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视频会议系统集成规划项目招投标项目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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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565345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217.28K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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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系统 集成 规划 计划 项目 投标 资料
资源描述:
.\ 海门市消防大队音视频会议系统集成 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海门市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 目 录 前附表 2 第一章 招标文件 5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7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6 第二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38 一、投标函格式 40 二、投标报价表 41 三、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43 四、服务承诺 44 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6 六、补充材料 47 七、示范格式 49 前附表 项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海门市消防大队 2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招标内容 音视频会议系统集成、多媒体软件及配套家具、室内装饰等,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 采购预算价 50万元(人民币) 5 投标有效期 45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元现金开标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7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施工现场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肆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7月 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海门市消防大队三楼会议室 10 导致投标文件拒收因素 1、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3、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招标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12 编标和招标咨询服务费 1、分别按照中标金额*1.5%计费,不足3000.00元/项的,以3000.00元/项计收。 2、支付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3 评标方法 价格单因素法 14 资格审查 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资格。 15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6)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16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受海门市消防大队的委托,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音视频会议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音视频会议系统集成项目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50万元; (2)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招标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投软件产品为无任何纠纷的正版产品; (3)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5)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拟派的投标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 (7)投标企业具有信用等级AAA认证证书(315:9002国际信用管理体系标准)。 (8)投标企业需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在海门市消防大队官网(http://www.hmxf119.com/)发布,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匿名发邮件向招标代理机构(1564840863@qq.com )购买(伍佰元/家);投标人的专用邮箱不得变更,如有补充文件招标人将直接传送给专用邮箱,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专用邮箱邮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7月 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海门市消防大队三楼会议室 6、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施工现场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现金开标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招标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30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海门市消防大队 地址:江苏省海门市长江南路、北京路路口 联系人:张连长 电话: 0513-81280767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人民中路36-8号医药大厦7楼707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9 5088 3867 联系邮箱:1564840863@qq.com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为合格投标人。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海门市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包括: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 5.1任何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进行澄清的问题,均应在开标时间十五天前按招标邀请中的邮件地址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将以邮件形式予以答复。由于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责任自行承担。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分发到购买的邮箱,如有采购信息发生更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责任自行承担。 6.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招标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发送给购买的邮箱进行公告。 6.4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注:有关格式按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8.1.1投标函 8.1.2投标报价表 8.1.3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8.1.4服务承诺 8.1.5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8.1.6评分中的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8.1.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8.1.8授权委托书 8.1.9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8.1.10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具体要求以第24条规定为准。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个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该表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方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9.2投标总价:包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中的全部费用和其它税费等一切费用。 9.3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需要可事前进行实地考察,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了解,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确保制定出合理的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5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6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9.7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如投标人未踏勘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相关异议,合同总价不做调整,但是中标人必须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材料、人工价格上涨的市场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费用均应计入报价,以后不做调整。 9.8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导致地下管线、电缆、树木等破坏而发生的修复费用及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9本次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9.10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技术规格的响应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11.服务承诺 投标人作出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基本服务要求的标准。 12.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前附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3.7条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3.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形式:现金。 13.3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3.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13.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15.2条规定执行。 13.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13.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投标人代表被证明在评标期间与招标人代表、评委、监督委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的。 13.8中标人若发生本条第13.7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它的中标资格。 14.编标及招标咨询服务费 中标人按前附表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编标及招标咨询服务费。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45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第8.1条的要求,编制一式伍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 且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除姓名签署外,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均不允许手写。委托代理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也可密封在同一个包装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7.2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8.投标截止日期 18.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的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投标文件递交 19.1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9.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 19.3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0.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17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在投标截止期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1.2按照第19条规定,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1.3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报价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1.4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3条规定在唱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 评标委员会 22.1 唱标结束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2.2 评委会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的行业专家、招标人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3 评委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4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2.5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审核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2.5.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2.5.2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2.5.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2.5.4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招标工作的行为。 22.6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2.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2.6.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6.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2.6.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2.6.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2.6.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2.7 评审内容的保密 22.8评标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9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10在评审期间,招标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2.11 评审小组负责对投标人资格进行核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综合打分以及推荐中标人。 22.12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建议等,均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3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4.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资格。 24.2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是否符合 1 投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招标现场审查)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另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4 投标人书面承诺所投软件产品为无任何纠纷的正版产品;(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 5 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 6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7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8 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6年1月-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保花名册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9 投标企业具有信用等级AAA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10 投标企业需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11 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提供合同和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 审查结果(是否合格)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4.3评标中,参加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4.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委会对其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24.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服务的内容、服务期限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6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7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4.8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4.9.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定,视为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9.2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10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6)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 24.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25.2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6.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26.1本次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分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方可参与商务标评审,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若得分相同,由采购单位抽签确定中标人。 26.2具体评标如下:(满分100) 1、确定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6.3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定标办法按有效投标人的评分从高到低排出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4 政策与法规 26.4.1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的给予最终总报价2%的价格扣除。 六、定标及签约 27.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中标供应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7.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定标办法按有效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出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将在海门市消防大队官网上发布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8.招标人授标时不得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更改 28.1招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数量、单价和其他条款和条件作出任何实质性改变。 29. 中标通知书 29.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 29.2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 29.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2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按财政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0.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1.履约保证金 31.1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31.3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法律责任 32.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本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如出现中标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32.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3.其他规定 33.1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七、质疑和投诉 34. 质疑和投诉 34.1质疑 34.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4.1.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4.1.3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中标活动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以书面形式(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并加盖公章、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将不予接收。 34.1.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1.5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4.2投诉 34.2.1质疑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注:以下为招标人提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买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XXXX。 (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 (7)“备案方”系指XXXXX。 2.技术规格 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卖方应负全部责任,且买方拒付全部货款。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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