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点--老师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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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一、青年老师学习“ 训练政策法规” 的必要性一是强化依法治教、依法治理意识的必定要求;二是老师岗位规范的法律保证和要求;三是做好学校各项训练、治理工作的需要;策法 规方面应知、应会的主要内容 二、依法治教概述一 依法治教的基本涵义四是老师岗前培训的必修课程,是老师在训练政依法治教就是指依据法律来治理训练,即用法律来规范训练治理、和谐训练关系、 指导训练活动、解决训练纠纷,爱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训练事业的健康快速进展;(二)关于依法治教应当明确的几个问题:1.依法治教的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权力机关 (人大)、审判机关 (人
2、民法院) 和检察机关 (人 民检察院);各级训练行政部门 ;各级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训练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不能把依法治教仅看成是政府的事情,更不能只看成是学校的事情,凡是和训练相关的政府机关、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可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 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治理、监督训练事业和有关训练的工作;2.依法治教的范畴:国家机关治理训练的有关活动 国家、集体或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训练工作机构活动 学校及其他训练机构的办学活动 老师及其他训练工作者实施训练教学活动 同学及其他受训练者接受和参与训练教学活动 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和参与训练的
3、活动 即:举办学校、学校办学、老师教学、同学学习、训练经费拨款、捐资助学等训练活动均应 纳入依法治教的范畴;3.依法治教的依据:依法治教的依据不仅包括特地的训练法律、法规和规章, 也包括其他与训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澄清的两种模糊熟悉: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依法治教与以罚治教4.依法治教的基本条件:具备完备的训练法律、法规体系;a 宪法、训练法、老师法、义务训练法、未成年人爱护法、职业训练法、高等训练法、民办训练促进法和学位条例等训练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b.幼儿园治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残疾人训练条例、老师资格条例、一般高校设置条例、高等训练自学考试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4、老师职务试行条例等训练法规;-国务院制定c.国家训练考试违规处理方法、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中学校幼儿园安全治理方法等训练行政规章; -国务院训练行政部门制定d.陕西省老师资格考试方法、陕西省中学校爱护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方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地方权力机关及行政机关制定名师归纳总结 具有严格、公正的训练执法制度实现依法治教的基本保证;(包括:行政惩罚、行政第 1 页,共 13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复议、训练申诉及训练仲裁等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有高素养的训练执法队伍;(政治素养、业
5、务素养和职业道德)a.训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队伍; b.训练行政执法队伍;c.训练督导队伍;d.训练司法队伍;e.训练法律服务队伍;提高全社会的训练法律意识;包括对训练法律实质的懂得、对训练法律事实作用的评判、对训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信任程度以及遵守训练法律、罪行为作斗争的熟悉程度等;具有健全的有关训练的民主与监督制度;运用训练法律的自觉性以及向违法犯5、依法治教的根本任务:充分保证公民的受训练权益,为公民供应公平的训练机会;(三)、推动依法治教的必要性: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养, 培育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爱护社会稳固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训
6、练进展的内在要求和广高校生家长的迫切期望;1.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训练领域的直接表达和必定要求;既是贯彻依法 治国方略的必定要求,也是训练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表达;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训练进一步改革与进展的客观要求;训练行政治理体制 的变革、 训练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变化以及民办训练的兴起等训练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形都需要依法治教;3.是训练行政部门转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治理效率与水平的必定挑选;使 训练事业在微观上搞活,在宏观上健康有序进展;4.是培育新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让广大青少年同学在日常学 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育法律意识,
7、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爱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才能;为提高国民素养、推动民主法治进程供应强有力保证;(四)、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就1.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就根本性原就2.受训练机会公平的原就第一解决义务训练公正性问题;等终点上的公平起点上的公平过程中的平3.训练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就训练活动必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不对个人或小集团负责; 训练事业属于公益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训练活动必需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治理和监督;训练与宗教相分别,保证训练事业的健康进展;4.权益与义务相一样的原就权益与义务相统一,有什么样的权益就有什么样的义务;权益与义务相依存, 权益人
8、权益的享受依靠于义务人履行其义务,权益人就不行能享受权益;义务人假如不履行义务,权益与义务相联系,行使权益的同时必需履行相应的义务,未履行义务, 也就舍弃了相应的权益;5.训练法制统一的原就 训练法律法规的制定权只能由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畴内行使;执行权只能有国家 机关或有关机构依法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行使;下位法要听从上位法 后定法优于前定法 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局部地区)(五)推动依法治教的详细措施1.提高训练法律意识,树立依法治教的思想观念,养成依法治教的自觉行为;2.完善训练法律法规体系,形成训练法规网络,保证有法可依;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
9、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和深化训练改革;4.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训练行政部门依法执政的才能和水平;5.连续推动训练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闻舆论监督等)(六)训练法律与训练政策的关系1.训练法律与训练政策的异同:A、相同(本质是一样的)(司法监督、政府系统的层级监督、社会监督和新在内容上的一样性表达了广大劳动人民在训练领域中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根本任务上的一样性为了落实训练优先进展的战略位置,保证训练的社会主义方向,促进训练的改革和进展,培育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着和接班人,使训练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10、建设服务;B、区分:制定主体不同法律只能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各 级国家机关都可以成为政策制定的主体;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以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表现的,政策就是以决议、纲要、 通知、意见等形式表现的;实施方式不同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并且违法必究; 而政策只对部分人员具有约束力,且是通过宣扬训练和表率、影响作用来实现;发挥作用不同法律具有规范性作用;政策就具有指导作用;2. 训练法律和训练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和灵魂;法律是政策的特定表现形 式,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必需在政策指导下进行;政策和法律有着共同的本质,但有时也会发生不一样、 甚至想抵触现象; 应准时总结体会,依据政策要
11、求,对法律依照法律程序,适时进行“ 废”、“ 改” 、“ 立” ,使法律和政策保持一致;政策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具有各自特定的优势;既要发挥政策对法律和实践的指导作用,又要爱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发挥法律的规范性作用;三、训练法基本理论(一)训练法概述1.训练法的基本含义:广义:是指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的所有有关训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和制度;狭义:专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训练法律;训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明施的调整和规定训练活动和训练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是统治阶级训练意志的反映,表达
12、了训练规律和国家绝大多数人民的教育利益; 我们一般从广义上使用训练法的概念训练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行为规范;2.训练法的特点和原就:训练法的特点:a.训练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公认而确定的效力)b.训练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c.训练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立法主体的多元性所致)d.训练法没有统一的法典(散见于宪法、民法和行政法等法律、法规之中,没有统一的法典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和完整的系统)训练法律的基本原就:a.方向性原就 b.公益性原
13、就 c.公平性原就 d.终身性原就 .训练法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判作用;训练作用;猜测作用;强制作用法的社会作用: 保证训练的正确方向;保证和促进训练事业的健康进展;保证按训练规律办训练;保证有关各方在训练上的合法权益;提高训练治理效率(二)训练法律规范1.基本含义 : 通过肯定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己内在规律结构的一般行为规章,训练法律规 范是训练法、 训练法律文件及训练法律条文的基本内容,是组成训练法律的基本细胞;具有 概括性和规范性的特点;2.训练法律规范与训练法律的区分与联系:联系:训练法律规范是训练法律的基本内容,是构成训练法律的基本细胞,而训练法律 就是训练法律
14、规范的载体;训练法律规范与其他训练法律文件的区分:与训练法的区分:a、训练法是训练的全部行为规章总和b、训练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指的行为规范与训练法律文件的区分: a、训练法律文件包括训练法律规范、立法目的、 立法依据和有关概念说明; b、训练法律规范是各种训练法律文件的基本内容,而不是全部内容;与训练法条文的区分:a、训练法律规范用训练法条文表述b、训练法律条文未必都是训练法律规范与训练法律文书的区分:a、法律文书是适用于法律规范结果的特殊法律文件b、法律文书不是法律规范本身3、训练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定条件(限定条件、资格条件)-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形行为准就(行为规范)答应 .(作为)不答应
15、 .(不作为)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 (惩罚条款)确定式(对 将 .)否定式 (对违反 将 )(三)训练法的渊源:国家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训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训练法律、训练行政法规、地方性训练法规、训练规章以及训练条约和协定等;1.宪法:原就性规定了训练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训练立法的基本原就,规定了训练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2.训练法律:a.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训练法 (1995 年 3 月 18 日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 9 月 1 日施行)b.训练单行法律四法(义务训练法 、 老师法、 高等训练法 、职业教育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过, 198
16、1 年 1 月 1 日施行);-1980 年 2 月 12 日五届人大十三次会议通3.训练法规: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训练法律规定制定的、实施和治理训练事业 的规范性文件,具有相对的稳固性;包括条例、规定、方法或细就等;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3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a.国家训练行政法规;b.地方性训练法规;4.训练规章: -国家训练行政部门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性文件;通常称之为:规定、方法、规范、大纲、标准等;a. 地方性训练规章 ; b. 部门训练规章 ;对训练法律法规的补充5.其他渊源:行政法、民法、刑法
17、、训练政策、训练判例等;在没有国家政策或法律的情况下,党的政策实际上起着法律的作用;(四)训练法律关系:1.训练法律关系的涵义及特点涵义: 由训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训练法律关系的特点:表现为训练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益与义务联系的a.依训练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训练法律规范在训练活动中的表达;b.由训练关系和训练法律的性质和内容所打算,是一种思想、意志的社会关系,属上层建筑 范畴;c.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d.某种训练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训练法律为前提;训练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2.训练法律关系的类型:a.训练行政法律关系(纵向性的法律关系)b.
18、训练民事法律关系(横向性的法律关系)3.训练法律关系主体:概念: 训练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在训练法律关系中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范畴:可以成为训练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有:校及其他训练机构、训练者、受 训练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公民等;训练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学资格:训练法律关系主体,必需具有训练法上的权益和行为才能;包括民事行为才能、民 事权力才能;训练法人的权益才能和行为才能起始于依法成立或注册登记之日,终止于 建制撤销,其行为才能和权益才能不受法定代表人的限制4.训练法律关系客体:训练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益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权益主体指向
19、的客体与义务主体指向的客体具有一样性;训练法律关系客体一般包括物、行为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宝(精神产品和其它智力成果)等;a.物:包括动产(资金、教学仪器设备)与不动产(场地、房屋和其它建筑设施、场馆等);b.行为:训练法律关系主体实现权益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c.精神产品与其他智力成果:属于非物质财宝,主要包括各种教材、著作以及各种具有创性 并行之有效的教案、教法、教具等创造;5.训练法律关系内容权益与义务 涵义:训练法律内关系内容是指训练法律关系主体在依法成立的关系中享有的某种权能名师归纳总结 和应承担的某种必需履行的责任,它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是训练法第 5 页,共
20、 13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律关系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权 能法所规定的权益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表现为权益主体可以作为的行为;权益主体有权在法定范畴内依据个人的主观愿望行使权益或舍弃权益;权益主体有权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肯定的行为,以保证自己权益的实现或至少不影响自己权益的实现;权益的行使是以其他人履行义务作为保证的;责任训练法律规范对其必需作出肯定行为或不得作出肯定行为的约章,又称法定义务,它以法律规定为前提,不履行者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制裁;四、训练法律关系的主体:学校、同学、老师的权益与义务(一)训练行政机关:涵义: 依照宪法和行
21、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在训练方面的行政职能、且独立的承担自己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位置:a.行政主体资格:训练行政机关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具有行政主体位置,是政府领导和治理训练事业的行政主体;b.行政主体的表达:不对称性、单方意志性、主体确定性、内容法定性;训练行政机关的职权(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a.创制权 b.打算权 c.命令权 d.执法权 e.处罚权 f.监督权 g.嘉奖权 h.物质帮忙权 i.行政复议权(二) 学校依据肯定的社会需要,有目的、 有方案、有组织的对年轻一代进行培育和训练的场所, 是经主管机关批准成立和登记注册的训练机构,务的社会组织;是事业法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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