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发展计划历史.doc
*-中国重点建设大学发展史一、全国重点大学历史沿革:1954年全国性重点大学(6所)1954年10月,高教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1959年颁布的全国重点高校(16所)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2000年并入复旦大学)、西安通大学。8月28日又增加的4所全国重点高校: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第4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6+4+44)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 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1978年全国88所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重点综合大学(17所) 北京大学内蒙古大学新疆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湘潭大学南开大学西北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 重点理工院校(52所) 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建筑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化工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北石油大学东北大学石油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吉林工业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燕山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江苏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华北电力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工业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南大学 重点农业院校(9所) 中国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与西南师范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6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 重点林业院校(1所)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国际关系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1999年特别改组成立的重点大学(1所)1999年9月,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同处杨凌的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七所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除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目前也不再使用。二、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名单及历史沿革1985-1995年 “七五”和“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国防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缺其他期间建设高校名单*/ /*更名*/1995 年“九五”之后 进入“211工程建设” 时代首批211工程高校用新15所取代了老15所。15所是清一色的理工科大学。但新15所也是在老15所的基础上挑选的。老15所中保留了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哈工大、北理、北航、西工大、中农大共11所。去掉了国防科大(已划归总参)、人大(文科)、北师大(师范)、北医大(被北大合并)四所,新添了南大、浙大、南开、天大共四所理工科大学的实力派。 因此1995年12月公布的211工程第一批15所院校是: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哈工大、北理、北航、西工大、中农大、南大、浙大、南开、天大。详见后面的211工程专题。五、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56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教育部正式发出了关于在北京大学等二十二所高等院校试办究生院的通知,全国22所高校首批设立研究生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同意中山大学等十所院校试办研究生院的通知,全国增加十所研究生院:中山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2000年6月 教育部批准了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32.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3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3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35.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36.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3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38.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39.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40.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4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42.石油大学研究生院43.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44.中南大学研究生院4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46.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47.重庆大学研究生院48.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49.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51.兰州大学研究生院52.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53.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02年5月 教育部批准了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55.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8月 教育部批准了1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六、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32所) 我国副部级大学 1992年中央指定的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副部级高校(14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2000年增列的副部级高校(7所)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2003年12月增列的副部级高校(11所) 吉林大学 厦门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山东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东南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共计31所. 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共计32所。同时,以上32所高校也都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985工程高校中,除了中国海洋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湖南大学等6所学校,其余大学的校长和党委书记都是由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即国务院)联合任命,中组部传达,是中央部属高校的佼佼者,其余的中央部属高校由教育部直接任命大学校长、校党委书记。七、“211工程”建设高校(107所)“211工程”是中国政府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211工程”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是国家“九五”计划期间高等教育的发展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系统改革工程。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直接投资最大的高教项目,“211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是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方面有较大提高,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和地方已累计投入“211工程”资金180亿元。“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一)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二)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国家“211工程”历程1993年10月8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批准铁道部对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进行“211工程”部门预审,“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正式开始。 1995年12月至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高校共27所(全部为部属院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至1998年11月,又有34所高校陆续加入(部属30所,地方院校4所),加上首批27所,成为“九五”(1996-2000)期间国家确定的“211工程”61所重点建设高校(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25所,其它部委属32所,地方院校4所)。 截至2000年底,“211工程”一期部门预审基本完成,共批复了101所高校预审,国家计委共批准立项96所高校。 其中,杭州大学(省属)(98年并入浙大)、北京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北大)、上海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复旦)、华西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川大)、吉林工业大学(教育部)(00年并入吉大)、山东工业大学(省属)(00年并入山大)、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教育部)(00年并入武大)、武汉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工业部)(00年并入武大)8校被合并。1999年12月31日,太原理工大学(省属)申请正式立项,2000年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2001年8月,北京广播学院(教育部)正式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5年7月17日,西南师范大学(教育部)与西南农业大学(原农业部,市属)合并组建西南 大学(教育部)。2005年7月18日,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市属)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部)。2005年9月8日,华北电力大学(教育部)、中国政法大学(教育部)、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部)、华中农业大学(教育部)、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西南大学(教育部)、北京体育大学(国家体育总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部)、东北林业大学(教育部)、贵州大学(省属)12所高校进入“211工程”。2005年12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部)进入“211工程”。2006年9月,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卫生部)并入清华大学(教育部)。2008年9月,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5所省(区、兵团)属高校进入“211工程”。其中全国28所地方“211工程”高校预审、立项时间一览:云南大学:1996年5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三),1997年6月立项 南昌大学:1996年1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一),1997年11月立项新疆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7年11月立项内蒙古大学:1996年9月部门预审,1997年11月26日立项上海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7年12月立项华南师范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8年立项辽宁大学:1997年7月部门预审,1998年4月立项四川农业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8年12月立项东北农业大学:1996年9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立项西北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广西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郑州大学:1996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湖南师范大学:1996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北京工业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安徽大学:1996年底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4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二),1999年7月立项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1月立项 福州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1月立项苏州大学:1996年底部门预审,1999年立项延边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2月30立项太原理工大学:1997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12月31日申请正式立项,2000年立项贵州大学:2005年9月立项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2008年9月立项【按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分】 北京(27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上海(9所)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东华大学 天津(3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重庆(2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河北(1所) 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1所) 内蒙古大学 辽宁(4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3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黑龙江(4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苏州大学 江南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3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1所) 南昌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4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陕西(8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新疆(2所)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宁夏(1所)宁夏大学 青海(1所)青海大学 海南 (1所) 海南大学 西藏(1所)西藏大学 军事院校 (3所) 国防科技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特别注明:广东省汕头大学是省属211工程院校。跟全国的211工程不一样。故不属211工程学校.一览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来自教育部 2009年1月八、列入“985工程”建设的高校“985工程”是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为重点,通过机制体制创新、队伍建设、平台和基地建设、基础条件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建设,提高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一部分:一期进入“985工程”34所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一期资助经费总量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若干所”正式列入其,明确指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书对各学校的定位及资金资助情况(三年内拨款经费总量),按照共建合同签约时间,分列如下:1.目标定位:“世界一流大学”北京大学18亿(教育部拨款)清华大学18亿(教育部拨款)2.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浙江大学14亿(7亿+7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8日南京大学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6日复旦大学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1999年7月27日上海交通大学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1999年7月27日中国科技大学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中科院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5日西安交通大学9亿(6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1999年9月11日哈尔滨工业大学10亿(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14日北京理工大学10亿(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0月9月23日北京师范大学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月8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学”(未签约、经费未公布) 除去后三所高校,就是所谓的2+7高校计划。3.目标定位:“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依据中央资助经费经费情况分列如下:1)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以上(不含3亿)的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1年9月23日西北工业大学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陕西省、西安市以土地等形式)2002年1月22日武汉大学8亿(4亿+4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13日四川大学7.2亿(4亿+3.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9月29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两校共14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0年12月25日吉林大学7亿(4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2日2)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的大学:中山大学12亿(3亿+9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10月26日山东大学8亿(3亿+5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6日东南大学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湖北省、武汉市以资金、项目等形式)2001年2月13日厦门大学6亿(3亿+1.5亿+1.5亿)(教育部拨款+福建省拨款+厦门市拨款)2001年2月22日同济大学6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年6月26日重庆大学5.4亿(3亿+2.4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1年9月28日兰州大学4.5亿(3亿+1.5亿+土地)(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12月9日3)中央资助经费为2亿的大学:中南大学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7日湖南大学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7日大连理工大学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辽宁省、大连市拨款)2001年8月8日华南理工大学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10月26日东北大学4亿(2亿+1亿+1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沈阳市拨款)2002年1月23日成都电子科技大学3.6亿(2亿+1.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9月29日中国海洋大学3亿(教育部、山东省、中国海洋局、青岛市总拨款额)2001年2月27日 第二部分:2004年“985工程”二期增列高校(4所)及二期建设高校部分经费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1.6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9亿。教育部1.4亿、陕西省0.5亿 985工程大学二期建设经费:来自各学校的985交流材料:吉林大学:6.1亿,教育部4亿、吉林省1。5亿、自筹0.6亿同济大学:8亿,教育部4亿,上海市4亿西北工业大学:11亿,教育部4亿、国防科工委4亿陕西省和西安市3亿国防科技大学:6亿中山大学:10亿,教育部4亿广东省6亿华南理工大学:6亿。教育部2亿、广东省4亿 北京理工大学:8亿 教育部4亿,配套资金4亿山东大学:8亿 教育部3亿,山东省5亿 中央民族大学:1.5亿厦门大学:8亿 教育部,福建省,厦门市按1:0.5:0.5投入 哈工大:1618亿 其中:教育部5亿,比一期多2亿 国防科工委5.97亿,为委属4所985高校之首 黑龙江大概57亿 北航应该不止3+3亿北理也不止4+4亿 国防科工委高校以及国防科技大学这一块的钱只会比预算多,不会少西安交大985二期16亿西北工业985二期11亿浙江大学: 16亿 8+8东南大学 94800万元。教育部财政部4亿元,江苏省4亿元,东南大学自筹经费14800 万元。2004年度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00万元华中科技大学 6亿武汉大学9个亿 教育部5+湖北4中南大学 “985工程”二期共获得中央专项资金3.8亿元十、“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名单(21所)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则是以国家和行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学科交叉,大力提高建设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的能力。教育部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河海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十一、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一度冠以“珠峰计划”的代号,是由中国教育部2009年底开始悄然实施,目的就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这项计划是由中央专项直接拨款来支持入选研究型大学,立足于中国的未来,培养拔尖的、优秀的大学生,着眼于培养世界基础科学中的领军人物。“珠峰计划”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是教育部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出台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入选高校包括国内11所名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该项计划首先从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开始试验。后又增加4所: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十二、教育部与省(自治区、兵团)人民政府共建地方高校名单省(自治区、兵团) 高 校 河南省 郑州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大学 云南省 云南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石河子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藏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大学 青海省 青海大学 江西省 南昌大学 贵州省 贵州大学 山西省 山西大学 河北省 河北大学海南省海南大学河南省河南大学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陕西省西北大学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支持高校名单省高校 陕西省 延安大学 吉林省 延边大学 湖南省 湘潭大学江西省井冈山大学/*111 工程*/
收藏
编号:2570753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44.86K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0-04-20
8
金币
- 关 键 词:
-
中国
大学
发展计划
历史
- 资源描述:
-
*-
中国重点建设大学发展史
一、全国重点大学历史沿革:
1954年全国性重点大学(6所)
1954年10月,高教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1959年颁布的全国重点高校(16所)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
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
海第一医学院(2000年并入复旦大学)、西安通大学。
8月28日又增加的4所全国重点高校:
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第4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6+4+44)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 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1978年全国88所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名单 :
重点综合大学(17所)
北京大学 内蒙古大学 新疆大学 复旦大学 武汉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吉林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山东大学 湘潭大学 南开大学 西北大学 云南大学 四川大学 南京大学
重点理工院校(52所)
清华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中南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重庆建筑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东南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东北石油大学 东北大学 石油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吉林工业大学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燕山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河海大学 同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浙江大学 东华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江苏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武汉工业大学 武汉测绘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重点农业院校(9所)
中国农业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西南农业大学(与西南师范大学合并为西南大学)
重点医药院校(6所)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上海医科大学 中山医科大学 华西医科大学
重点林业院校(1所) 北京林业大学
重点财经院校(1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重点艺术院校(1所) 中央音乐学院
重点体育院校(1所) 北京体育大学
重点民族院校(1所) 中央民族大学
重点外语院校(2所)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重点政法院校(2所) 国际关系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重点师范院校(2所)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1999年特别改组成立的重点大学(1所)
1999年9月,经国务院特别批准,同处杨凌的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七所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世纪末,经过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我国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新体制。除少数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业特殊性强的高校继续由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数部门管理外,多数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为主。而“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目前也不再使用。
二、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名单及历史沿革
1985-1995年 “七五”和“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
技大学、国防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 缺其他期间建设高校名单*/ /*更名*/
1995 年“九五”之后 进入“211工程建设” 时代
首批211工程高校用新15所取代了老15所。15所是清一色的理工科大学。但新15所也是在老15所的基础上挑选的。老15所中保留了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哈工大、北理、北航、西工大、中农大共11所。去掉了国防科大(已划归总参)、人大(文科)、北师大(师范)、北医大(被北大合并)四所,新添了南大、浙大、南开、天大共四所理工科大学的实力派。
因此1995年12月公布的211工程第一批15所院校是:清华、北大、复旦、上交大、西交大、中科大、哈工大、北理、北航、西工大、中农大、南大、浙大、南开、天大。
详见后面的211工程专题。
五、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56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原教育部正式发出了《关于在北京大学等二十二所高等院
校试办究生院的通知》,全国22所高校首批设立研究生院: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
学、北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
、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同意中山大学等十所院校试办研究
生院的通知,全国增加十所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2000年6月 教育部批准了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32.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3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3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35.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36.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3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38.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39.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40.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4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42.石油大学研究生院43.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44.中南大学研究生院4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46.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47.重庆大学研究生院48.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49.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51.兰州大学研究生院52.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53.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02年5月
教育部批准了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55.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8月
教育部批准了1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六、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32所)
我国副部级大学
1992年中央指定的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副部级高校(14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2000年增列的副部级高校(7所)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南京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2003年12月增列的副部级高校(11所)
吉林大学 厦门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山东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东南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共计31所. 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共计32所。同时,以上32所高校也都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985工程高校中,除了中国海洋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湖南大学等6所学校,其余大学的校长和党委书记都是由中共中央和中央政府(即国务院)联合任命,中组部传达,是中央部属高校的佼佼者,其余的中央部属高校由教育部直接任命大学校长、校党委书记。
七、“211工程”建设高校(107所)
“211工程”是中国政府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的建设工程。“211工程”是建国以来国家正式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规模最大的重点建设工程,是国家“九五”计划期间高等教育的发展工程,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系统改革工程。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直接投资最大的高教项目,“211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是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方面有较大提高,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央和地方已累计投入“211工程”资金180亿元。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一)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二)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国家“211工程”历程
1993年10月8日,国家教委“211工程”办公室批准铁道部对西南交通大学、北方交通大学进行“211工程”部门预审,“211工程”部门预审工作正式开始。
1995年12月至1996年8月,首批通过“211工程”立项审核的高校共27所(全部为部属院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大学
至1998年11月,又有34所高校陆续加入(部属30所,地方院校4所),加上首批27所,成为“九五”(1996-2000)期间国家确定的“211工程”61所重点建设高校(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25所,其它部委属32所,地方院校4所)。
截至2000年底,“211工程”一期部门预审基本完成,共批复了101所高校预审,国家计委共批准立项96所高校。
其中,杭州大学(省属)(98年并入浙大)、北京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北大)、上海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复旦)、华西医科大学(卫生部)(00年并入川大)、吉林工业大学(教育部)(00年并入吉大)、山东工业大学(省属)(00年并入山大)、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教育部)(00年并入武大)、武汉水利水电大学(电力工业部)(00年并入武大)8校被合并。
1999年12月31日,太原理工大学(省属)申请正式立项,2000年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
2001年8月,北京广播学院(教育部)正式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2005年7月17日,西南师范大学(教育部)与西南农业大学(原农业部,市属)合并组建西南 大学(教育部)。
2005年7月18日,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市属)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部)。
2005年9月8日,华北电力大学(教育部)、中国政法大学(教育部)、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部)、华中农业大学(教育部)、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西南大学(教育部)、北京体育大学(国家体育总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育部)、东北林业大学(教育部)、贵州大学(省属)12所高校进入“211工程”。
2005年12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部)进入“211工程”。
2006年9月,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卫生部)并入清华大学(教育部)。
2008年9月,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5所省(区、兵团)属高校进入“211工程”。
其中全国28所地方“211工程”高校预审、立项时间一览:
云南大学:1996年5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三),1997年6月立项
南昌大学:1996年1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一),1997年11月立项
新疆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7年11月立项
内蒙古大学:1996年9月部门预审,1997年11月26日立项
上海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7年12月立项
华南师范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8年立项
辽宁大学:1997年7月部门预审,1998年4月立项
四川农业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8年12月立项
东北农业大学:1996年9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立项
西北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广西大学:1996年10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郑州大学:1996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湖南师范大学:1996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北京工业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安徽大学:1996年底部门预审,1999年6月立项
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4月部门预审(地方高校第二),1999年7月立项
天津医科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1月立项
福州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1月立项
苏州大学:1996年底部门预审,1999年立项
延边大学:1996年12月部门预审,1999年12月30立项
太原理工大学:1997年11月部门预审,1999年12月31日申请正式立项,2000年立项
贵州大学:2005年9月立项
宁夏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2008年9月立项
【按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分】
北京(27所)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上海(9所)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东华大学
天津(3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重庆(2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河北(1所) 河北工业大学
山西(1所)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1所) 内蒙古大学
辽宁(4所)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3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黑龙江(4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江苏(11所)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苏州大学 江南大学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安徽(3所)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2所)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江西(1所) 南昌大学
山东(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河南(1所) 郑州大学
湖北(7所)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东(4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广西(1所) 广西大学
四川(5所)
四川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云南(1所) 云南大学
贵州(1所) 贵州大学
陕西(8所)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甘肃(1所) 兰州大学
新疆(2所)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宁夏(1所)宁夏大学
青海(1所)青海大学
海南 (1所) 海南大学
西藏(1所)西藏大学
军事院校 (3所) 国防科技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特别注明:广东省汕头大学是省属211工程院校。跟全国的211工程不一样。故不属211工程学校.
一览表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吉林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南京大学
苏州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安徽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郑州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海南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藏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兰州大学
青海大学
宁夏大学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来自教育部 2009年1月
八、列入“985工程”建设的高校
“985工程”是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为重点,通过机制体制创新、队伍建设、平台和基地建设、基础条件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建设,提高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第一部分:一期进入“985工程”34所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一期资助经费总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若干所”正
式列入其,明确指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书对各学校的定位及资金资助情况(三年内拨款经费总量),按照共建合同签约时间,分列如下:
1.目标定位:“世界一流大学”
北京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清华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2.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浙江大学 14亿(7亿+7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6日
复旦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1999年7月27日
中国科技大学 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中科院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5日
西安交通大学 9亿(6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1999年9月1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10亿(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学 10亿(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0月9月23日
北京师范大学 12亿(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月8月24日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学”(未签约、经费未公布)
除去后三所高校,就是所谓的2+7高校计划。
3.目标定位:“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依据中央资助经费经费情况分列如下:
1)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以上(不含3亿)的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1年9月23日
西北工业大学 9亿(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陕西省、西安市
以土地等形式)2002年1月22日
武汉大学 8亿(4亿+4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学 7.2亿(4亿+3.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9月29日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两校共1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0年12月25日
吉林大学 7亿(4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2日
2)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的大学:
中山大学 12亿(3亿+9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10月26日
山东大学 8亿(3亿+5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6日
东南大学 6亿(3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 6亿(3亿+3亿) (教育部拨款+湖北省、武汉市以资金、项目等形
式)2001年2月13日
厦门大学 6亿(3亿+1.5亿+1.5亿)(教育部拨款+福建省拨款+厦门市拨款)2
001年2月22日
同济大学 6亿(3亿+3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2年6月26日
重庆大学 5.4亿(3亿+2.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1年9月28日
兰州大学 4.5亿(3亿+1.5亿+土地)(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12月9日
3)中央资助经费为2亿的大学:
中南大学 4亿(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7日
湖南大学 4亿(2亿+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2月27日
大连理工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辽宁省、大连市拨款)2001年8月
8日
华南理工大学 4亿(2亿+2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10月26日
东北大学 4亿(2亿+1亿+1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沈阳市拨款)2002年1
月23日
成都电子科技大学3.6亿(2亿+1.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2001年9月29日
中国海洋大学 3亿(教育部、山东省、中国海洋局、青岛市总拨款额)2001年2月27日
第二部分:2004年“985工程”二期增列高校(4所)及二期建设高校部分经费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1.6亿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9亿。教育部1.4亿、陕西省0.5亿
985工程大学二期建设经费:来自各学校的985交流材料:
吉林大学:6.1亿,教育部4亿、吉林省1。5亿、自筹0.6亿
同济大学:8亿,教育部4亿,上海市4亿
西北工业大学:11亿,教育部4亿、国防科工委4亿陕西省和西安市3亿
国防科技大学:6亿
中山大学:10亿,教育部4亿广东省6亿
华南理工大学:6亿。教育部2亿、广东省4亿
北京理工大学:8亿 教育部4亿,配套资金4亿
山东大学:8亿 教育部3亿,山东省5亿
中央民族大学:1.5亿
厦门大学:8亿 教育部,福建省,厦门市按1:0.5:0.5投入
哈工大:16~18亿
其中:教育部5亿,比一期多2亿
国防科工委5.97亿,为委属4所985高校之首
黑龙江大概5~7亿
北航应该不止3+3亿
北理也不止4+4亿
国防科工委高校以及国防科技大学这一块的钱只会比预算多,不会少
西安交大985二期16亿
西北工业985二期11亿
浙江大学: 16亿 8+8
东南大学 94800万元。教育部财政部4亿元,江苏省4亿元,东南大学自筹经费14800
万元。2004年度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000万元
华中科技大学 6亿
武汉大学9个亿 教育部5+湖北4
中南大学 “985工程”二期共获得中央专项资金3.8亿元
十、“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名单(21所)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则是以国家和行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加大学科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学科交叉,大力提高建设学科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的能力。
——教育部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河海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十一、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一度冠以“珠峰计划”的代号,是由中国教育部2009年底开始悄然实施,目的就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这项计划是由中央专项直接拨款来支持入选研究型大学,立足于中国的未来,培养拔尖的、优秀的大学生,着眼于培养世界基础科学中的领军人物。“珠峰计划”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是教育部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出台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
入选高校包括国内11所名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该项计划首先从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开始试验。
后又增加4所: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十二、教育部与省(自治区、兵团)人民政府共建地方高校名单
省(自治区、兵团)
高 校
河南省
郑州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大学
云南省
云南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石河子大学
西藏自治区
西藏大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大学
青海省
青海大学
江西省
南昌大学
贵州省
贵州大学
山西省
山西大学
河北省
河北大学
海南省
海南大学
河南省
河南大学
甘肃省
西北师范大学
陕西省
西北大学
浙江省
浙江工业大学
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支持高校名单
省
高校
陕西省
延安大学
吉林省
延边大学
湖南省
湘潭大学
江西省
井冈山大学
/*111 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