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地税分局修缮工程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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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天湖西路周转房及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2008年版)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天湖西路周转房及办公楼修缮工程 招标编号: 闽建咨业201508号 招标人: 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盖招标人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5 年 5 月使用说明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2.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
2、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通用本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买和使用。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发售。3. 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按照专用本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4.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3、专用本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专用本的约定;专用本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则通用本与专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5.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6.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
4、,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8. 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9.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福建省建设厅组织编制,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分会钟昌辉和曾天粦同志主笔起草,省厅征求各方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
5、标文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厅建筑业处或招标投标分会反映。 目录使用说明1第1章 招标公告1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5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2节 投标须知14投标须知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14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15通用本补正数据表17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18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19评标办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通用本19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0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21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GF20130201)24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24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5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2
6、6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40合同附件格式内容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40第5章 工程量清单41第1节 说明42工程量清单说明内容见招标文件通用本42第2节 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43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由招标人另册提供43第6章 招标图纸44第1节 招标图纸目录45第2节 招标图纸46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46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7第1节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48(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48(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48第2节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49(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9(二) 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50(三) 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
7、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50第3节 工程预算造价51(一) 本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造价51(二) 编制依据51(三) 税金税率和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51(四) 暂列金额和总承包服务费51(五) 劳保费用及农民工工伤保险费51(七) 风险范围及风险包干系数51(八) 其他要求52第4节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53(一)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53(二) 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53(三) 文明施工要求53(四) 施工机具进场要求53第5节 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54(一) 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54第6节 投标报价要求56第7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57(一) 技术要求57(二) 质量要求57(三) 参考品牌58第8
8、节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59(一) 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方式59(二) 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59(三)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一览表59第9节 其他要求60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61第1节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62第2节 商务文件格式78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天湖西路周转房及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由 蕉地税【2015】1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9、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47360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天湖西路周转房及办公楼修缮工程,装修总面积3238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5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2.6.1.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6.2. 设计单位: / ;2.6.3. 代建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
10、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
11、体投标。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7 日至2015年 5 月 11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4.
12、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自愿购买,需购买图纸的,可向招标人申请,每份 150元。)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4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18 日 15 时 30
13、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人代表应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到场核验,若拟派出授权代理人的则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验登记,(所有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
14、开发区闽东中路16号 邮编: 352100;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959395666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湖路21号华侨农场一层 ,邮编: 352100 ;电话: 18559411116/13959437682 传真:0593-2818778 ;联系人: 林先生/陈小姐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 号:136010101400022365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
15、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6号 ;电 话:13959395666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湖路21号华侨农场一层 邮编:352100联系电话:1
16、8559411116/13959437682 传真:0593-2818788 联 系 人: 林先生/陈小姐 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天湖西路周转房及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编号: 闽建咨业(2015)08号 标段划分: 不适用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 不适用 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 不适用 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 不适用 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4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 51.5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规
17、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47360元 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蕉城区地方税务局天湖西路周转房及办公楼修缮工程,装修总面积3238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71.7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招标条件82.1工期要求总工期 5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92.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 标准 102.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12.4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12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34.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
18、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5.投标人应在人员
19、、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5.1 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5.2.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最低要求:应最大限度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申请资料,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细则”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49.1踏勘现场招标人 不组织 (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集中踏勘现场的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 踏勘时无需点名和签到。1510.1投标预备会
20、招标人 不召开 (召开、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预备会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 投标预备会无需点名和签到。16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同前附表第20项17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同前附表第20项18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不适用 允许分包金额: 不适用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不适用 19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不适用 2014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2 日中午12点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 b(a、b):a 记名方式,适用于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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