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学习知识介绍材料.doc
/*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安全知识手册目录一、 前言 二、 安全文化三、 紧急电话四、 安全常识五、 制度、规定六、 危险告知一、前言目的及适用范围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谐发展”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编制海星公司安全知识手册。2、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卫生管理。二、安全文化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谐发展目标:事故指标无重工伤、死亡责任事故。无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10万)以上的机损、货损和火灾的责任事故;减少员工轻工伤事故。无重大治安事故。无服务质量投诉。无食物中毒事故员工健康指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 100%职业病控制数为 0日常管理指标全员安全教育率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 100%安全班组合格率达 100%事故隐患整改率达 95% 以上,无重大隐患整改率达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 10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率达 100%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会审达 100%己制定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事故月报表准时率达 100%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干部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100%。安全管理理念:核心理念: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管理理念:虎脸抓安全,铁腕纠违章作风理念:反复抓、抓反复投入理念:应投尽投、应保必保行为理念:一人违章,众人遭殃安全制度:常抓不懈,落到实处。宣传教育理念:喜闻乐见寓教于乐培训理念: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十荣十耻”安全荣辱观以安全第一为荣,以忽视安全为耻;以超前预防为荣,以盲目蛮干为耻;以责任落实为荣,以失职渎职为耻;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以精严细实为荣,以作风漂浮为耻;以自保互保为荣,以伤人害己为耻;以规范操作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令行禁止为荣,以自行其是为耻;以敢抓敢管为荣,以姑息迁就为耻;以安全生产为荣,以发生事故为耻。安全管理机构贯彻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构,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化规范的要求,人、机、环、管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达标企业”。三、紧急电话号码救护车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安监科值班电话:26839729/26823053现场作业值班电话:26823010安全投诉建议电话:20823001四、安全常识动火前“七不”: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2、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器材未经检查不动火;3、周围的杂物、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4、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5、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可燃物品、无关人员未撤离、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6、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液垢不清洗干净、密闭容器无通气口不动火;7、储存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动火中“四要”:1、动火者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2、动火作业现场应设防火责任人并坚守操作岗位,尽职工作;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事故苗头应立即停火,排除隐患后继续作业; 4、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组织力量扑救。动火后“一清”:作业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动火现场,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起重“十不吊”: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遵守法规、持续改进、预防为主、杜绝事故。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关安全术语及定义安全免遭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危险源辨识确认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职业健康安全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访问者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的条件和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燃烧的三要素指可燃物、氧化剂和点火源。“四不伤害”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级安全教育”指新进厂员工,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常用化学危险品分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害品、7、腐蚀品事故预防知识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1、绝缘屏护和间距;2、接地和接零;3、漏电保护;4、采用安全电压;5、加强绝缘。一、触电事故预防措施2.电气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如果电气设备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4.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5.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6.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7.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接地或接零;若使用单相手用电动工具时,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动电动工作,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8.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9.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不可盲目乱动。10.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过安技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定时间拆除。11.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消除聚集的静电。12.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13.在雷雨天,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14.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15.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16.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明显处放置“线路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机械事故预防措施1.机械设备应根据有关的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3.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漏电的地方。4.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5.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6.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使用110伏或220伏的电压。7.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8.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9.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人机身的凹入部分。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机械加工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11.操作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12.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13.不准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14.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15.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16.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17.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保持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火灾事故预防措施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便进入。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5.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6.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7.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8.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9.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3.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4.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5.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6.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坐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7.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8.港区内严禁骑自行车、电单车等非机动车辆。救护与自救知识A触电急救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以断开电源。应注意拉线开关和平开关一般只控制一根线,如错误地安装在工作零线上,则断开开关只能切断负荷而不能切断电源。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用有干燥木柄的斧头等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接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直接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5.如果事故发生在线路上,可以采用抛掷临时接地线使线路短路并接地,迫使速断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注意抛掷临时接地线之前,其接地端必须可靠接地,一旦抛出,立即撒手,抛出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人及其他人。6.设法通知前级停电选用上列方法时,务必注意高压与低压的差别。例如,拉开高压开关必须配戴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操作。各种方法的选用,应以快为原则,并应注意以下几点:6.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物或其他金属(或潮湿的物件)等导电性物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对于高压电路,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6.2.注意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摔措施;即使触电者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6.3.当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问题,以利于抢救。6.4.实施紧急停电应考虑到事故扩大的可能性。7.现场急救方法:7.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注意观察并请医生前来治疗或送往医院。7.2.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经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尚未中断,应使触电者安静地平卧,保持空气流通;解开其紧身衣服以利呼吸;若天气寒冷,应注意保温;并严密观察,速请医生治疗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微弱或发生痉挛,应准备心跳或呼吸停止后立即作进一步抢救。7.3.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急救,并速请医生治疗或送往医院。应当注意,急救应尽快开始,不能等候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现场应用的主要方法是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解开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服,取出口腔妨碍呼吸的杂物以利呼吸道畅通。施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以利其呼吸道畅通,同时把口张开。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操作步骤如下:触电者鼻孔(或嘴唇)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自触电者的口(或鼻孔)向内吹气,时间约2秒。吹气完毕立即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同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孔),让他自行呼气,时间约3秒。一般情况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果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式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相同。操作方法如下:1)救护人位于触电者一侧,两手交叉相叠,手掌根部放置正确的压点,即置于胸骨下1/31/2处。2)用力向下,即向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cm5cm,每分钟挤压6070次。3)挤压后迅速放松其胸部,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心脏充满血液;放松时手掌不必离开触电者的胸部。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过程是互相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也将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持续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仅1人抢救,两方法应交替进行: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而且频率适当提高一些,以保证抢救效果。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应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中止,运送医院途中也不能中止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如发现触电者皮肤由紫变红、瞳孔由大变小,则说明抢救收到了效果;如果发现触电者嘴唇稍有开合,或眼皮活动,或喉头间有咽东西的动作,则应注意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脏跳动是否已经恢复。触电者自己能呼吸时,即可停止人工呼吸。如果人工呼吸停止后,触电者仍不能自己维持呼吸,则应立即再做人工呼吸。B火灾逃生与救护:怎样报火警?报警时首先拨火警电话119,向接警人员讲清街路门牌号、单位、着火的部位,什么物品着火,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火灾的发生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面对这种突发的事件,人们常常表现出惊慌、恐惧和不知所措。其实,发生火灾时,我们应该做到沉着冷静,如果起火现场有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应分工一人负责向“119”台报警,其他人员应密切协作,迅速取出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立即把火焰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搬移疏散到安全地方。如果火灾很大需要立刻撤离现场,则需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应该确认避难出口,冷静判断烟雾的趋向和火灾发生的位置,如有两个出口,应选择烟雾少的出口避难;但对于近处的避难出口中,即使浓烟滚滚,也应该屏住气冲出去,此时要尽量避免呼吸烟雾。2.当楼梯和走廊烟雾弥漫不能脱险时,首先要关闭门窗。用湿布等堵住烟雾侵袭的间隙,打开朝外的窗户,此时只能利用阳台和建筑物的外部结构来避难。此外,应将上半身伸出窗外,避开烟雾,等待救助。3.从大楼的低层脱险时,可以利用安装牢固的漏水槽、管子等,另外可以用缆绳和树木等。4.在人员集中的地点如楼梯、出口等处疏散时,切勿乱挤一团,应井然有序地迅速撤离现场。5.在逃生中防御浓烟的基本措施是用浸湿的手帕和毛巾捂住嘴和鼻子,采用低姿或匍匐着离开火场。6.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但当发生火灾时,人们已经乘在电梯中,则要立即将电梯停在最近的楼层,迅速跑出去。如果火灾使电器系统发生了故障,电梯停在两层之间,要立即利用电梯内的电话与管理室联系,问明情况后,用手打开门,设法逃往上层或下层的楼面。也可通过电梯间天井的安全出口,逃到上面的楼层去。当电梯处于着火楼层以上时,全体乘客应齐心协力,设法把门打开,逃离险境。7.从火灾中救人的方法:7.1.用喊、听、看、摸等办法,及早发现被困人员。7.2.对神志清醒者,可引导他们撤离险境。对不能行走者,要护送他们出火场。需要穿过火区时,应先将被救人员的头部包好。如烟气很大,应背着伤员匍匐前进。一旦救人的通路被隔断,则可以利用窗口、阳台上送下接,必要时应破墙拆壁,转送伤员。7.3.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发生为灾时,要设法稳定大家的情绪,防止因惊慌失措而引起混乱。同时,疏通火场四面所有的通道,进行紧急疏散,避免发生挤、踩等事故。8.急救电话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为“119”,不可延误时机。电话拨通后,先讲清楚着火地址和靠最近的一个交叉路口;再讲清楚烧的是什么物品,烧在几楼,火势大不大。注意讲话不要太急,以便接警人员听清楚,此外还要注意听清对方的提问,正确回答接警人员的问题。安全色及安全标识1.安全色: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如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蓝色的含义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走方向的指令。黄色的含义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边周围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上齿轮箱的内部、安全帽等。绿色的含义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2.安全标识安全标识通常指安全标志和安全标签。2.1.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不包括航空、海运及内河航运上的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2.1.1.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其几何图形为带斜杠的圆环,斜杠和圆环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色为白色。2.1.2.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色为具有指令含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2.1.3.指令标志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其几何图形是圆形,其背景色是具有指令意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2.1.4.提示标志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指示目标和方向,其几何图形是长方形,底色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但是消防的7个提示标志,其底色为红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法律法规知识1.劳动法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从事特种作业的劳运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持证上岗。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2.消防法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借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3.安全生产法颁布日期:2002年6月29日,实施时间为2002年11月1日。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四、制度、规定(一)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常务副主任(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监科)各委员、代表(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特邀代表)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安保部经理、工会主席)防火领导小组防台防汛应急响应小组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备安全小组 (二)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按公司安委会要求,贵单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1.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力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招商国际有关规定,并按法规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质量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对本单位职责及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质量事故负责。1.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1.3.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在部门内实行三级、四级,直至个人的多级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在单位内各层次设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1.4.深入作业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所属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贯彻执行。1.5.对管理和使用的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安全使用和维修管理;控制和降低设备机损事故。1.6.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按计划进行落实。单位内安全、消防、质量检查完毕,应将检查、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单位。1.7.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并做好防暑降温及防台、防汛防火、防盗工作。1.8.负责抓好本单位新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所辖员工熟悉掌握“现场安全守则”、“蛇口港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港区治安管理规定”及相关岗位安全守则的知识。1.9.有计划地组织新老员工技术、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10.建立治安、消防应急队伍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演练。1.11.一旦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降低事故损失,并组织、配合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12.执行治安、消防、防盗、质量、卫生规定,管好所属人、财、物,杜绝不良现象发生。1.13.积极配合上级、公司主管单位、安全生产人员的监督检查。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控制目标2.1.无重工伤、死亡责任事故。2.2.无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10万)以上的机损、货损和火灾的责任事故;2.3.无职业中毒事故。2.4.减少员工轻工伤事故。2.5.无重大治安事故。2.6.无服务质量投诉。2.7.无食物中毒事故。3. 考核标准:3.1.安全、质量事故考核参考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实施细则。3.2.设备事故考核参考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4. 奖励和处罚:4.1.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以及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4.2.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公司考核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4.3.若发生重大事故,除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需上报上级公司进一步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4.4.公司各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下月的安委会例会上进行检讨并汇报整改措施。(三)港区治安管理规定治安管理:1.进入港区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保安人员或口岸单位的检查(含随身物品)。2.进入港区严禁非法携带枪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淫秽黄色物品,3.进入港区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港口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法令、法规。 4.港区内严禁酗酒滋事、赌博、行凶斗殴、走私等一切违法行为,未经批准禁止拍照。5.港区严禁吸烟,燃放鞭炮等危害港区安全的行为。6.港区严禁员工与船方擅自进行商品交易,并不得从事载客营运活动。7.船舶到港应向港口方面报到,申办有关手续;服从港口人员指挥,船员应遵守国家法规和港口管理规定,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用电、用水必须向港方申报。8.运输车辆进出港区,其车辆及司机,乘车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接受保安人员查验货、证,无业务工作需要的车辆不得进港。9.严禁在车上增加人员,工具、水箱、油箱、石块等物品的恶意配重行为,或采取其他手段窃取货物的行为,经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将作为盗窃行为。道路交通管理1.港区内所有运行车辆、装卸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运行证件合法、齐全。凡需进入港区的外来车辆必须办理“进港证”。2.港区内的车辆及机械设备的驾驶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证。并衣冠整齐,不得赤足、穿拖鞋、酒后驾驶。3.司机在行驶中不得闲谈、打电话,在作业现场下车应戴好安全帽。车辆进入光线暗的仓库及晚间行驶必须开灯。4.车辆进入港区必须按道路、指示标志行驶,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驾驶。司机应服从港口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指挥,不抢道、不插队。5.在港区道路按限速标志行驶,在作业繁忙或交通要道口,如出入大门、交叉道口、弯道、仓库门口,车速还应减缓,安全通行。6.外来非作业车辆不得进入码头前沿、门机轨道内、各作业区内。任何车辆不得在道路、仓库门口、港口设备运行轨道及作业场所停放。7.集装箱拖车进港还必须遵守外拖车进入集装箱港区作业的管理规定。8.集装箱及特定货种作业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非作业车辆、人员禁止进入。9.大型机械出港时,应有车辆在前方引导。10.港区内禁止行驶摩托车(保安巡逻出外)、自行车、助动车及其它外来非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车到港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11.运载特殊超大件货物的车辆,应提前向港口方面申报详细资料,按指定路线行驶,并有明显标志,必要时须有专人或专车引导。12.由于生产、工程或其它原因需封闭或占用道路,相关部门必须事先申报,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同时在变更路段,应做好临时交通规划,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并进行隔离,晚间应设置警示照明灯具。车辆、行人应遵守临时改道指示,绕道行驶,严禁进入或通过封闭区域。(四)作业现场管理1.进入港区生产现场必需戴好安全帽,扎牢帽绳。2.港区现场严禁吸烟(包括码头、仓库、舱底、甲板、驾驶室等场所)。3.港区内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赤膊上班;4.港区禁止游泳、钓鱼和随便打捞海上漂浮物,禁止在海边大小便;5.港区内禁止鸣放烟花、鞭炮。进入装卸、堆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场所时,应交出火种;(火柴、打火机)。6.进入港区应注意各种机械和货物的动态(地面和空间),禁止任何人员在起吊货物的底下、经过的路线和吊杆下通过、停留和作业。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船舶作业范围,严禁在舱口边谈天、观望,过往人员应从未作业一侧甲板通过;8.禁止在船甲板、舱底、桩脚下、码头边和其它工作场所睡觉或玩耍、打闹。9.不准攀爬、搭乘平板车、拖卡、货叉、货板和其它运动的货物或工具。10.严禁擅自动用生产、消防、供电、供水和其它港口设施。11.禁止无关入员进入驾驶室、灌包机房、变电所和其它专业场所;不得起动、开关、操作和移动各类机、电设备;12.上、下船、驳应从跳板、舷梯通过,不准跨船帮。不准在码头前沿护栏、船舷、舱口边走动、站立、睡觉和跳跃;13.严禁无证操作或指派无证人员操作各类需持证操作的车辆、机械、设施和设备。14.流动拖车、铲车、吊机等机械作业时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师带徒必须有标示)。15.在港区的一切车辆必须由港方计划部门安排作业,未经安排擅自装货的一律被视为偷盗。16.外来车辆不得在港口长时间逗留、过夜、办完出门条的车辆,须在半小时内离港。严禁在港区内倾倒垃圾。17.进入存放粮饲等易燃货物仓库的车辆应加装防火罩。18.进入港区从事劳务或其它作业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办理进港证后方能进港。(五)港区消防管理规定(摘要)第一章 消防职责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的消防工作职责:1.1.负责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1.2.直接领导安全保卫部对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1.3.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审定;1.4.负责公司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2.安全保卫部的职责:2.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公司日常防、消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制度,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2.2.开展公司日常安全栓查、月度检查及季度消防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2.3.每月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上,总结前期、布置当月消防工作,切实做到“以防为主,群防群消”;2.4.负责港区内明火作业的审批,检查动火现场,监督安全施工;2.5.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2.6.负责消防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2.7.参与港区建筑防火设施的竣工验收;2.8.组织公司兼职消防队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兼职义务消防队培训不少于二次;2.9.负责公司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消防培训班不少于二次。3.各单位安全员或消防管理员的职责:3.1.负责公司、本单位消防制度的落实;3.2.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整改落实;3.3.协助安全保卫部开展公司各项消防工作; 3.4.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和检查工作;3.5.负责本单位发生的消防事故的调查和上报;3.6.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4.兼职义务消防队职责:4.1.自觉执行国家的消防法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4.2.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培训活动;4.3.积极参加义务消防工作,接到火警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救援。第二章 防火管理1.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区域划归各单位、部门、室队管理。消防区间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按规定逐级上报。2.港口规划必须与消防设施的建设同步进行。公司负责工程的部门必须遵照国家消防法规、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制订安全技术措施。3.工程部、相关维修部门分工合作,负责港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安全保卫部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实施监督检查。4.任何部门、单位、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港区内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设施、器材。5.各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及运行档案和消防检查记录。6.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港区范围内的明火作业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批准。7.按照法规要求须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项目,须报蛇口港公安局消防部门审批。未经蛇口港公安局消防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在港区内搭建临时工棚或其它建筑物。8.货物堆存、车辆停放不准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设备。9.在港区作业的各类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进入仓库、可燃物堆场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机动车辆、装卸机械必须配置专用防火外冒装置。10.港区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燃放烟花、鞭炮。11.外单位租用我公司仓库、堆场、办公室或在公司内施工、作业,公司业务部门应与外单位明确各自的消防责任,并做好备案。12.安全保卫部定期组织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责令该单位限期解决,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各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按要求落实整改。第三章 灭火救援1.灭火抢险是公司每一名员工的应尽义务。员工在港区内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上级、安全保卫部或值班调度室报告,并根据相应的预案进行应急处置。2.各级单位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置。3.参与扑救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最高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4.公司治安保卫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疏散、保卫工作。5.港区水域内发生火警时,公司值班调度室必须及时向蛇口海事局报警。奖 惩1.部门未按规定制订或落实本部门防火责任制,则对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违规处罚,罚款200元。2.管辖区域内发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损坏、遗失等事故,事故责任人处以罚款200元。3.违反本消防管理规定或以下各条的,根据情节处以200-400元的罚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火灾的经济损失。3.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3.2.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或侵占消防通道,损坏或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3.3.发现火情不及时上报或者阻碍他人上报;主管人员不主动参与火灾救援,不履行组织、疏散人员;3.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在接到整改通知后逾期不进行整改;3.5.建筑施工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3.6.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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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员工安全知识手册
目录
一、 前言
二、 安全文化
三、 紧急电话
四、 安全常识
五、 制度、规定
六、 危险告知
一、前言
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谐发展”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编制《海星公司安全知识手册》。
2、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卫生管理。
二、安全文化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谐发展
目标:
事故指标
无重工伤、死亡责任事故。
无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10万)以上的机损、货损和火灾的责任事故;
减少员工轻工伤事故。
无重大治安事故。
无服务质量投诉。
无食物中毒事故
员工健康指标
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 100%
职业病控制数为 0
日常管理指标
全员安全教育率和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率达 100%
安全班组合格率达 100%
事故隐患整改率达 95% 以上,无重大隐患整改率达 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 100%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率达 100%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会审达 100%
己制定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事故月报表准时率达 100%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干部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100%。
安全管理理念:
核心理念: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管理理念:虎脸抓安全,铁腕纠违章
作风理念:反复抓、抓反复
投入理念:应投尽投、应保必保
行为理念: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安全制度:常抓不懈,落到实处。
宣传教育理念:喜闻乐见寓教于乐
培训理念: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十荣十耻”安全荣辱观
以安全第一为荣,以忽视安全为耻;
以超前预防为荣,以盲目蛮干为耻;
以责任落实为荣,以失职渎职为耻;
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
以精严细实为荣,以作风漂浮为耻;
以自保互保为荣,以伤人害己为耻;
以规范操作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令行禁止为荣,以自行其是为耻;
以敢抓敢管为荣,以姑息迁就为耻;
以安全生产为荣,以发生事故为耻。
安全管理机构
贯彻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构,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化规范的要求,人、机、环、管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达标企业”。
三、紧急电话号码
救护车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安监科值班电话:26839729/26823053
现场作业值班电话:26823010
安全投诉建议电话:20823001
四、安全常识
动火前“七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未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器材未经检查不动火;
3、周围的杂物、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4、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5、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可燃物品、无关人员未撤离、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6、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液垢不清洗干净、密闭容器无通气口不动火;
7、储存易燃、易爆品的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者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动火作业现场应设防火责任人并坚守操作岗位,尽职工作;
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事故苗头应立即停火,排除隐患后继续作业;
4、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组织力量扑救。
动火后“一清”:
作业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动火现场,消除安全隐患后才能离开。
起重“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
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遵守法规、持续改进、预防为主、杜绝事故。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有关安全术语及定义
安全——免遭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
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确认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风险——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职业健康安全——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访问者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燃烧的三要素指可燃物、氧化剂和点火源。
“四不伤害”
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三同时”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级安全教育”
指新进厂员工,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三违”
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
常用化学危险品分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害品、7、腐蚀品
事故预防知识
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1、绝缘屏护和间距;2、接地和接零;3、漏电保护;4、采用安全电压;5、加强绝缘。
一、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2.电气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如果电气设备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
4.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5.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
6.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7.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
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接地或接零;若使用单相手用电动工具时,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动电动工作,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8.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
9.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不可盲目乱动。
10.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过安技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定时间拆除。
11.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消除聚集的静电。
12.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13.在雷雨天,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14.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
15.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6.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明显处放置“线路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机械事故预防措施
1.机械设备应根据有关的安全要求,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3.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漏电的地方。
4.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
5.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6.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使用110伏或220伏的电压。
7.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8.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
9.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人机身的凹入部分。
10.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机械加工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11.操作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12.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13.不准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
14.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15.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16.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7.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保持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卫生。
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6.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7.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8.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9.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4.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5.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
6.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坐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
7.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8.港区内严禁骑自行车、电单车等非机动车辆。
救护与自救知识
A触电急救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以断开电源。应注意拉线开关和平开关一般只控制一根线,如错误地安装在工作零线上,则断开开关只能切断负荷而不能切断电源。
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用有干燥木柄的斧头等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接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直接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5.如果事故发生在线路上,可以采用抛掷临时接地线使线路短路并接地,迫使速断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注意抛掷临时接地线之前,其接地端必须可靠接地,一旦抛出,立即撒手,抛出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人及其他人。
6.设法通知前级停电
选用上列方法时,务必注意高压与低压的差别。例如,拉开高压开关必须配戴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操作。各种方法的选用,应以快为原则,并应注意以下几点:
6.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物或其他金属(或潮湿的物件)等导电性物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对于高压电路,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6.2.注意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摔措施;即使触电者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
6.3.当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问题,以利于抢救。
6.4.实施紧急停电应考虑到事故扩大的可能性。
7.现场急救方法:
7.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注意观察并请医生前来治疗或送往医院。
7.2.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经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尚未中断,应使触电者安静地平卧,保持空气流通;解开其紧身衣服以利呼吸;若天气寒冷,应注意保温;并严密观察,速请医生治疗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微弱或发生痉挛,应准备心跳或呼吸停止后立即作进一步抢救。
7.3.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急救,并速请医生治疗或送往医院。
应当注意,急救应尽快开始,不能等候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现场应用的主要方法是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
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解开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服,取出口腔妨碍呼吸的杂物以利呼吸道畅通。
施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以利其呼吸道畅通,同时把口张开。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操作步骤如下:
触电者鼻孔(或嘴唇)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自触电者的口(或鼻孔)向内吹气,时间约2秒。
吹气完毕立即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同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孔),让他自行呼气,时间约3秒。
一般情况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果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式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相同。操作方法如下:
1)救护人位于触电者一侧,两手交叉相叠,手掌根部放置正确的压点,即置于胸骨下1/3~1/2处。
2)用力向下,即向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cm~5cm,每分钟挤压60~70次。
3)挤压后迅速放松其胸部,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心脏充满血液;放松时手掌不必离开触电者的胸部。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过程是互相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也将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持续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仅1人抢救,两方法应交替进行: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而且频率适当提高一些,以保证抢救效果。
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应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中止,运送医院途中也不能中止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如发现触电者皮肤由紫变红、瞳孔由大变小,则说明抢救收到了效果;如果发现触电者嘴唇稍有开合,或眼皮活动,或喉头间有咽东西的动作,则应注意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脏跳动是否已经恢复。触电者自己能呼吸时,即可停止人工呼吸。如果人工呼吸停止后,触电者仍不能自己维持呼吸,则应立即再做人工呼吸。
B火灾逃生与救护:
怎样报火警?报警时首先拨火警电话119,向接警人员讲清街路门牌号、单位、着火的部位,什么物品着火,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
火灾的发生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面对这种突发的事件,人们常常表现出惊慌、恐惧和不知所措。其实,发生火灾时,我们应该做到沉着冷静,如果起火现场有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应分工一人负责向“119”台报警,其他人员应密切协作,迅速取出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立即把火焰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搬移疏散到安全地方。如果火灾很大需要立刻撤离现场,则需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应该确认避难出口,冷静判断烟雾的趋向和火灾发生的位置,如有两个出口,应选择烟雾少的出口避难;但对于近处的避难出口中,即使浓烟滚滚,也应该屏住气冲出去,此时要尽量避免呼吸烟雾。
2.当楼梯和走廊烟雾弥漫不能脱险时,首先要关闭门窗。用湿布等堵住烟雾侵袭的间隙,打开朝外的窗户,此时只能利用阳台和建筑物的外部结构来避难。此外,应将上半身伸出窗外,避开烟雾,等待救助。
3.从大楼的低层脱险时,可以利用安装牢固的漏水槽、管子等,另外可以用缆绳和树木等。
4.在人员集中的地点如楼梯、出口等处疏散时,切勿乱挤一团,应井然有序地迅速撤离现场。
5.在逃生中防御浓烟的基本措施是用浸湿的手帕和毛巾捂住嘴和鼻子,采用低姿或匍匐着离开火场。
6.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但当发生火灾时,人们已经乘在电梯中,则要立即将电梯停在最近的楼层,迅速跑出去。如果火灾使电器系统发生了故障,电梯停在两层之间,要立即利用电梯内的电话与管理室联系,问明情况后,用手打开门,设法逃往上层或下层的楼面。也可通过电梯间天井的安全出口,逃到上面的楼层去。当电梯处于着火楼层以上时,全体乘客应齐心协力,设法把门打开,逃离险境。
7.从火灾中救人的方法:
7.1.用喊、听、看、摸等办法,及早发现被困人员。
7.2.对神志清醒者,可引导他们撤离险境。对不能行走者,要护送他们出火场。需要穿过火区时,应先将被救人员的头部包好。如烟气很大,应背着伤员匍匐前进。一旦救人的通路被隔断,则可以利用窗口、阳台上送下接,必要时应破墙拆壁,转送伤员。
7.3.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发生为灾时,要设法稳定大家的情绪,防止因惊慌失措而引起混乱。同时,疏通火场四面所有的通道,进行紧急疏散,避免发生挤、踩等事故。
8.急救电话
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为“119”,不可延误时机。电话拨通后,先讲清楚着火地址和靠最近的一个交叉路口;再讲清楚烧的是什么物品,烧在几楼,火势大不大。注意讲话不要太急,以便接警人员听清楚,此外还要注意听清对方的提问,正确回答接警人员的问题。
安全色及安全标识
1.安全色:
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
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如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
蓝色的含义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走方向的指令。
黄色的含义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边周围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上齿轮箱的内部、安全帽等。
绿色的含义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
2.安全标识
安全标识通常指安全标志和安全标签。
2.1.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不包括航空、海运及内河航运上的标志。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2.1.1.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其几何图形为带斜杠的圆环,斜杠和圆环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色为白色。
2.1.2.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色为具有指令含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
2.1.3.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其几何图形是圆形,其背景色是具有指令意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
2.1.4.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指示目标和方向,其几何图形是长方形,底色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但是消防的7个提示标志,其底色为红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
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
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运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持证上岗。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法
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借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3.安全生产法
颁布日期:2002年6月29日,实施时间为2002年11月1日。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四、制度、规定
(一)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
(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监科)
各委员、代表
(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特邀代表)
副主任
(总经理助理、安保部经理、工会主席)
防火领导小组
防台防汛应急响应小组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
设备安全小组
(二)安全管理责任制
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按公司安委会要求,贵单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力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招商国际有关规定,并按法规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质量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对本单位职责及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质量事故负责。
1.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1.3.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在部门内实行三级、四级,直至个人的多级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管理制度,在单位内各层次设置安全管理责任人,并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1.4.深入作业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所属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贯彻执行。
1.5.对管理和使用的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安全使用和维修管理;控制和降低设备机损事故。
1.6.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按计划进行落实。单位内安全、消防、质量检查完毕,应将检查、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单位。
1.7.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并做好防暑降温及防台、防汛防火、防盗工作。
1.8.负责抓好本单位新员工 “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所辖员工熟悉掌握“现场安全守则”、“蛇口港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港区治安管理规定”及相关岗位安全守则的知识。
1.9.有计划地组织新老员工技术、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0.建立治安、消防应急队伍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演练。
1.11.一旦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降低事故损失,并组织、配合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2.执行治安、消防、防盗、质量、卫生规定,管好所属人、财、物,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1.13.积极配合上级、公司主管单位、安全生产人员的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控制目标
2.1.无重工伤、死亡责任事故。
2.2.无较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10万)以上的机损、货损和火灾的责任事故;
2.3.无职业中毒事故。
2.4.减少员工轻工伤事故。
2.5.无重大治安事故。
2.6.无服务质量投诉。
2.7.无食物中毒事故。
3. 考核标准:
3.1.安全、质量事故考核参考《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实施细则。
3.2.设备事故考核参考《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奖励和处罚:
4.1.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以及《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4.2.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公司考核部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4.3.若发生重大事故,除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需上报上级公司进一步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4.公司各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下月的安委会例会上进行检讨并汇报整改措施。
(三)港区治安管理规定
治安管理:
1.进入港区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保安人员或口岸单位的检查(含随身物品)。
2.进入港区严禁非法携带枪械,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淫秽黄色物品,
3.进入港区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港口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法令、法规。
4.港区内严禁酗酒滋事、赌博、行凶斗殴、走私等一切违法行为,未经批准禁止拍照。
5.港区严禁吸烟,燃放鞭炮等危害港区安全的行为。
6.港区严禁员工与船方擅自进行商品交易,并不得从事载客营运活动。
7.船舶到港应向港口方面报到,申办有关手续;服从港口人员指挥,船员应遵守国家法规和港口管理规定,不参与违纪违法活动。用电、用水必须向港方申报。
8.运输车辆进出港区,其车辆及司机,乘车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接受保安人员查验货、证,无业务工作需要的车辆不得进港。
9.严禁在车上增加人员,工具、水箱、油箱、石块等物品的恶意配重行为,或采取其他手段窃取货物的行为,经发现有以上行为的,将作为盗窃行为。
道路交通管理
1.港区内所有运行车辆、装卸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运行证件合法、齐全。凡需进入港区的外来车辆必须办理“进港证”。
2.港区内的车辆及机械设备的驾驶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证。并衣冠整齐,不得赤足、穿拖鞋、酒后驾驶。
3.司机在行驶中不得闲谈、打电话,在作业现场下车应戴好安全帽。车辆进入光线暗的仓库及晚间行驶必须开灯。
4.车辆进入港区必须按道路、指示标志行驶,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超速驾驶。司机应服从港口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指挥,不抢道、不插队。
5.在港区道路按限速标志行驶,在作业繁忙或交通要道口,如出入大门、交叉道口、弯道、仓库门口,车速还应减缓,安全通行。
6.外来非作业车辆不得进入码头前沿、门机轨道内、各作业区内。任何车辆不得在道路、仓库门口、港口设备运行轨道及作业场所停放。
7.集装箱拖车进港还必须遵守《外拖车进入集装箱港区作业的管理规定》。
8.集装箱及特定货种作业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非作业车辆、人员禁止进入。
9.大型机械出港时,应有车辆在前方引导。
10.港区内禁止行驶摩托车(保安巡逻出外)、自行车、助动车及其它外来非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车到港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11.运载特殊超大件货物的车辆,应提前向港口方面申报详细资料,按指定路线行驶,并有明显标志,必要时须有专人或专车引导。
12.由于生产、工程或其它原因需封闭或占用道路,相关部门必须事先申报,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同时在变更路段,应做好临时交通规划,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并进行隔离,晚间应设置警示照明灯具。车辆、行人应遵守临时改道指示,绕道行驶,严禁进入或通过封闭区域。
(四)作业现场管理
1.进入港区生产现场必需戴好安全帽,扎牢帽绳。
2.港区现场严禁吸烟(包括码头、仓库、舱底、甲板、驾驶室等场所)。
3.港区内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赤膊上班;
4.港区禁止游泳、钓鱼和随便打捞海上漂浮物,禁止在海边大小便;
5.港区内禁止鸣放烟花、鞭炮。进入装卸、堆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场所时,应交出火种;(火柴、打火机)。
6.进入港区应注意各种机械和货物的动态(地面和空间),禁止任何人员在起吊货物的底下、经过的路线和吊杆下通过、停留和作业。
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船舶作业范围,严禁在舱口边谈天、观望,过往人员应从未作业一侧甲板通过;
8.禁止在船甲板、舱底、桩脚下、码头边和其它工作场所睡觉或玩耍、打闹。
9.不准攀爬、搭乘平板车、拖卡、货叉、货板和其它运动的货物或工具。
10.严禁擅自动用生产、消防、供电、供水和其它港口设施。
11.禁止无关入员进入驾驶室、灌包机房、变电所和其它专业场所;不得起动、开关、操作和移动各类机、电设备;
12.上、下船、驳应从跳板、舷梯通过,不准跨船帮。不准在码头前沿护栏、船舷、舱口边走动、站立、睡觉和跳跃;
13.严禁无证操作或指派无证人员操作各类需持证操作的车辆、机械、设施和设备。
14.流动拖车、铲车、吊机等机械作业时驾驶室内只准司机一人(师带徒必须有标示)。
15.在港区的一切车辆必须由港方计划部门安排作业,未经安排擅自装货的一律被视为偷盗。
16.外来车辆不得在港口长时间逗留、过夜、办完出门条的车辆,须在半小时内离港。严禁在港区内倾倒垃圾。
17.进入存放粮饲等易燃货物仓库的车辆应加装防火罩。
18.进入港区从事劳务或其它作业的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办理进港证后方能进港。
(五)港区消防管理规定(摘要)
第一章 消防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的消防工作职责:
1.1.负责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1.2.直接领导安全保卫部对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3.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审定;
1.4.负责公司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安全保卫部的职责:
2.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公司日常防、消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制度,依法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2.2.开展公司日常安全栓查、月度检查及季度消防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2.3.每月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上,总结前期、布置当月消防工作,切实做到“以防为主,群防群消”;
2.4.负责港区内明火作业的审批,检查动火现场,监督安全施工;
2.5.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2.6.负责消防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7.参与港区建筑防火设施的竣工验收;
2.8.组织公司兼职消防队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兼职义务消防队培训不少于二次;
2.9.负责公司消防宣传、教育,每年组织消防培训班不少于二次。
3.各单位安全员或消防管理员的职责:
3.1.负责公司、本单位消防制度的落实;
3.2.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整改落实;
3.3.协助安全保卫部开展公司各项消防工作;
3.4.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和检查工作;
3.5.负责本单位发生的消防事故的调查和上报;
3.6.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
4.兼职义务消防队职责:
4.1.自觉执行国家的消防法令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4.2.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4.3.积极参加义务消防工作,接到火警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救援。
第二章 防火管理
1.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按区域划归各单位、部门、室队管理。消防区间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按规定逐级上报。
2.港口规划必须与消防设施的建设同步进行。公司负责工程的部门必须遵照国家消防法规、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部、相关维修部门分工合作,负责港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安全保卫部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实施监督检查。
4.任何部门、单位、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港区内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完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设施、器材。
5.各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技术及运行档案和消防检查记录。
6.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港区范围内的明火作业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批准。
7.按照法规要求须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项目,须报蛇口港公安局消防部门审批。未经蛇口港公安局消防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准在港区内搭建临时工棚或其它建筑物。
8.货物堆存、车辆停放不准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设备。
9.在港区作业的各类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进入仓库、可燃物堆场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机动车辆、装卸机械必须配置专用防火外冒装置。
10.港区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燃放烟花、鞭炮。
11.外单位租用我公司仓库、堆场、办公室或在公司内施工、作业,公司业务部门应与外单位明确各自的消防责任,并做好备案。
12.安全保卫部定期组织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消防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责令该单位限期解决,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各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按要求落实整改。
第三章 灭火救援
1.灭火抢险是公司每一名员工的应尽义务。员工在港区内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上级、安全保卫部或值班调度室报告,并根据相应的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2.各级单位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置。
3.参与扑救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最高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
4.公司治安保卫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疏散、保卫工作。
5.港区水域内发生火警时,公司值班调度室必须及时向蛇口海事局报警。
奖 惩
1.部门未按规定制订或落实本部门防火责任制,则对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违规处罚,罚款200元。
2.管辖区域内发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损坏、遗失等事故,事故责任人处以罚款200元。
3.违反本消防管理规定或以下各条的,根据情节处以200-400元的罚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火灾的经济损失。
3.1.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3.2.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或侵占消防通道,损坏或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3.发现火情不及时上报或者阻碍他人上报;主管人员不主动参与火灾救援,不履行组织、疏散人员;
3.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在接到整改通知后逾期不进行整改;
3.5.建筑施工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3.6.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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