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放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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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井下放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井下放炮管理,防止炸药、雷管丢失,杜绝炮烟熏人、放炮崩人、爆燃、引起瓦斯、煤尘事故,严格规范放炮员操作,明确涉及放炮的有关人员的职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放炮管理的规定,特制定鑫隆煤矿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一)、雷管、炸药的领取、运送 1、入井前由跟班矿长或当班班长填制雷管、炸药专用领单,填清需要的数量、地点、日期、班次。 2、放炮员持雷管、炸药专用领单及放炮合格证到炸药库领取当班需要的雷管、炸药。使用后专用领单必须交还炸药库并登记。 3、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其监护下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人员运送。雷管和炸
2、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4、放炮员必须把送到工作地点的雷管、炸药分别存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药箱必须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二)、装药前的准备工作 1、由放炮员负责根据工作面炮眼数量做好引药,做引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做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引药数量以当时需要量为限。 2)、做引药时,必须防止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防止折断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装入前用自制的尖形竹木棍扎出
3、雷管孔,不得用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严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同时必须把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5)、从成束的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雷管取出。 2、由班长负责准备好足够的粘土炮泥,并运送到工作地点待用,炮泥质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得过硬或过软。 3、由班长负责组织人员在装药前对爆破点附近20m内巷道四周洒水防尘。 4、由班长和放炮员负责对残孔(孔深大于0.3m)报废炮眼用粘土炮泥充填严实。 5、由瓦检员和放炮员分别检查装药地点附近20m内瓦
4、斯浓度,并互相询问检查结果,瓦检员必须做好记录,低于1方可装药。 (三)、装药、联线工作 1、装药和脚线的联接工作只能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规程有关规定的放炮员操作,操作时必须先清点炮眼数量,有计划地分别装填一部分炮眼。必须一次装药一次爆破,严禁一次装药分次爆破。 工作面装药时除放炮员、班长、瓦斯检查员外、其余人员必须撤到警戒线外,管理人员可监督装药联线。 2、装药时,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每个药卷必须彼此密接。变质、空松、未满和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炸药不得使用。 3、装药必须采用正向装填结构,炸药引药水炮泥封泥。 每一个炮眼只能使用一条引药(1个雷管),孔口剩
5、余炮眼必须用粘土炮泥封满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4、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工作面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 2)、工作面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 3)、炮眼深度为1.0-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不得小于1m。 5、装药后,由放炮员和生产班长联接脚线,同时清理消耗的炸药、雷管数量,核实无误后由放炮员、班长和瓦检员在管药领单上签字。脚线联接完后,由瓦检员再次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通知放炮员联接脚线和母线,同时出
6、示瓦斯检查结果并作好记录,联线应采用大串联联接。放炮员在联接脚线和母线前必须检查工作面脚线有无错联、漏联情况,防止瞎炮产生。 (四)、撤人设岗、放炮工作: 1、工作面放炮准备工作做好后,由班长负责安排人员将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撤到避灾硐室内。 2、脚线与母线联接好,开始撤出装药人员,瓦检员在撤出的同时沿途检查瓦斯,放炮员沿途检查母线完好情况,沿途撤出人员顺序为:其他人员-班长-瓦检员-放炮员,进入硐室内必须重新清点、统计人数。 3、班长、瓦检员、放炮员到达放炮地点(避灾硐室)后,由跟班矿长向矿调度室汇报避灾硐室内人数,同时将撤出地面的人员与检身工登记入井人员核对;由瓦斯检查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瓦
7、斯情况,经矿调度室核对确认井下所有人员均撤至避灾硐室内,多余人员已撤到地面、监控系统瓦斯显示正常、通风系统正常后,矿调度室方可同意放炮。瓦斯检查员得到放炮许可后将启爆器钥匙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取出母线插入放炮器接线柱扭紧,充电15-20秒钟后发出警哨,间隔5秒即可通电放炮。通电放炮后无论是否听到放炮声响都必须立即取出放炮器把手,摘下母线扭结短路,将钥匙归还瓦斯检查员。 严禁二次或多次充电起爆。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瓦斯检查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 (五)、炮后检查,瞎炮处理,恢复作业工作: 1、通电放炮后无论是否听到放炮声响,都必须等足作业规程或措施规定的时间后(煤、煤岩巷30分钟,岩巷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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