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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加工厂规章制度 小加工厂规章制度 本厂规章制度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公司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 二 三 四 五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爱惜公物。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六 七 八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场所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九各车间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
2、。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十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 二 三 四 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 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 挑出 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 解决 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
3、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六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 多取、 不滥用。做好领料时的登记工作。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 时退 回仓库管理人员。 七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仓 库管 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八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 听取 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九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仓库管 理人 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十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 照各 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
4、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 字后 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 三 四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 一个月内,请事假者不得超过两次。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 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 工。 (四)处罚条例 一 二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处分三种。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 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三 书面警告: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或无视口头警告者,管理人员有 权出示书面警告。被提出书面警告的人员应认真对待自己所犯过失,及 时改正。 四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
5、,管理人员 有权 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管 理人 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十一、 十二、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 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2.不服从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上级 管理,与同事,主管争吵3次/月;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制定: 审核: xxxxx 厂 年月日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
6、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 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 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
7、管签名批准交人 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 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 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 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
8、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 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 性作出相应处罚。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 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 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 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
9、,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 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 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 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 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 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 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 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 假等)。
10、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 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 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 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 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 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
11、人事部会以书面形 式事先通知员工。 小加工厂管理制度 小加工厂管理制度范文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 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 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 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 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
12、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 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 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 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 处罚。 篇二: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
13、月30 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 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 购加工和加工农 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 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
14、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 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 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 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 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 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 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 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 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
15、1 天,出县运输从办证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 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 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篇三: 木器加工厂管理规定 第一节木器加工车间规定 第一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二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接电 源线。 第三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单和施工图纸进行生产
16、,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样式。 第四条木工在生产施工中,要做到高档产品用优质木材,一般产品 用一般木材,粗料细作,合理使用原材料。 第五条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施工。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第六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合理使用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提 倡节约有奖的原则。 第七条下料时应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下料单的数量、数据合理下料,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保证木材的质量充分提高木材的 使用率。 第八条各种木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章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油工作, 在机械正常情况下,起动后应先预热一分钟左右,方可
17、进行操作, 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送料要平衡,遇到木 材有树节的情况下,操作速度要放慢。 第九条带锯机应由专人负责操作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锯大 料时应时刻注意安全。应根据材料和锯片的运转情况,如木料过大 加工时卡锯应立即停机,扩大锯口。操作时两人配合要默契,下手 配合好上手接料工作,手应离锯齿10公分远。 第十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操作机械。 第十一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如 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
18、、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 整齐。 第十三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生产车间机械动力 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 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十五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 超的工作作风。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 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 事业心、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节木器厂营房、营具维修规定 第十八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 第十九条在维修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
19、火、私自乱拉乱接施工电 源线。 第二十条在维修中,应做到逐步提高维修产品质量。修复复原工作 做到美观,严禁粗制滥造。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学校营房部门所规定的项目做到合理安排、按 时完成任务,在维修、施工中逐步提高维修质量档次,做到满意率 在85%以上。 第二十二条严格维修规范和管理程序。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第二十三条按照学校营房部门下达的维修任务标准进 行维修施工,不得超出标准,如超出维修项目标准时,做好收费和 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维修营房、营具工作任务较艰巨,关系到学校教职员工 的切身利益,接到维修通知后,应积极、主动、准时、想方设法完 成任务。 第二十五条维修营房、营具施
20、工时,杜绝大材小用,长材短用的现象,充分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保证质量。 第二十六条营房、营具维修施工中,应用一般木材,尽量控制使用 高档材料,避免造成成本费用的增加,做到粗料旧料细做,合理使 用各种原材料和小五金。 第二十七条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 规章操作,使 用机械维修操作时工作人员精力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二十八条加强维修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现象,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 障机械正常运作。 第二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安全措施,安全设施配套完整, 穿好工作鞋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维修营房、营具时,不得用所在单位的
21、办公桌、椅或其它 物品当工作凳和施工脚手架用,不得损坏施工场所的各种原有设施。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后,及时打扫清理场地,保持整洁,将维修场 所原有设施摆放整齐。 第三十二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三十三条在营房、营具维修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立良好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三十四条在接受维修工作中不推诿,积极、主动、工作中树立上 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十五条及时向营房部门汇报营房、营具维修情况,与机关领导 及时勾通,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保证学校两个假期的大量营房、营具维修任务的及时完成。第三节木
22、器厂油漆车间规定 第三十七条工人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准穿拖鞋。 第三十八条在生产车间、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生火、私自乱拉乱 接电源线。第三十九条严格按照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进行施工, 在生产、施工中逐步提高产品质量、更新产品的花色品种,严禁粗 制滥造。 第四十条各种木器制品油漆时,根据木器产品的高低档次合理使用 油漆原材料,按高档产品用高档油漆,一般产品用一般油漆的规律 进行施工,粗货细做。 第四十一条调配油漆时应根据所需油漆的物品面积适当调配油漆原 材料。计算准确,杜绝配料过剩,浪费原材料,充分提高油漆原材 料的使用率,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严格管理程序和按规范化生产,油漆产品应做到着
23、色、 着漆坚固,表面平整光滑、线条流畅。 第四十三条在生产、装修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油漆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十四条各种油漆原材料属易燃易爆物品,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在生产中,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违犯各种油漆使用规定,更 不能违章操作。 第四十五条各种喷漆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严格按 规范化操作,机械起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润滑部位做好加 油工作,机械起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 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工作人员精神要集中,操作应规范。 第四十六条加强生产工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杜绝人为的损坏, 如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发生故障,自然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障机 械正常生产。 第
24、四十七条喷漆操作时,一律穿紧袖工作服进行工作。 第四十八条生产车间,在外装修的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分类整理油漆原材料,清洗干净油漆桶、油漆刷子。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第四十九条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源全部拉闸上锁,所有车 间关好门窗,上锁。 第五十条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 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工作时,提倡比、学、赶、帮、超的工作作风。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不良现象,处处树 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热情为客户服务。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不推诿,积极、
25、主动,工作中树立上进心、事业心、责任心来严格要求自己。 第四节木器厂门岗管理规定 第五十四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严格按照木器加工厂规 章制度来执行门卫工作职责,爱岗敬业。 第五十五条当班时衣冠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接待好来所有 来厂办事人员。第五十六条严格执行门卫物品放行手续,不符合 放行手续的物品一律不允许放行,按制度行使门卫的权利,做好本 职工作。 第五十七条加强外来车辆、人员的管理,不属公司和木器厂的车辆 一律不允许私自停放在公司和木器厂的场地,更不准在厂区内过夜。第五十八条当班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登记移 交工作,按时、正点交接班。 第五十九条值班室是公司、木器厂的门面,室内要做到整洁、干净,共同搞好门卫内务环境工作 第五节木器厂员工奖惩规定 第六十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厂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内部管理,奖惩分明,提高员工的敬业爱 岗精神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下达 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工作 特点,制定以下奖惩规定。 第六十一条遵守木器厂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服务 态度好,有突出表现者,每月奖励50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