,无 法避免时应做好 防护。作业结束时应及 时清理施工现场。3.1.4对有空气净化要求的房间,在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材料、设备及施工现场清洁的措施。3.1.5对 改建、扩建工程 的施工,需改变原 建筑 结构 时,
13、应进行鉴定和安全评价,结果必须得 到原 设 计 单位或具 有相应设计 资质 单位的确认。3.1.6在室 内堆放的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不 得超 过楼板 的荷载。3.1.7室 内隐蔽工程应在装饰工程施工前进行。隐蔽工程应在检验合格后进行封闭施工,并应有现场施工记 录或相应数据。3.1.8在施工过程 中或工程竣工后,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 的保护,不得污染和损坏。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3.2.1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进场应检验,并应做记 录。特殊材料必须有国家主管部门认可 的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或认证书。3.2.2工程所要安装的设备和装置均应开箱检验,应检查设备和3装置的外观、名称、品牌
14、、型号和数量,附件、备件及技术档案应齐全,并应做检查记 录。建设单位代表应参与检查。3.2.3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装置的装运方式及储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说 明书的规定。在现场对其应分类存放、进行标识,并应做记录。3.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3.3.1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随工检验 和交接验收,并应做记 录。3.3.2交接检验应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并应在验 收记 录上签字。3.3.3交接验 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文件:1竣工验 收申请报告;2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或相关文件;3设备和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4设备、主要材料的检验记 录;5工程
15、验 收记 录。3.3.4项 目经理应填写交接记 录,施工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代表、监理 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应确认签字。4供配 电系统4.1一般 规 定4.1.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 电系统的施工及 验收应包括电气装置、配线及敷设、照 明装置 的安装及验收。4.1.2电子信息 系统机房供配 电系统的施工及 验 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 验 收规范 G B5030 3的有关规定。4.1.3用 于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供配 电系统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产品安全 的规定及设计要求。4.2电 气 装 置4.2.1电气装置 的安装应牢固可靠、标志 明确、内外清
16、洁。安装垂直度偏差宜小 于1.5。;同类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在设计无规定 时应一致。4.2.2电气接线盒内应无残留物,盖 板应整齐、严密,暗装时盖板应紧贴安装工作面。4.2.3开关、插 座应按设计 位置安装,接线应正确、牢 固。不 间断电源插座应 与其他电源插座有 明显 的形状或颜 色区别。4.2.4隐蔽空 间 内安装 电气装置 时应 留有维修路径 和空间。4.2.5特种 电源配 电装置应有永久 的、便于观察 的标 志,并应注明频率、电压等相关参数。4.2.6落地安装 的 电源箱、柜应 有基 座。安 装 前,应按 接线图检查内部接线。基座及 电源箱、柜安装应牢固,箱、柜内部不 应受额外应力。接
17、人 电源箱、柜电缆的弯曲半径 宜 大 于 电缆最 小允许弯曲半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宜符合表4.2:6的要求。5表4.2.6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序号电缆种类最小允许弯曲半径1无铅包钢恺护套 的橡皮绝缘电力 电缆1 0 D2有钢恺护套 的橡皮绝缘 电力 电缆2 0 D3聚氯乙烯绝缘 电力 电缆1 0 D4交联聚氯乙烯绝缘 电力 电缆1 5 D5多芯控制电缆1 0 D注:D为 电缆外径。4.2.7不间断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前应依据随机提供的数据,检查 电压、电流及输人输出特性等参数,并应在符合设计要求后进行安装。安装及接线应正确、牢固。4.2.8蓄电池组 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 件要求。蓄
18、电池组重量超过楼板载荷时,在安装前应按设计采取加固措施。对于含有腐蚀性物质的蓄 电池,安装时应采取防护措施。4.2.9柴油发电机 的基 座应牢靠固定在建筑物地 面上。安装柴油发 电机 时,应采取抗振、减噪和排烟措施。柴油发 电机应进行连续1 2 h负荷试运行,无故障后 可交付使用。4.2.1 0电气装置与各系统的联锁应符合设计要求,联锁动作应正确。4.2.n电气装置之 间应 连接正确,应在检查接线连接正确无误后进行 通 电试 验。4.3配线及敷设4.3.1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 的接线端子应搪锡或镀银。线缆端头与电源箱、柜 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面搭接长度不 应 小 于搭接面 的宽度。4.3.
19、2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绝缘测试,并应在合格后敷设。机房内电缆、电线 的敷设,应 排 列 整齐、捆 扎牢固、标志清晰,端接处 长度应 留有适 当富裕量,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在6转弯处,敷设 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本规 范表4.2.6的规定。电缆接人配 电箱、配 电柜时,应捆扎 固定,不 应对 配 电箱产生额外应力。4.3.3隔断墙 内穿线管与墙面板应有间隙,间隙不 宜小于1 0 mm。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整齐 固定在附加龙骨上,墙板不得受力。4.3.4电源相线、保护地线、零线的颜色应按设计要求编号,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接地线( P E线)应为黄绿相 间色;2中性线( N线
20、)应 为淡蓝色;3 A相线应用黄色,B相线应用绿色,C相线应用红色。4.3.5正常均衡负载情况 下保护接地线( P E线)与中性线( N线) 之间的电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4.3.6电缆桥架、线槽和保护管 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 G B5030 3的有关规定。在活动地板下敷设 时,电缆桥架或线槽底部不 宜 紧贴地面。4.4照 明 装 置4。4。4。14.2吸顶灯具底座应紧贴吊顶或顶板,安装应牢固。嵌人安装灯具应固定在吊顶板预 留洞(孔)内专设的框架灯具宜单独 吊装,灯具边框外缘应 紧贴 吊顶板。4.34。4。4灯具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成排安装 时应
21、整齐、美观。专用灯具 的安装应按 现行 国家标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上4量验 收规范 G B5030 3的有关规定执行。4.5施工验 收4.5.1检验及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检查应包括下列 内容:1 )电气装置、配件及其附属技术文件是否齐全;2 )电气装置 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 )线缆的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相序、导通性、标志、保护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已经隐蔽的应 检 查 相关的隐蔽工程记 录;4 )照 明装 置 的型号、规格、安 装方式、外观质量及 开关动作的准确性与灵 活性是 否符合设计要求。2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1 )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的联锁动作的正确性、响应 时间及
22、顺序;2 )电线、电缆及 电气装置 的相序的正确性;3 )电线、电缆 及 电气装 置 的 电气绝缘电阻应 达 到表4.5.1的要求;表4.5.1电气绝缘 电阻 要求序号项 目 名 称最小绝缘电阻值( M n)l开关、插座52灯具23电线 电缆0.54电源箱、柜二次 回路14 )柴油发电机组 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电流及频率;5 )不 间断电源的输出电压、电流、波形参数及切换时间。4.5.2本规范第4.5.1条的检验及测试合格后,可进行施工交接验 收,并应按 附录A填写供配 电系统验 收记 录表。4,5.3施工交接验 收 时,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文件应符合本规 范第3.3.3条的规定。5防雷与接地
23、系统5.1一般 规 定5.1.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应进行防雷与接地装置 和接地线的安装及验收。5.1.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与接地 系统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 B5034 3和建筑电气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B5 0 3 0 3的有关规定。5.2防雷与接地装置5.2.1浪涌保护器安装应 牢 固,接线应 可靠。安装多个浪涌保护器时,安装位置、顺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5.2.2正常状态 下外 露的不 带 电的金 属 物必 须与建筑物等电位网连接。5.2.3接地装 置焊接应牢固,并应采取防腐措施。接地体埋设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
24、求。引下线应 固定。5.2.4接地 电阻值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物理或化学降阻措施。5.2.5等电位联接金属带可采用焊接、熔接或压接。金属带表面应无 毛刺、明显伤痕,安装应平整、连接牢固,焊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5.3接地线5.3.1接地线不 得有 机械损伤;穿越墙 壁、楼板 时应加装保护套管;在有化学腐蚀 的位置应 采 取 防腐措施;在跨越建筑物伸缩缝、9沉降缝 处,应弯成弧状,弧长宜为缝宽的1.5倍。5.3.2接地端子应做明显标记,接地线应沿长度方向用油漆刷成黄绿相 间的条纹进行标记。5.3.3接地线的敷设 应平直、整 齐。转弯时,弯曲半径 应符合本规范表4.2.6的规定。接地线的连接宜
25、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并应进行防腐处理。5.4施工验 收5.4.1验 收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检查接地装置 的结构、材 质、连接方 法、安装 位 置、埋设 间距、深度及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2对接地装置的外露接点应进行外观检查,已封闭的应检查施工记 录;3验证浪涌保护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 浪 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安装方式 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产品安装说明书的要求;4检查接地线的规格、敷设 方法及其与等电位金属带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5检查等电位联接金 属带的规格、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6检查接地装置 的接地 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5.4.2本规范第5.4.1条 的验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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