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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黄岛区 2015569A 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采购文件 采 购 人: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公章) 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编制时间: 二一五年十二月 .*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总则.8 3.投标文件.10 4.投标.14 5.开标.15 6.评审.16 7.定标.17 8.合同授予.17 9.质疑和投诉.18 10.供应商违规处理.20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 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21 1.评审程序.21 2.资格性审查.21 3.符合性审查.21 4.澄清有关问题.21 6.确定中标供应商.23 7.评审报告.23 8.无效投标.23 9.废标和后续处置.24 10.特殊情况处置.24 11.违法违规情形.25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27 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33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就其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 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黄岛区 2015569A 3.采购内容: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 56 万元,共一包。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 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开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 件);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 或 ,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 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 缴纳金额: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 分- 9 时 30 分。 9.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9.3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 666 号(卓亭广场)3 号楼 2 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 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 文件不予接受。 .*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 联 系 人: 季进全 联系电话:0532-88153205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大学科研区大学一路 10.2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马晓梅 刘欣磊 联系电话:0532-86610617 13375553517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 4-15 号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采购文 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商标专利权、著作权、 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 适用范围 项目编号:黄岛区 2015569A 项目名称: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 1.3.1 采购人 名 称: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大学科研区大学一路 联 系 人: 季进全 联系电话:0532-88153205 1.3.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 4-15 号 联 系 人:马晓梅 刘欣磊 电 话:0532-86610617 1.3.3 分包情况共 一 包。 1.3.4 采购范围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 1.4.2 供应商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10.1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2.1.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8) 无 2.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询问 的截止时间和方式;答疑文 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的获取方式 (1)2015 年 1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前,供应商将澄清 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 kfqcgdy(澄清要求文件为 word 格式,注明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编号”项目的 疑问)。 (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资源 交易网“政府采购-澄清答疑”栏发布,文件一经发布, 采购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供应商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 供应商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3.1.2 样品要求 不提交 需提交样品,未提交或提交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样品送达要求如下: 1.样品品种: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 供应商自理; 3.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3.1.4 构成商务标书的其他材料(7) 无 3.1.5 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6) 无 3.2.1 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 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 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3.2.3 报价次数 一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是一 次性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3.2.8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 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3.4.1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金 额和形式 见采购公告。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 3.6.4 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 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 括姓和名)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 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当 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 (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 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5 投标文件份数 1.资格标书:壹份; 2.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3.技术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4.样品(若有)。 3.6.6 标书装订要求 1.资格标书无需装订; 2.商务标书、技术标书须分册胶装,否则其投标无效;将 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 A4 纸面大小, 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 递交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否则其投标 无效。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 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标书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 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 .* 6.1 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构成:5 人。 6.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1.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 标供应商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9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 的质疑、投诉事项及事实与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 疑、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 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第 9 条。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词语定义 11.1.1 采购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的,在采购公告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资 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报价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以及合同 特殊条款等的要约邀请。 11.1.2 投标文件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 要约文件,包括招标方式的投标文件和非招标方式的响应 文件。其他词汇(如“投标”-“响应”、“无效投标”- “无效响应”等)也按不同采购方式的理解对应。 11.1.3 同类项目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签订且已完成网络学习平台或数字化校园 管理平台的相关项目业绩,合同金额50 万元的同类项 目。 11.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是否允许分包或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的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 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 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 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 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以下采购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依据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 范性文件规定。 1.3 项目概况 1.3.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分包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供应商 1.4.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4.2 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当具备本章第 1.4.2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 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1.4.5 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产品应当 是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1.4.6 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样品,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 件要求提供上述样品; 1.4.7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 制造商投标有效;不同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按照各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 .* 中制造商签署本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认定,先获得的投标有效,仍相同时现场抽签决定。 1.4.8 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监督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 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1.4.9 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信息。 1.4.10 供应商还应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1.5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 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时间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1.10 踏勘现场 1.10.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10.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 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 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1 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 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 1.12 网络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均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 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情况、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由 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 (4)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 (6)纪律和监督; (7)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 成部分。 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按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澄清请求,否则不予答复。 2.2.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公告。如果澄清内容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变动)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办理。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报监督 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公告。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 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资源交易网 “采购公告”栏予以明确。 2.3.2 当原采购文件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某一方面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资源交易网 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 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3.1.2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样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提 交样品的)组成。 3.1.3 资格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开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原件);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第 (1)-( 4 ) 项资料,否则将被资格审查不合格。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 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如涉及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商务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4)资格标书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6)商务响应表;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1.5 技术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总说明 (2)投标产品清单;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4)技术响应表; (5)投标产品合格证明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 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2)证明投标产品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 .* 技术方案;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 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等。 (5.3)供应商在详细阐述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 说明和采购内容”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 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5.4)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 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 及要求。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 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2 投标报价要求 3.2.1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3.2.2 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包中的所有内容必须全部编制报价,并列出 明细,不得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3 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5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表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 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6 投标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特殊项目且采购文件有规定的可以报费 率。 3.2.7 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无效。 3.2.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2.9 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10 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且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 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 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 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 3.2.11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 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 供应商应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4.4 投标人必须及时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缴纳 投标保证金; 3.4.5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摘要、附言、用途、备注栏等都应按保证金收退平台给定的 编码填写,不得漏填,且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字符,否则保证金不能进入保证金收退平台系统内; 3.4.6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要及时登录保证金收退平台,检查保证金状态,若显示为“已成功 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状态,表示保证金平台己收到;若显示为“未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状态,则表示保证金未到账或虽到账但平台未收到,请立即联系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68972689、18653293227、68976528,直到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成功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为止。 3.4.7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第 3.4.3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4.8 保证金的退还 (1)开标前退出或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自动退回至供应商账户。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办理合同备案后,从“保证金收退平台”自 动退回至供应商账户。 3.4.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或无法兑现报价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书的; .* (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封面应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 间等;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应当完整、准确和真实,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 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3.6.3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编制要求:以 A4 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及正文标注连续页 码(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 3.6.4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在规定处签字或盖章。除供应商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 有修改错漏处,应当在修改错漏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5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6 资格标书无需装订。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 求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6.7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投标文件(若有)和 样品(若有)五部分; 4.1.2 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均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密封;投两个包以上的,资格标书 可以为 1 个密封件;电子投标文件(若有)需密封;样品(若有)可以不密封; 4.1.3 封套上标明收件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等,并在“”处标 注“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在封签上标注“请勿在 XX 年 X 月 X 日 X 时之 前启封”字样(详见附件 7:投标文件密封件封套和封签格式);封套和封签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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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黄岛区 2015569A 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采购文件 采 购 人: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公章) 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编制时间: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1.总则......................................................................................................................................................8 3.投标文件............................................................................................................................................10 4.投标....................................................................................................................................................14 5.开标....................................................................................................................................................15 6.评审....................................................................................................................................................16 7.定标....................................................................................................................................................17 8.合同授予............................................................................................................................................17 9.质疑和投诉........................................................................................................................................18 10.供应商违规处理..............................................................................................................................20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 第三章 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21 1.评审程序............................................................................................................................................21 2.资格性审查........................................................................................................................................21 3.符合性审查........................................................................................................................................21 4.澄清有关问题....................................................................................................................................21 6.确定中标供应商................................................................................................................................23 7.评审报告............................................................................................................................................23 8.无效投标............................................................................................................................................23 9.废标和后续处置................................................................................................................................24 10.特殊情况处置..................................................................................................................................24 11.违法违规情形..................................................................................................................................25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27 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33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就其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 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黄岛区 2015569A 3.采购内容: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 4.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 56 万元,共一包。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 产品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开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 件); 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 或 ,以下简称“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由供应商从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公告”栏中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附件”自行 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 缴纳金额: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 分- 9 时 30 分。 9.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9.3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 666 号(卓亭广场)3 号楼 2 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 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 文件不予接受。 .*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 联 系 人: 季进全 联系电话:0532-88153205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大学科研区大学一路 10.2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马晓梅 刘欣磊 联系电话:0532-86610617 13375553517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 4-15 号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采购文 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 应商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商标专利权、著作权、 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同货物。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 适用范围 项目编号:黄岛区 2015569A 项目名称: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项目 1.3.1 采购人 名 称: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大学科研区大学一路 联 系 人: 季进全 联系电话:0532-88153205 1.3.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 4-15 号 联 系 人:马晓梅 刘欣磊 电 话:0532-86610617 1.3.3 分包情况共 一 包。 1.3.4 采购范围黄岛区职教中心网络课程学习平台采购 1.4.2 供应商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10.1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2.1.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8) 无 2.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询问 的截止时间和方式;答疑文 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的获取方式 (1)2015 年 1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前,供应商将澄清 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 kfqcgdy@(澄清要求文件为 word 格式,注明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件主题:对“项目编号”项目的 疑问)。 (2)答疑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文件将在资源 交易网“政府采购-澄清答疑”栏发布,文件一经发布, 采购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供应商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 供应商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3.1.2 样品要求 不提交 □√ □ 需提交样品,未提交或提交样品不全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样品送达要求如下: 1.样品品种: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 供应商自理; 3.样品将进行统一编号; 3.1.4 构成商务标书的其他材料(7) 无 3.1.5 构成技术标书的其他材料(6) 无 3.2.1 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 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 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3.2.3 报价次数 一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是一 次性的;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按无效投标 处理。 3.2.8 进口产品投标 不允许 □√ □ 允许 3.3.1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 3.4.1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金 额和形式 见采购公告。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 3.6.4 签字和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 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 括姓和名)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 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当 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 (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 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5 投标文件份数 1.资格标书:壹份; 2.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3.技术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4.样品(若有)。 3.6.6 标书装订要求 1.资格标书无需装订; 2.商务标书、技术标书须分册胶装,否则其投标无效;将 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 A4 纸面大小, 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 递交的所有资料,如投标文件、图纸等),否则其投标 无效。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 分至 9 时 30 分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 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标书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 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地点: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 .* 6.1 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构成:5 人。 6.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7.1.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 标供应商 是 □√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9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 的质疑、投诉事项及事实与理由,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 疑、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 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第 9 条。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 词语定义 11.1.1 采购文件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 的,在采购公告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资 格审查标准和方法、报价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以及合同 特殊条款等的要约邀请。 11.1.2 投标文件 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 要约文件,包括招标方式的投标文件和非招标方式的响应 文件。其他词汇(如“投标”-“响应”、“无效投标”- “无效响应”等)也按不同采购方式的理解对应。 11.1.3 同类项目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签订且已完成网络学习平台或数字化校园 管理平台的相关项目业绩,合同金额≥50 万元的同类项 目。 11.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是否允许分包或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的 不允许 □√ □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 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 解释权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 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 采购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 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 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以下采购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依据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 范性文件规定。 1.3 项目概况 1.3.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分包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供应商 1.4.1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4.2 供应商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当具备本章第 1.4.2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 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 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1.4.5 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产品应当 是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1.4.6 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样品,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 件要求提供上述样品; 1.4.7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 制造商投标有效;不同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按照各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商授权书》 .* 中制造商签署本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认定,先获得的投标有效,仍相同时现场抽签决定。 1.4.8 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监督部门审核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 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1.4.9 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无失信信息。 1.4.10 供应商还应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1.5 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 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时间单位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1.10 踏勘现场 1.10.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10.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 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 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 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1 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 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 1.12 网络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均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 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情况、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由 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资格审查和评审办法; (4)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 (6)纪律和监督; (7)投标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 成部分。 2.1.3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按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澄清请求,否则不予答复。 2.2.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公告。如果澄清内容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变动)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办理。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报监督 部门批准后,在资源交易网发布修改公告。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 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资源交易网 “采购公告”栏予以明确。 2.3.2 当原采购文件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某一方面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资源交易网 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 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3.1.2 投标文件由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样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提 交样品的)组成。 3.1.3 资格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 (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开标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原件); 备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第 (1)-( 4 ) 项资料,否则将被资格审查不合格。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 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如涉及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4 商务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若有); (4)资格标书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6)商务响应表;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1.5 技术标书,主要内容包括: (1)总说明 (2)投标产品清单;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4)技术响应表; (5)投标产品合格证明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产品的合格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 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2)证明投标产品与采购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 .* 技术方案;投标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 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等。 (5.3)供应商在详细阐述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 说明和采购内容”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 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5.4)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 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技术响应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 及要求。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5)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 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 (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3.2 投标报价要求 3.2.1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3.2.2 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包中的所有内容必须全部编制报价,并列出 明细,不得漏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3 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5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表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 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6 投标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特殊项目且采购文件有规定的可以报费 率。 3.2.7 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无效。 3.2.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2.9 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10 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或者测试的,且国家规定或者特殊行业有 明确要求必须经检测或者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的、尚未使用的且有产品合 格证的样品,若属于破坏性检测或者测试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同的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样品用 于检测或者测试,另一份样品用于封样,不论检测或者测试是否合格其全部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 3.2.11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 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 供应商应签字确认。若供应商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4.4 投标人必须及时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缴纳 投标保证金; 3.4.5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摘要、附言、用途、备注栏等都应按保证金收退平台给定的 编码填写,不得漏填,且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字符,否则保证金不能进入保证金收退平台系统内; 3.4.6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要及时登录保证金收退平台,检查保证金状态,若显示为“已成功 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状态,表示保证金平台己收到;若显示为“未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状态,则表示保证金未到账或虽到账但平台未收到,请立即联系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68972689、18653293227、68976528,直到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成功通过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为止。 3.4.7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第 3.4.3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4.8 保证金的退还 (1)开标前退出或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自动退回至供应商账户。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办理合同备案后,从“保证金收退平台”自 动退回至供应商账户。 3.4.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或无法兑现报价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书的; .* (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中标供应商的备选投 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封面应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 间等;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应当完整、准确和真实,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 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评审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3.6.3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编制要求:以 A4 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及正文标注连续页 码(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 3.6.4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在规定处签字或盖章。除供应商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 有修改错漏处,应当在修改错漏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5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6 资格标书无需装订。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 求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6.7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投标文件(若有)和 样品(若有)五部分; 4.1.2 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均按照所投包号分别密封;投两个包以上的,资格标书 可以为 1 个密封件;电子投标文件(若有)需密封;样品(若有)可以不密封; 4.1.3 封套上标明收件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等,并在“□”处标 注“资格标书/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在封签上标注“请勿在 XX 年 X 月 X 日 X 时之 前启封”字样(详见附件 7:投标文件密封件封套和封签格式);封套和封签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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